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10 证券简称:山东赫达 公告编号:2024-023
债券代码:127088 债券简称:赫达转债
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利润分配预案尚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该预案的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220,209,397.81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1,282,459,659.91元,减去2023年已分配的现金红利102,698,712.00元以及2023年度计提的法定盈余公积金18,955,535.62元,2023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381,014,810.10元。
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及整体财务状况,同时考虑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及利益,为持续回报投资者并树立股东对公司的长期投资理念,公司拟以当前总股本341,699,040股为基数,向截至分红派息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派发现金68,339,808元;剩余未分配利润计入以后年度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的短缺。
本预案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个月内实施完毕。若在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依照变动后的股本为基数实施并按照上述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调整。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具备合法性、合规性,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26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2024年4月26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既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又兼顾了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和发展规划,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2年-2024年)》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制定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要求,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其他说明
1、本预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该预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两个月内实施。
2、本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810 证券简称:山东赫达 公告编号:2024-026
债券代码:127088 债券简称:赫达转债
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从事上市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审计等相关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在担任公司历年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和内控审计意见,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合同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如期出具了公司各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意见。由于双方合作良好,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继续承办公司2024年的审计、内部控制审计、验资等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及其他业务,服务费用拟定为95万元/年,差旅费由公司据实报销。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
(2)成立日期:1987年12月成立(转制特殊普通合伙时间为2013年4月23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济南市文化东路59号盐业大厦七楼;
(5)首席合伙人:王晖;
(6)和信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末合伙人数量为41位,2023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为24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41人;
(7)和信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31,828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2,77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2,683万元。
(8)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54家,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金融业、建筑业、卫生和社会工作业、综合业等,审计收费共7,656万元。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与本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客户为4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购买的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 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行政处罚1次,未受到刑事处罚、纪律处分。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行政处罚1次,涉及人员11名,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罗炳勤先生,199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0年开始在和信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1份。
(2)签字注册会计师刘凤文先生,201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和信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余红刚先生,200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开始在和信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
2、诚信记录
签字注册会计师刘凤文先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余红刚先生,近三年均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项目合伙人罗炳勤先生,近三年受到行政监管措施1次; 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罗炳勤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凤文先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余红刚先生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审计费用合计85万元(含税),预计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审计费用合计95万元(含税),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主要按照审计工作量协商确定。如审计内容变更等导致审计费用增加,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市场原则确定审计费用及签署相关合同。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已对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本次聘请2024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年度审计的能力和执业资质,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在以往与公司的合作过程中,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对于规范公司的财务运作,起到了积极的建设性作用。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因此,监事会同意《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810 证券简称:山东赫达 公告编号:2024-027
债券代码:127088 债券简称:赫达转债
