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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034           证券简称:旺能环境           公告编号:2024-36

  债券代码:128141           债券简称:旺能转债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四季度主要经营数据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的要求,现将运营项目2023年第四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2023年第四季度,公司下属相关子公司合计完成发电量74,697.80万度,上网电量62,651.86万度,平均上网电价0.54元/度(不含税),累计完成已结算电量62,651.86万度,垃圾入库量221.74万吨(含生活、餐厨等垃圾,其中生活垃圾入库量201.92万吨),餐厨第四季度共提取油脂量7,730.44吨。公司有14个项目同时进行供热,合计供热量为33.43万吨。

  2023年1-12月,公司下属相关子公司合计完成发电量292,153.40万度,上网电量245,734.44万度,平均上网电价0.54元/度(不含税),累计完成已结算电量245,734.44万度,垃圾入库量923.69万吨(含生活、餐厨等垃圾,其中生活垃圾入库量849.86万吨),餐厨1-12月共提取油脂量26,763.58吨。公司14个项目合计供热量为104.00万吨。

  相关经营数据分区域统计如下:

  

  本公告之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上述数据。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034          证券简称:旺能环境           公告编号:2024-22

  债券代码:128141          债券简称:旺能转债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年4月25日,旺能环境股份有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03亿元,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的利润9.13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2.61亿元,基于公司当前良好现金流状况,为确保公司长期稳定可持续发展,并兼顾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董事会提议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以公司2024年4月25日的总股本429,496,231股(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累计回购的股份数量,截止4月25日回购账户中股份数量为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元(含税),共派发现金总额128,848,869.30元,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在权益分配实施之前若发生股本变动,则以本次派发现金总额不变,按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累计已回购股份数量)调整分配比例。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后,公司连续三年累计现金分红占母公司报表中年均可分配利润的比例为73.13%,超过公司制定的股东回报规划中的要求。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规定,符合《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等文件中所述的股利分配政策,具备合法性、合规性。

  三、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企业盈利情况、资金状况、长远发展及股东回报等因素,该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公司股东的当期和长期利益,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与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及未来发展规划相匹配,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长远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具备合理性和可行性。

  四、相关审批程序和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要求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同意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目标,有利于增强股东的信心,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034          证券简称:旺能环境          公告编号:2024-20

  债券代码:128141          债券简称:旺能转债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年度)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及微信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上午在公司总部三楼会议室现场召开。应参会的监事3人,实际参会的监事3人。监事会主席杨瑛女士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4年4月27日巨潮资讯网上的《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和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2024-21)。

  (二)审议通过《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4年4月27日巨潮资讯网上的《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24年4月25日最新股本429,496,231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元(含税),共派发现金总额128,848,869.30元,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在权益分配实施之前若发生股本变动,则以本次派发现金总额不变,按最新股本调整分配比例。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4年4月27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2024-22)。

  (四)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公司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1.78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03亿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144.18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64.00亿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9.63%,基本每股收益为1.40元。上述数据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4年4月27日巨潮资讯网上的《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4年4月27日巨潮资讯网上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4年4月27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2024-23)。

  (七)审议通过《关于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4年4月27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4-25)。

  (八)提出《关于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全体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4年4月27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公司监事薪酬的公告》(2024-27)。

  (九)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4年4月27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28)。

  (十)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预计2024年度将和美欣达集团有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1.94亿元。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4年4月27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2024-29)。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监事会同意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进行融资提供担保,本次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6.01亿元。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4年4月27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2024-30)。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监事会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4年4月27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4-32)。

  三、监事会对报告期内有关情况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在报告期内,监事会列席了公司股东大会和各次董事会会议,对各项决议的制定和贯彻实施了监督和保障作用。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的经营运作正常,公司董事会成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发生。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经营管理班子做到了勤勉尽职、忠于职守,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发生。

  2.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本年度会计报表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和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3.关联交易情况

  经监事会核查认为: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执行的价格是公允的,没有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的利益。

