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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0758        证券简称:中色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7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经营合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等相关规定,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4年第一季度工程承包业务经营合同情况公告如下:

  一、新签订单情况

  2024年第一季度,公司签订工程承包项目项下合同金额净额约合人民币0.25亿元。其中:新签工程承包项目项下合同2个,合同金额约合人民币5,109.74万元;新签工程承包项目项下增补合同3个,因其中一个增补合同的合同供货范围减少,增补合同合计减少合同金额约合人民币2,635.35万元。

  二、截至报告期末累计已签约未完工订单数量及金额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在执行未完工项目31个,合同金额约合人民币555.43亿元,尚未完成的合同金额约合人民币270.93亿元。

  三、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签约未生效项目2个,合同金额约合人民币86.95亿元。

  上述相关数据为阶段性数据,未经审计,公司重要经营合同的具体情况可参阅公司定期报告。

  特此公告。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0758             证券简称:中色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刘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国胜及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兵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R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刘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国胜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兵

  合并资产负债表(续)

  编制单位: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刘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国胜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兵

  2、合并利润表

  编制单位: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刘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国胜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兵

  3、合并现金流量表

  编制单位: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刘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国胜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兵

  (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R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0758        证券简称:中色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5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72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72次会议于2024年4月17日以邮件形式发出通知,并于2024年4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参加董事7人,实际参加董事7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2.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中色印尼达瑞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瑞矿业”)与Carren Holdings Corporation Limited(以下简称“贷款人”)签署的融资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额度2.45亿美元(约合173,827.50万元人民币),保证内容包括贷款本金、利息及罚息,以及达瑞矿业根据融资协议应向贷款人支付的与贷款相关的费用、成本和支出等其他款项。担保期限至与贷款人融资协议约定的最终还款日(首个提款日后120个月)后满3年之日止。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3.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4年5月20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 第九届董事会第72次会议决议签字盖章件。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0758         证券简称:中色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8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 被担保人名称:中色印尼达瑞矿业有限公司

  2. 本次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 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本次最高担保额2.45亿美元,约合173,827.50万元人民币;本次担保额度生效后,公司审批通过的总担保额度约25.50亿元人民币。

  4. 对外逾期担保的累计数量:无

  5. 是否有反担保:是

  6. 是否关联交易:否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色股份”)控股子公司中色印尼达瑞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瑞矿业”)的印度尼西亚达瑞铅锌矿(以下简称“达瑞铅锌矿”)项目总投资约4.52亿美元,其中:约0.90亿美元(投资额的20%)由达瑞矿业股东即公司和PT Bumi Resources Minerals Tbk(以下简称“BRM”)按各自持股比例出资;约3.62亿美元(投资额的80%)由达瑞矿业作为借款人进行融资。

  2023年12月,Carren Holdings Corporation Limited(以下简称“贷款人”)完成对达瑞矿业2.45亿美元融资的审批,融资资金将用于达瑞铅锌矿项目的建设和开发。贷款人的融资批复条件要求公司作为担保人,为达瑞矿业该笔融资项下的全部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全部义务包括贷款本金、利息及罚息,以及达瑞矿业根据融资协议应向贷款人支付的与贷款相关的费用、成本和支出等其他款项。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72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达瑞矿业在贷款人融资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额度2.45亿美元(约合173,827.50万元人民币),保证内容包括贷款本金、利息及罚息,以及达瑞矿业根据融资协议应向贷款人支付的与贷款相关的费用、成本和支出等其他款项。担保期限至与贷款人融资协议约定的最终还款日(首个提款日后120个月)后满3年之日止。

  本次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色印尼达瑞矿业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印度尼西亚雅加达市南雅加达Kuningan区H.R. Rasuna Said路Bakrie大楼6层

  法定代表人:张明

  实收资本:2.16亿美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1998年2月16日

  经营范围:铅锌矿采选加工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达瑞矿业产权关系结构图:

  

