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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公司拟向金融机构 申请授信融资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70              证券简称:芭田股份               公告编号:24-1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融资的议案》,相关内容如下:

  为保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活动中融资业务的正常开展,简化审批手续,提高经营效率,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各家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51亿元的金融机构授信,并授权董事长在金融机构综合授信额度总额范围内根据资金需求负责与金融机构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具体以实际授信金融机构及授信额度为准。适用期限自通过之日起至下次股东大会审议新授权或以金融机构对相关标的的相关授信合同结束日期为止。

  一、 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经过认真核查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财务状况、投融资情况、偿付能力等,认为此次公司申请授信额度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申请向各家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事宜。

  二、 备查文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170              证券简称:芭田股份               公告编号:24-07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度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关联方为时泽(深圳)作物科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时泽作物”)、温州喜发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温州喜发”)、精益和泰质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益和泰”)、广州新农财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农财”)。

  在此期间,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在发生的关联交易实际总额为6,324.50万元。根据公司业务运作情况,预计公司2024年度与以上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11,015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以上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需通过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1、关联人基本情况:时泽(深圳)作物科学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魏启乔

  (2)注册资本:500万人民币

  (3)主营业务:销售农药套装、灌溉肥料。

  (4)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留仙大道1285号

  (5)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总资产1,027.04万元,净资产-262.24万元,主营营业收入2,468.44万元,净利润100.17万元。(数据来源于时泽(深圳)作物科学有限公司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监事魏启乔持有时泽(深圳)作物科学有限公司20%股权,担任总经理。

  1.3、履约能力分析:时泽(深圳)作物科学有限公司主要业务是采购公司水溶肥为主,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2.1、关联人基本情况:温州喜发实业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陈显行

  (2)注册资本:8,800万人民币

  (3)主营业务:包装装潢、其他印刷品印刷。

  (4)注册地址: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银杏路100-180号

  2.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温州喜发实业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项延灶于2021年9月26日通过协议转让持有本公司5.11%股权。

  2.3、履约能力分析:温州喜发实业有限公司为2009年成立的公司,主要业务是以包装装潢、其他印刷品印刷为主,经营状况良好,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3.1、关联人基本情况:精益和泰质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张万海

  (2)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3)主营业务:实验室检测、公证检验。

  (4)注册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南翔二路72号2-501房

  (5)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总资产7,441.56万元,净资产6,896.21万元,主营营业收入5,351.63万元,净利润223.36万元。(数据来源于精益和泰质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经审计年度报告)

  3.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持有精益和泰质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40%股权。

  3.3、履约能力分析:精益和泰质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业务是实验室检测、公证检验为主,经营状况良好,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4.1、关联人基本情况:广州新农财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广州农财大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毛志勇

  (2)注册资本:2,000万人民币

  (3)主营业务:科技推广、应用服务。

  (4)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金颖路20号1-3层(部位:101、104)

  (5)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总资产1,937.00万元,净资产1,647.01万元,主营营业收入1,313.60万元,净利润-267.56万元。(数据来源于广州新农财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经审计年度报告)

  3.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持有广州新农财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45%股权。

  3.3、履约能力分析:广州新农财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业务是科技推广、应用服务为主,经营状况良好,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发生的业务往来,属于正常经营业务往来,程序合法。公司向上述关联人采购产品时,具体产品要求等由订货通知单确定,价格按双方确认的含税价格表执行,定价原则为市场价格,结算时凭发票结算。依据市场价格公平、合理地确定提供劳务,按照“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是参照同区域的市场价格而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将根据实际需求,与关联人根据市场价格签订相应的合同协议后实施交易。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必要性: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交易均属于正常的业务购销活动,均是为了满足各方正常经营的实际需要,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

  (二)公允性: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市场经济规律,交易采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维护了交易双方的利益,亦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独立性: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或被控制。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经核查,公司对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合理预计,2024年公司与关联人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双方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确定关联交易价格,未发现通过关联交易转移利益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170                证券简称:芭田股份                公告编号:24-11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R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黄培钊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茂灵      会计机构负责人:胡茂灵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黄培钊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茂灵    会计机构负责人:胡茂灵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170              证券简称:芭田股份               公告编号:24-09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

  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其他权益工具

  投资公允价值变动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的议案》。根据《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应收票据、应收款项、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长期股权投资、商誉等相关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相关资产价值出现的减值迹象进行了充分地分析和评估。经减值测试,公司需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计提相关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拟计入的报告期间

  经过对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2023年末应收票据、应收款项、固定资产、存货、在建工程、长期股权投资、商誉等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公司拟计提应收票据、应收款项、存货、固定资产、长期股权投资五项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合计3,036.45万元。明细如下: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拟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二、本次确认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情况概述

  2019年1月1日起,本公司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新准则的判断依据,原在“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的各项投资并非为了短期交易、不存在短期获利模式、并非衍生工具,对于公司而言是权益工具而非负债,属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将该类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报表列示项目由“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重分类至“其他权益工具投资”。2023年度,本公司通过评估确认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减少630.95万元。

  三、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减值准备及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3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合计3,036.45万元,考虑所得税及少数股东损益影响后,将减少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320.19万元,相应减少2023年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2,320.19万元。

  公司2023年度确认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减少630.95万元,考虑暂时性差异影响后,将减少本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为536.31万元,相应减少2023年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536.31万元。

  综上,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将减少本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320.19万元,减少本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2,856.50万元。

  公司本次计提的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和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四、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1、应收票据减值准备

  对于应收票据,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将该应收票据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的基础上,基于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及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如下:

  

  本报告期拟对应收票据计提50.75万元减值准备。

  2、应收款项减值准备

  对于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1)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账款

