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83          证券简称:长江证券        公告编号:2024-02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5日以邮件形式送达各位董事。

  2、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4年4月26日在西宁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董事长金才玖,副董事长陈佳,董事李新华、黄雪强、陈文彬、刘元瑞,独立董事史占中、潘红波、张跃文现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董事郝伟、独立董事余振以通讯方式参会并行使表决权。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金才玖主持。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报告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第三、四节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如下:与会董事以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报告。本报告尚须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2023年度经营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如下:与会董事以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报告。

  (三)《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48,231,441.85元,母公司2023年度净利润为1,125,505,715.00元。

  母公司2023年初未分配利润为4,808,398,377.13元,减去2023年度分配的2022年度现金红利663,594,948.24元,加上2023年度实现的净利润1,125,505,715.00元,2023年末可供分配利润为5,270,309,143.89元。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一般风险准备金、交易风险准备金合计337,655,587.11元,计提永续次级债券利息88,970,547.94元,母公司2023年末剩余可供分配利润为4,843,683,008.84元。按照证监会相关规定,扣减不得用于现金分配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部分后,母公司2023年末剩余可供现金分配的利润为4,812,320,219.31元。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本次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0元(含税)。公司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2024年3月11日到期,按照该日总股本5,530,072,948股计算,分配现金红利663,608,753.76元,剩余未分配利润4,180,074,255.08元结转以后年度。实际分配现金红利金额,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计算为准。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3-2025)》的相关规定,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公司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表决结果如下:与会董事以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须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和《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如下:与会董事以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须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如下:与会董事以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报告。本报告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须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分项表决的方式,关联董事在审议相关子议案时已回避表决,且未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依照审议关联交易事项的原则和程序,对本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1、与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相关企业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关联董事陈佳、黄雪强、陈文彬对本子议案回避表决,且未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

  表决结果如下:与会非关联董事以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子议案。

  2、与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及其相关企业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关联董事金才玖、李新华、郝伟对本子议案回避表决,且未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

  表决结果如下:与会非关联董事以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子议案。

  3、 与长江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企业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如下:与会非关联董事以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子议案。

  4、与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及其相关企业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关联董事刘元瑞对本子议案回避表决,且未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

  表决结果如下:与会非关联董事以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子议案。

  5、与其他关联人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根据《证券公司治理准则》第三十八条规定,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预计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股东大会更改本次预计方案或审议通过下年度预计方案之日止。

  详情请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须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公司聘用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详情请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如下:与会董事以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须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公司2023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如下:与会董事以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报告。本报告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九)《公司2022-2023年反洗钱工作专项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如下:与会董事以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报告。本报告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制度》

  表决结果如下:与会董事以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须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公司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如下:与会董事以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报告。本报告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二)《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报告及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于2024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全文披露。

  表决结果如下:与会董事以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报告。本报告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三)《公司2023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有效性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如下:与会董事以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报告。

  (十四)《关于公司2024年度风险偏好授权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度风险偏好、财务杠杆和重大风险限额授权,自营权益类证券及其衍生品的合计额不超过2023年末经审计合并净资本的80%;自营非权益类证券及其衍生品的合计额不超过2023年末经审计合并净资本的400%。

  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在授权范围内,对子公司及各业务条线风险限额进行分解授权。

  上述指标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监管要求综合确定,其总量及变化并不代表公司经营管理层对市场的判断。

  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股东大会更改本次授权方案或审议通过下年度授权方案之日止。

  表决结果如下:与会董事以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公司2023年度风险控制指标报告》

  本报告于2024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全文披露。

  表决结果如下:与会董事以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报告。本报告尚须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公司2023年度反洗钱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如下:与会董事以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报告。

  (十七)《公司2023年度合规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如下:与会董事以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报告。

  (十八)《关于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与考核情况的专项说明》

  本专项说明于2024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全文披露。

  董事黄雪强、陈文彬、史占中、余振、潘红波、张跃文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如下:与会董事以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关于公司管理层2023年度绩效考核及薪酬情况的专项说明》

  本专项说明于2024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全文披露。

  董事金才玖、李新华、刘元瑞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如下:与会董事以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关于推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证券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治理实际需要,经湖北宏泰集团有限公司推荐,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提名,公司董事会推选关红刚同志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任职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关红刚同志简历见本公告附件。

  表决结果如下:与会董事以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于2024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全文披露。

  表决结果如下:与会董事以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报告。本报告尚须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二)《公司2023年度信息技术管理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如下:与会董事以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报告。

  (二十三)《公司2023年度廉洁从业管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如下:与会董事以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报告。

