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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52        证券简称:道道全        公告编号:2024-【00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4 年 4 月 27日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等,公司将于 2024年 5月15日(星期三)下午 15:00-17:00 在全景网举办 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刘建军先生,独立董事谢丽彬先生,董事、董事会秘书邓凯女士、财务总监李小平先生(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将可能进行调整)。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 2023 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 2024年5月14日(星期二)15:00 前访问 http://ir.p5w.net/zj/,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 2023 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特此公告。

  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852        证券简称:道道全        公告编号:2024-【007】

  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998,000.00万元,授信额度用于办理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贷款、票据贴现、开具银行承兑、银行保函、银行保理、信用证等业务。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本事项尚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一、 申请授信的基本情况

  

  二、 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1、董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998,000.00万元授信是为满足公司2024年度的经营发展,授信额度将用于办理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贷款、票据贴现、开具银行承兑、银行保函、银行保理、信用证等业务。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的授信额度将以银行审批及最终发生额为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信誉及经营状况良好,财务风险可控,本次拟向银行申请授信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申请授信。

  3、监事会意见

  本次申请授信有利于促进公司发展,进一步满足公司发展与生存经营的需要。目前,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本次申请授信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及损害公司利益。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852        证券简称:道道全        公告编号:2024-【008】

  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年4月25日,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衍生品交易业务开展的目的

  公司作为粮油生产与销售企业,生产经营需要大量油脂、油料等生产原料,原材料价格波动会给公司造成一定影响。为了稳定公司经营,更好的规避原材料价格涨跌给公司经营带来的风险,充分利用期货、期权等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公司拟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衍生品交易业务。

  二、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开展

  董事会授权总经理领导衍生品交易领导小组开展工作,作为管理公司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决策机构,按照公司已建立的《期货套期保值管理制度》、《期货套期保值内部控制制度》相关规定及流程进行操作。

  董事会同意授权总经理在批准额度范围内负责签署公司衍生品交易业务相关的协议及文件,如超过批准额度,则须上报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规定进行审批。

  三、预计开展的衍生品交易业务情况

  1、衍生品交易品种

  公司开展的衍生品业务适用于期货交易所大豆、豆粕、菜粕、豆油、棕榈油、菜籽油交易合约及通过商品类互换交易业务开展CBOT美黄豆期货品种,仅限于与企业生产经营相关的原材料、产成品 。

  2、 预计投入资金:本次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可循环使用的保证金最高额度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不包括交割头寸而支付的全额保证金在内)。

  3、 拟进行套期保值的期间: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4、资金来源:公司及子公司自有资金。

  四、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衍生品交易业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 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对金融衍生品的公允价值予以确定。

  五、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衍生品交易业务以期货套期保值为目的,遵循的是锁定原材料价格上涨和产成品销售价格下跌的风险、严格遵循套期保值的原则,因此在开平仓相关期货合约时进行严格的风险控制,依据公司的采购备货情况和需要锁定的产成品销售价格和数量的情况,使用自有资金适时买入或卖出相应的期货合约,在现货采购合同和销售合同定价时,同时间的去做相应数量的期货平仓。

  期货套期保值操作可以熨平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使公司专注于生产经营,在原材料价格发生大幅波动时,仍保持一个稳定的利润水平,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风险:

  1、期货行情变化较大,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公司可能无法实现在材料锁定价格或其下方买入套保合约,造成期货交易的损失。

  2、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而产生风险。

  3、期货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如投入金额过大,可能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甚至因为来不及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实际损失。

  4、在产品交付周期内,由于原材料价格周期大幅波动,客户主动违约而造成公司期货交易上的损失。

  5、可能因为计算机系统不完备导致技术风险。

  六、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将衍生品交易业务与公司经营业务相匹配,最大程度对冲价格波动风险。公司衍生品交易业务适用于商品类互换交易、期货交易且与公司经营业务所对应的原材料和产成品相似的期货品种。