  4.对外担保、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能够严格遵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的规定,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资金往来均为正常的经营性资金往来,且规模受到严格控制,不存在与此《通知》中规定相违背的情形。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子公司云和项目及松阳项目提供担保外,公司没有为本公司的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不存在与此《通知》中规定相违背的情形。

  5.公司会计估计变更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估计更加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四、备查文件

  1、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034          证券简称:旺能环境          公告编号:2024-23

  债券代码:128141          债券简称:旺能转债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估计变更情况概述

  1、会计估计变更的原因及内容

  公司客户主要为政府单位及电网公司,信用等级高。为更加合理反映应收补贴电费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为投资者提供更相关的会计信息,公司将应收账款适用账龄组合范围拆分为应收补贴电费组合及其他应收账款组合,使变更后的客户分类组合更符合市场环境与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对于应收补贴电费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新的应收账款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对于其他应收账款组合,沿用以前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提坏账准备。

  2、变更日期

  会计估计变更开始适用时点为2023年10月1日。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估计

  (1)按组合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并采用三阶段模型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金融工具

  

  (2)采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组合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

  1. 具体组合及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2. 应收账款——账龄组合的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估计

  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1)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

  

  (2) 账龄组合的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3) 按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的认定标准

  对信用风险与组合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公司按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有关规

  定,本次调整属于会计估计变更。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2023年10月1日起执行,采

  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对公司2022年及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无需追溯调整。

  根据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结果,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使公司2023年

  度信用减值损失减少人民币1,765.96万元, 所得税费用增加240.44万元,2023年度净利润增加人民币1,525.52万元。

  执行该会计估计变更的主要影响如下:

  

  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已委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核查,并出具《关于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天健函〔2024〕414号),核查结论为:我们将旺能环境公司变更后的会计估计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进行比较,我们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旺能环境公司实际情况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估计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无重大差异,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三、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此次公司会计估计变更事项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该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2022年及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无需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参照同行业上市公司同类别会计处理,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调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2022年及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无需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估计更加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2024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4、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034          证券简称:旺能环境        公告编号:2024-24

  债券代码:128141          债券简称:旺能转债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年4月25日,旺能环境股份有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事项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长远战略发展规划,优化公司产业布局和业务结构,做大做深环保产业,提高公司竞争力,现拓展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领域的业务、餐厨处置业务、垃圾收运业务及供热业务等对外投资事项。

  对外投资事项一:控股子公司浙江欣立生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欣立”)拟新建再生资源绿色循环智慧体验示范园建设项目,该项目总投资约10,420万元(具体以后续政府部门文件为准),由浙江欣立负责投资、建设、运营工作。

  对外投资事项二:根据《台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中心焚烧发电项目特许经营协议之补充协议(台州市区厨余垃圾处理项目)》,由台州旺能生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州生态”)启动建设台州市区厨余垃圾处理项目,设计处理总规模400吨/天。总投资约4,586万元(具体以后续政府部门文件为准),台州生态在合作期内承担台州市区厨余垃圾处理项目的投融资、设计、建设、运营、维护、移交等。

  对外投资事项三:根据《监利市餐厨垃圾综合处理和资源化利用项目特许经营协议》,由监利旺能生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监利生态”)启动建设监利市餐厨垃圾综合处理和资源化利用项目,设计处理总规模餐厨垃圾100吨/天和地沟油10吨/天。总投资约2,400万元(具体以后续政府部门文件为准),监利生态在合作期内承担监利市餐厨垃圾综合处理和资源化利用项目的投融资、设计、建设、运营、维护、移交等。

  对外投资事项四:由全资子公司浙江旺能环保有限公司出资1,000万元新设松桃旺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松桃旺能”),持股100%,目前已取得营业执照。根据《松桃苗族自治县城乡生活垃圾收运系统建设项目特许经营协议》和《松桃苗族自治县城乡生活垃圾收运系统建设项目特许经营协议继承协议》,由松桃旺能启动建设松桃苗族自治县城乡生活垃圾收运系统建设项目,总投资约4,541.37万元(最终以实际审计出的金额为准),由松桃旺能负责开展城乡生活垃圾收转运服务。

