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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加贵州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 集体接待日活动暨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458        证券简称:勘设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9日(星期四)15:40-17:30

  ● 会议交流方式:网络形式

  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为加强上市公司与投资者的交流互动,便于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2023年度经营情况及其他关切问题,在贵州证监局指导下,贵州证券业协会联合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举办2024年贵州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暨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并征集相关问题,具体安排如下:

  一、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9日(星期四)15:40-17:30

  (二)会议召开地点:“全景路演”(网址:http://rs.p5w.net)

  (三)会议召开方式:“全景路演”网络互动方式,投资者可在上述召开时间,通过“全景路演”(网址:http://rs.p5w.net),在线参与本次活动,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参加人员

  公司总经理张晓航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黄国建先生、财务总监李映红女士、独立董事佘雨航先生(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将可能进行调整)。

  三、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在2024年5月9日(星期四)15:40-17:30,通过互联网登录“全景路演”(http://rs.p5w.net),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四、问题征集

  为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提升交流效率及针对性,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提前向广大投资者开展问题征集,提问通道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开放至2024年5月7日截止,请通过微信关注“贵州资本市场”公众号,发送关键词“提问”即可进入专区提问。公司将在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回答。

  五、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851-85825757

  邮箱:yuhai@gzjtsjy.com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特此公告。

  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458        证券简称:勘设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8

  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55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结果,2023年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6,588,786.66元,2023年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1,302,897,571.45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定如下:

  1、提取法定盈余公积4,459,935.94元,计提后累计法定盈余公积金225,059,177.26元。

  2、不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

  3、以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11,319,84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5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总额17,122,591.59元(含税),占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6,588,786.66元的30.26%。

  4、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关于利润分配的有关规定,考虑了公司现金流现状、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和股东的投资回报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兼顾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458        证券简称:勘设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6

  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贵州监管局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近日,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贵州监管局(以下简称“贵州证监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关于对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4〕7号)及《关于对张林、张晓航、李映红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2024〕8号)。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对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主要内容

  “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经查,2022年、2023年,你公司在确认部分业务收入成本时存在跨期,导致公司2022年年报、2023年半年报信息披露不准确。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办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你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应认真汲取教训,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增强合法合规意识,提高规范运作水平,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交整改报告。

  如果对本监管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管措施不停止执行。”

  二、《关于对张林、张晓航、李映红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的主要内容

  “张林、张晓航、李映红:

  我局于2024年4月对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开展现场检查。经查,公司存在收入成本跨期问题,导致公司2022年年报、2023年半年报信息披露不准确。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4〕7号)。

  张林作为公司董事长、张晓航作为公司总经理、李映红作为公司财务负责人,对上述行为负主要责任。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张林、张晓航、李映红采取监管谈话的监督管理措施。请你们后续根据我局要求,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我局接受监管谈话。

  如果对本监管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管措施不停止执行。”

  三、相关说明

  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上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后,对提出的问题高度重视,公司将严格按照上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要求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尽快提交整改报告。后续公司将进一步提高规范运作意识,组织相关人员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持续全面完善公司的内部控制,不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切实提高信息披露质量,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健发展。

  本次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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