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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

  股票代码:000882       股票简称:华联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自身经营需要,并结合实际情况,对2024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人BHG Retail REIT、北京海融兴达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海融”)、北京华联回龙观购物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联回龙观”)、北京兴联顺达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联顺达”)及北京华联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联集团”)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合理预计。公司预计2024年度与上述关联人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不超过21,300万元。2023年度,公司与上述关联人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15,027.10万元。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7票通过,2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李翠芳女士、马作群先生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本次关联交易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已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同意。

  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华联集团将回避表决。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BHG Retail REIT

  1、基本情况

  名称:BHG Retail REIT

  投资方向:主要投资于中国可产生收益的零售物业

  上市交易所:于2015年12月11日新加坡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

  总发行份额:519,602,601

  基金管理人:新加坡商业公司的全资子公司BHG Retail Trust Management Pte. Ltd.

  投资组合:BHG Retail REIT持有6家购物中心的股权,分别为北京华联万贸购物中心经营有限公司60%股权、合肥华联瑞安购物广场商业运营有限公司100%股权、青海兴联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成都海融兴达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大连华联商用设施运营有限公司100%股权和合肥华联瑞诚购物广场商业运营有限公司100%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BHG Retail REIT经审计的总资产为92,688.30万新元,净资产为54,541.40万新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197.60万新元,净利润为383.5万新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华联集团全资子公司Beijing Hua Lian Group (Singapore) International Trading Pte. Ltd.持有BHG Retail REIT 29.19%的信托份额。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的规定,BHG Retail REIT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李翠芳女士、马作群先生在华联集团担任董事、副总裁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8规定,上述人员构成关联董事。

  3、履约能力分析

  BHG Retail REIT的投资组合为位于中国5个高速发展城市的购物中心物业。目前6个购物中心均已开业,具有稳定的租金收益。BHG Retail REIT委托公司进行运营管理和物业管理,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二)北京海融

  1、基本情况

  名称:北京海融兴达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1年11月09日

  注册资本:35,600万元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北路17号楼-1至3层109

  法定代表人:金鑫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585808813W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日用品销售;停车场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联网设备销售;可穿戴智能设备销售;玩具销售;橡胶制品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珠宝首饰零售;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文具用品零售;自行车及零配件零售;礼品花卉销售;会议及展览服务;企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化妆品零售;服装服饰零售;鞋帽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北京海融经审计的总资产为96,432.39万元,净资产为-14,727.45万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0,180.40万元,净利润为-5,216.09万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北京海融为长山兴(青岛)商业资产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长山兴青岛”)的子公司,西藏长山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长山兴”)为长山兴青岛的普通合伙人,公司控股股东华联集团间接持有西藏长山兴50%的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的规定,北京海融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李翠芳女士、马作群先生在华联集团担任董事、副总裁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8规定,上述人员构成关联董事。

  3、履约能力分析

  北京海融运营的购物中心位于北京市,具有稳定的租金收益,资信状况良好,不存在履约风险。

  (三)兴联顺达

  1、基本情况

  名称:北京兴联顺达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11年07月07日

  注册资本:20,100万元

  注册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中路8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辛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302579077823B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停车场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服装服饰零售;玩具销售;橡胶制品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珠宝首饰零售;鞋帽批发;化妆品批发;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文具用品零售;自行车及零配件零售;礼品花卉销售;会议及展览服务;企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日用品销售;鞋帽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化妆品零售。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兴联顺达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95,420.75万元,净资产为16,503.00万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0,978.22万元,净利润为-1,441.53万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北京华联长山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兴联顺达的控股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北京华联长山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华联集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的规定,兴联顺达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李翠芳女士、马作群先生在华联集团担任董事、副总裁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8规定,上述人员构成关联董事。

