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D433版)
单位:万元
该公司现有股东如下表:
西安国际陆港文化体育产业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截至上一年度末,公司向该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余额为10,302万元。
14、 中铁房地产集团华东有限公司
中铁房地产集团华东有限公司是项目公司南京京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责开发天悦风华项目)的少数股东,其注册日期为2010年3月30日,注册地点为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双湾国际城19幢718室,注册资本20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周斌,主营业务为投资管理;房地产开发、经营及项目策划;酒店管理;会展服务;物业管理;建筑材料、金属材料、装饰材料、五金交电、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机械设备、通讯设备、厨具家具、服饰、鞋帽、箱包、日用百货、户外用品、钟表、玩具、乐器、汽车用品、数码产品的销售;信息咨询服务;技术开发;自有房屋租赁;培训服务(不含办班培训);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电子商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该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该公司现有股东如下表:
中铁房地产集团华东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截至上一年度末,公司向该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余额为0万元。
15、 中铁房地产集团西南有限公司
中铁房地产集团西南有限公司是成都樾林置业有限公司(负责开发成都祥云樾府项目)的少数股东,其注册日期为2010年6月3日,注册地点为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成华大道二段298号1幢2层201号,注册资本20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崔跃峰,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房地产经纪;物业管理;建筑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家用电器销售;通讯设备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市场营销策划(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该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该公司现有股东如下表:
中铁房地产集团西南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截至上一年度末,公司向该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余额为1,470万元。
16、 重庆华宇集团有限公司
重庆华宇集团有限公司是项目公司沈阳市和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责开发沈阳京西祥云项目)的少数股东沈阳业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同时是项目公司沈阳和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责开发沈阳隆悦祥云项目)的少数股东沈阳业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该公司注册日期为1995年03月28日,注册地点为重庆市渝北区泰山大道东段118号,注册资本103,18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蒋杰,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壹级(凭资质证职业);物业管理(凭资质证职业);房屋出租;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法律咨询;工程信息咨询;工程招标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工程项目管理;房地产营销策划(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该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该公司现有股东如下表:
重庆华宇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截至上一年度末,公司向该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余额为16,700万元。
17、 重庆昆翔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重庆昆翔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项目公司重庆悦致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责开发重庆祥云赋项目)以及项目公司重庆悦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控股重庆中粮天悦壹号项目)的少数股东,其注册日期为2013-4-12,注册地点为重庆市垫江县桂溪街道明月二路469号5幢,注册资本5,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李中凯,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家电、百货、交电、针纺织品、服装、建筑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装饰材料、金属材料、农副产品销售,五金、机电产品生产、销售;房屋租赁;房屋销售;企业管理服务;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该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该公司现有股东如下表:
重庆昆翔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截至上一年度末,公司向该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余额为32,482万元。
18、 重庆市金科宸居置业有限公司
重庆市金科宸居置业有限公司是公司项目公司重庆金悦汇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开发重庆浣溪锦云项目)的少数股东,其注册日期为2011年4月7日,注册地点为重庆市南岸区茶园新城区世纪大道99号A栋,注册资本2,020.2万元,法定代表人为何勇波,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一般项目:自有房屋出租;机电设备安装;企业管理咨询。
该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该公司现有股东如下表:
重庆市金科宸居置业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截至上一年度末,公司向该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余额为15,500万元。
三、提供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及资金计划安排,按照股权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财务资助年利率参照市场情况确定,公司将于财务资助实际发生时与上述对象签订具体协议,约定被资助对象应当遵守的条件、资助金额、资助期限及违约责任等内容。
四、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本次部分财务资助额度为对存续的资助金额进行审议。被资助对象的其他股东原则上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如其他股东未能以同等条件或者出资比例向该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司将要求上述其他股东提供相应担保。公司将密切关注被资助对象的生产经营、资产负债变化、对外担保或其他负债、分立、合并、法定代表人的变更及商业信誉的变化情况,积极防范风险并根据相关规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联合营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能够保证在建项目的融资需求,确保项目运营的顺利推进,同时提高部分合作项目冗余资金的使用效率,为房地产业务正常经营需要,符合行业惯例。本次控股子公司向其股东提供财务资助,合作项目各方股东原则上按照权益比例调用项目公司富余资金,有助于提高部分合作项目冗余资金的使用效率。财务资助行为公平合理,符合公司整体发展规划和经营管理的需要。
董事会在全面评估被资助对象的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信用状况、履约能力情况的基础上,认为提供财务资助的对象经营情况正常,财务资助的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公司将密切关注被资助对象的日常经营管理,采取必要的风险控制及保障措施,确保公司资金安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
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的议案》,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178.67亿元,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重为129.07%(占净资产的比重为38.76%)。
