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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49              证券简称:博彦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9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母公司)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340,361,079.73元,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34,036,107.97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367,725,655.86元,减去本年度实际分配的现金股利119,344,879.10元,本年度可供分配的利润为554,705,748.52元。

  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并兼顾投资者持续回报等因素,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以及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后的股份总数585,344,53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26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除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因素外,如在本分配预案公告后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其他变化的,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以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调整分配比例。

  二、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说明

  (一)公司2023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原因

  2023年,公司所处的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行业处于平稳发展的态势。2023年以来,公司坚持创新推动发展,牢牢把握数字化、智能化等行业发展机遇,加大了新行业领域和创新业务探索和布局。洞察产业转型和新一代数字技术发展趋势,聚焦资源进行新行业赛道的探索和布局,加大数字农业、智慧能源、央国企数字化等领域投入,并重点在管理咨询、行业解决方案、国产信创、AI大模型行业应用等创新业务方面持续构建业务能力,进行业务创新和突破,不断升级面向未来的核心竞争力,为公司未来发展开辟新的增长空间。该利润分配预案,是综合考量了公司的战略目标、经营计划以及流动性需求等多重因素,将有助于公司保持财务稳健性和抗风险能力,可以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提供较为可靠的保障。

  (二)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及预计收益情况

  2023年末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转入下一年度,主要用于新业务拓展及补充运营资金的需要,促进公司整体业务稳健并保障新业务快速实现突破,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以及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保障,有利于为公司及股东创造更多价值。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公司发展和股东回报的需求,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三)公司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

  公司不断健全与中小股东的沟通机制,通过业绩说明会、深交所互动易、投资者热线等多种渠道,为中小股东表达关于现金分红政策的意见和诉求提供便利。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

  (四)公司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在《公司章程》中制定了现金分红政策。未来,公司将从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出发,坚持稳健经营,持续提升核心竞争力,夯实公司治理,提高盈利能力。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成果。

  (五)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理性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回报,上市以来连续实施现金分红,2021年至2023年三个连续年度内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总额高于该三年年均净利润的30%。公司提出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该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合理。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

  三、其他说明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649              证券简称:博彦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0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的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止2023年12月31日的应收账款、各类存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商誉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应收款项回收的可能性,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和商誉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根据评估和分析的结果判断,公司部分资产已经发生减值,应对存在减值的资产计提资产减值损失。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3年度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对2023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损失共计10,705.58万元,详情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本次计提减值损失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一)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合同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租赁应收款以及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1、应收账款

  公司按照简化计量方法确定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并进行会计处理。在资产负债表日,公司按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的现值计量应收账款的信用损失。当单项应收账款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公司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并考虑前瞻性信息,在组合基础上估计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2、其他应收款

  公司按照简化计量方法确定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并进行会计处理。在资产负债表日,公司按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的现值计量其他应收款的信用损失。当单项其他应收款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公司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并考虑前瞻性信息,在组合基础上估计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公司依据2023年应收款项回款情况,按预计损失计提应收账款坏账损失1,614.34万元,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139.45万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1、存货

  公司按照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可变现净值是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除有明确证据表明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异常外,本期期末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者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023年公司针对存货开展减值测试,计提存货跌价准备59.82万元。

  2、商誉

  根据会计准则规定,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在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收益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报告期内,结合子公司北方新宇等被收购公司、红麦聚信、TPG、融易通的实际经营情况及行业市场变化等影响,公司判断因收购资产产生的有关商誉存在减值迹象,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商誉减值》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在2023年度对商誉进行系统性减值测试。经过公司财务部门与评估机构测算,本期计提的商誉减值总额为人民币8,124.61万元。具体商誉减值测试及减值损失计提方法说明详见2023年度报告。

  3、长期股权投资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期末长期股权投资按可收回金额与账面价值孰低计量。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长期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公司2023年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767.36万元。

  三、本次计提减值损失对公司的影响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本次计提相关减值损失金额合计10,705.58万元,将减少公司2023年合并利润总额10,705.58万元。

  四、本次计提减值损失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计提相关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体现了会计处理的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

  五、本次计提减值损失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减值损失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以决议的形式对该事项发表了相关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计提减值损失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相关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更具合理性。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计提减值损失事项。

  七、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2023年度计提相关减值损失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更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更具合理性。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减值损失事项。

  八、备查文件

  (一)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649              证券简称:博彦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2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7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及日期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准则解释第17号》,其中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要求调整前期比较财务报表;“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不要求调整前期比较财务报表;“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要求对《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首次执行日后开展的售后租回交易进行追溯调整,并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准则解释第17号》。

  (二)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7号》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会计政策变更的性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根据《准则解释第17号》的要求,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

  澄清了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原则,并明确了贷款安排中“契约条件”对流动性划分的影响,对现行准则中负债的流动性划分原则的细化指引。