  3、履约能力分析

  兴联顺达运营的购物中心位于北京市,具有稳定的租金收益,资信状况良好,不存在履约风险。

  (四)华联回龙观

  1、基本情况

  名称:北京华联回龙观购物中心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08年09月22日

  注册资本:16,100万元

  注册地址:北京市昌平区育知东路30号院5号楼-2至4层101

  法定代表人:金鑫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4680464596F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日用品批发;玩具销售;橡胶制品销售;服装服饰批发;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珠宝首饰零售;鞋帽批发;化妆品批发;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文具用品零售;自行车及零配件零售;礼品花卉销售;会议及展览服务;企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停车场服务;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华联回龙观经审计的总资产为43,316.34万元,净资产为9,255.09万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7,761.05万元,净利润为660.46万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华联回龙观为长山兴青岛的子公司,西藏长山兴为长山兴青岛的普通合伙人,公司控股股东华联集团间接持有西藏长山兴50%的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的规定,华联回龙观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李翠芳女士、马作群先生在华联集团担任董事、副总裁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8规定,上述人员构成关联董事。

  3、履约能力分析

  华联回龙观运营的购物中心位于北京市,具有稳定的租金收益,资信状况良好,不存在履约风险。

  (五)华联集团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华联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1993年12月18日

  注册资本:215,000万元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1号四川大厦东塔楼四层408室

  法定代表人:吉小安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284084698D

  主营业务:投资管理、投资咨询等。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2年12月31日,华联集团经审计总资产为516.23亿元,净资产为113.60亿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43.93亿元,净利润3.62亿元。截至2023年9月30日,华联集团未经审计资产总额543.45亿元,净资产108.89亿元。2023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31.48亿元,净利润6.74亿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华联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规定,华联集团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李翠芳女士、马作群先生在华联集团担任董事、副总裁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8规定,上述人员构成关联董事。

  3、履约能力分析

  华联集团成立于1993年12月18日,是商务部重点扶持的全国大型零售企业之一,华联集团业态涉及生活超市、高级超市、社区购物中心及高级百货店等。华联集团资产状况良好,经营情况正常,不存在履约风险。

  经查询,上述关联人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为华联集团、BHG Retail REIT、北京海融、华联回龙观、兴联顺达旗下部分商业物业提供专项物业服务和运营管理服务,同时向华联集团采购商品及劳务,并与华联集团和BHG Retail REIT存在关联租赁服务。公司与上述关联人发生的各项服务和采购商品及劳务等关联交易均参考市场价格定价,遵循平等、自愿的交易原则。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与上述关联人签署相关协议,并在后续签署的协议确定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业务往来,遵循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已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同意,独立董事发表如下审核意见: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额度符合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定价方法合理,未发现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股票代码:000882       股票简称:华联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4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华联集团相互融资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北京华联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预计12个月内所担保的借款余额总计不超过9亿元人民币

  ● 公司无逾期担保

  一、关联交易概述

  1、鉴于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北京华联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联集团”)签署的《相互融资担保协议》(以下简称“互保协议”)即将到期,公司近日于北京与华联集团重新续签协议,继续互为对方日常金融机构借款提供担保,协议有效期1年。在协议有效期内,如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人民币借款,华联集团或其控股子公司应为其提供相应的担保;如华联集团或其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人民币借款,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应为其提供相应的担保,所担保的借款余额总计不超过9亿元人民币。

  2、由于华联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公司董事李翠芳女士、马作群先生在华联集团担任董事、副总裁职务,上述人员构成关联董事。

  3、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与华联集团签署<相互融资担保协议>的议案》;关联董事李翠芳女士、马作群先生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表决情况:同意7人,回避2人,反对0人,弃权0人。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已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同意。

  4、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华联集团将回避表决。

  5、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方简介

  公司名称:北京华联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1993年12月18日

  注册资本:215,000万元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1号四川大厦东塔楼四层408室

  法定代表人:吉小安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284084698D

  主营业务:投资管理、投资咨询等。

  华联集团第一大股东为海南鸿炬实业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海南省文化交流促进会。股权关系图如下:

  

  2、历史沿革、业务发展情况及财务数据

  华联集团成立于1993年12月18日,是商务部重点扶持的全国大型零售企业之一,是中国最早加入世界购物中心协会的企业。华联集团最近三年业务发展良好,业态涉及生活超市、高级超市、社区购物中心及高级百货店等。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华联集团经审计总资产为516.23亿元,总负债为402.64亿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为272.58亿元,非流动负债总额为130.05亿元),净资产为113.60亿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43.93亿元,利润总额6.69亿元,净利润3.62亿元。截至2023年9月30日,华联集团未经审计资产总额543.45亿元,总负债为434.57亿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为270.62亿元,非流动负债总额为163.95亿元),净资产108.89亿元。2023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31.48亿元,利润总额10.47亿元,净利润6.74亿元。华联集团资信水平高,未有贷款逾期不还行为。

  截至目前,华联集团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华联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规定,华联集团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李翠芳女士、马作群先生在华联集团担任董事、副总裁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8规定,上述人员构成关联董事。

  三、《相互融资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华联集团重新续签《相互融资担保协议》,继续互为对方日常金融机构借款提供担保。双方同意,在协议有效期内,如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人民币借款,华联集团或其控股子公司应为其提供相应的担保;如华联集团或其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人民币借款,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应为其提供相应的担保,但所担保的借款余额总计不超过9亿元人民币(包括根据前次互保协议已经存在的担保借款)。为免疑义,不包括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已通过的担保额度。

  在本协议范围内,华联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低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为华联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时(包括根据前次互保协议发生的延续至本次有效期的担保借款),华联集团安排北京华联生活超市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措施。

  该协议有效期一年,自协议双方签署之日起成立,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本次公司拟为华联集团提供担保总额为9亿元人民币,占公司2023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2.94%。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总金额为27亿元人民币,其中为公司控股股东华联集团提供的担保总额度为16亿元,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度为11亿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金额为12.64亿元,合计占公司2023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8.18%。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华联集团作为公司控股股东,资信水平较高,具备良好的偿还银行借款的能力,不存在贷款逾期未还事项。华联集团一直为公司的借款提供担保,公司与华联集团签署《相互融资担保协议》,为公司向金融机构借款申请借款提供了充分的保障。公司此次与华联集团签署的《相互融资担保协议》,额度较去年持平。华联集团已安排北京华联生活超市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措施。本次担保符合相关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约定,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本次相互融资担保事项已经公司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已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同意,独立董事发表如下审核意见:此次相互融资担保系延续了上一年的方案,额度合理,并且华联集团安排北京华联生活超市有限公司提供了反担保措施,未发现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相互融资担保协议》。

  特此公告。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股票代码:000882       股票简称:华联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5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在财务公司

  日常关联存贷款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华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设有银行账户,并发生存贷款等相关业务。预计2024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财务公司的每日最高存款限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在财务公司的最高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

  公司与财务公司的控股股东均为北京华联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联集团”),本议案构成关联交易。公司董事马作群先生在华联集团担任董事、副总裁职务,在财务公司担任董事长职务;公司董事李翠芳女士在华联集团担任董事、副总裁职务;公司董事王欣荣女士在财务公司担任董事职务。上述人员构成关联董事。

  本次关联交易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李翠芳女士、马作群先生、王欣荣女士回避了表决。表决结果为:6票同意,3票回避,0票否决,0票弃权。本次关联交易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已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同意。

  本次关联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华联集团将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华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设立时间:1994年3月10日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5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1502691R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裕民路12号一号楼9层B901、B907、B909

  法定代表人:马作群

  主要股东:华联集团、江苏紫金华联商用设施运营有限公司、银川海融兴达商业有限公司和本公司对财务公司的持股比例分别为34%、17%、16%、33%。

  实际控制人:海南省文化交流促进会。

  主营业务: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吸收成员单位存款;办理成员单位贷款;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从事同业拆借;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从事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

