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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4年度财务报告 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88         证券简称:国城矿业         公告编号:2024-03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范围包括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等;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业务和工作量情况,参照市场价格,以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审计费用。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5人次、自律监管措施13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50人。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报告审计费用分别为135万元和68万元。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业务和工作量情况,参照市场价格,以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2024年度审计费用。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4年4月10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对相关的审计工作勤勉尽责,在审计计划编制质量、重要审计程序执行质量、重大会计问题审计、与相关各方沟通以及落实监管部门要求等方面符合相关规定。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2、董事会就续聘事项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4月25日,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业务和工作量情况,参照市场价格,以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2024年度审计费用。

  3、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 报备文件

  1、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0688        证券简称:国城矿业        公告编号:2024-033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4年5月31日(星期五)14:30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2024年5月31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3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31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时间段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28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2024年5月28日(星期二)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16区19号楼11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如下:

  

  (二)提案内容披露的具体情况

  上述提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特别强调事项

  1、全体股东既可参与现场投票,也可通过互联网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将对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对单独计票情况进行披露。

  3、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4、本次股东大会议案8.00仅选举一名独立董事,不适用累积投票制。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截止前,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信函、电子邮件、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股东请仔细填写《授权委托书》(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

  2、登记时间:2024年5月30日9:00-17:30

  3、登记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十六区19号楼16层

  4、会议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十六区19号楼16层

  邮政编码:100070

  联  系  人:杨广琦

  联系电话:010-50955668

  传        真:010-57090070

  电子邮箱:investor@gcky0688.com

  其他事项:本次大会预期半天,与会股东所有费用自理。

  四、参与网络投票股东的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请参阅本公告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为“360688”,投票简称为“国城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3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31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5月31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__________________作为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如没有作出明确投票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投票,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人(或单位)签名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持股数量:                                             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有效期限:

  注:

  1、每项议案只能有一个表决意见,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的栏目里划“√”;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证券代码:000688        证券简称:国城矿业          公告编号:2024-025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5日以邮件和电话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16区19号楼16层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斌鸿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拟定的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结合公司2023年度经营情况以及未来发展需要提出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议2023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及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2023年年度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 审议《关于2023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

  具体金额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2023年年度报告》第四节“公司治理”的“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本议案涉及全体监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监事回避表决,与会监事一致同意将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 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且已得到充分贯彻执行,内部控制体系健全、合理、有效,能够适应公司经营管理的要求和未来发展的需要。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七、 审议通过《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八、 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储存和专项使用,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及《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九、 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本次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考核指标未达成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考核指标未达成的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0688        证券简称:国城矿业        公告编号:2024-028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城矿业”或“公司”)董事会将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1032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2020年7月15日公开发行85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85,000.00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83,711.79万元,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7月21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关于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收情况的验证报告》(天健验〔2020〕8-20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84,609.88万元(含利息收入及其他),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制定了《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实施专户管理。2020年7月,公司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以下简称“哈行成都分行”)、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塔证券”或“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鉴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主体为公司下属子公司内蒙古国城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城资源”),国城资源在哈行成都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实施专户管理,2020年9月,公司、国城资源、哈行成都分行、红塔证券四方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销户。账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全部用于硫钛铁资源循环综合利用项目。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约定投向一致,具体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所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0年8月18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91,127,372.21元。

  (三)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2020年8月18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0,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1年8月11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10,000.00万元全部归还并转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2021年8月11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5,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2022年1月26日,公司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3,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经2022年2月11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拟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1.2亿元,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延期归还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截至2022年8月4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不存在超募资金的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本次发行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

  (六)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的鉴证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编制的2023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健审〔2024〕8-203号)。报告认为:“国城矿业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3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5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国城矿业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国城矿业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管理及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注]主体厂房于2023年10月转固,生产线尚处于试运行阶段

  

  证券代码:000688        证券简称:国城矿业        公告编号:2024-035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为使广大投资者进一步详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等情况,公司定于2023年5月10日(星期五)15:00-16:00在全景网举办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总经理朱胜利先生,董事会秘书马翀先生、独立董事刘忠海先生,财务总监郭巍女士。(如遇特殊情况,出席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意愿,提升会议交流的有效性,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现就公司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投资者可于2024年5月9日(星期四)14:00前访问http://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说明会。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特此公告。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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