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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25        证券简称:盈趣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2023年10月25日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要求“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相关规定。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要求,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前述会计政策。

  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

  (1)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没有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实质性权利的,该负债应当归类为流动负债。

  企业是否有行使上述权利的主观可能性,并不影响负债的流动性划分。对于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非流动负债划分条件的负债,即使企业有意图或者计划在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内(含一年,下同)提前清偿该负债,或者在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已提前清偿该负债,该负债仍应归类为非流动负债。

  (2)对于企业贷款安排产生的负债,企业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权利可能取决于企业是否遵循了贷款安排中规定的条件(以下简称“契约条件”)。企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第十九条(四)对该负债的流动性进行划分时,应当区别以下情况考虑在资产负债表日是否具有推迟清偿负债的权利:

  ①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或者之前应遵循的契约条件,即使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后才对该契约条件的遵循情况进行评估(如有的契约条件规定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后基于资产负债表日财务状况进行评估),影响该权利在资产负债表日是否存在的判断,进而影响该负债在资产负债表日的流动性划分。

  ②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后应遵循的契约条件(如有的契约条件规定基于资产负债表日之后6个月的财务状况进行评估),不影响该权利在资产负债表日是否存在的判断,与该负债在资产负债表日的流动性划分无关。

  (3)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的规定,对负债的流动性进行划分时的负债清偿是指,企业向交易对手方以转移现金、其他经济资源(如商品或服务)或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的方式解除负债。

  负债的条款导致企业在交易对手方选择的情况下通过交付自身权益工具进行清偿的,如果该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规定将上述选择权分类为权益工具并将其作为复合金融工具的权益组成部分单独确认,则该条款不影响该项负债的流动性划分。

  2、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所称供应商融资安排(又称供应链融资、应付账款融资或反向保理安排,下同)应当具有下列特征:一个或多个融资提供方提供资金,为企业支付其应付供应商的款项,并约定该企业根据安排的条款和条件,在其供应商收到款项的当天或之后向融资提供方还款。与原付款到期日相比,供应商融资安排延长了该企业的付款期,或者提前了该企业供应商的收款期。仅为企业提供信用增级的安排(如用作担保的信用证等财务担保)以及企业用于直接与供应商结算应付账款的工具(如信用卡)不属于供应商融资安排。

  3、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承租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第二十条的规定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进行后续计量,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第二十三条至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承租人在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时,确定租赁付款额或变更后租赁付款额的方式不得导致其确认与租回所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利得或损失。

  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承租人仍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无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 董事会对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五、 监事会对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 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7 日

  

  证券代码:002925        证券简称:盈趣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1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盈趣科技”)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保证子公司业务顺利开展,2024年度,公司在下属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及日常经营需要时,公司拟为其提供担保。前述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3.65亿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1.65亿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2.00亿元。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具体担保金额以银行与公司或子公司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为准,有效期为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公司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为提高工作效率,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人士全权代表公司签署担保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并授权董事长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法律法规等允许的范围内对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予以分配和调整。

  二、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为5家子公司提供担保,其中有3家被担保方资产负债率低于70%,分别为漳州盈塑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漳州盈塑”)、Intretech Enterprise Sdn. Bhd.(以下简称“马来西亚实业”)、厦门盈趣汽车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趣汽车电子”);有2家被担保方资产负债率70%以上,分别为苏州盈塑智能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盈塑”)、Intretech Hungary Kft.(以下简称“匈牙利盈趣”)。各被担保方2024年度最高担保额度预计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 本年度最高担保额度含公司对厦门盈趣汽车电子有限公司(上表为其简称)提供的前期已审议但未到期的1,500万元担保额度。(具体详见本公告“六、公司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的情况”)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漳州盈塑工业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邱章友

  2、住所: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金峰工业开发区万利达工业园内2#、8#厂房

  3、注册资本:6,000.00万元人民币

  4、成立日期:2015年07月16日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塑料制品制造;橡胶制品制造;塑胶表面处理;模具制造;模具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6、股权关系: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股比例为82.00%

  7、漳州盈塑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8、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苏州盈塑智能制造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邱章友

  2、住所:苏州市吴江区黎里镇汾湖大道东侧

  3、注册资本:5,000.00万元人民币

  4、成立日期:2018年06月13日

  5、经营范围:工业自动化控制设备、精密塑胶件、精密模具研发、生产;汽车零部件生产;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股权关系: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漳州盈塑之全资子公司,漳州盈塑持股比例为100.00%