  对外投资事项五:由汕头旺能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汕头能源”)启动建设汕头旺能能源有限公司供热工程,总投资约8,718万元(具体以后续政府部门文件为准),协同垃圾焚烧处置拓展公司供热业务。

  上述对外投资事项涉及的总金额为人民币31,665.3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44.18亿元)的2.20%,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64.00亿元)的4.95%。

  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对外投资审议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对外投资事项一:

  1、项目名称:再生资源绿色循环智慧体验示范园建设项目

  2、项目规模:年分拣处置废纸品3万吨、废旧纺织品0.4万吨、废塑料1万吨、废玻璃0.8万吨、废橡胶轮胎0.5万吨、废保温棉和防火岩棉等防火保温隔热材料0.5万吨、废金属4.5万吨、装修(大件园林)废弃物10万吨及年处置利用建筑垃圾30万吨的加工处理能力。

  对外投资事项二:

  1、项目名称:台州市区厨余垃圾处理项目

  2、项目规模:设计处理总规模为400吨/天,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建设处理规模为200吨/天,二期处理规模200吨/天。

  3、项目特许期:厨余垃圾处理特许经营期限与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保持一致(即2018年9月14日-2047年9月13日)。

  4、特许经营内容:厨余垃圾的收集运输和厨余垃圾处理。

  5、处理费:厨余垃圾处理补贴价格为298元/吨(包含运费120元/吨)。

  6、项目运作方式:BOT模式。

  7、特许经营范围:为椒江区、路桥区和台州湾新区行政区域范围。

  对外投资事项三:

  1、项目名称:监利市餐厨垃圾综合处理和资源化利用项目

  2、项目规模:餐厨垃圾设计规模100吨/天,地沟油设计规模10吨/天。

  3、项目特许期:特许经营协议签订之日起28年(含建设期)。

  4、特许经营内容:餐厨垃圾收运和处理。

  5、补贴费:餐厨垃圾收运、处理补贴费价格为289.5元/吨。

  6、项目运作方式:BOT模式。

  7、特许经营范围:监利市全域。

  对外投资事项四:

  (一)松桃旺能的基本信息

  1、公司名称:松桃旺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1,000万元

  3、注册地址:贵州省铜仁市松桃苗族自治县蓼皋街道梵净山大道县垃圾中转站

  4、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5、法定代表人:高文喜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清运);餐厨垃圾处理。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农村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城乡市容管理;市政设施管理;城市绿化管理;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环境应急治理服务;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销售;环境卫生公共设施安装服务;技术服务、开发、咨询、交流、转让、推广。

  7、资金来源及出资方式:自有资金,以货币资金形式投入

  8、股权结构:浙江旺能环保有限公司持股100%,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以上信息均为新取得的营业执照信息。

  (二)松桃项目的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松桃苗族自治县城乡生活垃圾收运系统建设项目

  2、项目收运服务范围:覆盖5个街道、17个镇、6个乡及30户以上的自然村。

  3、项目特许期:签订合同日期起12年,届满后享有优先续签权。

  对外投资事项五:

  1、项目名称:汕头旺能能源有限公司供热工程

  2、项目设计:设计生产能力为30吨/小时,年运行7,200小时。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出资建设以上项目是基于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同时也增强公司在固废处理业务领域及协同处置业务的拓展能力,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提高生活垃圾资源化,有利于改善城乡生态环境,为今后垃圾分类投放和收集做好必要的准备工作,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也符合国家对垃圾处理可再生的发展方向。本次对外投资不会对公司财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对外投资存在的风险