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概述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范关联交易的规定,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2023年度相关关联交易为基础,结合2024年度业务开展情况,对2024年度公司同关联方发生的日常交易进行预计,预计总金额为44,224.20万元,去年同类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为26,429.54万元。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工作履行审议程序如下:
1、2024年4月26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公司董事毕松羚系米特加(上海)监事,审议本议案时,作为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3、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4、本议案已获得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二)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基于业务开展情况和市场需求进行的初步判断,以可能发生业务的上限金额进行预计;而在日常经营中,公司结合自身经营情况,及时调整与关联方的实际关联交易需求,导致公司与关联方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情况存在一定的差异。实际交易金额未超过预计金额,未违反相关制度和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1、赫达西班牙公司的基本情况
HEAD Solutions S.A. (山东赫达(西班牙)有限责任公司)于2020年7月15日在西班牙卡斯特利翁市设立,由公司与MERCADOS Y COMERCIOS ASIATICOS , SL(以下简称M&C)共同出资,赫达西班牙公司注册资本100万欧元,公司与M&C各持股50%。
经营范围包括:开发及管理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自身及相关产品在欧洲的业务。同时,与公司所有全球商业伙伴保持战略联盟。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111,448,281.55元,净资产为27,576,415.97元;2023年1-12月实现业务收入199,870,841.68元,净利润13,574,994.31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2、赫达美国公司的基本情况
SD HEAD USA, LLC(山东赫达(美国)有限责任公司)于2016年10月24日在美国设立,由公司与Michael Chen共同出资,赫达美国公司注册资本200万美元,公司拥有赫达美国公司40%的股权。
经营范围包括:开发及管理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自身及相关产品在美国的业务。同时,与公司所有全球商业伙伴保持战略联盟。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157,595,882.11元,净资产为49,621,511.86元;2023年1-12月实现业务收入318,870,887.17元,净利润15,625,630.72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3、米特加(上海)的基本情况
米特加(上海)食品科技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10日在上海市设立,注册资本5560万元人民币,公司拥有米特加(上海)32.01%的股权。
经营范围包括:食品经营;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234,586,162.61元,净资产为59,569,192.24元;2023年1-12月实现业务收入4,566,449.80元,净利润-17,737,860.00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4、联丽热电的基本情况
淄博联丽热电有限公司于2021年7月1日在淄博高青设立,由公司子公司淄博赫达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淄博赫达”)与淄博联昱印染科技有限公司、山东丽能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南大光电(淄博)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淄博联丽热电注册资本12000万元,淄博赫达持股10%。
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发电、输电、供电业务;热力生产和供应;货物进出口电力生产、供应;城区供热;电力热力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发电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282,332,054.97元,净资产为76,206,174.51元;2023年1-12月实现业务收入149,461,141.43元,净利润-10,046.38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赫达西班牙公司为公司持股50%的合营企业,赫达美国公司为公司持股40%的联营企业,米特加(上海)为公司持股32.01%的联营企业,公司董事毕松羚担任其监事,联丽热电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淄博赫达持股10%的联营企业,公司副总经理邱建军担任其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认定为公司的关联方。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经营状况和资信良好,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关联方赫达西班牙公司、赫达美国公司、米特加(上海)、联丽热电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经营业务往来,程序合法,按市场经营规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双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市场原则进行,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均为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与上述关联方进行日常经营往来能够保证公司良好的销售渠道,公司与各方的既往业务合作情况良好,定价原则公允,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存在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故上述关联交易仍将继续。
五、相关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在公平、互利基础上,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进行,关联交易的各方严格按照相关协议执行。与预计金额存在一定差异,主要系公司根据市场变化情况进行适当调整等原因所致,具有其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公司2024年度预计与关联方之间所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正常商业条款及公平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交易价格均以市场原则公允定价,符合公开、公正、公平的交易原则。相关日常关联交易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也不会因此对相关关联方产生依赖或被其控制。公司与该等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毕松羚先生回避表决。
(三)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系为公司开展正常经营管理需要,交易价格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价格,不会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监事会同意此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四)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上述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招商证券对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4、招商证券关于山东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810 证券简称:山东赫达 公告编号:2024-028
债券代码:127088 债券简称:赫达转债
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套期保值,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造成的不利影响。
2、交易品种:远期结售汇交易业务,只限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包括美元、欧元、加元等。
3、交易对手: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4、交易金额:远期结售汇业务的总规模为不超过等值50,000万元人民币,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一年。上述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累计金额不超过等值50,000万元人民币。