  2、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在一个年度董事会间隔期间内进行的可循环使用的保证金最高额度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含20%)的,由董事会审议批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以上的,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期货合约临近交割月需要增加的期货保证金不计入上述保证金范围。

  3、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内控制度安排和使用专业人员,建立严格的授权和岗位牵制制度,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

  4、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制定《期货套期保值管理制度》及《期货套期保值内部控制制度》,对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管理,尽可能的避免制度不完善、工作程序不恰当等造成的操作风险。

  5、设立符合要求的计算机系统及相关设施,确保交易工作正常开展。当发生故障时,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以减少损失。

  七、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本议案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852        证券简称:道道全        公告编号:2024-【009】

  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使用额度不超过120,0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将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较低风险、流动性好、浮动或固定收益型的理财产品,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好的收益。

  (二)资金来源及投资额度

  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允许公司按实际情况进行额度分配,资金可以在决议有效期内进行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产品的品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不涉及投资境内外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等有价证券及其衍生品,以及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投资目的的理财产品。

  (四)决议有效期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单项投资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五)具体实施方式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投资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的额度、期限、收益等。

  (七)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投资产品的发行主体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以保障资金安全,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制度对使用自有资金投资产品的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公司定期将投资情况向董事会汇报。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披露自有资金现金管理的投资与损益情况。

  1、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不限于)选择合适专业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相关事项进行审计与监督,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损益,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披露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说明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过去12个月内未发生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截止本公告日,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尚未到期的投资金额为0。

  五、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1、董事会决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生产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为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监事认为:在确保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授权期限自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期限与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监管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同意《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852        证券简称:道道全        公告编号:2024-【010】

  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计提资产减值损失情况概述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原因

  依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合并范围内截至2023年年末的公司及子公司相关信用及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并进行充分的评估和分析,经资产减值测试,公司认为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迹象,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

  (二)本次计提各类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范围和总金额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 2023年年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为人民币52,964,879.41元,详细情况如下:

  

  二、本次计提减值损失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一)应收款项信用减值损失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1.期末对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已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2.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划分应收款项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根据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并考虑前瞻性信息结合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情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信用损失率,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应收款项信用减值损失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计提应收账款信用减值损失及其他应收款信用减值损失2,813,705.28元。

  (二)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1、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存货类别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2、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公司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2)该成本增加了企业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的,公司将对于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1)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2)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上述资产减值准备后续发生转回的,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计提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50,151,174.13元。

  三、本次计提减值损失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减值损失,将使公司2023年度利润总额减少52,964,879.41元。本次计提减值损失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特此公告!

  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852        证券简称:道道全        公告编号:2024-【013】

  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和《企业会计准则 解释第 16 号》的相关规定变更了会计政策,由于公司目前未开展相关业务,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变更,为非自主变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 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2 年 11 月 30 日,财政部颁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内容,本公司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上述规定。

  由于上述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变更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特此公告!

  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852        证券简称:道道全        公告编号:2024-【014】

  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道道全”)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道道全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鉴于天职国际在2023年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职,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未来的业务发展和审计需要,经公司慎重调查和考虑,拟继续聘请天职国际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承担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聘期一年。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及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年度审计业务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二、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 基本信息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创立于1988年12月,总部北京,是一家专注于审计鉴证、资本市场服务、管理咨询、政务咨询、税务服务、法务与清算、信息技术咨询、工程咨询、企业估值的特大型综合性咨询机构。

  天职国际首席合伙人为邱靖之,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68号楼A-1和A-5区域,组织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

  天职国际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取得金融审计资格,取得会计司法鉴定业务资格,以及取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等国家实行资质管理的最高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并在美国PCAOB注册。天职国际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天职国际合伙人85人,注册会计师106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347人。