  截止目前,财务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 业务发展情况及财务数据

  财务公司系1994年3月10日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近年来经营状况良好,资产规模大,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截止到2023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经审计资产总额65.86亿元,负债总额36.48亿元,净资产29.38亿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0,740.82万元,利润总额14,449.44万元,净利润10,804.99万元。

  3、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与财务公司的控股股东均为华联集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规定,财务公司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马作群先生在华联集团担任董事、副总裁职务,在财务公司担任董事长职务;公司董事李翠芳女士在华联集团担任董事、副总裁职务;公司董事王欣荣女士在财务公司担任董事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8规定,上述人员构成关联董事。

  三、关联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财务公司将向公司提供存贷款服务、结算服务以及经中国银监会批准的财务公司可从事的其他业务。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2022年4月27日,公司与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并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有效期为三年。根据《金融服务框架协议》,财务公司存款利率应不低于以下三者中孰高者:(1)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2)同期中国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或者(3)华联集团其他成员单位同期在财务公司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

  贷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等信贷业务给予优惠的信贷利率,原则上不高于同期同类市场利率。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财务公司财务状况良好,接受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监督,并按上述监管机构的规则及运营要求提供金融服务,公司选择在关联财务公司存贷款,有利于加强公司资金的集中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拓宽公司融资渠道,进一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水平和效益,符合公司发展需要;交易定价公允,不会损害中小股东利益,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造成负面影响。

  六、上一年度关联交易的情况及2024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财务公司的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在财务公司开立账户存款并办理结算,2023年12月31日存款余额为46,668.26万元。公司2023年自财务公司取得8亿元授信额度,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在财务公司无贷款余额,财务公司为公司开具商业承兑汇票期末尚未到期兑付的金额为7,566.35万元。

  2024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财务公司未发生除《金融服务框架协议》中约定业务外的其它关联交易。

  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该事项已经公司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已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同意,独立董事发表如下审核意见:公司与华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存贷款额度预计合理,是与华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持续进行的,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未发现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股票代码:000882          股票简称:华联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1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继续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事务所”)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审计师的具体工作量、结合行业费用标准确定其报酬,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年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人员信息:截至2023年12月31日,致同事务所从业人员超过五千人,其中合伙人数量为225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364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400人。

  业务信息:致同事务所2022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26.49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19.6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5.74亿元;截止2022年12月31日,致同事务所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39家,主要行业包括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房地产业,收费总额2.88亿元;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家(不含本公司)。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事务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2年末职业风险基金1,089万元。

  致同事务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近三年,致同事务所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1次。近三年,致同事务所30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梁卫丽,于199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于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于2003年开始在致同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7份,挂牌公司审计报告3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刘霞,于201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于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于2018年开始在致同事务所执业,于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洪婕,于199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于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于2009年开始在致同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份,复核审计报告6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7份。

  2、诚信记录

  近三年,前述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在执业过程中未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事务所及前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审计师的具体工作量、结合行业费用标准确定其报酬。

  二、拟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1、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审计委员会对致同事务所的从业资质、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及独立性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致同事务所作为公司2023 年度审计机构,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恪尽职守,遵守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2023 年年度会计报表及内控审计的各项工作,认可致同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继续聘任致同事务所为公司2024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2、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继续聘任致同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审计师的具体工作量、结合行业费用标准确定其报酬。

  3、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股票代码:000882     股票简称:华联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3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商业银行、信托公司、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市场信用级别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较低、收益稳定的理财产品。

  2、投资金额: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理财产品投资收益会受市场波动的影响。

  一、委托理财情况概述

  1、委托理财的目的

  为实现资金效益最大化,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低风险与收益相对稳定的委托理财,该委托理财事项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2、委托理财投资金额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3、投资方式

  公司主要委托商业银行、信托公司、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购买理财产品进行现金管理,理财产品主要用于市场信用级别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较低、收益稳定的金融工具;不投资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及其他与证券相关的投资。