  (二)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

  明确了供应商融资安排的范围和在现金流量表以及根据金融工具准则的相关风险信息披露要求。

  (三)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承租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第二十条的规定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进行后续计量,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第二十三条至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承租人在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时,确定租赁付款额或变更后租赁付款额的方式不得导致其确认与租回所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利得或损失。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承租人仍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调整年初留存收益、无需调整比较报告信息,不会对公司所有者权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本公司于2024年1月1日起执行《准则解释第17号》,根据新旧衔接规定,在首次执行本解释的规定时,公司按照本解释的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进行调整。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履行的决策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经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新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追溯调整事项,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一)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649              证券简称:博彦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3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对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中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未满足行权条件的346.265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1、2022年7月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上述相关议案并对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就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2年7月7日至2022年7月17日,公司在内部OA系统对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予以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股权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或不良反映。2022年7月18日,公司披露《监事会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监事会经核查认为,本次列入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3、2022年7月22日,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2022年7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5、2022年9月6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公司完成了股权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实际向70人授予限制性股票407.35万股,授予价格为5.04元/股。

  6、2022年9月7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公司完成了股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登记工作,实际向193人授予股票期权720.13万份,行权价格为10.08元/股。

  7、2023年8月2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8、2023年9月12日,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9、2023年10月2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0、2023年11月9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公司已完成股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注销工作,共计56.426万份。

  11、2023年11月15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公司已完成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共计15.126万股。

  12、2024年4月2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注销的原因及数量

  根据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对应的公司层面2023年度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标,本期股票期权行权条件未成就。据此,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年度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予以注销。

  综上,公司拟注销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所对应的全部股票期权共计346.265万份,涉及的激励对象人数为184名。

  三、本次注销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符合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涉及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化,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状况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和核心骨干人员的勤勉尽责。

  四、公司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中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未达到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行权条件未成就,根据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由公司注销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所对应的全部股票期权共计346.265万份。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员工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针对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事项,律师认为:公司本次注销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关于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649            证券简称:博彦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8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R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R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以及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后的股份总数585,344,53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6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博彦科技是一家面向全球的IT咨询、产品、解决方案与服务提供商,报告期内继续依托全球客户数智化转型发展趋势,结合自身多年的行业积累、深厚的技术应用能力和成熟的行业实践、国际化的业务视角和完善的人才管理、完备的全球化交付与服务网络等优势,持续赋能金融、互联网、高科技等垂直行业客户,为其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覆盖信息技术全生命周期的服务体系。

  公司主要业务体系包括产品及解决方案、研发工程和IT运营维护三大类,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及解决方案

  基于多年的IT服务实践和项目积累,公司专注于客户实际业务场景需求,将自身对行业的深刻理解与解决方案设计开发能力相融合,面向金融、互联网、高科技等行业提供自主研发的可复制、成熟度较高的软件产品、平台或工具,并以此为基础进行定制化开发和配套技术服务。

  2023年初至今,伴随AI大模型、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的不断壮大以及数据要素潜能的逐步释放,各行业数字化转型不断深入。在金融科技领域,公司逐步构建了相关解决方案业务体系,并在数据智能、移动银行、智能风控、开放银行、自动化测试等多个细分领域处于领先地位,全面助力金融行业数字化转型升级以赋能实体经济;在人工智能领域,公司积极推进与国内外多家大模型厂商、高校的深度合作,推出 “人工智能计算平台”,探索将AI大模型应用与金融业务场景相结合,已初步形成体系化的金融AI应用解决方案;在数字农业领域,公司将数字科技与农业、渔业生产经营相结合,已形成智慧渔业、数智乡村、数智供销等相关解决方案,并试点运营农业产业云服务平台;此外,公司还拥有智能运维服务、智能自动化测试平台、企业风险预警及舆情监测系统、物联网等其他行业产品及解决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加大相关资源投入,积极夯实和布局产品及解决方案业务,实现营业收入16.97亿元,同比增长4.01%,占公司收入比重为25.71%。

  (2)研发工程

  研发工程是公司根据客户需求,基于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和成熟的IT技术,承接并参与到客户业务应用及产品开发过程中,有针对性地提供技术方案以及全部或指定环节的技术服务,协助客户高质量地完成产品或业务交付。该项服务覆盖客户业务应用及产品开发全流程,包括需求分析、架构设计、产品开发、软件产品全球化及本地化、产品测试直至产品交付。

  该类业务对公司交付质量及效率、服务体系、项目管理能力和人员管理能力要求较高;同时需要公司对客户业务有深刻的理解,能够持续跟踪并形成新兴技术实践应用转化能力,以快速响应客户业务需求,赋能客户业务发展。

  目前,公司已建立了科学规范的质量管理体系、领先的全球交付管理体系和完善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具备业内领先的实施交付能力,成为全球金融、互联网、高科技等行业众多龙头公司的核心IT服务供应商。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工程业务实现营业收入37.69亿元,同比增长3.11%,占公司收入比重为57.10%。

  (3)IT运营维护

  经过广泛的项目经验积累,公司凭借自身规模化、专业化和效率管控等优势,以数字化技术手段、专业化服务技能以及规范化操作流程向客户提供高质高效的IT运营维护系统服务,包括为客户提供各类应用支持软件及业务系统的日常运行管理和维护服务,IT基础设施管理和运维服务(如操作系统运营维护、硬件系统运营维护、网络运行维护与支持、桌面支持、信息安全管理等),以及互联网相关的数字内容服务等多项IT运营维护服务。