  天职国际2022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31.22亿元,审计业务收入25.1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2.03亿元。2022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48家,主要行业(证监会门类行业,下同)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审计收费总额3.19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5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职国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以前年度已累计计提足额的职业风险基金,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0,0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初至本公告日止,下同),天职国际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天职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8次,涉及人员24名,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形。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1:刘宇科,199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不少于10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2:徐兴宏,200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3:陈天骄,202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刘佳,200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不少于5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项目合伙人刘宇科、徐兴宏于2023年12月26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湖南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督管理措施1次。

  3、独立性

  天职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天职国际审计服务收费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3年度审计费用授权本公司董事会商议确定。

  三、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 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对天职国际的独立性、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进行审查,认为天职国际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能够胜任审计工作,同意继续聘请天职国际为2024年度的审计服务机构,同意将该事项提交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2.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审查意见:公司就关于续聘天职国际为公司2024年提供审计服务与我们进行了沟通,经了解天职国际的执业情况,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认为,天职国际具有相关执业证书,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独立性,诚信状况良好,能满足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保障公司年度审计工作质量和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因此,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服务机构,并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3. 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天职国际为本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承担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及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年度审计业务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4. 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天职国际为本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承担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

  5. 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聘期一年。

  四、备查文件

  1.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4.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5. 天职国际相关资质文件。

  特此公告。

  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852         证券简称:道道全         公告编号:2024-【015】

  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

  专项说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道道全”)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75,767,532.07元,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26,212,489.96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余额为-26,212,489.96元,其中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余额为93,259,849.30元。

  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依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一) 公司已于近期完成了2023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

  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并于2023年11月14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以现有总股本343,968,30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2.20元(含税)。本次分配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分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待后续分配。具体实施情况详见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3-071)。本次利润分配实施期间距今较近。

  (二)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及资金需求

  公司主要从事包装食用植物油的生产和销售,主要原材料包括菜籽、大豆、菜籽油、大豆油等,上述原材料成本占主营业务成本比重突出,所需资金较大且价格波动明显,如受到宏观经济环境剧烈变化等因素影响,原材料价格持续上涨,则将导致公司流动资金占用量较多,加剧公司资金周转压力。

  综合考虑公司未来资金支出计划,结合目前经营情况、资金状况,经董事会审慎研究,决定本次拟不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将公司的留存未分配利润用于支持公司发展和投资者长期回报。本次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 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对公司2023年度利润不再进行分配,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 其他说明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852         证券简称:道道全         公告编号:2024-【019】

  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道道全”)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事项内容

  (一) 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自查和论证,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 发行股票的种类、面值和数量。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本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发行股票的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三) 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四) 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最终发行价格由董事会根据2023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和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五) 限售期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发行对象减持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须遵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六) 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 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 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七) 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八) 上市地点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九) 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为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若国家法律、法规对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二、 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授权董事会在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一) 授权董事会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 其他授权

  1、 办理本次发行的申报事宜,包括制作、修改、签署并申报相关申报文件 及其他法律文件;

  2、 在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有权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募集资金金额、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他与发行 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决定本次发行时机等;

  3、 根据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发行方案及本次发行上市申报材料,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部们的反馈意见,办理相关 手续并执行与发行上市有关的股份限售等其他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 发行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 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 订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5、 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6、 聘请中介机构并签署相应协议,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7、 发行完成后,根据发行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他相关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新增股份登记托管等相关事宜;

  8、 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发行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 措施及政策,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9、 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发行政策发生变化时,可酌情决定对发行方案进行调整、延期实施或撤销发行申请,或者按照新的发行政策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10、 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 权董事会据此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11、 开立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并办理与此相关的事项;

  12、 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事宜。

  三、 相关审批意见

  (一)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经核查,该议案的相关授权内容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

  (二) 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经核查,监事会认为该议案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更充分利用资本市场的融资功能,增强公司的资金实力,从而更好拓展公司业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四、 风险提示

  通过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在规定时限内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申请方案,报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该事项能否顺利实施取决于多种因素,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852         证券简称:道道全         公告编号:2024-【003】

