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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387               证券简称:维信诺              公告编号:2024-02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截至目前,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含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担保)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0%,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27日和2023年5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2023年度为全资子公司霸州市云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维信诺(固安)显示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维信诺贸易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汕头市维信诺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昆山工研院新型平板显示技术中心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云谷(固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固安云谷”)、控股孙公司昆山国显光电有限公司和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73亿元的担保。担保额度有效期为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和2023年5月19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和其他相关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公司控股子公司固安云谷因生产经营的需要,近日与前海兴邦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前海兴邦金租”)签署了《融资租赁合同》,以其自有的机器设备与前海兴邦金租开展售后回租赁业务,融资总金额为人民币1亿元,租赁期限为2年。公司对上述融资租赁业务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与前海兴邦金租签署《保证合同》。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固安云谷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其经营、财务及资信状况良好。本次担保前公司对固安云谷的担保余额为92.70亿元,本次担保后公司对固安云谷的担保余额为93.70亿元(其中占用2023年担保额度预计的余额为59.18亿元),本次担保后固安云谷2023年度可用担保额度剩余10.82亿元。

  三、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云谷(固安)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1022MA07T0QG8Y

  3.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注册地址:河北省廊坊市固安县新兴产业示范区

  5.法定代表人:王敬龙

  6.注册资本:2,053,000万元人民币

  7.成立日期:2016年06月23日

  8.经营范围:技术推广服务;研发、生产、销售:电子产品、电子元器件、配套元器件、机器设备及零配件、计算机软件、硬件及辅助设备;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服务;货物进出口业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及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注:2022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3年三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0. 公司直接持有固安云谷53.73%的股份,通过廊坊新型显示产业发展基金 (有限合伙)和河北新型显示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固安云谷23.14%的股份,因此公司通过直接与间接合计持有固安云谷76.87%的股份,河北新型显示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持有云谷固安46.27%的股份。经查询,固安云谷未进行信用评级,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 《融资租赁合同》的主要内容

  出租人:前海兴邦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云谷(固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租赁物

  本合同项下的租赁物为固安云谷持有账面净值约为1.00亿元的机器设备。

  第二条 租赁本金、租期

  2.1 本合同项下租赁本金金额为人民币壹亿元整(即租赁物价款,等于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标的物的转让价款),乙方承诺,融资所取得的资金(租赁本金)用途为补充运营资金。

  2.2 租赁期限为2年,租赁期限自起租日开始计算,至本合同规定的租金支付完毕之日为止。双方同意,起租日为甲方向乙方支付第一笔租赁物价款之日。

  第三条 合同的担保

  为保证乙方全面、及时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合同项下乙方义务的保证人对乙方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并签署《保证合同》。

  第四条 留购价款

  租赁物留购价款为人民币壹佰元整,乙方应在最后一期租金支付日向甲方支付完毕全部到期应付款项及该笔留购价款。

  第五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署并盖章后生效,至本合同项下全部债务清偿完毕后终止。

  五、 《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债权人:前海兴邦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保证人: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鉴于:债权人作为出租人与承租人云谷(固安)科技有限公司签署了《融资租赁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约定由债权人向承租人提供融资租赁服务,承租人向债权人支付租金和其他应付款项。为担保承租人全面履行其在主合同项下的债务,保证人同意向债权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第一条 保证范围

  保证人担保的主债权为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应支付的全部租金及其他应付款项,担保的范围为:

  (1)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享有的主债权及其他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租金、违约金、履约保证金、提前还款补偿金、提前终止合同损失金、损失赔偿金、保险费、政府规费、税费、留购价款。

  (2)债权人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保全担保费、保全保险费、公证费、公告费、评估费、鉴定费、仓储费、拍卖费、登记费、执行费、差旅费等。

  第二条 保证方式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方式为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第三条 保证期间

  3.1 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止。

  3.2 主合同项下的债务为分期履行的,对每期债务而言,不受当期债务期限影响,保证期间均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止。

  第四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签署后,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六、 董事会意见

  本次被担保对象固安云谷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公司通过直接与间接合计持有固安云谷权益的比例为76.87%。虽然固安云谷并非公司全资控股,但公司对其在经营管理、财务、投资、融资等重大方面均能有效控制,风险处于公司有效控制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河北新型显示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未提供同比例担保或反担保。

  公司为下属控股公司担保,有利于拓宽子公司融资渠道,能够保证公司持续、稳健发展,属于下属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被担保方资产优良,虽然固安云谷未提供反担保,但公司对其有绝对的控制权,风险均处于公司有效控制下,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给公司带来较大风险。

  七、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余额为2,183,273.38万元,占公司2022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86.45%,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713,517.83万元,占公司2022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60.93%,对子公司担保为1,469,755.54万元。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未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承担损失。

  八、 备查文件

  1. 《融资租赁合同》;

  2. 《保证合同》;

  3.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4. 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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