5、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将风险控制放在首位,本投资不以投机为目的,对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严格把关,但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内部控制风险、操作风险、汇率波动风险、履约风险等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不超过等值50,000万元人民币额度的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一年。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此额度范围内根据业务情况、实际需要审批远期结售汇业务和选择合作银行。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公司出口业务占销售收入的比重较高,主要采用美元、欧元、加元等外币进行结算,为了降低汇率波动风险以及对公司利润的影响,使公司专注于主业生产经营,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远期结售汇业务,以加强外汇风险管理。公司拟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资金使用安排合理、不会影响公司主业的发展。
(二)交易金额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进行的远期结售汇的额度累计不超过人民币 50,000万元(同等价值外汇金额),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一年。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此额度范围内根据业务情况、实际需要审批远期结售汇业务和选择合作银行。上述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累计金额不超过预计总额度。
(三)交易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拟在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
(四)资金来源
公司此次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和银行信贷资金。
二、远期结售汇的风险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进行的远期结售汇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套期保值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所有远期结售汇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但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远期结售汇汇率报价可能偏离公司实际收付时的汇率,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远期结售汇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成远期结汇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4、回款预测风险:营销中心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会调整自身订单和预测,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远期结汇延期交割风险。
三、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营销中心会参考银行远期结汇汇率向客户报价,以便确定订单后,公司能对客户报价汇率进行锁定;当汇率发生巨幅波动,如果远期结汇汇率已经远低于对客户报价汇率,公司会提出要求,与客户协商调整价格。
2、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专门的内控制度,对远期结售汇额度、品种、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作出明确规定。
根据该制度,公司设立了专门的风险控制岗位,实行授权和岗位牵制。公司将严格按照规定安排和使用专业人员,建立严格的授权和岗位牵制制度,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同时建立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制度,并形成高效的风险处理程序。
3、为防止远期结售汇延期交割,公司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的管理,积极催收应收账款,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同时公司为出口货款购买了信用保险,从而降低客户拖欠、违约风险。
4、公司进行远期结售汇交易必须基于公司真实交易产生的外币资产、外币收(付)款;合约的外币金额不得超过公司的外币资产、外币收(付)款的金额;交割期间需与公司的当期外币资产、预测的外币收(付)款时间相匹配。
四、远期结售汇的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和列报。最终会计处理以公司年度审计机构审计确认的会计报表为准。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是以公司正常经营为基础,目的是为了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止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的不良影响,使公司保持较为稳定的利润水平,符合公司的需求。公司就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已制定较为完整的控制流程和体系,投资风险总体可控。该交易事项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经核查,我们认为:为了有效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有利于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及子公司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开展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同等价值外汇金额)的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有关制度的要求。本事项有利于控制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关于公司2024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招商证券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本次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山东赫达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是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降低汇率波动对上市公司经营业绩造成的影响,同时上市公司相关业务管理制度较为完备,具有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810 证券简称:山东赫达 公告编号:2024-029
债券代码:127088 债券简称:赫达转债
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担保是公司对合并范围内的公司提供担保,部分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本担保事项主要用于上述公司向银行融资或满足其业务发展需要,风险可控,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担保额度的基本情况
根据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拟继续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保理、供应链金融、票据池、资产池等,下同),公司为各子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最高保证限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本次担保额度自本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担保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2024年4月26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董事包腊梅系中福赫达董事,审议本议案时,作为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对外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预计担保额度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预计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含额度有效期内收购、新设的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亿元的担保,用于子公司在日常经营活动中申请综合授信。其中,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应不超过人民币1.50亿元,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0亿元。上述担保额度以担保余额计算。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可根据实际担保情况,在适当范围内对担保额度进行调剂,但资产负债率在70%以下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不能调剂给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使用。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调剂、决定担保事项并办理具体担保业务。公司提供的担保方式包括保证、抵押和质押等;公司可根据担保实际情况要求提供反担保,具体的担保金额、担保方式及是否提供反担保以实际签订的担保协议约定为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包括但不限于下表中列示的公司,除下表所列示公司外,公司将根据生产经营及发展规划的实际需要,在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内,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其他子公司以及本公告日后新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
