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83 证券简称:豪鹏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2
债券代码:127101 债券简称:豪鹏转债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鹏科技”或“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5日通过电子邮件、传真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星期四)在广东省豪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马燕君女士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通过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2024年4月27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豪鹏科技:2023年年度报告》及《豪鹏科技: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43)。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制作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汇报公司监事会2023年度工作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2024年4月27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豪鹏科技: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经审议认为: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以及现金流量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2024年4月27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豪鹏科技: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2024年4月27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豪鹏科技: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五)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经过认真审核后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且该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2024年4月2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豪鹏科技: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了《关于修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修订后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详见2024年4月27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以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了《关于公司监事2023年薪酬确定和2024年薪酬计划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2024年4月2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豪鹏科技: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薪酬确定和2024年薪酬计划及第二届独立董事津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
因本议案涉及全体监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监事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经过认真审核后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在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期间,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行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各项工作,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2024年4月2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豪鹏科技: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经过认真审核后认为: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健全了较为合理、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在经营活动中能得到有效执行,总体上符合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公司董事会出具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及运行情况,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无异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2024年4月27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豪鹏科技: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经过认真审核后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2024年4月2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豪鹏科技: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48)。
(十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经过认真审核后认为: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行为,符合公司及子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交易事项符合市场定价原则,决策程序合法,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2024年4月2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豪鹏科技: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
(十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公司编制的《关于2024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作为本议案附件,与本议案一并经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
公司监事会经过认真审核后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充分运用外汇套期保值工具有效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控制经营风险,且公司已制定《外汇套期保值制度》,完善了相关内控制度,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是可行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在授权期间内,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30,000.00万美元(或等值其他外币)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在额度范围内,公司可循环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2024年4月27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豪鹏科技:关于2024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0)及《豪鹏科技:关于2024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公司编制的《关于2024年度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作为本议案附件,与本议案一并经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
公司监事会经过认真审核后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充分运用期货套期保值工具,有效对冲和降低原材料价格异常波动带来的风险,减少资金损失、控制经营风险;且公司已制定《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完善了相关内控制度,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是可行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在授权期间内,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不含期货标的实物交割款项)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在额度范围内,公司可循环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2024年4月27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豪鹏科技:关于2024年度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及《豪鹏科技:关于2024年度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十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一季度报告》进行审议后一致认为:《2024年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2024年4月2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豪鹏科技:2024年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52)。
(十五)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经过认真审核后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本次需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准确,应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无误,且该事项履行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责。监事会同意回购注销已离职的5名激励对象全部获授的45,000股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2024年4月2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豪鹏科技: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后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经办人办理本次回购注销相关登记、减少注册资本等具体事宜。
(十六)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经过认真审核后认为:该议案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更充分利用资本市场的融资功能,增强公司的资金实力,从而更好拓展公司业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2024年4月2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豪鹏科技: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4)。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
(十七)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经过认真审核后认为:公司本次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系公司根据有关规定回购注销不再具备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决策审批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2024年4月27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豪鹏科技:关于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和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
(十八)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经过认真审核后认为:公司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地点有利于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2024年4月2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豪鹏科技: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1283 证券简称:豪鹏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8
债券代码:127101 债券简称:豪鹏转债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2023年度的相关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22年度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以下简称“2022年度募集资金”)
1、2022年度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67号),公司获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不超过20,000,000股新股,该批复自同意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截至2022年8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000,000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1,043,8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100,438,381.52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43,361,618.48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XYZH/2022SZAA50305号)验资报告。
2、2022年度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使用2022年度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金额为44,083.84万元,累计银行存款账户利息收入和现金管理收益扣除手续费净额为198.10万元。
3、2022年度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年度实际使用2022年度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金额为47,541.70万元,2023年度银行存款账户利息收入和现金管理收益扣除手续费净额为327.41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2022年度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合计为3,236.13万元。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投入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二)2023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以下简称“2023年度募集资金”)
1、2023年度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997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注册申请,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截至2023年12月28日,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为1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0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9,438,462.26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80,561,537.74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XYZH/2023SZAA5B0159号)验资报告。
2、2023年度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2023年度,公司未使用2023年度募集资金。截至2023年12月31日,2023年度募集资金账户为初始到账金额,余额合计为108,340.00万元(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金额与实际的募集资金净额的差异,系本次发行部分发行费用暂未支付)。具体存储情况详见下文“二、(二)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已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机构签署了三方监管协议,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严格遵照制度及三方监管协议的约定执行。
(一)2022年度募集资金
1、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省豪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分别在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福田支行、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平湖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平湖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平湖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南城支行开设了募集资金的存储专户并与上述银行或其一级支行或分行、公司、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3年12月31日,除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福田支行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外,其它专户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已全部按照募集资金用途使用完毕,并完成专户的注销。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2022年度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二)2023年度募集资金
1、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公司分别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平湖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横岗支行开设了募集资金的存储专户并与上述银行深圳分行、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2023年度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2023年度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2022年度募集资金
单位:万元
(二)2023年度募集资金
单位:万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1、2023年度,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
2、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1283 证券简称:豪鹏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2
债券代码:127101 债券简称:豪鹏转债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R 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重大变动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2)利润表项目重大变化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3)现金流量表项目重大变化及原因
单位:元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R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R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4年2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的公司股份拟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本次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0元/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
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438,205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1.75%,最高成交价为37.6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2.58元/股,成交总金额(不含交易费)为49,992,218.00元。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潘党育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潘胜斌 会计机构负责人:覃润琼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潘党育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潘胜斌 会计机构负责人:覃润琼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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