  项目前期筹建和建设期间,受制于多方面的不确定性因素,存在项目审批迟缓、建设延误、不能按计划进度实施项目的风险;项目运营期间存在国家产业、税收政策变化的风险。上述投资项目对公司2024年度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但项目的实施对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及经营业绩提升产生积极影响。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034            证券简称:旺能环境             公告编号:2024-21

  债券代码:128141            债券简称:旺能转债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R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R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429,496,231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主要以特许经营模式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餐厨、污泥等垃圾处理业务,向电力公司提供电力收取发电收入,向地方政府提供垃圾焚烧处理服务收取垃圾处置费。通过增加生活垃圾处理规模,并协同开展相关环境治理业务等,形成标准化、专业化、精细化的业务管理能力来提升公司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

  在碳达峰碳中和的背景下,公司顺应新能源产业快速发展的趋势,战略布局新能源材料行业。目前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为生活垃圾处置、餐厨垃圾处置、废旧锂电池再利用及橡胶再生业务,主要产品为电力产品、蒸汽产品、废弃油脂以及硫酸钴、硫酸镍、碳酸锂和再生橡胶等产品。

  近年来,旺能环境在环保领域的服务边界持续延伸、运营经验和管理水平快速积累,已形成前端收运-中端处理-末端循环等全方位优势。但2023年是锂电行业形势最为严峻的一年,电池材料价格持续走低给公司业务活动造成很大冲击。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1.78亿元,较上年同期33.50亿元下降5.14%,主要原因是2023年锂电池回收再利用业务及BOT项目建造营业收入减少所致。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03亿元,较上年同期的7.28亿元下降17.13%,主要原因是2023年资源再生业务板块亏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及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导致。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144.18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64.00亿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9.63%,基本每股收益为1.40元。

  报告期内,公司下属相关子公司累计发电量29.22亿度,累计上网电量24.57亿度,平均上网电价0.54元/度(不含税),累计完成已结算电量24.57亿度,累计垃圾入库量923.69万吨。公司有14个项目发电同时对外供热,合计供热量为104.00万吨。报告期内处理餐厨垃圾73.83万吨,较去年同期61.96万吨增长19.16%;共提取油脂量2.68万吨,较去年同期2.05万吨增长30.73%。

  (一)项目建设运营情况:

  报告期内,生活垃圾处置板块江陵旺能750吨项目正式投产运营(荆州二期的特许经营权协议转让到江陵旺能)。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在浙江、湖北、四川、河南、安徽、广东等9个省份投资、建设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合计22,920吨,其中已建成正式运营的有20座电厂32期项目共21,220吨,试运营项目1个700吨(定西环保),在建项目1个1000吨(南太湖五期)。

  报告期内,餐厨垃圾处置板块苏州餐厨二期400吨、蚌埠餐厨扩建100吨、湖州餐厨二期300吨正式投产运营。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在浙江、安徽、河南、山东、江苏、湖北等6个省份投资、建设餐厨垃圾项目合计3,320吨,其中已建成投运15期餐厨项目共2,650吨,试运营餐厨项目2个共160吨(鹿邑餐厨60吨、德清餐厨二期100吨),筹建餐厨项目2个共510吨(台州餐厨400吨,监利餐厨110吨)。

  锂电行业的变化剧烈,因供需关系失衡,碳酸锂从年初50多万/吨跌至年底不到10万/吨,硫酸钴、硫酸镍等价格持续低迷,梯次利用电池的价格也一路走低,为应对价格波动带来的影响,锂电回收利用业务采用少自产、多代加工的生产模式,2023年全年立鑫新材料公司钴镍锂自产及代加工产量共计1,779.38金吨。