特此公告。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031 证券简称:大悦城 公告编号:2024-023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以及《关于2024年度向联合营企业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为满足项目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推进项目公司的开发建设进度,提高公司运营效率,董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的担保额度,向合营或者联营企业(非关联方)提供不超过人民币77.93亿元的担保额度。
上述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对上述担保事项进行决策,董事会在取得股东大会前述授权之同时,进一步转授权公司经理层对额度范围内的担保事项进行决策。
2、原则上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按照出资比例为非全资控股子公司、合营或者联营企业提供担保(包括信用担保、股权质押、抵押、具有担保性质的流动性支持函等),若有特殊情况需超过持股比例担保,公司将要求担保对象的其他股东向本公司提供对应的反担保或其他增信措施。
3、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本次担保额度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且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
二、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预计情况
控股子公司可根据其自身融资需求,在审定的担保额度范围内与银行及金融机构洽谈具体的融资条件,具体担保方式、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以最终签订的相关文件为准。
三、向合营或者联营企业提供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一)额度概况
上述合营、联营企业可根据其自身融资需求,在审定的担保额度范围内与银行及金融机构洽谈具体的融资条件,具体担保方式、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以最终签订的相关文件为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北京金色时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北京金色时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注册时间为2006年4月21日,注册地点北京市大兴区黄村东大街38号院1号楼、2号楼及7幢,注册资本32,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宋莹。主营业务为销售食品;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房地产信息咨询(中介除外);销售商品房、金属材料、建筑材料、服装鞋帽、日用品、化妆品、花卉;出租商业用房;机动车公共停车场服务;企业管理;装饰设计;家居装饰;经济贸易咨询;票务代理;健身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广告;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承办展览展示;打字复印。(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该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北京金色时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公司合营企业中粮高和(天津)并购基金一号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项目基金)投资的项目公司。公司和天津畅和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为高和资本旗下企业,下称“高和资本”,其实际控制人为苏鑫,非公司关联方)为项目基金的实际控制人,公司与高和资本代表方在项目基金劣后级中各享有50%权益。
北京金色时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截至目前,该公司不存在担保、重大诉讼或仲裁等事项。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北京恒合悦兴置业有限公司
北京恒合悦兴置业有限公司注册时间为2016年12月13日,注册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大牛房一环路五号院4幢-1层-104,注册资本57,6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周兴。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酒店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会议服务;出租商业用房;出租办公用房;销售自行开发的商品房;经济贸易咨询;物业管理;机动车公共停车场服务。
该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该公司现有股东如下表:
北京恒合悦兴置业有限公司股东中,中粮地产(北京)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另一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北京天恒置业集团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北京恒合悦兴置业有限公司不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截至目前,该公司不存在担保、诉讼或仲裁等事项。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北京新润致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北京新润致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注册时间为2015年12月2日,注册地点为北京市石景山区区阜石路173号院1号楼五层18,注册资本215,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侯正华,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建设工程设计;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物业管理;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酒店管理;房地产咨询;建筑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停车场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科技中介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票务代理服务;体育健康服务;健身休闲活动;广告制作;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会议及展览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鞋帽批发;化妆品批发;服装服饰批发;礼品花卉销售;日用品销售;日用品批发;打字复印;自行车及零配件批发;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玩具销售;家居用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家具销售;文具用品零售;文具用品批发;家用电器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金银制品销售;珠宝首饰零售;洗染服务。
该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该公司现有股东如下表:
该公司股东中,北京德冠置业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大悦城地产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他股东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北京新润致远房地产有限公司不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截至目前,该公司不存在担保、诉讼或仲裁等事项。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4、沈阳和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沈阳和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注册时间为2020年6月16日,注册地点辽宁省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花海路36-3号434室,注册资本1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刘立国。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等。
该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该公司现有股东如下表:
该公司股东中,大悦城控股集团东北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他股东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沈阳和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截至目前,该公司不存在担保、诉讼或仲裁等事项。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5、深圳中益长昌投资有限公司
深圳中益长昌投资有限公司注册时间为2016年7月5日,注册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大中华交易广场34楼,注册资本2,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张德恩。主营业务为: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投资咨询、财务咨询。
该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该公司现有股东如下表:
深圳中益长昌投资有限公司公司股东中,中粮地产集团深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另一股东实际控制人为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深圳中益长昌投资有限公司不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截至目前,该公司不存在担保、诉讼或仲裁等事项。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6、佛山市淦盈置业有限公司
佛山市淦盈置业有限公司注册时间为2017年6月27日,注册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华祥路12号祥云居首层之一,注册资本1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刘海建。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与销售,自有房产租赁,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该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该公司现有股东如下表:
佛山市淦盈置业有限公司股东中,佛山市鹏悦置业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另一股东实际控制人为世茂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佛山市淦盈置业有限公司不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截至目前,该公司不存在担保、诉讼或仲裁等事项。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7、佛山市新纪元置业有限公司
佛山市新纪元置业有限公司注册时间为2017年6月27日,注册地点山市禅城区华祥路10号世茂望德公馆首层,注册资本1,14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任军波。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与销售,自有房产租赁,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该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该公司现有股东如下表:
佛山市新纪元置业有限公司股东中,佛山市鹏悦置业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另一股东实际控制人为世茂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佛山市新纪元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新纪元”)不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佛山新纪元于2019年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淘金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签订合同申请额度为12亿元的贷款,因其股东上海皇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无法按股权比例履行股东义务,导致佛山新纪元未能依约按期偿还剩余贷款。农业银行就与佛山新纪元的借款合同纠纷向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请佛山新纪元向农业银行偿还借款本金及本金产生的利息罚息、复利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对外担保进展的公告》。除上述诉讼外,佛山新纪元不存在其他重大诉讼、担保、抵押、仲裁等事项。
该公司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8、武汉地悦小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武汉地悦小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注册时间为2020年6月30日,注册地点武汉市蔡甸区张湾街柏林横街4号,注册资本55,4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程安科。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对房地产行业的投资;房地产管理咨询;物业管理;建材销售;房屋租赁。(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该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该公司现有股东如下表:
武汉地悦小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东中,中粮地产(武汉)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另一股东实际控制人为武汉市轨道交通建设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武汉地悦小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截至目前,该公司不存在担保、诉讼或仲裁等事项。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9、苏州吴江锐泽置业有限公司
苏州吴江锐泽置业有限公司注册时间为2021年6月28日,注册地点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西二环路1188号10号楼107室,注册资本1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刘阳。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建设工程监理;建设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市政设施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房地产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该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该公司现有股东如下表:
苏州吴江锐泽置业有限公司股东中,大悦城控股集团苏南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另外两位股东实际控制人为中锐控股集团和天地源控股集团,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苏州吴江锐泽置业有限公司不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截至目前,该公司不存在担保、诉讼或仲裁等事项。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0、昆明螺蛳湾国悦置地有限公司
昆明螺蛳湾国悦置地有限公司注册时间2017年4月1日,注册地点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云兴路1幢4层401号、402号,注册资本23,333万元,法定代表人为敖龙朝。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中介服务;物业管理;计算机网络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的设计与施工;城镇建设开发;建筑机械设备租赁;房屋租赁;公共关系礼仪服务;礼仪庆典活动策划;商务信息咨询。
该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该公司现有股东如下表:
该公司股东中,成都鹏悦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是公司控股子公司大悦城地产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另一股东云南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碧桂园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另一股东昆明螺蛳湾新瑞置业有限公司大股东为张家港塘桥商贸城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其他股东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昆明螺蛳湾国悦置地有限公司不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截至目前,该公司不存在担保、诉讼或仲裁等事项。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1、绍兴元昊置业有限公司
