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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洋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696        证券简称:百洋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4

  百洋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百洋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鉴于中国证监会对《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于2023年12月进行了修订,为了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的维护公司股东利益,公司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及完善。相关条款修订前后的内容如下:

  

  除修订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2024年4月修订)》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理层,全权办理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章程》变更的相关工商登记备案等事宜。

  二、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百洋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696      证券简称:百洋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7

  百洋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接受关联方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百洋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洋股份”、“公司”)于2022年12月1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3年1月5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关联方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支持公司的经营发展,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青岛国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控股股东之母公司、以下简称“青岛国信集团”)向公司提供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借款,期限不超过3年,年化利率不超过同期 LPR,截至目前青岛国信集团向公司提供的借款余额为3亿元。

  为进一步支持公司发展,经与股东单位沟通,青岛国信集团拟在前期已审议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借款的基础上,向公司增加提供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借款,期限不超过2年,年化利率不超过同期 LPR。公司可根据实际资金需求分次提款,具体借款金额、期限和利率等内容以实际签署的相关合同文件约定为准。本次借款事项无需公司提供保证、抵押和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

  2.关联关系说明

  青岛海洋创新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称“海洋产业投资基金”)、青岛市海洋新动能产业投资基金(以下称“海洋新动能基金”)合计持有百洋股份104,478,461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0.16%,是公司的控股股东。海洋产业投资基金与海洋新动能基金均为青岛国信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称“青岛国信金控”)所控制的企业,青岛国信集团直接和间接持有青岛国信金控100%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青岛国信集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接受青岛国信集团提供借款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3.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事项进行了审议,同时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全体独立董事同意该事项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关联方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董韶光先生、邓友成先生、王思良先生在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具有表决权的4名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该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关的关联股东须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介绍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青岛国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香港西路48号海天中心T1写字楼

  法定代表人:刘鲁强

  注册资金: 30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006752895001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设立日期: 2008 年 7 月 17 日

  经营范围: 城乡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投资建设与运营;政府重大公益项目的投资建设与运营;经营房产、旅游、土地开发等服务业及经批准的非银行金融服务业;经政府批准的国家法律、法规禁止以外的其他资产投资与运营。

  青岛国信集团股东情况:青岛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青岛国信集团90.04%股权,山东省财欣资产运营有限公司持有青岛国信集团9.96%股权;青岛国信集团的实际控制人为青岛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 青岛国信集团于2008年2月经青岛市人民政府批准组建设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亿元。近年来集团持续健康发展,2023年末资产总额1160亿元,净资产355亿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总收入170亿元,净利润13.44亿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青岛国信集团间接持有公司总股份数30.16%的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青岛国信集团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4.青岛国信集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青岛国信集团拟向公司增加提供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借款,期限不超过2年,年化利率不超过同期 LPR。本次关联交易价格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为进一步支持公司发展,青岛国信集团拟在前期已审议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借款的基础上,向公司增加提供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借款,期限不超过2年,年化利率不超过同期 LPR。公司可根据实际资金需求分次提款,具体借款金额、期限和利率等内容以实际签署的相关合同文件约定为准。本次借款事项无需公司提供保证、抵押和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

  公司尚未就与上述关联人之间的交易签署相关协议,后续将根据资金需求情况,在上述审批的额度范围和期限内根据实际情况签署相关的合同文件。

  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青岛国信集团对公司提供借款,且无需公司提供任何担保,系对公司未来发展的支持和信心,能够更好地支持公司经营发展、满足经营资金需求。该关联交易具备真实意图和必要性。

  2. 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公司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降低融资成本,从而实现持续稳定发展。本次交易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及公司利益的情形。

  3.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次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利益输送和交易风险。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青岛国信集团共向公司提供的借款余额为3亿元。本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向青岛国信集团支付利息共224.93万元,除此之外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七、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次会议应参加独立董事3人,实际参加独立董事3人,独立董事对《关于接受关联方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全体独立董事同意该事项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审核意见如下:经审阅相关议案材料,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体现了公司控股股东关联方对公司发展的支持和信心,有利于支持公司业务发展,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具备一定必要性。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本次交易的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次接受关联方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百洋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696      证券简称:百洋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0

  百洋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举行2023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使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情况,百洋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 2024年5月10日(星期五)15:00-17:00举办2023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广大投资者可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http://irm.cninfo.com.cn),进入“云访谈”栏目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公司拟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董韶光先生;总经理刘康先生;常务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刘莹先生;董事、副总经理欧顺明先生;独立董事徐国君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在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日前五个交易日内,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http://irm.cninfo.com.cn)“云访谈”栏目,进入公司本次业绩说明会页面提问。公司将在 2023 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

