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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301502                证券简称:华阳智能                公告编号:2024-015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无变更,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R适用 □不适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5,708.35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2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微特电机及应用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立足于精密微特电机及传动技术进行多行业战略布局,以技术创新为驱动,追踪市场发展前沿,持续开发新产品满足不断变化的市场需求。公司的核心业务体系包括以下板块: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R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元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本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其中的“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R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R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

  

  证券代码:301502                    证券简称:华阳智能                    公告编号:2024-016

  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第十一次董事会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535.33万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631.46万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25,515.90万元,母公司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6,735.51万元。

  基于公司持续、稳健的盈利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以及对未来发展的良好预期,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积极合理回报投资者、共享企业价值,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进行如下分配: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5.25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5,708.35万股,合计派发现金股利2,996.88万元(含税),现金分红金额占2023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45.86%。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股本总额因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发生变化的,则按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每股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三、已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2024年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于公司实际发展情况制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四、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已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同时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3、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301502                    证券简称:华阳智能                     公告编号:2024-020

  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阳智能”)于2024年3月2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子公司业务发展、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在2024年度为公司部分子公司向业务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银行、金融机构及其他业务合作方)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票据贴现、保理、出口押汇、外汇远期结售汇以及衍生产品等相关业务)及日常经营需要(包括但不限于履约担保、产品质量担保)时提供担保,提供担保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预计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担保对象均为资产负债率小于70%的控股子公司。单笔担保金额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本次担保额度的期限为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董事会/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新额度止,该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在此额度范围内,公司将不再就每笔担保事宜另行提交董事会。在不超过已审批担保总额度的情况下,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总担保额度范围内适度调整各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提供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根据公司2024年度经营计划和资金预算,公司拟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及有效期限内向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额度预计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江苏德尔福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简称“江苏德尔福”)

  1、基本情况

  

  2、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华阳智能装备(宿迁)有限公司(简称“华阳宿迁”)

  1、基本情况

  

  2、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上述被担保对象经营业务正常,财务管理稳健,信用情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且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能够控制被担保对象的经营及管理,公司为其提供担保能切实有效地进行监督和管控,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公司及相关子公司与业务相关方共同协商确定,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在对被担保人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资信状况等进行全面评估的基础上,认为:本次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助于解决子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等需求,促进各子公司经营发展,将对公司业务扩展起到积极作用。本次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不涉及其他股东按照出资比例向其提供同等担保或者反担保事宜。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此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向子公司2024年提供担保预计是为子公司因业务需要发生的融资行为提供的担保,有利于子公司业务的顺利开展,保证其业务发展所 需的资金需求,具有商业上的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担保事项预计。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可以满足其资金需求,促进其经营发展,相关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保荐人对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无异议。

  八、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若本次会议审议的全部担保事项审批通过,公司及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含本次审议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1亿元,占公司2023年经审计净资产比例21.0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的担保总余额为1,000.00万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10%。

  除此之外,公司及子公司无对外担保的情况,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等情形。

  特此公告。

  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301502         证券简称:华阳智能        公告编号: 2024-021

  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财务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财务负责人辞职情况

  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财务负责人张美兰女士递交的《关于辞任财务负责人的报告》,张美兰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财务负责人职务,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离任后,张美兰女士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美兰女士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涉及持股及减持承诺事项。

  二、公司财务负责人聘任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财务负责人的议案》。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分别审查通过后,公司董事会决议同意聘任黄清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黄清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经公司提名委员会以及审计委员会审查,黄清先生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财务从业经验,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能力,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附件:

  黄清先生简历

  黄清,198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自2022年加入本公司,现任公司高级财务经理。2010年1月至2010年12月,任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会计;2011年1月至2011年7月,任江苏九州通医药有限公司财务会计;2011年7月至2014年10月,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员;2014年11月至2022年3月,历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经理;2022年4月至今,任公司高级财务经理。

  截止目前,黄清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黄清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及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301502         证券简称:华阳智能        公告编号: 2024-018

  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拟于2024年5月17日(星期五)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17日(星期五)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5月17日(星期五)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9:15-15:00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包括股东本人出席或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现场会议。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股东可以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时间段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0日(星期五)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江苏省常州经开区潞横路2888号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11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或文件。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上述提案7.00属于涉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4年5月16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