单位:万元
经查询,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均不存在证券市场失信行为,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公司拟向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亿元的担保,用于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中申请综合授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保理、供应链金融、票据池、资产池等),目前尚未签订具体的担保协议。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以及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调剂、决定担保事项并办理具体担保业务。公司提供的担保方式包括保证、抵押和质押等;公司可根据担保实际情况要求提供反担保,具体的担保金额、担保方式及是否提供反担保以实际签订的担保协议约定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预计担保额度根据子公司日常经营与发展需要,由公司为其日常经营活动中申请综合授信提供财务支持,保障子公司业务的顺利承接与开展,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被担保人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目前经营情况稳定,无逾期担保事项。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能够及时监督与控制,担保风险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公司为其提供担保,可以满足其经营业务快速发展对资金的需求,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要求。公司为其提供的上述担保为最高限额担保,相关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对公司正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对外担保预计额度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预计担保额度事项审议通过后,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人民币50,000万元,占公司 2023 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23.87%。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9494.81万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4.53%。系为全资子公司赫尔希公司、联营公司美国赫达以及联营公司米特加(上海)之全资子公司米特加(淄博)担保,无逾期对外担保。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810 证券简称:山东赫达 公告编号:2024-031
债券代码:127088 债券简称:赫达转债
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出资人民币5,000万元,在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注册成立“山东赫达碳能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以下简称“赫达碳能”),出资完成后,赫达碳能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投资在本公司董事会权限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有关部门批准。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山东赫达碳能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地: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
4、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5、出资方式:自筹资金
6、出资人及出资比例:公司出资比例为100%
7、经营范围:化工防腐设备、换热器设备、金属结构件的制造、销售、安装;机械设备及电器的安装;副产品工业盐、硫酸铵的销售;资格证书范围内自营进出口业务。
上述信息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对外投资的目的
近年来随着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大,为适应市场环境变化及未来发展需要,公司拟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赫达碳能。赫达碳能的设立,将对公司原有石墨化工设备业务板块的销售和供应链体系进行统筹管理,让公司更聚焦于主营业务发展,有利于公司的集团化经营,同时增强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对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实力将起到积极作用。
2、对外投资存在的风险
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可能面临宏观经济、市场环境、政策等多种不确定性因素,存在投资收益不确定的风险,同时公司可能面临运营管理、内部控制难度加大等问题。对此,公司将积极完善子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内部协作,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管理机制和监督机制,审慎决策,以不断满足业务发展需求及适应市场变化,积极防范和应对风险。
3、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资金来源为以自有资金现金方式出资,公司持有其 100%的股权。短期内不会对公司本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构成重大影响;长期看是公司实施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对公司未来经营发展具有积极意义和推动作用。本次投资完成后,全资子公司将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其运营情况将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带来一定影响。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810 证券简称:山东赫达 公告编号:2024-033
债券代码:127088 债券简称:赫达转债
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举行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05月13日(星期一)15:00-17:00
2、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3、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4、会议问题征集:投资者可于2024年05月13日前访问网址 https://eseb.cn/1e0yYTZZL9e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2024年05月13日(星期一)15:00-17:00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一、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05月13日(星期一)15:00-17:0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二、参加人员
董事长毕于东先生,董事会秘书毕松羚先生,财务总监崔玲女士,独立董事张俊学先生,保荐代表人葛麒先生(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三、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于2024年05月13日(星期一)15:00-17:00通过网址https://eseb.cn/1e0yYTZZL9e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2024年05月13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四、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毕松羚、户莉莉
电话:0533-6696036
传真:0533-6696036
邮箱:hdzqb@sdhead.com