  特此公告。

  百洋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696         证券简称:百洋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5

  百洋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百洋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在本年度报告披露之后、年度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之前积极召开公司2023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就利润分配相关事项与广大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公司将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

  一、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759.37万元,2023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6,041.76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0,501.71万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6,720.14万元。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结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董事会研究决定,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鉴于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负值,不满足公司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为了维护公司的财务稳健和股东的长远利益,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公司2023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入下一年度。

  三、公司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负但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说明

  2023年度,公司为优化产权结构,促进投资者回报,维护股东利益,同时结合各控股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求情况,公司部分控股子公司向母公司实施现金分红共计16,200万元。

  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759.37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939.23万元;截至2023年报告期末,公司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6,720.14万元,合并报表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0,501.71万元。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仍未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综合考虑当前的宏观经济环境等因素,同时基于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为实现稳定可持续发展,更好地维护股东长远利益,公司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入下一年度,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全体股东长远利益。

  未来,公司将采取积极措施持续优化业务结构,加强经营管理,努力提升盈利能力、改善财务状况;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投资者进行回报,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强化分红管理,不断提升母公司利润分配能力,尽快实现未分配利润转正,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公司在本年度报告披露之后、年度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之前积极召开公司2023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就利润分配相关事项与广大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公司将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

  四、公司履行的决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有利于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和审核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生产经营需要以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综合因素,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百洋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696       证券简称:百洋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6

  百洋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百洋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合并范围内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公司对2023年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对部分存在减值可能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或者核销资产,对公司当期损益的影响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达到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万元的,应当及时披露。2023年度公司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5,249.00万元,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披露,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一)应收款项坏账准备

  1、应收账款

  公司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且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公司将该应收账款按单项及类似信用风险特征(账龄)进行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根据上述计提政策,2023年度公司共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4,423.50万元。

  2、其他应收款

  公司对于其他应收款按照下列情形计量其他应收款损失准备:①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的金融资产,公司按照未来12个月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②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的金融资产,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③购买或源生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金融资产外,公司基于相同风险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不同组别,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根据以前年度的实际信用损失,并考虑本年的前瞻性信息,预计违约损失率,按资产负债表日余额确定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坏账准备。根据上述计提政策,2023年度公司共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13.96万元。

  (二)预付账款

  公司按照下列情形计量预付账款损失准备:①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的金融资产,不计提损失准备;②把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公司将无法按原有条款收回的预付收款项,按单项评估信用风险,计提坏账准备。根据上述计提政策,2023年度公司共计提预付账款坏账准备70.68万元。

  (三)应收票据

  公司对于商业承兑汇票的应收票据,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根据上述计提政策,2023年度公司计提应收票据坏账准备6.71万元。

  (四)存货跌价准备

  公司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库存商品和发出商品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用于生产而持有的材料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根据上述计提政策,2023年度公司对存货计提跌价准备734.15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的减值准备事项全部计入公司2023年度损益,减少公司2023年度营业利润5,249.00万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公司资产的实际状况,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进行,准确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不涉及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的变更。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规定,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可以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五、监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止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 2023年度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百洋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696        证券简称:百洋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7

  百洋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年度核销应收账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百洋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核销应收账款的议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对部分长期挂账的应收账款进行核销处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核销应收账款的原因和依据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照依法合规、规范操作的原则,公司对截止2023年12月31日的应收款项进行了全面梳理与清查。根据清查结果,公司拟对部分账龄超过3年的应收账款进行核销处理。核销后,公司财务与业务部门将建立已核销应收款项备查账,继续全力追讨。

  二、本次核销应收账款的基本情况

  本次核销的应收账款共计2,256.54万元,系由历史原因形成,账龄超过3年,期间公司多次派人前往或以函证、诉讼等方式对上述账款予以催讨,一直未能收回。鉴于此实际情况,公司确定该部分债权已无法收回,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已全额计提了相应的坏账准备。

  三、本次核销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核销的应收账款均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全额计提了相应的坏账准备,对公司经营业绩不会产生影响。

  四、本次核销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核销应收账款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核销应收账款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董事会对核销应收账款事项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核销应收账款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核销依据合理、充分,核销后能真实反映公司的资产、负债状况,进一步提高公司财务会计信息的可靠性。本次核销的应收账款已全额计提了相应的坏账准备,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影响。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核销应收账款事项。