  (二十四)《公司2023年度文化建设报告》

  表决结果如下:与会董事以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报告。

  (二十五)《关于长江证券国际金融集团有限公司向两家下属子公司提供财务担保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全文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如下:与会董事以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1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独立董事张跃文认为该事项尚需进一步研究,对此议案投弃权票。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六)《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截至2024年3月11日,公司可转换债券“长证转债”转股期已结束,公司拟对注册资本做相应变更。根据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表决结果如下:与会董事以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七)《公司2023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

  本报告于2024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全文披露。

  表决结果如下:与会董事以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报告。

  (二十八)《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及审议事项等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如下:与会董事以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表决票;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

  关红刚同志简历

  关红刚,男,1980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管理学硕士。现任湖北宏泰集团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副总经理。曾任国家开发银行规划局行业规划处副处长,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兼北京工作组组长,联智道投资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投研总监。

  关红刚同志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条件;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失信行为,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长江证券股票。

  

  证券代码:000783           证券简称:长江证券        公告编号:2024-032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召开本次会议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2024年5月31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网络投票系统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31日(星期五)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31日(星期五)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27日(星期一)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27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1)。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

  武汉市江汉区淮海路88号长江证券大厦。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

  

  议案2.00、11.00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提交,议案4.00、15.00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共同提交,其余议案均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提交。其中,议案3.00、8.00需分项表决。议案8.00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回避相关子议案的表决,关联股东在回避表决的同时亦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详情请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文件》。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公开披露。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述职报告全文请查阅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现场或信函、邮件、传真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4年5月28日至31日

  (三)登记地点:武汉市江汉区淮海路88号长江证券大厦

  (四)受托行使表决权人登记和表决时需提交的文件:

  1、自然人股东: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2、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及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

  3、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法定代表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4、法定代表人以外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以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参会时将相关身份证明、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交给会务人员。

  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五)会务联系方式

  地址:武汉市江汉区淮海路88号长江证券大厦(邮编:430023)

  联系人:檀圆

  联系电话:027-65799896

  传真号码:027-85481726

  (六)会议费用

  请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按时参加会议,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七)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另行通知。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2。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5月31日(或依法延期后的其他日期)召开的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如无指示,则被委托人可自行决定对该等议案投同意票、反对票或弃权票:

  

  1、委托人身份证号码(附注2):

  2、股东账号:                            持普通股数(附注3):

  3、被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署(附注4):

  委托日期:2024年  月    日              本委托书有效期     天

  附注:

  1、如欲对议案投同意票,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号;如欲对议案投反对票,则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号;如欲对议案投弃权票,则请在“弃权”栏内适当地方加上“√”号。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表决票。

  2、请填写自然人股东的全名及身份证号;如股东为法人单位,则无须填写本栏。

  3、请填写股东拟授权委托的股份数目。如未填写,则委托书的授权股份数将被视为该股东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所持有的股数。

  4、代理投票委托书必须由股东或股东正式书面授权的人签署。如委托股东为法人单位,则本委托书须加盖法人印章。

  附件2: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783”,投票简称为“长江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会议审议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本次股东大会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的提案编码如下表: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出现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31日(星期五)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31日(星期五)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0783           证券简称:长江证券        公告编号:2024-028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 2024年4月15日以邮件方式发送各位监事。

  2、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4年4月26日在西宁市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

  3、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6人,实际出席监事6人。监事长李佳,监事杜琦、陈丹、蔡廷华现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监事费敏华、邓涛通讯参会并行使表决权。

  4、本次会议由监事长李佳主持。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报告于2024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全文披露。

  表决结果如下:与会监事以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报告。本报告尚须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

  (二)《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和《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如下:与会监事以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2023年度廉洁从业管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如下:与会监事以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报告。

  (四)《公司2023年度文化建设报告》

  表决结果如下:与会监事以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报告。

  (五)《公司2023年度合规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如下:与会监事以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报告。

  (六)《公司2023年度反洗钱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如下:与会监事以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报告。

  (七)《公司2023年度风险控制指标报告》

  本报告于2024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全文披露。

  表决结果如下:与会监事以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报告。本报告尚须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

  (八)《公司2023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有效性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如下:与会监事以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报告。

  (九)《公司2023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如下:与会监事以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报告。

  (十)《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编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现状,评价范围覆盖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符合企业内部控制规范相关要求和公司实际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相关规定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不存在内部控制的重大、重要缺陷。

