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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757        证券简称:南兴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2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财务概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信息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大华审字[2024]0011011759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23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73,270,010.97元,计提法定盈余公积35,600,910.83元,2023年已实施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股利177,273,547.80元,2023年已实施的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股利88,636,773.90元,期初未分配利润1,117,481,377.66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可供分配的利润为989,240,156.10元。2023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356,009,108.35元,计提法定盈余公积35,600,910.83元,2023年已实施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股利177,273,547.80元,2023年已实施的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股利88,636,773.90元,期初未分配利润889,567,382.27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944,065,258.09元。根据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944,065,258.09元。

  二、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内容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为积极回报公司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截至本次公告日,公司总股本295,455,913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股利59,091,182.6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2023年度不送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次公告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及相关法律法规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要求,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未来发展需要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大华审字[2024]0011011759号《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757        证券简称:南兴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3号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

  《公司章程》、制定及修订相关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治理情况,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制定及修订相关制度的各项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为有效,修订后的《公司章程》最终以工商部门备案登记为准。

  二、本次制定及修订的其他相关制度:

  

  上述制度中,《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2024-2026年)》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本次修订后《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757        证券简称:南兴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4号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4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广东唯一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唯一网络”)及其子公司和公司关联方会发生日常经营业务往来,2024年预计发生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501万元。根据《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上述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预计2024年度公司全资子公司唯一网络及其子公司与厦门帝恩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智象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因业务需要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总金额预计不超过501万元。2023年度累计发生511.94万元。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不涉及关联董事回避的情形。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票审议通过。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在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情况,公司全资子公司唯一网络及其子公司与关联方预计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如下: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上述关联人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关联方主要财务指标

  1、厦门帝恩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备注:厦门帝恩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新三板挂牌公司,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其公开披露的最近一期财务数据为2023年度数据。

  2、深圳市智象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三)关联方关系概述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过去十二个月内曾任公司董事、副董事长王宇杰先生(已于2023年12月离任)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王宇杰先生实际控制的厦门帝恩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另外,深圳市智象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唯一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参股公司,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将其认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预计的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属于正常商业行为,交易价格均遵循公平、合理、自愿、有偿的市场定价原则,在参考市场公允价格的情况下,结合实际成本等因素确定最终交易价格,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唯一网络及其子公司将根据日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交易原则,与关联方签订相应合同进行交易。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必要性和真实意图

  上述关联交易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的需要而发生,唯一网络及其子公司与关联方进行交易能够充分利用关联双方的产业优势,有利于资源整合,促进专业化管理,发挥协同效应,实现效率最大化,是合理的、必要的。

  (二)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所需,且金额较小,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交易双方合作情况良好,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了专门会议对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审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经全体独立董事审议通过并形成以下意见:

  公司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发生的关联交易,定价依据合理,体现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关于2024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预计的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是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上进行的,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价格均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监事会同意该议案。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决议;

  4、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757        证券简称:南兴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5号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公司及子公司运用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为短期的低风险理财产品。

  2、投资金额:公司及子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使用额度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尽管投资理财的产品均属于低风险理财产品,公司及子公司在实施前会经过严格地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面临收益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实际收益不可预期等风险,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督管理风险。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合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资金可滚动使用。同时,公司拟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子公司执行董事在上述额度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该议案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本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自有资金的富余情况以及理财产品的市场状况,经审慎研究、规划,公司及子公司将使用额度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自有资金收益,在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的前提下,利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增加公司及子公司收益。

  (二)投资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使用额度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该额度。

  (三)投资品种和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运用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为短期的低风险理财产品。为控制风险,公司及子公司将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选择流动性较好,投资回报相对较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券商理财产品、基金公司理财产品、国债逆回购等风险可控、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品种,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理财产品;公司及子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的受托方应为商业银行、证券、保险及其他正规的金融机构,与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四)资金来源

  上述拟用来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的人民币6亿元资金为公司及子公司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五)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六)实施方式

  投资产品必须以公司及子公司的名义进行购买,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子公司执行董事在上述额度范围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由公司及子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购买事宜。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投资理财的产品均属于低风险理财产品,公司及子公司在实施前会经过严格地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面临收益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实际收益不可预期等风险,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督管理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子公司执行董事在上述额度内及《公司章程》《公司分、子公司管理制度》规定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财务总监及子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及子公司财务部为具体经办部门。财务部根据公司及子公司财务状况、现金流状况及利率变动、以及董事会关于投资理财的决议等情况,对理财的资金来源、投资规模、预期收益进行判断,对理财产品进行内容审核和风险评估。

  2、公司及子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及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监事会有权对公司及子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披露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运用自有资金购买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及子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进一步提升公司及子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保障股东利益。公司将依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及列报。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且公司及子公司财务状况稳健,在保障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运作需求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及子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6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757        证券简称:南兴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6号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及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概述