  六、监事会对核销应收账款事项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核销应收账款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核销依据合理,公允反映公司的资产、负债状况。本次核销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核销应收账款事项。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百洋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696                证券简称:百洋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4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开展的业务主要有饲料及饲料原料业务、水产品加工及生物制品业务、远洋捕捞加工业务。报告期内,公司充分利用“饲料及饲料原料、水产食品加工、远洋捕捞”等上下游产业链及各环节间的协同促进作用,不断延伸和完善产业链,形成了相关业务协同发展的格局,发挥水产饲料生产及供应优势,为消费者提供优质、安全、健康、全程可追溯的水产品食材。

  1、饲料及饲料原料业务

  饲料业务是公司的重要业务板块,战略定位是以“产品+技术+服务”解决养殖户问题,提升养殖户效益,成为专业的养殖服务商。目前公司饲料业务主要产品包括普通水产饲料产品、虾饲料产品、特种水产饲料产品、部分畜禽料产品和动保产品等。其中,虾饲料和特种水产饲料产品是公司未来将持续发力的饲料品类。

  (1)普通水产饲料产品

  公司普通水产饲料产品以罗非鱼料和草鱼料等为代表的淡水鱼饲料为主。产品品质稳定,高中低档次齐全,适应不同市场不同客户群体选择。

  

  公司部分普水料产品

  公司通过研发新技术,开发出了高端普水料新品“罗非丰元”和“草鱼丰元”系列。新产品的开发有益于帮助养殖终端降低养殖成本、提高养殖效益。公司将借此促进饲料与水产品加工业务之间的协同联动,来进一步发挥饲料环节的优势,保持公司在国内罗非鱼水产加工行业的领军优势。

  (2)虾饲料产品

  虾饲料产品是公司未来重点发力的产品品类之一。目前已开发出了“黑金丰元”、“金刚丰元”、“虾丰元”等一系列产品,能够满足金刚虾、白对虾、斑节对虾等不同虾种的养殖需求,能够适应高位池高密度养殖、土塘低密度养殖、土塘鱼虾混养、低温冬棚养殖等不同养殖环境模式。公司的虾饲料产品具有耐水性好,诱食性好等优点。

  

  公司部分虾饲料产品

  (3)特种水产饲料产品

  公司特种水产饲料产品主要服务于鱼类养殖,目前已开发出针对淡水石斑、加州鲈鱼、黄颡鱼、大黄鱼等鱼种的系列产品,还配套研发“肝肠丰元”系列产品用于改善鱼类肝脏问题,促进肠道发育。此外,公司还有少量的蛙类饲料产品。

  

  公司部分特种水产饲料产品

  (4)动保产品

  为满足养殖户改善养殖环境、及时处理养殖疫病的需求,公司开发有数十种动保产品配合饲料产品的销售和服务。产品可用于处理水质调节、水藻培育、鱼体保健、除菌除臭等问题。

  公司饲料业务板块包括百洋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饲料分公司、广西百跃农牧发展有限公司、海南百洋饲料有限公司、佛山百洋饲料有限公司、荆州百洋饲料有限公司等饲料生产企业。公司业务围绕水产养殖过程中需要的产品和服务展开,覆盖各类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服务等全部业务环节。公司严格按照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对所有生产流程、管理流程实行标准化、规范化和专业化管理。

  2、水产品加工及生物制品业务

  公司水产品加工及生物制品业务顺应新时代人民群众的生活新需求、消费新趋势,以技术创新、品质引领,致力于为居民餐桌提供源头可控、健康、绿色、时尚的水产食品,成为国内优质的水产品高级供应商。水产品加工业务是公司产业链最终产品的出口,也是提升价值的终端、公司的业务核心。该业务主要以公司产业链内参与的、品质可控、可溯源的水产品为原料,通过冷冻加工成为冷冻食品,或通过精深加工成为安全、便捷、时尚的水产食品,打造有特色的食品品牌和产品线。

  公司水产品加工业务分为外销和内销两个方向,以外销业务为主,内销业务尚处于市场培育阶段,销售占比较低。

  

  目前,公司水产品加工外销的主要产品为冻罗非鱼片、条冻罗非鱼等,2023年新增金鲳鱼、叉尾鮰等产品出口,主要出口美国、欧盟、中东、拉美、加拿大等国家和地区,满足当地餐厅和食品加工厂的需求。