绍兴元昊置业有限公司注册时间为2021年5月21日,注册地点浙江省绍兴市,注册资本9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李煌。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
该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该公司现有股东如下表:
该公司股东中,大悦城控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他股东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绍兴元昊置业有限公司不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截至目前,该公司不存在担保、诉讼或仲裁等事项。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额度调剂
上述担保额度可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合营或者联营企业之间进行调剂,但累计调剂总额不得超过预计担保总额度的50%:
1、获调剂方的单笔担保额度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2、在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过70%(股东大会审议担保额度时)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
3、在调剂发生时,获调剂方不存在逾期未偿还负债等情况;
4、获调剂方的各股东按出资比例对其提供同等担保或反担保等风险控制措施。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为控股子公司以及联营或合营企业提供担保额度的事项有利于促进各项目生产经营,满足项目开发贷款及融资需要。原则上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按照出资比例为控股子公司、合营或者联营企业提供担保,被担保对象其他股东或其相关方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担保或反担保等风险保障措施,担保行为公平对等。上述控股子公司以及联营或合营企业信用状况正常,公司为上述公司提供担保,将有助于促进其经营发展进而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发展。公司发生对外担保时均严格依照公司风险控制的相关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审批程序,有效控制对外担保的风险。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不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为2,560,422.00万元,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重为184.97%(占净资产的比重为55.55%)。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2,115,375.00万元,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重为152.81%(占净资产的比重为45.89%)。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余额为445,047.00万元,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重为32.15%(占净资产的比重为9.65%)。公司无逾期担保或涉及诉讼的担保。
特此公告。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031 证券简称:大悦城 公告编号:2024-021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2024年度公司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拟在2024年与控股股东中粮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统称“关联方”)发生物业租赁、接受劳务、提供劳务、采购商品等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为29,766.11万元,上年同类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为27,942.34万元。
2、上述关联交易已于2024年4月25日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审议事项属关联事项,根据相关规则,在交易对方或交易对方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的关联董事陈朗、刘云、朱来宾已回避表决,其余董事一致通过。本议案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此项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中粮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明毅有限公司将回避表决。
(二)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注:因中粮集团下属公司与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关联人数量众多,难以披露全部关联人信息,因此对于预计发生交易金额未达到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0.5%的关联人,以同一实际控制人为口径进行合并列示。
(三)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的交易对方为中粮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中粮集团有限公司注册日期为1983年7月6日,注册地点为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南大街8号,注册资本人民币1,191,992.9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吕军,主营业务:食品及相关包装制品加工、制造及销售;粮油糖等农产品贸易、加工、期货、物流及相关服务;酒店、房地产开发经营;土产、畜产品加工、制造及销售。
截止2023年9月30日,中粮集团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7,485.02亿元,净资产2,513.54亿元,营业总收入5,144.39亿元,净利润90.36亿元。2022年12月31日,中粮集团经审计的资产总额6,955.71亿元,净资产2,155.68亿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为7,414.37亿元,净利润为162.26亿元。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第二款第(一)项情形。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为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人实体,具备正常的履约能力,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在上述出租物业、提供物业管理、代建服务等提供服务类日常关联交易中,各关联方的经营情况良好,对公司提供的物业租赁、物业管理、代建服务均具备履约能力和支付报酬的能力。在上述购买商品及承租物业、接受餐饮服务、保险服务、酒店管理服务、酒店住宿、IT等服务等购买商品及接受服务类日常关联交易中,各关联方均具备相应的业务资格并具有多年的专业服务经验,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预计与控股股东中粮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主要包括:购买商品、承租关联方部分物业作为办公区域、向关联方出租部分物业、为关联方提供物业管理、代建服务以及接受关联方提供的物业管理、餐饮、员工保险、酒店管理服务、酒店住宿、IT等服务。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价格的制定依据为:按市场价格或比照市场价格,参照各关联方向其他市场主体提供租赁、餐饮、保险、酒店管理、酒店住宿、IT等服务的收费标准以及本公司向业主提供物业管理、物业租赁、代建等服务的收费标准确定。公司在发生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时,将签署相关协议。
四、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情况
本次承租部分关联方物业作为办公区域类关联交易能够为公司提供便捷的办公环境等服务,充分保障公司办公的正常运行,同时,有利于公司开展相关租赁业务;本次向关联方出租物业、提供物业管理、代建服务等出租及提供劳务类关联交易,有利于促进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大悦城地产有限公司所从事的持有型物业租赁业务、物业管理、代建服务等业务的发展;本次接受关联方提供的团体人身寿险服务、餐饮服务、IT服务等劳务,有利于完善公司员工福利体系,创造高效、团结的企业文化,助力公司长远发展;本次向关联方购买商品、接受关联方提供的酒店管理服务,是为了配合公司业务开展所需。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经营行为,交易定价公允、公正、公平、合理,有利于公司经营管理业务的发展,符合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亦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或控制。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公司与控股股东中粮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发生物业租赁、接受劳务、提供劳务、采购商品等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经营需要,交易金额符合市场规则,遵循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并提示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031 证券简称:大悦城 公告编号:2024-028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为了满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融资需求,本着存取自由的原则,董事会同意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粮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由中粮财务公司继续为公司提供存款、信贷、资金管理及其他金融服务,协议有效期三年。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继续在中粮财务公司办理存款业务,每日最高存款余额与利息之和不高于人民币65亿元;中粮财务公司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的贷款额度不高于人民币65亿元。