  4、委托理财期限

  委托理财额度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以内有效。

  5、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

  委托理财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暂时自有闲置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二、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依据《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委托理财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委托理财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1、投资风险分析

  公司委托理财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理财产品投资收益会受市场波动的影响。

  2、风险控制措施

  (1)在购买理财产品前,公司相关部门将对委托理财产品的风险与收益,以及未来的资金需求进行充分的预估与测算,严格筛选发行主体,做好理财产品前期调研,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稳健低风险的理财产品;

  (2)具体实施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不利因素,公司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委托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审计,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委托理财拟选择风险低、收益稳定、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相应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与主营业务的发展。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

  五、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股票代码:000882     股票简称:华联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4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监事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近日收到职工监事黄梅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黄梅女士因工作调整提请辞去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职工监事职务。黄梅女士辞去上述职务后继续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黄梅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

  黄梅女士在担任公司职工监事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为公司规范运作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公司监事会对黄梅女士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召开的职工代表大会一致同意选举王薇娜女士担任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职工监事(个人简历见附件),任期与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一致。

  特此公告。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7日

  附件:王薇娜女士简历:

  王薇娜,女,1985年3月出生,学士学位。曾任交通银行(天津分行)职员,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现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薇娜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目前不存在在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工作的情形;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股票代码:000882        股票简称:华联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5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董事会同意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担保总额度为11亿元人民币,担保方式包括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有效期为一年(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述担保额度的前提下,该担保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公司根据各控股子公司的实际需求以及资产负债率的要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调整为各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并不再就每笔担保事宜另行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对非全资子公司担保时,其他方股东提供共同担保或反担保措施。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签署担保相关的合同及法律文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华联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化传媒”)、安徽华联购物广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华联”)和银川华联购物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川华联”)资产负债率超过70%,本次担保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总体担保额度情况

  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具体担保额度如下:

  

  注:担保余额以实际发放贷款余额计算。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文化传媒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华联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8年04月25日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龙背村路99号院1号楼-1层06号

  法定代表人:周剑军

  经营范围: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营业性演出);影视策划;电脑动画设计;企业管理;经济贸易咨询;计算机系统服务;技术咨询;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承办展览展示活动;摄影扩印服务;市场调查;销售日用杂货、服装鞋帽、箱包、化妆品、电子产品、珠宝首饰、文化用品、体育用品、针纺织品、金属材料;文艺演出票务代理;租赁影视器材;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代理记账。

  与公司的股权关系:公司持有北京华联文化传媒有限公司100%股权。

  相关财务数据:文化传媒2023年末经审计的资产总额21,185.80万元,负债总额15,051.68万元(其中:流动负债6,366.65万元),期末净资产5,693.97万元;2023年度实现的营业收入13,838.56万元,利润总额714.42万元,净利润677.81万元。

  截至目前,文化传媒没有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2、山西华联购物中心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山西华联购物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华联”)

  成立日期:2010年12月15日

  注册资本:41408.37万元

  注册地址:太原市杏花岭区府东街18号二层

  法定代表人:李秋香

  经营范围:日用品、服装鞋帽、针纺织品、五金交电、工艺美术品、珠宝首饰、金银饰品、健身设备、家具、花卉、文体用品的销售;仓储;摄影、打字、复印;展览展示;房屋、场地及柜台租赁。

  与公司的股权关系:公司持有山西华联100%的股权。

  山西华联所持有的购物中心物业尚未开业。其2023年末经审计的资产总额30,418.48万元,负债总额1,523.43万元(其中:流动负债1,523.43万元),期末净资产28,895.05万元;2023年度实现的营业收入0万元,利润总额-1,688.05万元,净利润-1,688.04万元。

  截至目前,山西华联没有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安徽华联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安徽华联购物广场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9年06月04日