  报告期内,公司IT运营维护业务实现营业收入10.96亿元,同比下降5.06%,占公司收入比重为16.61%。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单位: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R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不适用

  (本页无正文,为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报告摘要签字页)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王   斌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649              证券简称:博彦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6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4年4月15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及监事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斌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全体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202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详见公司另行披露的《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报告》和《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08)。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详见公司另行披露的《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报告》中“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部分内容。

  公司独立董事宋建波女士、伏军先生、陶伟先生提交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3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此外,公司独立董事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关于2023年度独立性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司董事会对此进行评估并出具了《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四)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详见公司另行披露的《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母公司)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340,361,079.73元,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34,036,107.97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367,725,655.86元,减去本年度实际分配的现金股利119,344,879.10元,本年度可供分配的利润为554,705,748.52元。

  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并兼顾投资者持续回报等因素,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以及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后的股份总数585,344,53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26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除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因素外,如在本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其他变化的,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以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调整分配比例。

  详见公司另行披露的《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详见公司另行披露的《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七)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详见公司另行披露的《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八)关于2023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相关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更具合理性。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计提减值损失事项。

  详见公司另行披露的《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九)关于《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详见公司另行披露的《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十)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详见公司另行披露的《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11)。

  (十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新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详见公司另行披露的《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十二)关于公司向中信银行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根据业务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授信期限为1年。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十三)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关联董事张杨先生、王丽娜女士作为激励对象,对本议案进行回避表决。

  董事会同意对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未满足行权条件的346.265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详见公司另行披露的《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十四)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关联董事张杨先生、王丽娜女士作为激励对象,对本议案进行回避表决。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合法有效。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实质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同意回购注销本次已获授但不符合本次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99.805万股。

  详见公司另行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的投资信心,根据公司实际经营管理情况,结合公司整体战略规划、股权激励情况、库存股情况等因素综合考量,董事会同意公司对417.1006万股剩余回购股份变更用途并予以注销。

  详见公司另行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鉴于公司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合计199.805万股,同时拟注销回购股份417.1006万股,上述原因将导致公司股本总额和注册资本相应发生变化,公司股本总额和注册资本由59,151.3588万股/元变更为58,534.4532万股/元。

  同时,因公司业务拓展需要,拟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市场营销策划;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企业会员积分管理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大数据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物联网设备销售;云计算设备销售;网络设备销售;终端测试设备销售;安防设备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建设工程施工”(以工商部门最终核准为准)。

  另外,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相关法规修订情况,综上因素,董事会同意公司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相关条款进行修订更新。

  详见公司另行披露的《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及《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4月修订)。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关于修订《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修订情况,公司对《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进行修订和完善,详见公司另行披露的《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2024年4月修订)。

  (十八)关于制定《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详见公司另行披露的《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4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关于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并保障独立董事有效地履行其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制定了《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详见公司另行披露的《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4年4月)。

  (二十)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议于2024年5月17日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公司独立董事提交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详见公司另行披露的《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15)。

  三、备查文件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649              证券简称:博彦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5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提议于2024年5月17日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17日(周五) 下午15:30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5月17日(周五)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另,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9日(周四)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东区7号楼博彦科技大厦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2、上述议案1至5、议案9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上述议案6、7、8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3、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4、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还需持有委托人及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5年5月13日下午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附件二格式自制均有效;法人股东的登记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2、现场参会登记时间:2024年5月13日(周一)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东区7号楼博彦科技大厦证券部

  4、会议联系人:刘可欣、叶聪

  联系电话:010-50965998;传真:010-50965998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东区7号楼博彦科技大厦

  邮编:100193

  5、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参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2649”,投票简称为“博彦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以下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个人股东签名,或法人股东盖公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书有效期限:

  受托日期:2024年   月   日

  关于授权委托书的填写说明:

  1、任一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只能填写一张表决票。

  2、请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表决意见”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

  3、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本表决票应以蓝色或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

  

  证券代码:002649              证券简称:博彦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7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4年4月15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宋存智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202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详见公司另行披露的《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报告》和《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08)。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详见公司另行披露的《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董事会编制的《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对上述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无异议。

  详见公司另行披露的《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四)关于2023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2023年度计提相关减值损失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更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更具合理性。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减值损失事项。

  详见公司另行披露的《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五)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详见公司另行披露的《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11)。

  (六)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追溯调整事项,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详见公司另行披露的《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七)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中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未达到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行权条件未成就,根据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由公司注销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所对应的全部股票期权共计346.265万份。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员工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详见公司另行披露的《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八)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中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未达到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根据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对所有激励对象已获授但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99.805万股予以回购注销。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员工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详见公司另行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实际经营管理情况,结合公司整体战略规划、股权激励情况、库存股情况等因素综合考量,监事会同意对417.1006万股剩余回购股份变更用途并予以注销。公司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事项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员工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详见公司另行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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