  南通回力新厂为年处理20万吨废轮胎的资源循环利用项目(其中丁基再生橡胶5万吨/年、轮胎再生橡胶12万吨/年、硫化橡胶粉3万吨/年),南通回力一期3万吨丁基再生橡胶生产线已正式运营,二期含丁基再生橡胶0.5万吨、轮胎再生橡胶4万吨、硫化橡胶粉1.5万吨生产线已进入试运营。基本盘尚未恢复到停产前水平,主厂房搬迁后的影响仍在消除中,客户逐步恢复但有周期。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有26个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和2个餐厨项目已符合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等主管部门相关规定要求并已纳入可再生能源补贴清单,其中南太湖一期因满15年退出可再生能源补贴清单,南太湖四期、青田旺能、舟山三期、台州三期在本报告期内新纳入可再生能源补贴清单,其余符合条件的项目正在积极申请纳入补贴清单。

  (二)深入提质增效:

  1、技术增效:南太湖五期采用超高压再热技术,全场热效率由22%提高至30%,吨垃圾发电量由原来的350提高到700,是全国首台单台1000吨炉排超高压再热项目,达到行业领先。继丽水生态作为提油技改试点后,2023年逐步在湖州生态、苏州华益洁、洛阳生态、安吉生态、蚌埠生态做改造,效果明显,旺能生态整体提油率提升了0.14%,提油率每提升0.1%相当于油脂增长520吨。餐厨垃圾减量化、资源化的直接反映是残渣率的降低,表现出来的结果就是综合处理成本的降低,旺能生态在湖州生态、苏州华益洁、丽水生态、蚌埠生态、安吉生态推行降渣技改措施,旺能生态整体残渣率下降至18%,减少残渣2.8万吨。立鑫C272萃取线扩产改造,同产线产能由原先的90金吨/月增加到500金吨/月。

  2、供热增效:启动许昌旺能移动储能式供热试点项目,该项目十月开始对外供热,截止2023年年底已完成移动供热443车次,共2,203.43吨。

  3、提价增效:六家项目公司成功调价。

  

  (三)市场开拓方面:

  1、垃圾市场拓展:生活垃圾板块签署松桃苗族自治县城乡生活垃圾收运系统建设项目《特许经营协议》和《特许经营协议继承协议》,由松桃旺能负责开展城乡生活垃圾收转运服务;签署铜仁沿河土家族自治县、定西武山县、汕头南澳县垃圾处理服务协议,生活垃圾得到增量。餐厨垃圾处置板块成功取得新订单,签署《台州市区厨余垃圾处理项目》和《监利市餐厨垃圾综合处理和资源化利用项目特许经营协议》,餐厨垃圾规模扩大510吨;签署邹城项目周边微山县和荥阳项目周边巩义市的餐厨垃圾处置服务合同,并获得了安吉县收运特许权,实现安吉收运+处置一体化。

  2、加速产业延伸:公司立足现有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延伸产业链条,拓展炉渣、飞灰、塑料资源化等协同处置项目,增加协同收益。截止报告期末,汕头、铜仁、淮北和荆州4个炉渣资源化项目已投产,合计日处理量2,300吨;湖州氢氧熔融项目、舟山富氧飞灰项目、丽水富氧飞灰项目正积极推进中;塑料资源化项目:汕头纸膜造粒项目已取得项目备案、环评批复等前期文件。

  3、启航海外市场:深度了解重点国别的投资环境、行业发展情况及市场空间,明确战略目标,聚焦越南和柬埔寨,布局印尼和泰国,严格把关澳大利亚项目投资风险,与合作方洽谈托管运营及战略合作。加强市场营销,拓展再生橡胶业务范围,国际化推进工作,实地调研泰国、中东、柬埔寨,进行前期考察,开展各国废旧轮胎量、胶粉和再生胶企业情况的排摸和寻源。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R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元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企业会计准则变化引起的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首次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按该规定进行调整。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照该规定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2022年12月31日受重要影响的资产负债表项目为: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5,104,355.41元,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4,133,856.95元,未分配利润减少9,238,212.36元,2022年度受重要影响的利润表项目为:所得税费用减少5,971,359.54元。