  注册资本:26,306.88万元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和平路118号

  法定代表人:庄柏峰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停车场服务;日用百货销售;针纺织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珠宝首饰零售;日用杂品销售;礼品花卉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金属材料销售;家具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文具用品零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服装服饰零售;鞋帽零售;卫生陶瓷制品销售;日用陶瓷制品销售;食用农产品零售;新鲜蔬菜零售;塑料制品销售;会议及展览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汽车零配件零售;休闲娱乐用品设备出租;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电子产品销售;五金产品零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与公司的股权关系:公司持有安徽华联100%股权。

  安徽华联2023年末经审计的资产总额105,123.09万元,负债总额95,164.67万元(其中:流动负债82,964.67万元),期末净资产9,958.42万元;2023年度实现的营业收入143.37万元,利润总额-1,228.05万元,净利润-1,231.30万元。

  截至目前,安徽华联没有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4、银川华联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银川华联购物中心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4年04月24日

  注册资本:40438.5609万元

  注册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悦海新天地购物广场13号综合商业楼

  法定代表人:庄柏峰

  经营范围:日用百货、针纺织品、五金交电、化工产品(不含易制毒及危险化学品)、珠宝首饰、日用杂品、劳保用品的销售;房屋、场地租赁;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策划。

  与公司的股权关系:公司持有银川华联100%股权。

  相关财务数据:银川华联2023年末经审计的资产总额75,599.58万元,负债总额74,205.76万元(其中:流动负债60,905.76万元),期末净资产1,393.82万元;2023年度实现的营业收入3,018.62万元,利润总额-3,103.48万元,净利润-3,107.25万元。

  截至目前,银川华联没有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四、关于担保额度调剂

  上述担保额度可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担保对象之间进行调剂:

  1、获调剂方为公司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2、获调剂方的单笔担保额度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3、在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过 70%(股东大会审议担保额度时)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

  4、在调剂发生时,获调剂方不存在逾期未偿还负债等情况。

  5、公司按出资比例对获调剂方提供担保或采取了反担保等相关风险控制措施。

  五、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签署担保相关的合同及法律文件。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由本公司及被担保的各控股子公司与金融机构共同协商确定。公司将严格审批担保合同,控制风险。

  六、董事会意见

  为促进子公司业务发展,增强子公司的融资能力,董事会同意为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的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总额度为11亿元人民币,有效期为一年。若担保额度调剂到非全资子公司,为控制担保风险,公司要求非全资子公司的少数股东按照持股比例共同承担担保责任。

  公司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能够充分了解其经营管理情况、控制其投资、融资等重大事项,并且董事会已经对其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等进行充分评估,本次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及股东利益造成损害。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11亿元人民币,占公司2023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5.82%。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总金额为27亿元人民币,其中为公司控股股东华联集团提供的担保总额度为16亿元,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度为11亿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金额为12.64亿元,合计占公司2023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8.18%。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股票代码:000882       股票简称:华联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1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及核销部分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真实反映截止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对2023年末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相关资产出现的减值迹象进行了充分评估和分析,本着谨慎性原则,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拟计入的报告期间

  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的资产为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为在建工程,计提减值准备总金额为15,488,601.04元,计入报告期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公司计提2023年度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如下:

  

  二、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说明

  (1)应收账款

  

  (2)其他应收款

  

  (3)在建工程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3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总金额为15,488,601.04元,将减少公司2023年度合并净利润14,815,114.12元,相应减少2023年末公司合并所有者权益14,815,114.12元。

  四、关于核销部分资产的情况

  2023 年度,公司应收商户租金及保证金4,957,555.72元,由于闭店和商户撤店等原因无法收回。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结合公司相关财务制度,公司将该部分资产予以核销,合计4,957,555.72元,其中应收账款4,903,240.97元,其他应收账款54,314.75元。

  本次资产核销不影响公司2023年度净利润和所有者权益。本次资产核销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规定,有助于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五、其他说明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资产事项无需提交董事会审议。

  2、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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