  基于生产经营和流动资金周转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唯一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唯一网络”)拟向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厚街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有效期为3年;唯一网络控股75%的子公司广东志享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志享科技”)拟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有效期为1年。上述授信具体金额以银行最终批复及合同约定为准。

  本次担保事项为公司为唯一网络及志享科技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均为3年,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7,250万元,本次担保不涉及反担保,并授权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与银行签署有关文件。

  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如下:

  

  公司拟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如下: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广东唯一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1、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2、住所:东莞市南城街道黄金路1号东莞天安数码城B1栋412-414号

  3、法定代表人:郑可君

  4、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5、成立日期:2006年10月25日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基础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销售代理;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关联关系:公司持股比例100%,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8、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指标(一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人民币元

  

  9、唯一网络从设立至今,未受过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无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或有事项(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等)涉及的总额为0。

  10、最新信用等级:最新信用等级良好。

  11、经查询,唯一网络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2)广东志享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1、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2、住所:东莞市寮步镇上屯村百业路8号

  3、法定代表人:刘浩文

  4、注册资本:6,600万元人民币

  5、成立日期:2016年9月8日

  6、经营范围:计算机技术研发、转让、咨询,计算机网络维护、计算机信息网络工程的设计、安装;网络技术服务;因特网数据中心业务、因特网接入服务业务、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合同能源管理;建筑智能化工程与安防监控工程的设计、安装、维护;电脑安装服务;路灯安装工程;计算机系统集成服务;设备租赁;销售、安装:计算机软、硬件,计算机配件,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备,交通智能化设备,建筑智能化设备,教育信息化设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关联关系: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唯一网络控制志享科技75%的股权,志享科技为公司的控股孙公司。志享科技的其他股东为东莞市宏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和广东奇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其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8、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指标(一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人民币元

  

  9、志享科技从设立至今,未受过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无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或有事项(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等)涉及的总额为0。

  10、最新信用等级:最新信用等级良好。

  11、经查询,志享科技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唯一网络拟向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厚街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授信额度,期限3年,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志享科技拟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授信额度,期限1年,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2,250万元。本次担保不涉及反担保。

  唯一网络及志享科技目前尚未就上述授信签订相关授信协议,公司目前尚未就上述授信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上述计划授信及担保总额仅为唯一网络及志享科技拟申请的授信额度和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具体授信及担保金额尚需银行审批,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经认真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为唯一网络及志享科技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有助于保证子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促进子公司的发展,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唯一网络及志享科技经营稳定,资产状况良好、资信状况良好,偿债能力较强,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志享科技是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在经营管理、财务、投资、融资等重大方面均能有效控制,风险处于公司有效控制范围内,故少数股东未同比例提供担保,本次担保不涉及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在本次担保之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总金额为87,500万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37.74%;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度总金额为94,750万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40.86%;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39,866.58万元(不含本次拟提供的担保),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7.19%。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不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等情形。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757        证券简称:南兴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8号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并定于2024年5月17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17日(星期五)15:00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5月1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可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0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2024年5月1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出席会议和参加决议,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沙田镇进港中路8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等有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上述提案8,须以特别决议形式审议通过。

  提案6、7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且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提案15、16、17为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其中应选非独立董事4名,应选独立董事3名,应选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作年度工作述职报告。

  三、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时间:

  2024年5月14日(星期二)9:00-11:00,14:00-16:30。

  (二)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广东省东莞市沙田镇进港中路8号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邮编:523993,信函请注明“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字样。

  (三)登记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沙田镇进港中路8号(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

  (四)登记手续:

  1、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营业执照复印件、证券账户卡;

  2、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证券账户卡;

  3、个人股东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证券账户卡;

  4、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

  5、出席本次会议人员应向大会登记处出示前述规定的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并向大会登记处提交前述规定凭证的复印件。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应包含上述内容的文件资料(信函或传真方式以2024年5月14日17:00前到达本公司为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参加会议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会议联系方式

  1、邮政编码:523993

  2、联系电话:0769-88803333

  3、指定传真:0769-88803333转838

  4、通讯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沙田镇进港中路8号

  5、电子邮箱:investor@nanxing.com

  6、联系人:叶裕平、王翠珊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附: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股东大会登记表

  3、授权委托书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757”,投票简称为“南兴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15,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16,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 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如提案17,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注:1、请用正楷字体填写完整的股东名称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请在发言意向及要点栏表明您的发言意向及要点,并注明所需的时间。请注意:因股东大会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本公司按登记统筹安排,本公司不能保证本参会股东登记表上表明发言意向及要点的股东均能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3: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单位印章):

  委托人证券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及股份性质:

  委托书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本人(本股东单位)对该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特别说明: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在“同意”、“反对”、“弃权”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2、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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