  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向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向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各子公司的业务发展的需求,解决生产经营流动资金需求,公司拟为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59,0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超过上述担保额度,并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法律文件。该担保额度预计范围包括存量担保、新增担保、以及存量担保的展期或续保。担保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贷款、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保函担保以及日常经营合同履约担保等担保方式。

  (二) 担保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向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上述担保额度为基于公司目前业务情况的预计,实际发生的担保总额以各担保主体实际签署的担保文件记载的担保金额为准,上述担保额度可在子公司之间分别按照实际情况调剂使用(包括新增或新设子公司、孙公司)。上述担保事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决议范围内办理上述担保事宜,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担保协议。

  二、 被担保全资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一)道道全粮油岳阳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道道全粮油岳阳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6日

  法定代表人:刘建军

  注册资本/实收资本:10,0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430600000077851

  公司住所:湖南岳阳城陵矶新港区

  股东及持股情况:道道全粮油岳阳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粮食收购;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制品销售,粮油仓储服务;初级农产品收购;农副产品销售;食品进出口;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运输货物打包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制品生产;食品生产;粮食加工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食品添加剂生产,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城市配送运输服务(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单位:元

  

  (二)道道全重庆粮油有限责任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道道全重庆粮油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1年3月4日

  法定代表人:刘建军

  注册资本/实收资本:3,0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2569921402Y

  公司住所:重庆市涪陵区鹤滨路26号

  股东及持股情况:道道全重庆粮油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食用植物油[半精炼、全精炼](分装)【按许可证核定的事项和期限从事经营】;粮油生产技术研发;粮油机械设备制造、销售;食用油包装材料生产、销售;自有房屋租赁、企业相关配套设备租赁、道路货运(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后方可经营)。[上述经营范围中,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不得经营,限制经营的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

  主营业务:从事食用植物油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单位:元

  

  (三)道道全粮油(茂名)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道道全粮油(茂名)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9年9月6日

  法定代表人:刘建军

  注册资本/实收资本:10,0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900MA53PLGN2H

  公司住所:茂名市电白区电城镇茂名港大道与港中二路交叉路口1号

  股东及持股情况:道道全粮油(茂名)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销售;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制品生产;食品生产;粮食加工食品生产;食品添加剂生产;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城市配送运输服务(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制品销售;粮食收购;粮油仓储服务;初级农产品收购;农副产品销售;食品进出口;货物进出口;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运输货物打包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从事食用植物油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单位:元

  

  (四)道道全粮油靖江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道道全粮油靖江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9年8月22日

  法定代表人:刘建军

  注册资本/实收资本:15,0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282MA1YY8QX2L

  公司住所:靖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章春港路1号

  股东及持股情况:道道全粮油靖江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经营范围:粮油、油料及政策允许的农副产品的收购、储存、加工、销售、运输,食用植物油及其副产品的生产、销售,食品添加剂生产,粮油产品技术研发,道路货物运输;货物专用运输(罐式);其他未列明的商务服务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从事食用植物油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单位:元

  

  三、 具体执行授权

  在上述期限和额度内的银行融资综合授信及担保事项,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经营业务实际需要具体负责执行,并代表公司及子公司签署相关融资授信及担保法律文件。授权期限为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日起12个月内,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

  四、 董事会意见

  为满足各子公司的业务发展需求,解决生产经营流动资金需求和日常经营需要,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本次担保,有利于各子公司获得生产经营业务发展所需的流动资金支持以及良性发展,符合本公司及各子公司的整体利益。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是合并报表范围内业务,且被担保方资产优良,均具有良好的偿还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利益的行为。上述担保不收取任何费用也不需要进行反担保。

  五、 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各子公司获得生产经营业务发展所需的流动资金,支持其良性发展,符合公司及各子公司的整体利益。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皆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且被担保方资产优良,均具有良好的偿还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六、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次董事会召开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人民币44,363.00万元,全部为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199,376.00万元的比例为22.25%。除上述担保之外,公司及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事项,也未发生逾期对外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七、 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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