  公司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对2022年度非经常性损益金额的影响为减少8,499,392.85元,按此规定计算的2022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为45,504,574.77元;对2021年度非经常性损益金额的影响为减少9,929,383.79元,按此规定计算的2021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为4,597,976.49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R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R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2) 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2023年6月15日,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及公司存续期内相关债项进行了跟踪评级。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委员会审定:维持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维持“旺能转债”的信用等级为 AA。

  (3)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重要事项

  无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单超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034          证券简称:旺能环境          公告编号:2024-19

  债券代码:128141          债券简称:旺能转债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年度)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上午在公司总部三楼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形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及微信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单超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全体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一致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核查并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4年4月27日巨潮资讯网上的《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和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2024-21)。

  (二)审议通过《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4年4月27日巨潮资讯网上的《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张益先生、蔡海静女士、曹悦先生分别向董事会递交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独立董事将在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具体内容刊登于2024年4月27日的巨潮资讯网。

  (三)审议通过《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与会董事认真听取了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2023年度公司落实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决议、管理生产经营、执行公司各项制度等方面的工作及取得的成果。

  (四)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24年4月25日最新股本429,496,231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元(含税),共派发现金总额128,848,869.30元,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在权益分配实施之前若发生股本变动,则以本次派发现金总额不变,按最新股本调整分配比例。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4年4月27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2024-22)。

  (五)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公司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1.78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03亿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144.18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64.00亿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9.63%,基本每股收益为1.40元。上述数据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4年4月27日巨潮资讯网上的《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六)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核查并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4年4月27日巨潮资讯网上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4年4月27日巨潮资讯网上的《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核查并审议通过。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参照同行业上市公司同类别会计处理,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调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2022年及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无需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4年4月27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2024-23)。

  (九)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董事会同意由子公司出资建设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餐厨处置、垃圾收运及供热等对外投资项目,涉及的总金额为人民币31,665.3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44.18亿元)的2.20%,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64.00亿元)的4.95%。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4年4月27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对外投资事项的公告》(2024-24)。

  (十)审议通过《关于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表决票:4票;关联董事单超、芮勇、金来富、方明康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核查并审议通过。

  董事会同意拟以自筹资金收购美欣达集团有限公司下属2家控股子公司,许昌欣旺能源有限公司和浙江欣拓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的100%股权,以两家目标公司2024年2月29日(即基准日)的《资产评估报告书》的净资产评估值为基础确定交易价格,本次两个标的股权转让价格合计为3,751.64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4年4月27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4-25)。

  (十一)提出《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4年4月27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公告》(2024-26)。

  (十二)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核查并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4年4月27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28)。

  (十三)审议通过《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4年4月27日巨潮资讯网上的《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表决票:4票;关联董事单超、芮勇、金来富、方明康回避表决。

  公司预计2024年度将和美欣达集团有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1.94亿元。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核查并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4年4月27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2024-29)。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董事会同意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进行融资提供担保,本次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6.01亿元。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4年4月27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2024-30)。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同时为了降低贷款利率,减少贷款利息,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13.43亿元综合授信额度,其中新增授信额度11.73亿元,置换贷款额度1.70亿元。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4年4月27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2024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2024-31)。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董事会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核查并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4年4月27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4-32)。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21日(星期二)下午2:45,会期半天。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5月2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5日(星期三)。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4年4月27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24-33)。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2024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034           证券简称:旺能环境           公告编号:2024-37

  债券代码:128141           债券简称:旺能转债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的要求,现将运营项目2024年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2024年第一季度,公司下属相关子公司合计完成发电量72,394.04 万度,上网电量61,633.70万度,平均上网电价0.52元/度(不含税),累计完成已结算电量61,633.70万度,垃圾入库量231.29万吨(含生活、餐厨等垃圾,其中生活垃圾入库量213.46万吨),餐厨第一季度共提取油脂量6,701.60吨。公司有14个项目同时进行供热,合计供热量为35.06万吨。

  相关经营数据分区域统计如下:

  

  本公告之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上述数据。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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