  本报告于2024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全文披露。

  表决结果如下:与会监事以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报告。

  (十一)《关于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与考核情况的专项说明》

  本专项说明于2024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全文披露。

  表决结果如下:与会监事以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的表决票;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783          证券简称:长江证券        公告编号:2024-031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相关规定。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用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中审众环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166号长江产业大厦17-18楼。

  (5)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6)2023年末合伙人数量216人、注册会计师数量1,24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16人。

  (7)2023年经审计总收入215,466.65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85,127.83万元、证券业务收入56,747.98万元。

  (8)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01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26,115.39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家(含长江证券)。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未出现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次和监督管理措施13次。

  (2)从业人员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1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5人次和监督管理措施28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余宝玉,200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年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分别于2007年至2011年、2014年至2018年、2021年至2023年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三年签署四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胡锐,202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2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三年未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夏才渠,201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三年复核一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余宝玉、签字注册会计师胡锐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夏才渠最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审众环及项目合伙人余宝玉、签字注册会计师胡锐、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夏才渠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费用

  公司根据审计工作量、责任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年度审计费用。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9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45万元,与2023年度审计费用持平。如审计范围、内容发生变更,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审计范围和内容确定最终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聘用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意见如下: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在以往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客观、独立、认真履行审计工作,拥有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在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能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要求;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有利于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持续性和稳定性。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用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与会董事以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意见;

  3、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相关基本情况的说明;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783           证券简称:长江证券           公告编号:2024-033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被担保对象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超过70%,请投资者充分关注。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进一步拓宽债务融资的渠道,促进业务发展,根据经营发展实际,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长江证券国际金融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证国际)拟将前期对其全资子公司长江财务(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提供的不超过15亿港元担保,以及对其全资子公司长江证券经纪(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纪公司)申请不超过32,500万港元银行贷款授信提供的连带责任担保变更为:

  长证国际向财务公司、经纪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总额18.25亿港元担保,适用于财务公司、经纪公司进行债务融资(包括银行授信、债券再回购、票据、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等)时提供担保增信。担保有效期截至2029年底。

  2024年4月26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10票同意、1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担保的议案。根据《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境外设立、收购、参股经营机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尚须公司股东大会及长证国际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长江财务(香港)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长江财务(香港)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2年10月

  3、注册地点:香港中环皇后大道中183号中远大厦3605-3611室

  4、负责人:鞠雷、付翔、江威

  5、注册股本:17,010万港元

  6、主营业务:开展投资类相关业务

  7、股权结构:公司持有长证国际股权比例为95.32%,长证国际持有财务公司100%股份。

  

  8、财务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财务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单位:港币元)

  

  9、失信情况:经自查,未发现财务公司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二)长江证券经纪(香港)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长江证券经纪(香港)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1年8月

  3、注册地点:香港中环皇后大道中183号中远大厦3605-3611室

  4、负责人:鞠雷、付翔、江威、罗启艺

  5、注册股本:50,000万港元

  6、主营业务:提供证券交易、就证券提供意见等相关服务

  7、股权结构:公司持有长证国际股权比例为95.32%,长证国际持有经纪公司100%股份。

  

  8、 经纪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经纪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单位:港币元)

  

  9、失信情况:经自查,未发现经纪公司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长证国际向财务公司、经纪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总额18.25亿港元担保,适用于财务公司、经纪公司进行债务融资(包括银行授信、债券再回购、票据、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等)时提供担保增信。担保有效期截至2029年底。本次不涉及反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该担保事项主要是基于长江证券国际金融集团有限公司拓宽债务融资渠道,促进业务发展的需要考虑,向下属全资子公司长江财务(香港)有限公司和长江证券经纪(香港)有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总额18.25亿港元的担保,适用于财务公司、经纪公司进行债务融资(包括银行授信、债券再回购、票据、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等)时提供担保增信,担保有效期截至2029年底。该担保事项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财务公司、经纪公司为长证国际全资子公司,未就本担保事项向长证国际提供反担保,长证国际能够充分了解相关财务公司、经纪公司经营管理情况,本次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长证国际及公司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变更生效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主体担保总余额为27.55亿元(其中,本次担保金额按2024年4月22日港币对人民币折算汇率0.90696:1折算,折合人民币16.55亿元),占公司2023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7.95%。除上述担保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的情况,亦不存在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783           证券简称:长江证券        公告编号:2024-030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分析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基础上,结合日常经营和业务开展的需要,对2024年度及至审议通过下一年度预计方案期间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

  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人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主要包括证券和金融服务、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等日常业务。关联人名称、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及2023年度同类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详见后述表格内容。

  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采取分项表决的方式,表决情况如下:

