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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001328       证券简称:登康口腔       公告编号:2024-00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净利润为人民币141,296,591.71元,母公司净利润为人民币141,263,689.08元。根据《公司法》和《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59,975,456.19元,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59,838,625.06元。

  公司以合并报表或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作为公司利润分配的前提,2023年度利润分配拟按公司2023年12月31日总股本172,173,800股为基数,以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50元(含税)向全体股东分配,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11,912,970.00元人民币,不送红股、不转增股本。

  若在本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至其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发生变动时,公司将以未来实施分配预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利润分配的股本基数,并按照“现金分红总金额不变”的原则,对实施预案进行相应调整。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偿债能力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及《公司章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该利润分配预案是公司积极回报投资者的具体体现,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和合理性,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兼顾股东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董事会一致同意该议案相关内容,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保障了股东的合理回报,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1328       证券简称:登康口腔       公告编号:2024-009

  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2.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

  3.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及情况说明:鉴于天健在执行完2023年度审计工作后,连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已超过8年,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综合考虑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求,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公司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聘了审计机构,中标单位为信永中和。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信永中和、天健进行了事前沟通,信永中和、天健对此无异议。

  4.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登康口腔”或“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京财会许可〔2011〕0056号)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2. 人员信息

  截止2023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共有合伙人(股东)245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656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660人。

  3. 业务规模

  信永中和2022年度业务收入为39.35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9.34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8.89亿元。2022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66家,收费总额4.62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37家。

  4. 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 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截止2023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和纪律处分0次。近三年有35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陈芳芳女士,2000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3家、挂牌公司超过3家,拟在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2)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侯黎明先生,2004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拟在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质量复核服务。

  (3)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宋晋平先生,2003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2家,拟在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 独立性

  信永中和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 审计收费

  2024年度审计费用含税总额83.3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53万元,内部控制审计等费用为30.3万元。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数、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聘任的天健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2023年度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聘期内天健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职责,顺利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审计事项,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又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第十二条规定:“国有企业连续聘任同一会计师事务所原则上不超过8年”,鉴于天健已为公司连续提供审计服务超过8年,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按照相关规定,公司履行了选聘程序,经评审,拟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提供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

  (三)公司与前后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沟通,各方均已知悉本事项并表示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有关规定,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经审议,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具备应有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良好的诚信状况,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且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恰当充分,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经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本事项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该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三)信永中和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1328       证券简称:登康口腔       公告编号:2024-010

  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本方案尚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根据《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一)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公司董事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者,按照所担任的管理职务领取薪酬,未担任管理职务的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2.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8万元/年(税前)。

  (二)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公司监事在公司按照所从事的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及专项奖金,未在公司从事实际工作岗位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采用年薪制:年薪=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突出贡献奖励+任期激励。

  按照年薪考核管理规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及企业经营实际领取基本年薪,根据企业年度经营质量变革指标、效率变革指标、动力变革指标、专项指标业绩考核确定其绩效薪酬;根据科技创新、管理创新、新业务拓展、品牌建设等突出贡献确定突出贡献奖励;根据任期内业绩持续增长、改革创新、后发优势培育等确定任期激励。

  四、其他规定

  (一)公司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年薪按月发放,绩效薪酬、奖励薪金、任期激励按相关制度规定考核发放;独立董事津贴每季度发放一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参加公司会议等实际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报销。

  (二)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三)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五、其他说明

  本方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全体监事回避表决)审阅,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六、备查文件

  (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1328       证券简称:登康口腔       公告编号:2024-011

  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和结构性存款等产品。

  2. 投资金额: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公司可根据产品期限在可用资金额度内滚动使用。

  3. 特别风险提示: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而导致实际收益不可预期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登康口腔”)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为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85号)核准,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304.35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0.68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共计总额为人民币890,139,580.0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64,325,107.63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25,814,472.37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8-8号)。公司在银行开设了专用账户存储上述募集资金,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相关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实施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将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同时,部分超募资金也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一)现金管理概述

  1. 现金管理目的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公司资金使用安排合理。

  2. 现金管理额度

  本次拟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合计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即期限内任一时点的现金管理金额(含前述投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现金管理额度;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 资金来源

  现金管理所使用的资金为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公司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4. 决议有效期

  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5. 现金管理品种和期限

  为控制风险,公司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标的,具体品种包括银行结构性存款类产品、稳健收益型理财产品、证券公司证券收益凭证类产品、国债逆回购等标的,不得购买股票及其衍生产品,且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应超过12个月。

  6. 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期限范围内,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现金管理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组织实施。

  7. 收益分配方式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

  (二)信息披露

  上述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授权期限内,若公司所购买具体理财产品在现金管理目的、现金管理额度、资金来源、现金管理品种和期限、实施方式等方面均符合前述要求,则公司将不再单独披露购买具体理财产品的公告(但出现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除外)。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情况。