  7、苏州盈塑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8、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该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目前资产负债率高主要是因为公司近几年持续开展长三角产业布局,苏州盈塑不断加大在精密模具及注塑领域的设备、研发投入等;随着苏州盈塑精密模具及精密塑胶产品研发及市场拓展能力的快速提升,盈利能力将持续加强,担保风险可控。

  (三)Intretech Hungary Kft.(盈趣科技(匈牙利)有限公司)

  1、注册号:01-09-303298

  2、住所:1108 Budapest, Harmat utca 208

  3、注册资本:154,500.00万福林

  4、成立日期:2017年9月15日

  5、主营业务:智能控制部件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业务

  6、股权关系: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股比例为87.00%

  7、匈牙利盈趣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8、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该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目前资产负债率高主要是因为公司近几年持续开展国际化布局,匈牙利盈趣不断加大在厂房、新能源和储能领域相关设备的投入,随着其产能及经营管理水平的持续提升,盈利能力将逐步增强,担保风险可控。

  (四)Intretech Enterprise Sdn. Bhd.

  1、注册号:201901045482(1354812-X)

  2、注册地址:UNIT 02-02, TEEGA OFFICE TOWER, JALAN LAKSAMANA 1,PUTERI HARBOUR, 79000 ISKANDAR PUTERI JOHOR MALAYSIA

  3、总股本:50,000,000股(1.00林吉特/股)

  4、成立日期:2019年12月17日

  5、主营业务:其他管理咨询活动等

  6、股权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南平盈趣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平盈趣”)与控股子公司盈趣科技(马来西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马来西亚盈趣”)共同投资的企业,南平盈趣持股比例为97.00%,马来西亚盈趣持股比例为3.00%

  7、马来西亚实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8、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四、担保内容

  担保方式:保证担保(一般保证、连带责任担保)、资产抵质押等,由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相关机构共同协商确定。

  担保期限:自本次担保获股东大会批准后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并根据每笔担保实际发生日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双方约定确定。

  五、审议意见

  1、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的日常经营及长远业务发展。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下属公司,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总体可控。同意公司在下属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及日常经营需要时,公司为其提供担保,前述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3.65亿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1.65亿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2.00亿元。上述担保额度有效期为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人士全权代表公司签署担保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并授权董事长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法律法规等允许的范围内对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予以分配和调整。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是根据下属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求评估设定,能满足下属公司业务顺利开展需要,促使下属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公司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5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比例为0.30%,系公司为子公司厦门盈趣汽车电子有限公司与工商银行签订的本外币借款合同、外汇转贷款合同等合同而承担的债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500万元。

  除上述担保外,公司不存在其他的对外担保情形,公司亦不存在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其他情形。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且不存在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之情形。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04 月 27 日

  

  证券代码:002925        证券简称:盈趣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2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含子公司,下同)2024年因业务发展需要,拟继续与参股公司江苏特丽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特丽亮”)、东莞市魅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魅音”)开展战略合作,主要为其提供精密模具及注塑、智能制造整体解决方案、音频产品等相关产品和服务。公司预计2024年与江苏特丽亮、东莞魅音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10,000.00万元,主要交易类别为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等。

  2、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 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董事会授权总裁或其指定人士办理相关合同签署等全部事项。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注1:2023年,新增应付Inkotek (Malaysia) Sdn. Bhd.土地租金130.14万元,暂未支付

  注2: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4)(披露日期:2023年4月29日)。

  二、 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江苏特丽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苏特丽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11564343877W

  住所:无锡市滨湖区胡埭工业园南区胡埭路

  注册资本:13,570.9946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时间:2010年11月12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超导材料制造;超导材料销售;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喷涂加工;真空镀膜加工;电泳加工;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塑胶表面处理;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家用电器制造;家用电器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从事真空镀膜等表面处理业务,为全球高端客户提供3C、医疗器械、汽车等产品的表面处理服务。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江苏特丽亮的总资产60,681.94万元,净资产50,338.96万元;2023年度江苏特丽亮实现营业收入26,436.12万元,净利润122.84万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关联关系:公司直接持有江苏特丽亮19.09%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江苏特丽亮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截至目前,江苏特丽亮依法存续经营,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及资信信用状况良好。本次预计的关联交易系正常经营生产所需,定价公允。

  (二)东莞市魅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东莞市魅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MA56E9RF7U