  1、与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相关企业的关联交易预计

  关联董事陈佳、黄雪强、陈文彬对该子议案回避表决,且未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

  表决结果如下:与会非关联董事以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子议案。

  2、与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及其相关企业的关联交易预计

  关联董事金才玖、李新华、郝伟对该子议案回避表决,且未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

  表决结果如下:与会非关联董事以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 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子议案。

  3、与长江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企业的关联交易预计

  表决结果如下:与会董事以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子议案。

  4、与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及其相关企业的关联交易预计

  关联董事刘元瑞对该子议案回避表决,且未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 决权。

  表决结果如下:与会董事以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子议案。

  5、与其他关联人的关联交易预计

  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根据《证券公司治理准则》第三十八条规定,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将对本议案进行逐项表决,新理益集团有限公司、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江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关联股东回避相关子议案的表决,上述关联股东在回避表决的同时亦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1、与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相关企业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2、与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及其相关企业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3、与长江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企业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4、与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及其相关企业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5、与其他关联人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三)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注:上表中与收入和支出相关项目的实际发生金额和预计金额均不含增值税。

  二、关联人及关联关系情况介绍

  鉴于公司关联人数量众多,对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相关企业、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及其相关企业、长江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企业、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及其相关企业、其他关联人的情况分类介绍如下:

  (一)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相关企业

  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484,625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刘益谦,住所为武汉市江岸区中山大道1627号中信泰富大厦12楼1210-1211室,经营范围: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各类人身保险业务;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经中国银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相关企业包含其实际控制人、其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以及其他关联人,包括新理益集团有限公司等。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第一大股东新理益集团有限公司同受刘益谦控制,为新理益集团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三)项。

  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一期合并口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3年三季度末,总资产29,942,792.55万元,所有者权益2,654,870.27万元;2023年1-9月实现营业总收入4,133,752.43万元,净利润-29,704.82万元。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

  (二)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及其相关企业

  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714,285.71429万元,法定代表人为赵国庆,住所为北京市通州区粮市街2号院5号楼22层2205室,经营范围:实业投资;股权投资;资产管理;投资咨询。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企业包含其控股股东、其控股股东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及其他关联人,包括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三)项。

  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最近一期合并口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3年三季度末,总资产7,733,643.63万元,所有者权益3,852,795.71万元;2023年1-9月实现营业总收入53,920.91万元,净利润250,783.28万元。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

  (三)长江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企业

  长江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325,05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黎苑楚,住所为武汉市武昌区民主路782号洪广宝座11-12楼,经营范围:对湖北长江经济带新兴产业和基础设施、汽车、石油化工、电子信息产业的投资;风险投资、实业投资与资产管理;科技工业园区建设;土地开发及整理;房地产开发;工业设备及房屋租赁。长江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相关企业包含其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以及其他关联人。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2024年3月29日,长江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本公司全部股份(合计占公司股份总数约15.60%),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三)项和第四款。

  长江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最近一期合并口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3年三季度末,总资产24,029,044.48万元,所有者权益10,521,608.82万元;2023年1-9月实现营业总收入1,299,855.31万元,净利润55,007.71万元。长江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

  (四)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及其相关企业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16,5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刘元瑞,住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68号9楼,经营范围:基金管理业务,发起设立基金,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企业为其子公司上海长江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董事、总裁刘元瑞担任该关联法人的董事长,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四)项。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最近一期合并口径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末,总资产154,210.07万元,所有者权益127,395.09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总收入67,107.95万元,净利润13,452.23万元。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

  (五)其他关联人

  除上述关联人外,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认定的其他关联人。主要包括: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及过去或未来十二个月内具有此情形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其他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认定的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及关联自然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和依据

  在日常经营中发生上述关联交易时,公司将严格按照价格公允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水平及行业惯例,与关联人公平协商确定交易价格,交易金额及交易总量根据实际业务开展情况及协议约定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行业规则和惯例执行。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在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范围内,公司根据业务开展实际需要与关联人签订相关协议。关联交易发生超出预计范围的,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均系公司正常业务运营所产生,有助于公司拓展业务,并将为公司带来合理收益。

  2、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双方是互利双赢的平等互惠关系,定价参考市场价格进行,交易过程透明,符合公司及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3、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未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公司第十届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是在统计分析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并结合本年度业务开展情况及关联方变化的基础上做出的合理预计;

  2、公司对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符合公司经营需要,有助于各项业务拓展;交易定价原则公允,参照市场价格水平及行业惯例确定,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存在差异的说明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交易公平,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4、同意将《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意见。

  特此公告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