  四、现金管理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 公司现金管理的标的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投资风险较小,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投资收益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投资风险。

  2. 存在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道德风险。

  (二)拟采取风险控制措施

  1. 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投资低风险投资品种。

  2. 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开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现金管理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4.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实施和公司日常经营运作,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高的投资回报。

  六、特别说明

  公司本次现金管理事项不构成重大的资产重组。

  七、审议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合计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即期限内任一时点的现金管理金额(含前述投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现金管理额度;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期限范围内,行使现金管理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组织实施。

  (二)监事会意见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及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建设,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合计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即期限内任一时点的现金管理金额(含前述投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现金管理额度。

  (三)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1.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且公司监事会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的规定。

  2. 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实施和公司日常经营运作,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中信建投证券对于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三)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1328       证券简称:登康口腔       公告编号:2024-012

  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登康口腔”)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85号)核准,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304.35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0.68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共计总额为人民币890,139,580.0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64,325,107.63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25,814,472.37元,超额募集资金(以下简称“超募资金”)为人民币165,814,472.37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8-8号)。公司在银行开设了专用账户存储上述募集资金,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相关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超额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3年5月25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及2023年6月15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4,8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的28.9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26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超募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本次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原因及使用计划

  为充分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公司拟将部分超募资金4,8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本次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占超额募集资金总额的28.95%,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事项,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期限届满(即:2024年6月15日)后生效。

  三、相关说明和承诺

  (一)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公司符合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条件。

  (二)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和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未为控股子公司之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公司承诺在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和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不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四、审议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为充分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将部分超募资金4,800万元(占超额募集资金总额的28.95%)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将部分超募资金4,800万元(占超额募集资金总额的28.95%)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有利于充分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本次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规的要求。

  综上所述,保荐人对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三)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1328       证券简称:登康口腔       公告编号:2024-014

  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7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适用日期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财会〔2023〕21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准则解释第17号》的内容要求,执行相关规定。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根据《准则解释第17号》的要求,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1. 完善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的原则及披露要求;

  2. 明确企业供应商融资安排的界定、范围以及披露要求;

  3. 完善对于租赁准则中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要求。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准则解释第17号》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1328       证券简称:登康口腔       公告编号:2024-006

  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R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R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二)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 产品及业务

  

  

  2. 经营模式

  (1)研发模式

  公司倡导“营销+研发”双轮驱动发展,紧密围绕市场需求,坚持“生产一代、研发一代、储备一代”的科技创新研发机制,把加强技术创新体系建设作为激发技术创新内在动力和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的根本保障,着力创建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坚持自主创新和产学研医协同创新四位一体研发模式。

  ①  自主创新体系

  公司采用创新开发消费者和业务研究(Consumer & Business Research, CBR)体系,根据企业战略制定产品战略及规划,理解市场环境,识别和选择业务机会,并转化为投资组合和业务计划,通过异步开发模式、跨职能团队和结构化的并行开发流程,将产品成功推向市场,实施生命周期管理以实现业务管理目标。新产品开发阶段的总体流程可分为提出概念、研发计划、开发阶段、放大与验证、投入生产及产品生命周期管理6个阶段。

  ② 协同创新体系

  公司在发挥自主创新优势的同时,构建产学研医合作创新平台,打造协同创新生态链。一方面,依托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重庆市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人才创新基地,联合华中科技大学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四川大学华西口腔医学院、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西南大学药学院、上海交通大学重庆研究院、新加坡国立大学重庆研究院等高校和科研院所吸引和招募国内外优秀专业人才,合作开展口腔大健康领域、牙齿疾病机理、中药在口腔领域现代化应用等多学科、多维度、多层次的产学研医协同创新合作;另一方面,设立与伦敦玛丽女王大学(Queen Mary University of London)教授、英国皇家工程院王文院士为首的海智工作站,引领在口腔专业领域和医疗领域的持续性、开创性、创新性工作。

  (2)采购模式

  公司自主采购的原材料主要包括二氧化硅、山梨(糖)醇等化工原料,香精香料,牙膏管、包装盒、纸箱等包装材料及辅材备件。公司各类原材料实施集中统一采购,按照《物资及服务采购管理方法》,以招标、竞争性比选、议价、追加采购等形式,确定物料的年度供应商及价格。依据不同类别物料的特性以及需求计划,公司主要有四种采购模式:MRP采购模式、再订货点采购模式、寄售采购模式、辅材备品网络平台采购模式。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供应商管理制度,从供应商开发、评审、批准、考核形成完整的动态管理体系。公司建立合格供应商目录,从源头控制原材料质量和供应风险。公司持续收集市场行情数据,建立物料价格信息库,从不同侧面分析主要原料及上游原料的市场价格变化及未来走势,用于指导采购成本控制工作。