  达瑞矿业处于建设期,尚未形成收入。达瑞矿业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3年7月27日,达瑞矿业收到印度尼西亚共和国环境与林业部法律顾问发来的《通知函》。达瑞铅锌矿矿区附近村民对环境与林业部提起行政诉讼,要求环境与林业部撤回或取消签发的达瑞铅锌矿项目环评变更许可,该诉讼初审裁决结果为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2023年11月22日,该诉讼二审判决结果为撤销初审裁决结果,驳回原告的所有诉讼请求。2023年12月6日,该诉讼原告向印度尼西亚最高法院提起再审查申请。截至目前,达瑞铅锌矿项目环评变更许可

  合法有效,达瑞铅锌矿项目处于建设期,尚未形成产能,该事项未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影响。因该诉讼为行政诉讼性质,不涉及赔偿,故达瑞矿业未计提或有事项负债。除上述环评行政诉讼外,达瑞矿业不涉及其他或有事项。

  被担保人达瑞矿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 保证金额:担保的最高金额不超过2.45亿美元(约合173,827.50万元人民币)。

  3. 保证范围:为达瑞矿业在贷款人融资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全部义务包括贷款本金、利息及罚息,以及达瑞矿业根据融资协议应向贷款人支付的与贷款相关的费用、成本和支出等其他款项。

  4. 保证期间:担保期至贷款人融资协议约定的最终还款日(首个提款日后120个月)后满3年之日止。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达瑞矿业提供担保是为了达成达瑞矿业融资条件,以促进达瑞铅锌矿项目建设的顺利推进。被担保人达瑞矿业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待达瑞铅锌矿投产后,达瑞矿业销售精矿产生的收入足以偿还融资协议约定的贷款本金及利息等费用,本次担保的风险在公司控制范围之内。

  BRM通过质押其持有的达瑞矿业股权等形式为2.45亿美元融资按49%持股比例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本次担保不存在违规或失当担保,不会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交易的决策、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没有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对外担保余额约5.31亿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11%。如考虑本次新增担保额度,公司审批通过的总担保额度约25.50亿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8.59%。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以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监管规则的要求,严格履行持续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 第九届董事会第72次会议决议。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0758         证券简称:中色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0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所属上市公司2023年度暨2024年

  第一季度集体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于2024年4月27日披露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了方便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的了解公司,进一步加强与广大投资者的沟通交流,公司计划于5月8日参加控股股东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上市公司2023年度暨2024年第一季度集体业绩说明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业绩说明会的安排

  1. 召开时间:2024年5月8日(周三)下午 15:00—17:30。

  2. 召开方式:本次业绩说明会将采用视频和网络相结合的方式举行。

  投资者可登录“上海证券报”的“中国证券网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cnstock.com/)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3. 本公司出席人员:公司董事长刘宇先生;董事、总经理秦军满先生;独立董事周科平先生;财务总监朱国胜先生;董事会秘书朱国祥先生。如遇特殊情况,出席人员可能调整。

  二、其他事项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公司就2023年度暨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4年5月7日下午17:00前将所关注的问题发送至公司投资者邮箱:investor@nfc-china.com。公司将于业绩说明会期间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0758         证券简称:中色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9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72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24年4月26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72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 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20日(星期一)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5月2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5.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三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3日(星期一)

  7. 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3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的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 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10号中国有色大厦南楼6层611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会议提案如下: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2. 议案审议及披露情况

  上述1-6项议案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71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度财务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上述第7项议案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69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开展2024年度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上述第8项议案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72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3. 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 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自然人股东请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件(股东代理人请持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请持股东账户卡、法人身份证明、法人身份证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代理人请持股东账户卡、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于2024年5月17日(上午9:00—下午16:00)到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10号中国有色大厦南楼一层办理登记手续。

  2. 股东也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信函或传真应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信函以邮戳为准)。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3. 会议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10号中国有色大厦南楼

  邮    编:100029

  联 系 人:张莎

  电子邮箱:zhangsha@nfc-china.com

  联系电话:010-84427052

  传    真:010-84427222

  4. 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投票方式详见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五、备查文件

  1. 中色股份第九届董事会第72次会议决议。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者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758”,投票简称为“中色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4年5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性质和数量:

  委托人深圳证券账户卡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年    月    日

  委托人签名(法人盖章):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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