  近两年来,国内小包装分割菜、预制菜等产品迎来发展的机遇。因此公司食品事业部组建专门的内销团队,开始发力国内冷冻水产食品业务,已形成“贝丰”、“俏渔家”两个系列产品。其中,“贝丰”系列产品已拥有免浆黑鱼片、免浆脆口鱼片、火锅脆鱼片等品种;

  

  公司“俏渔家”品牌部分产品

  公司还开发了海鲈鱼、金鲳鱼等的深加工产品以及金汤脆脆鱼、纸包鱼和腌制烤鱼等预制菜产品,未来将继续加强与餐饮连锁企业在预制菜等产品上的研发。

  目前,公司水产品加工内销产品的销售主要以批发流通渠道为主,主要面向各地水产品批发商销售。当前预制菜市场虽然竞争激烈,但机遇与风险并存,近年来公司加大了水产食品内销的市场拓展力度,相关产品也赢得了广大客户的好评。

  公司的水产品加工厂主要分布于广西、广东、海南等地区,包括北海钦国冷冻食品有限公司、广西百嘉食品有限公司、湛江佳洋食品有限公司、广东雨嘉水产食品有限公司、海南佳德信食品有限公司等。公司及子公司厂区车间按照国际食品卫生标准设计和建造,拥有较为先进的水产品加工流水生产线,并配有产品检测中心和化验设备。公司或下属公司先后通过了ISO9001:2008、HACCP、BRC、BAP等多层次的质量控制体系的认证,多次接受美国FDA随机抽查的检验结果均符合要求,产品符合国内及美国、欧盟等发达国家和地区的标准,品质稳定可靠。

  公司生物制品加工业务是水产食品加工业务的产业链延伸,通过充分挖掘和提升罗非鱼副产物的价值,实现罗非鱼加工副产物的综合利用。公司以鱼皮、鱼鳞为原料开发系列胶原蛋白、明胶等生物制品,可广泛应用于保健品、化妆品、饮料、食品等领域。此外,公司还有少量生物制品终端产品销售,主要有鱼胶原蛋白肽粉、氨糖软骨素钙胶囊等。公司下属生物制品加工厂包括广东百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广东明洋明胶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嘉盈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3、远洋捕捞加工业务

  公司于2019年收购远洋捕捞加工业务,该项目位于非洲毛里塔尼亚,主要由控股子公司日昇海洋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毛里塔尼亚)开展。毛里塔尼亚濒临大西洋,拥有超长的海岸线和宽阔的海洋专属经济区,鱼类资源丰富。公司以自有船队和合作船队捕捞的非深海鱼群和经济鱼作为原料,对鱼获物进行加工处理。目前的产品主要为鱼粉、鱼油和其他经济鱼,此外还有章鱼、墨鱼、鱿鱼为代表的软体类海鲜产品。其中,鱼油和软体类海鲜产品主要销往欧洲的大型食品加工厂和餐厅;鱼粉是国内水产饲料生产过程中重要的动物性蛋白质添加原料,可一定程度补充国内市场的鱼粉需求;其他经济鱼产则主要在邻近的非洲市场进行销售。

  

  作为从事饲料和水产食品加工的制造业企业,公司将持续拓展科技创新能力,加大新产品新工艺的研发,继续做强做大主营业务,依托产业链完整优势,致力于打造全球优质水产品供应商,积极开拓国内、国际市场,不断向产业上、下游进行拓展和完善。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

  

  证券代码:002696         证券简称:百洋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2

  百洋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百洋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15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短信息等方式发出,应出席会议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人。其中,邓友成先生、徐国君先生、何艮先生以视频实时通讯方式出席会议,董韶光先生、王思良先生、欧顺明先生、肖俊先生现场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董韶光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该议案进行了审议,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同意该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的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2023年,全体董事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股东大会赋予董事会的职责,并按照公司的发展战略和目标,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不断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确保董事会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

  公司独立董事徐国君先生、何艮先生、肖俊先生均已向董事会提交了2023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共计3份)的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公司总经理刘康先生向全体董事汇报了《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全体董事认为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2023年度公司整体运作情况,经理层有效地执行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公司整体运营状况良好。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经董事会审议,认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759.37万元,2023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6,041.76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0,501.71万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6,720.14万元。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结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鉴于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负值,不满足公司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为了维护公司的财务稳健和股东的长远利益,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经董事会研究决定,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3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一致同意该议案,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公告》的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该议案进行了审议,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同意该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一致同意该议案,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的议案》

