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2372          证券简称:伟星新材          公告编号:2024-018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金红阳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安门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卫芳女士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 会计政策变更 □ 会计差错更正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其他原因

  

  注:

  1、根据中国证监会2023年12月22日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确认,公司对上年同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进行调整。以上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产生任何影响。

  2、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等相关规定,本报告期基本每股收益按调整后总股本1,572,861,321(1,592,037,988-17,270,000+40,000*2/3-2,900,000*2/3)股计算,上年同期基本每股收益按调整后的总股本1,584,486,321(1,592,077,988-7,615,000+35,000*2/3)股计算。

  3、上述数据以合并报表数据填列。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1)应收款项融资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34.29%,主要系期末未承兑汇票减少所致。

  (2)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51.62%,主要系本期上海伟星咖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预付土地款转为无形资产所致。

  (3)应付职工薪酬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67.86%,主要系公司计提的2023年度薪金在本期发放所致。

  (4)其他综合收益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47.16%,主要系本期人民币汇率下降,期末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减少所致。

  2、合并利润表项目:

  (1)其他收益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加199.76%,主要系本期收到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2)投资收益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95.93%,主要系本期宁波东鹏合立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金融资产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减少所致。

  (3)信用减值损失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169.51万元,主要系本期应收款项增加,对应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增加所致。

  (4)所得税费用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加35.76%,主要系本期应纳税所得额增加(上年同期应纳税所得额扣减投资宁波东鹏合立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取得的投资收益)所致。

  (5)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分别减少439.22%、31.74%,主要系本期人民币汇率下降,期末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减少所致。

  3、合并现金流量表项目:

  (1)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4,094.29万元,主要系本期回购公司股份所致。

  (2)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329.32%,主要系本期人民币汇率下降,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减少所致。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36.22%,主要系本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20,170,000股,占股份总数的1.27%。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 适用 √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1、报告期,金红阳先生以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1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6%。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9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2023年11月9日-2024年1月1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20,17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7%,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13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报告期,因对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4万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公司将注册资本从1,592,077,988元减少至1,592,037,988元,并完成了相关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7日、3月23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金红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安门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卫芳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金红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安门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卫芳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金红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安门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卫芳

  (二)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