  2、登记地点:江苏省常州经开区潞横路2888号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邮件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3),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证券账户,以便登记确认。相关信息请在2024年5月16日17: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采用信函或邮件登记的,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俞贤萍、吴文静

  联系电话:0519-88798286

  电子邮件:hy@cn-huayang.com

  通讯地址:江苏省常州经开区潞横路2888号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邮编:213104

  5、 本次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的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 备查文件

  1、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六、 附件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附件3:股东参会登记表。

  特此公告。

  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1502

  2、投票简称:华阳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本次股东大会的非累积投票议案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17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女士/先生(身份证件号码:                                                       )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注:1、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为有效,经委托人签章(原件)后有效。委托人为个人的,应签名;委托人为法人的,应盖法人公章。

  2、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3、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4、持有《授权委托书》的人,将被视为代表委托人全部股份出席本次会议并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签名/签章):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3:

  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注:1、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在规定时间内以专人送达、邮寄、发送电子邮件或传真的方式到公司,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请在发言意向及要点栏表明您的发言意向及要点,并注明所需的时间。请注意:因股东大会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本公司按登记统筹安排,本公司不能保证本参会股东登记表上表明发言意向及要点的股东均能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4、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301502        证券简称: 华阳智能           公告编号:2024-014

  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24年4月26日下午14:00以现场表决的会议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洪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对本次会议需审议的议案进行了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和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实际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中的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监事会公司2023年度监事薪酬予以确认,并制定2024年度监事的薪酬方案为:在公司担任职务的监事,依据其所在岗位、绩效考评结果领取薪酬,不单独领取监事职务薪酬;未在公司担任职务的监事,不领取监事职务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所有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于公司实际发展情况制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向子公司2024年提供担保预计是为子公司因业务需要发生的融资行为提供的担保,有利于子公司业务的顺利开展,保证其业务发展所需的资金需求,具有商业上的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担保事项预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及预计公司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确认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及预计公司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301502        证券简称: 华阳智能           公告编号:2024-013

  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24年4月26日上午10:00以现场表决的会议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其中独立董事蔡桂如委托独立董事毛建东代为出席并表决),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许云初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对本次会议需审议的议案进行了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真听取了总经理许鸣飞先生所作的《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2023年度公司落实董事会决议、管理经营、执行公司各项制度等方面的工作及取得的成果。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经营讨论与分析”与第四节“公司治理”的部分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第二届独立董事周旭东、毛建东、蔡桂如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中涉及的财务信息,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该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中的相关内容。

  公司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该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对独立董事2023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周旭东、毛建东、蔡桂如分别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经核查独立董事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董事会进行评估并出具了《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确认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依据公司规模,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独立董事津贴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公司2023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予以确认。并以2023年度薪酬方案为基础,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董事及高管的实际工作绩效,制定2024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如下:

  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岗位领取相应报酬,未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薪酬;独立董事领取固定津贴为6万元/年(税前);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与绩效奖金组成,其中基本薪酬根据其工作岗位确定,绩效奖金根据个人考核结果确定。该薪酬方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审议通过该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基于谨慎性原则,所有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535.33万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期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为25,515.90万元,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6,735.51万元。

  公司拟定以公司目前现有的总股本5,708.35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5.25元人民币(含税),共分配现金股利2,996.88万元(含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一年。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据公司的资产总量、审计范围及工作量,参照行业收费水平确定合理的审计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公司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该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更好管理公司资金运作,保证公司健康平稳运营,公司拟向银行申请2024年度综合授信额度为2亿元,授信有效期为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的前一日止,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可滚动使用。

  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在授信额度内以各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上述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借款、贸易融资、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项目贷款等,融资担保方式为信用、保证、抵押及质押等,融资期限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公司可就上述融资方式以公司资产提供抵押、质押等担保。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许云初先生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有关的决议、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根据公司子公司业务发展、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在2024年度为公司部分子公司向业务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银行、金融机构及其他业务合作方)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及日常经营需要(包括但不限于履约担保、产品质量担保)时提供担保,预计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及预计公司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确认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及预计公司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审议通过该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出具了核查意见。

  关联董事许云初、许鸣飞、於建东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该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在总结2023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基础上,综合考虑当前宏观经济形势、行业和市场环境,结合公司2024年度战略目标和经营计划情况,编制了2024年度财务预算。

  公司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该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7、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财务负责人的公告》中的相关内容。

  公司审计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已审议通过该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8、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全体董事一致同意于2024年5月17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5、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6、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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