  表决情况: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其中,独立董事徐国君先生、何艮先生、肖俊先生在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向董事会出具了《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董事会对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进行了审议和评估,认为公司独立董事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尽职尽责,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资产和经营状况,公司对合并范围内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了减值损失。

  《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的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核销应收账款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对长期挂账的应收账款进行核销处理。本次核销的应收账款,账龄超过3年,已全额计提了相应的坏账准备,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关于2023年度核销应收账款的公告》的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根据公司(含子公司)的发展计划和资金需求,公司及部分下属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18.79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上述授信额度可以自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循环滚动使用。

  《关于2024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的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为了有序开展融资业务、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需求,根据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的需要,公司和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的融资和日常经营所需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总额度不超过81,400万元。实际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限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担保额度有效期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关于2024年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的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全资子公司为上市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为了有序开展融资业务、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求,公司全资子公司拟为上市公司的融资和日常经营所需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总额度不超过100,000万元。实际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限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担保额度有效期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关于2024年全资子公司为上市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的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结合资金管理要求和日常经营需要,公司(含下属控股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2024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在任何时点的余额不超过等值1亿元人民币,自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经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关于2024年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的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的理财产品。上述额度自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经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关于2024年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公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3年工作勤勉尽责,履职能够保持独立性,出具的审计报告、审核报告准确、真实、公允,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该议案进行了审议,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同意该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的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事项落实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 票回避。

  根据公司《董事会授权经理层制度》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对2023年经理层关于董事会授权事项的决策情况、执行情况、完成效果等进行评估,形成2023年度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事项落实情况报告。经评估,2023年经理层严格执行了《董事会授权经理层制度》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履职尽责,授权事项决策及时,执行到位,切实维护了公司利益。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会决议落实跟踪及后评价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 票回避。

  为持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进一步提高董事会依法科学决策水平,健全董事会决策落实情况跟踪机制,确保董事会决议的贯彻落实和高效执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制定了《董事会决议落实跟踪及后评价制度》。

  《董事会决议落实跟踪及后评价制度》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 票回避。

  鉴于中国证监会对《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于2023年12月进行了修订,为了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的维护公司股东利益,公司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及完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理层,全权办理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章程》变更的相关工商登记备案等事宜。《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司章程(2024年4月修订)》的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将2024年中期分红安排如下:在满足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实施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公司拟2024年半年度、第三季度结合未分配利润与当期业绩进行分红,分别以当时总股本为基数,派发现金红利总金额不超过当期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30%。为简化分红程序,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关于2024年中期分红安排的公告》的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根据工作需要,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刘莹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欧顺明先生不再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的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二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关联方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关联董事董韶光先生、邓友成先生、王思良先生回避表决。

  为进一步支持公司发展,经与股东单位沟通,青岛国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控股股东之母公司)拟在前期已审议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借款的基础上,向公司增加提供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借款,期限不超过2年,年化利率不超过同期 LPR。公司可根据实际资金需求分次提款,具体借款金额、期限和利率等内容以实际签署的相关合同文件约定为准。本次借款事项无需公司提供保证、抵押和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事项进行了审议,同时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全体独立董事同意该事项并提交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与该交易有关的关联股东须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关于接受关联方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的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二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以2024年5月13日为股权登记日,于2024年5月20日下午15:00在南宁高新区高新四路9号公司会议室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的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三、备查文件

  (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四)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百洋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696      证券简称:百洋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6

  百洋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百洋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根据工作需要,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刘莹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欧顺明先生不再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刘莹先生已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完成了所有线上课程的学习并已结业。刘莹先生承诺尽快预约参加现场测试并取得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刘莹先生已具备与董事会秘书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熟悉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刘莹先生的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771-3210585

  传真:0771-3210813

  电子邮箱:ly@baiyang.com

  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高新区高新四路 9 号

  邮政编码:530004

  特此公告。

  百洋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刘莹先生简历

  刘莹先生: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西南财经大学金融学院国际金融专业,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2000年8月至2004年8月任职于浙江省台州临海市邮政局,历任白水洋邮政储蓄支行行长助理、汛桥邮政储蓄支行行长;2008年1月至2010年8月任职于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财务管理总部主管;2010年8月至2024年1月任职于青岛国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历任集团财务部主管、财务部副部长、集团办公室副主任;2022年8月至今担任大唐黄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24年1月至今担任百洋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刘莹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刘莹先生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所列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秘书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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