  本公司对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应收账款应进行单项减值测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2)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账款外,本公司将该应收账款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的基础上,基于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及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如下:

  

  账龄组合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本报告期公司对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44.30万元。

  3、存货跌价准备

  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报告期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2,941.40万元。

  4、长期资产减值

  (1)本公告中适用范围包括固定资产、长期股权投资。

  (2)可能发生减值资产的认定

  在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下列迹象的,表明资产可能发生了减值:

  ①资产的市价当期大幅度下跌,其跌幅明显高于因时间的推移或者正常使用而预计的下跌。②公司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或者法律等环境以及资产所处的市场在当期或者将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③市场利率或者其他市场投资报酬率在当期已经提高,从而影响公司计算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折现率,导致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④有证据表明资产已经陈旧过时或者其实体已经损坏。⑤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⑥公司内部报告的证据表明资产的经济绩效已经低于或者将低于预期,如资产所创造的净现金流量或者实现的营业利润(或者亏损)远远低于(或者高于)预计金额等。⑦其他表明资产可能已经发生减值的迹象。

  (3)资产可收回金额的计量

  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4)资产减值损失的确定

  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资产的折旧或者摊销费用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使该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本报告期拟对相关分子公司计提0万元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本报告期拟对长期股权投资计提0万元减值准备。

  五、本次确认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的依据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修订)》(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2017年修订)》(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2017年修订)》(财会〔2017〕9号),于2017年5月2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财会〔2017〕14号)(上述准则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等相关规定,对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进行公允价值确认,在期末时按公允价值来计量,对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公允价值变动。

  本报告期确认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金额减少630.95万元。

  六、董事会关于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符合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同意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七、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事项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事项。

  八、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170              证券简称:芭田股份               公告编号:24-10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了《关于2024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和《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3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单位:万元

  

  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统计为任期内。

  二、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和经营情况,结合公司的考核及激励方案,2024年度,公司拟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放的薪酬情况如下:

  (一)董事报酬

  1、公司向独立董事发放的津贴为10万元/年;

  2、公司向非独立董事发放的津贴为5万元/年。同时公司兼职非独立董事按其在公司所任行政职务领取薪酬。

  (二)监事报酬

  公司向监事发放的津贴为5万元/年。同时公司兼职监事按其在公司所任行政职务领取薪酬。

  (三)高级管理人员报酬

  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其薪酬由基本工资和绩效薪酬两部分构成。

  总裁基本薪酬为50万元,绩效薪酬为40万元。

  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基本薪酬为20-40万元,绩效薪酬为10-30万元。

  三、其他说明

  公司2023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的情况符合公司所处的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经过充分讨论制定了2024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计划,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即可生效。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制定和执行,年度薪酬的决策程序及确定依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备查文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170              证券简称:芭田股份               公告编号:24-14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融资提供资产抵押授权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融资提供资产抵押授权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将以下相关标的房产、土地、无形资产等资产对融资等(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综合授信)进行抵押授权,按市场比较法评估,评估总值为19.83亿元,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概述

  公司为保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活动中融资业务的正常开展,简化审批手续,提高经营效率,公司拟将以下相关标的房产、土地、无形资产等资产对融资等(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综合授信)进行抵押,按市场比较法评估,评估总值为19.83亿元,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代理人就以上事项签署有关资产抵押等相关法律文件。本次授权适用期限自通过之日起至下次股东大会审议新授权或以金融机构对相关标的的相关授信合同结束日期为止。

  二、抵押标的基本情况

  1、深圳市宝安区松岗厂房职工宿舍、办公楼等,标的坐落于深圳市宝安区松岗镇江边村。具体明细如下:

  

  2、深圳市南山区西丽厂房职工宿舍、办公楼等,标的坐落于深圳市南山区西丽镇。具体明细如下:

  

  3、贵州省瓮安县银盏镇工业园区土地及厂房职工宿舍、厂房、办公楼等。标的坐落于贵州省瓮安县银盏镇工业园区。具体明细如下:

  

  4、贵港市港北区土地及厂房职工宿舍、厂房、办公楼等,标的坐落于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港北区港城镇猫儿山村厚冲屯。具体明细如下:

  

  5、徐州市沛县经济开发区土地及厂房职工宿舍、厂房、办公楼等,标的坐落于沛县经济开发区周勃路南侧铁东路西侧、沛县经济开发区汉康路西侧、尊皇机械北侧。具体明细如下:

  

  6、北京市北京阿姆斯厂房、办公楼等。标的坐落于北京市平谷区兴谷开发区。具体明细如下:

  

  7、韶关芭田厂房、办公楼等。标的坐落于翁源县官渡镇利龙工业园。具体明细如下:

  

  8、贵州芭田生态工程有限公司小高寨磷矿采矿权。标的坐落于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瓮安县工业园区。具体明细如下:

  

  以上资产评估,评估机构已在中国证监会完成备案。按市场比较法评估,评估总值为19.83亿元。因评估报告更新等原因引起的评估值波动,以更新后评估值为准。

  三、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为融资等(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综合授信)提供资产作抵押,属于公司正常融资业务,对公司本年度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公司对融资进行资产抵押事项风险可控,有利于优化公司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符合公司日常业务经营的需要,满足公司融资需求,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董事会审议情况

  董事会认为:公司将相关标的房产、土地、无形资产等资产对融资等(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综合授信)进行抵押授权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保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活动中融资业务的正常开展,简化审批手续,提高经营效率,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董事会已审议通过了《关于为融资提供资产抵押授权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170              证券简称:芭田股份               公告编号:24-16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本次调整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17号文”),对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等内容进行规范说明。根据上述文件要求,本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前述规定。

  2、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解释17号文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的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监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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