2、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与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属于受同一法人中粮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关联法人,本次公司在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存款、信贷及其他金融服务构成关联交易。
3、本项关联交易议案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已经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相关规则,在交易对方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的关联董事陈朗、刘云、朱来宾已回避表决,其余董事一致同意。
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中粮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明毅有限公司将回避表决。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也无需经其他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2年9月24日,为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依法接受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10000710930245D,住所为: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南大街8号中粮福临门大厦19层,法定代表人为粟健,注册资本25亿元,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帐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中粮财务公司经中国人民银行银复[2001]206号文件批准,于2002年9月24日经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设立。2006年3月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京银监复【2006】86号)增加注册资本金,注册资本金从人民币46,520万元增至100,000万元;2012年9月24日经中国银监会批准(银监复【2012】537号)中粮期货有限公司将所持有的3,256.40万元股权转让给中粮集团有限公司;根据2018年6月27日中粮集团有限公司文件(中粮总字【2018】208号)《关于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1%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的批复》,中粮集团(深圳)有限公司将所持有的1,000万元股权划转给中粮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12月19日,经中国银保监会北京监管局批复(京银保监复【2022】827号),注册资本金从100,00.00万元人民币(含2,000.00万美元)增加至250,000.00万元人民币(含2,000.00万美元),增资后股东及出资比例如下:中粮集团有限公司,出资金额209,359.00万元人民币(含2,000.00万美元),出资比例83.74%;中粮贸易有限公司出资金额32,500.00万元人民币,出资比例13.00%;中粮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出资金额8,141.00万元人民币,出资比例3.26%。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为中粮财务公司的控股股东,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为中粮财务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中粮财务公司最近三年经营情况良好。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中粮财务公司的资本充足率为19.99%。
财务公司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中粮财务公司属于与公司受同一法人中粮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关联法人,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规定的关联方。
经查询,中粮财务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中粮财务公司将向公司提供存款、信贷、结算以及经相关部门批准的中粮财务公司可从事的其他业务。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及定价政策
(一)金融服务内容:
存款服务、信贷服务及中粮财务公司经营范围内的其他金融服务。
(二)定价原则: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经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
1、中粮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存款服务的存款利率将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期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不低于同期中国国内主要合作商业银行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
2、中粮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的贷款利率将不高于公司在国内主要金融机构取得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
3、中粮财务公司就提供其他金融服务所收取的费用,将不高于中国主要金融机构就同类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三)协议有效期
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且经双方各自履行有效的内部决策程序后生效,有效期三年。
(四)金融服务交易金额
公司在中粮财务公司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与利息之和不高于人民币65亿元;
中粮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的贷款额度不高于人民币65亿元。
五、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中粮财务公司作为一家规范性非银行金融机构,能提供丰富的业务组合和完善的服务。公司与中粮财务公司发生存贷款等的业务,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的开展,能够进一步增强公司的资金实力,为公司地产业务的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公司与中粮财务公司开展存贷业务,以市场公允价格进行,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其股东,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影响。
公司已制定了以保障存款资金安全性为目标的《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存款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该预案对风险的分析与控制全面、防范措施得当、责任明确,能够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公司在财务公司的资金风险,维护资金安全。
六、当年年初至今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在中粮财务公司存款余额为8.53亿元,借款余额为3.73亿元。
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公司与中粮财务公司开展关联交易,遵循了一般商业条款,定价公允,存贷款风险可控,不存在影响公司独立性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并提示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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