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33 证券简称:征和工业 公告编号:2024-013
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决定聘任付洁女士为公司副总裁,张妮娜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新聘人员均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董事会秘书张妮娜女士已经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相关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于证券事务代表职务暂无其他合适人选,公司决定由张妮娜女士继续兼任证券事务代表至聘任新的证券事务代表为止。
上述人员的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董事会秘书张妮娜女士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532-88306381
传真:0532-83303777
电子邮箱:choho@chohogroup.com
联系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平度市香港路 112 号
特此公告。
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4月27日
附:人员简历:
1、付洁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2年出生,大专学历。2021年加入征和工业,现任公司副总裁助理。曾任海尔集团海外事业部资材处长、人力资源处长、制造部长,青岛平度市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付洁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付洁女士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2、张妮娜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3年出生,本科学历。2008年加入征和工业,历任人事专员、证券事务专员、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妮娜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张妮娜女士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3033 证券简称:征和工业 公告编号:2024-00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R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金玉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国范 会计机构负责人:于为宁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金玉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国范 会计机构负责人:于为宁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4月27日
证券代码:003033 证券简称:征和工业 公告编号:2024-017
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定于2024年5月15日(周三)15:00-16:30在全景网举办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s://ir.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兼总裁金玉谟先生,副总裁、财务总监李国范先生,董事会秘书张妮娜女士,独立董事吴育辉先生,保荐代表人米凯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4年5月14日(星期二)16:30前访问https://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说明会。
特此公告。
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3033证券简称:征和工业 公告编号:2024-012
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依据财政部的最新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及日期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其中第一项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该项解释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规定要求,公司决定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审议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属于公司自主变更会计政策的情形。根据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内容
《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中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有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有重大影响。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七、备查文件
1、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3033 证券简称:征和工业 公告编号:2024 -008
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3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78名、注册会计师2,533名、从业人员总数10,73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93名。
立信2023年业务收入(经审计)50.0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1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7.65亿元。
2023年度立信为671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32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3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9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1次,涉及从业人员75名。
(二) 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王法亮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周鹏飞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李正宇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王法亮、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周鹏飞、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正宇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023年度,公司支付给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费用为98万元,主要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服务、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4年度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进行专业判断,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在独立性、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此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2024年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说明。
特此公告。
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3033 证券简称:征和工业 公告编号:2024-011
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工业自动化传动部件生产线建设项目”“发动机链生产线建设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2,159.93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3510号《关于核准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45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23.2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7,607.6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6,407.60万元后,共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1,200.00万元。上述资金于2021年1月6日全部到位,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计师报字[2021]第ZA10005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相关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披露的《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
根据《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情况,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本次结项的“工业自动化传动部件生产线建设项目”“发动机链生产线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截至2024年4月18日,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 待支付募集资金金额指已签订合同但尚未支付的款项(主要包括合同尾款及质保金等),后续将继续从对应募集资金专户中支付,最终金额以项目实际支付为准。
三、本次募投项目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一)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在不影响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完成的前提下基于合理、节约与高效的原则,加强了对项目建设中各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同时通过借鉴行业新技术、新工艺,对部分制造环节的工艺路线进行了优化,节省较大的设备投入,募投项目实际支出小于计划支出,由此产生相应的募集资金节余。
(二)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四、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鉴于公司募投项目“工业自动化传动部件生产线建设项目”“发动机链生产线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拟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2,159.93万元(含利息收入净额,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待募集资金支付及划转完毕后,公司将注销该项目相关募集资金专户。授权公司财务部门办理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事项,相关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亦予以终止。
五、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工业自动化传动部件生产线建设项目”“发动机链生产线建设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充分保障日常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相关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决策程序合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工业自动化传动部件生产线建设项目”“发动机链生产线建设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征和工业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除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外,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合理优化配置资源,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和长期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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