  (3)生产模式

  公司的产品生产主要采取自主生产和委托生产两种模式。自主生产:由公司自行完成产品的研发及外包装设计,按照工艺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采购原、辅材料,依靠自有设备和人员组织生产;委托生产模式:公司在完成产品的研发及外包装设计后,通过招标选择满足条件的受托生产企业,由受托生产企业按照约定的工艺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自主采购部分或全部原材料,依靠受托生产企业的设备及人员组织生产,公司通过全流程信息化系统管理,来保证委托生产产品质量的一致性。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中的医研平台、专研平台、预护平台、儿童系列以及部分基础平台牙膏、口腔卫生用品和医疗器械类产品以公司自主生产为主,部分需求量较大的基础及预护平台牙膏,以及牙刷、电动牙刷等其他口腔清洁护理用品主要采用委托生产方式。通过与受托生产企业稳定的合作,形成对公司本部产能的有效补充和产品种类的丰富。

  (4)销售模式

  公司产品的最终客户为全国广大消费者,直接客户为各地经销商、超市、百货及以天猫、抖音为主的电商平台。公司构建了以经销模式、直供模式与电商模式为主的营销网络体系。其中:采用经销模式覆盖的终端渠道有部分KA渠道(包括连锁大卖场及连锁商超渠道)、分销渠道(包括中小型超市、社区店、日杂店等)、新零售以及特通渠道(包括社区团购、母婴店等);采用直供模式覆盖部分KA渠道及团购客户;采用电商模式实现了电商渠道及平台的快速拓展。随着终端渠道日益碎片化的发展,公司针对不同终端渠道制定了不同的运作模式和策略,实现了全国各级区域市场及渠道的高效覆盖,使产品更快、更广、更多地触达消费者,进一步提高了品牌知名度和渗透度,扩大了市场占有率,为公司未来口腔大健康产业的发展提供更多助力。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R 否

  单位: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R否

  (四)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注:(1)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发〔2020〕23号),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20年11月25日出具《关于庆铃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等8户企业划转部分国有资本事项的通知》,公司实际控制人重庆市国资委将其持有的公司控股股东轻纺集团10%的国有股权划转至重庆市财政局用于充实社保基金。重庆市财政局享有所划入轻纺集团股权的收益权、处置权和知情权,但不干预企业日常生产经营管理,不向轻纺集团派出董事,该次划转不改变轻纺集团原有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上述划转事项尚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2)根据《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无偿划转重庆轻纺控股(集团)公司80%股权的通知》(渝国资﹝2023﹞379号),重庆市国资委将持有的轻纺集团80%的股权无偿划转给渝富控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10日披露的《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37),该事项尚未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1328       证券简称:登康口腔       公告编号:2024-003

  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于2024年4月15日向全体董事发出。

  (二)本次会议于2024年4月26日上午10:00在公司办公楼三楼二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

  (三)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际出席现场会议并表决的董事9名。

  (四)公司董事长邓嵘先生主持会议,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五)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程序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公司董事会认为《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同意该报告相关内容。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2023年年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董事会职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持续完善公司治理,不断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充分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董事会认为《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真实地反映了董事会本报告期的工作情况,同意该报告相关内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廖成林先生、靳景玉先生及王海兵先生分别向董事会递交了《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管理层有效地执行了董事会的各项决议,董事会认为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2023年度公司经营状况和取得的成果,同意《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相关内容。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董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按公司2023年12月31日在中证登最终登记的总股本172,173,800股为基数,以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50元(含税)向全体股东分配,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11,912,970.00元人民币,不送红股、不转增股本。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同意本报告相关内容。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对该议案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对该事项出具了鉴证报告。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对该议案发表的专项核查意见和天健对该事项出具的鉴证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行为,如实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同意该报告相关内容。

  保荐机构中信建投对该议案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天健对该事项出具了鉴证报告。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保荐机构中信建投对该议案发表的专项核查意见、天健对该事项出具的鉴证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董事会同意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审计费用含税总额833,000元(大写:捌拾叁万叁仟元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与信永中和签署相关协议文件。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根据独立董事廖成林、靳景玉、王海兵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董事会认为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交所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天健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本议案尚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同意本议案相关内容。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2023年财务决算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财务预算方案》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同意本议案相关内容。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2024年财务预算方案》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二)审议《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章程》,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公司制订了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了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合计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即期限内任一时点的现金管理金额(含前述投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现金管理额度;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期限范围内,行使现金管理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组织实施。

  保荐机构中信建投对该议案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保荐机构中信建投对该议案发表的专项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为充分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将部分超募资金4,800万元(占超额募集资金总额的28.95%)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本次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自2024年6月15日起生效。

  保荐机构中信建投对该议案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保荐机构中信建投对该议案发表的专项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董事会认为《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环境、社会与公司治理的实践及绩效等,同意本议案相关内容。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同意本议案相关内容。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24年5月27日下午14:30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三)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四)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核查意见;

  (五)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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