五、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或易董app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810 证券简称:山东赫达 公告编号:2024-020公告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R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R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341,699,04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2023年,全球经济挑战加剧。国际政治经济环境错综复杂,欧美通货膨胀虽得到抑制,但经济复苏乏力,经济持续回升仍需多方位支撑;国内经济处于结构调整转型的关键阶段,周期性和结构性矛盾叠加,经营主体信心和经济回升动力需进一步增强。2023年,面对全球经济衰退带来需求下滑以及国内厂家竞争加剧等诸多挑战与不确定因素,我们接续奋斗、砥砺前行,在市场销售、产品创新、运营服务和组织人才等方面取得了突破与收获。
1、生产经营方面:坚持以客户为导向,以品质为中心,不断加强运营管理能力,持续助力公司高质量发展。
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15.56亿元,同比减少9.70%;实现利润总额2.59亿元,同比减少36.69%;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20亿元,同比减少37.76%。截至2023年12月末,公司资产总额37.93亿元,较年初增长13.85%;负债16.98亿元,较年初增加17.1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20.95亿元,较年初增长11.33%。
2023年,公司收购中福赫达,实现公司一体化战略在横向拓展方面深入推进,在拓展延伸上下游产业链的同时,持续完善纤维素醚产品组合,提高公司羟乙基纤维素(HEC)的研发、生产、销售、服务实力,提升市场综合竞争力。
2、产品研发方面:持续提升研发实力,不断丰富公司产品线,筑牢技术护城河,抗风险能力得到有效提升。
公司始终聚焦产品与技术的提升。在纤维素醚建材领域,多样化的改性产品、高端瓷砖胶产品、HEC系列产品,满足客户不同需求,持续渗透海外高端市场;在纤维素醚医药领域,高端包衣产品取得突破,打破这一系列产品长期依靠进口的局面,缓释产品性能提升,与药企的合作不断加强;在植物胶囊领域,二代胶囊注册成功,并取得2项国家发明专利,获得国内外客户广泛认可;抗酸胶囊、不含二氧化钛系列胶囊相继研发成功,获得客户认证,胶囊产品线日益丰富,可为不同地区、不同需求的客户提供多品类胶囊。2023年新增发明专利8项、实用新型专利24项,获评“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持续加固公司护城河。
3、持续改善方面:倡导高效运营,严抓降本增效,成本节约效果显著。
为保证安全生产运营,公司启动SHE领导力项目,并开展HDMA(?赫达管理层安全责任)与OSW(管理层现场巡视)行动,优化生产工艺,持续推进SOP标准化工作,生产效率、设备及生产稳定性、产品合格率都得到明显提升。与此同时,改善项目带动成本节约,集团物流部及各事业部改善项目共节约成本达1700万元。2023年,公司成立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确定公司双碳目标(2030年碳达峰,2050年碳中和),开展产品碳足迹认证,为打造可持续发展企业奠定基础。
4、组织能力与人才发展方面: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开展领导力提升和人才发展行动,持续优化人员结构,打造高绩效、敏捷型团队。
2023年,公司技术团队、运营服务团队、市场销售团队引进高端人才20余人,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助力公司多模块发展。同时,公司开展工程师发展项目、内训师项目、一线管理提升项目及一线技能工技能提升项目等一系列领导力与人才发展项目,为搭建员工发展梯队提供支撑。人员结构优化,员工素养提升,持续优化人员,打造高效、简洁的员工队伍。
一直以来,赫达集团的一体化产业链战略为我们深耕纤维素醚20多年带来了优异且确定性极强的成长,但是刚过去的2023年,对于赫达以及整个纤维素醚行业来说,仍是经历“阵痛”的一年。
海内外经济复苏不如预期、房地产市场下行、海外客户去库存、行业无序扩张等“短痛”“长痛”齐至,让我们在2023年有些月份一度下滑至近三年来的低点。好在扎实的功底和客户的信赖,无论是纤维素醚还是植物胶囊业务,在这样的环境下,2023年销售量仍保持增长。但是由于部分原料的涨价、运营成本的增加、销售价格的下滑,相对预期的营业收入和利润仍有不小的“痛”,这也确是赫达追求高质量发展、剑指全球纤维素醚龙头进程中,不得不正视的问题。
但是对于这些发展的痛点,当前我们如何在这样的形势下有高质量的发展呢?2024年及未来规划,我们将拿出“风物长宜放眼量”的态度来应对。
一是调整产品和市场结构。
公司主营纤维素醚业务中占营收最大的“基本盘”建材级纤维素醚,在国内房地产市场下行的趋势下,加上过去几年,行业一度无序产能扩张,出现了供需错配、产能过剩。
企业的关键是要有自己真正领先的核心竞争力。纤维素醚行业的发展方向并不会被短期扰动所改变,我们还是要往高附加值领域升级和扩张,应用场景宽广的医药食品级纤维素醚才是真正增长潜力巨大,也是与国际巨头博弈的领域。2023年我们已经有了很大突破,这也是我们未来的战略重点。比如高端医药包衣产品技术取得成功。在国内市场,打破了这一系列产品长期依靠进口的局面;在国际市场,我们可以逐步取代国际一线品牌的产品。
我们“十年磨一剑”的赫尔希植物胶囊业务,以自产医药级纤维素醚作为原材料,凭借一体化产业链优势,在不到10年的时间里,已能与瑞士龙沙、韩国苏恒、印度ACG等国际一流企业比肩。2023年我们的二代纯品胶囊注册成功,并取得2项国家发明专利,现在已经开始批量销售,获得医药客户认可,逐步进入全球医药领域。
接下来我们会进一步加大在医药食品领域的投入,搭建研发中心、引进研发设备和高端研发人才,让高附加值产品带来更大的利润空间。
二是全球引智,加速迈向国际化。
赫达立志塑造“全球的赫达”,眼下的“难”反而是我们挑战的机遇,而要抓住这个机遇,还是要继续“练好内功”。“练好内功”无非就是要提升内部管理,继续加大技术投入,建设好资源渠道。
赫达一直注重招揽优秀的管理、研发技术、销售人员等。赢得国际化的市场,需要国际化的人才。我们瞄准海外重点战略市场,通过聘请当地市场专家、行业技术专家,不断提升技术竞争力,加速市场的开拓与渗透。目前赫达已经有来自法国、德国、意大利等10个不同国家的员工为我们服务。不拘一格吸引人才,放眼全球引才引智。现在的赫达,已经踏上了国际化发展的快车道。
三是关注ESG,推进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环境保护、社会责任、公司治理等可持续价值的创造既是公司发展愿景,也符合国际社会让世界更美好的目标。2023年,赫达成立了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毕于东董事长担任主席,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并响应国家号召,承诺赫达的双碳目标:2030碳达峰,2050碳中和。未来,我们将继续开展节能减耗、碳足迹、社会公益等各项ESG活动,推动公司更好发展。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R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元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要求“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本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①本公司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以下简称单项交易),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本公司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②根据新旧衔接规定:“对于在首次施行本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本解释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企业应当按照本解释的规定进行调整。对于在首次施行本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企业应当按照本解释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企业进行上述调整的,应当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相关情况”。上述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本公司对于2022年1月1日至首次执行日(即2023年1月1日)之间发生的单项交易按照上述规定进行调整;对于2022年1月1日期初确认的单项交易将累积影响数调整2022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R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R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2) 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出具了《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报告》,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赫达转债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次跟踪评级结果与首次评级结果相比未发生变化,上述评级报告详见公司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3)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重要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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