  住所:广东省东莞市东坑镇正崴四路65号2号楼

  注册资本:2,3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时间:2021年05月13日

  经营范围:设计、研发音频产品;产销、加工:电子产品及其配件,金属制品及其配件,塑胶制品;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开展音频产品的生产制造业务。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东莞魅音的总资产3,610.78万元,净资产1,092.66万元;2023年度东莞魅音实现营业收入3,067.10万元,净利润-586.74万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关联关系:公司直接持有东莞魅音13.04%股权,公司董事、总裁杨明担任东莞魅音董事,以上事项已于2023年12月27日完成工商变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自变更登记完成日起东莞魅音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截至目前,东莞魅音依法存续经营,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及资信信用状况良好。本次预计的关联交易系正常经营生产所需,定价公允。

  三、 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和价格公允、合理的原则来协调交易价格,并且交易双方首先参照市场价格来确定交易价格,若无可供参考的市场价格,则以成本加合理利润方式来确定具体结算价格。本次预计的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的合法权益。

  四、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预计的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所需,对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有积极的作用,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及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保持独立,公司与关联方将严格依照相关协议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开展业务往来,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也不会因上述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经审议,公司及子公司本次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系公司2024 年业务发展所需,较大程度上支持了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的独立性不产生影响,不会形成公司对关联方的依赖。基于独立判断,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该议案。

  六、 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04 月 27 日

  

  证券代码:002925        证券简称:盈趣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0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 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进一步优化资产负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业务,授信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5.00亿元,在此额度内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银行借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贸易融资等融资业务。上述额度自本次董事会审议之日起至下次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可以循环使用。

  上述综合授信额度不等同于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公司及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或进行融资时,可以自有的房屋、建筑物、土地使用权、设备等资产进行抵押担保。

  为提高工作效率,保证融资业务办理手续的及时性,公司将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人士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与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抵押、融资、开户、销户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相关审核、审批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董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是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优化资产负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业务,授信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5.00亿元,该额度自本次董事会审议之日起至下次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可以循环使用。

  2、监事会审议情况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有助于公司优化资产负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业务。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04 月 27 日

  

  证券代码:002925        证券简称:盈趣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5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及参股公司

  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盈趣科技”)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上海开铭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专项说明的议案》《关于参股公司江苏特丽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专项说明的议案》。

  因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门攸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攸信”)收购上海开铭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开铭”)股权事项、公司增资参股江苏特丽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特丽亮”)事项均存在业绩承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现将上述子公司及参股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说明如下:

  一、2023年度上海开铭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1、基本情况

  (1)2019年9月27日,公司子公司厦门攸信与上海开铭股东上海蓝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蓝佐”)、马建国、文士伟和吴永振分别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及《股东协议》,厦门攸信以自有资金1,960.00万元人民币收购上述股东合计持有的上海开铭56.00%的股权。

  (2)2021年4月30日,公司披露《关于上海开铭2020年度业绩补偿进展情况的公告》,因上海开铭未能实现2020年度业绩承诺目标,上海开铭股东上海蓝佐、马建国、文士伟和吴永振已经分别履行《股权转让协议》及《股东协议》中关于业绩约定的相关条款,向厦门攸信无偿支付补偿金618,102.34元,无偿转让股份243,008.00股;厦门攸信的持股比例从56%变更为58.43%。

  2、业绩承诺内容

  原协议约定上海开铭自然人股东及法人股东上海蓝佐承诺上海开铭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2023年五个会计年度可实现的考核净利润分别不低于300.00万元、350.00万元、420.00万元、500.00万元和600.00万元。净利润为厦门攸信认可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出具的《审计报告》中确认的净利润。

  业绩承诺期内任一会计年度,未达成本年净利润的业绩目标,上海开铭自然人股东及法人股东上海蓝佐应对厦门攸信进行补偿。厦门攸信有权选择要求自然人股东及法人股东上海蓝佐向厦门攸信无偿转让业绩补偿股权或支付业绩补偿款,或同时转让一定比例的业绩补偿股权和一定比例的业绩补偿款。

  业绩补偿方对应补偿股份数与补偿金额的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1) 业绩补偿股权计算公式:a=Y×K×b×(1-(c-d)/e)

  (2) 业绩补偿款计算公式:m=Y×(1-K)×b×(1-(c-d)/e)×n

  其中,“Y”为当年度系数,分别为:

  

  “a”为当年度应向厦门攸信无偿转让的业绩补偿股权;

  “K”为厦门攸信届时所要求的当年度支付比例(0~100%),该等比例由厦门攸信根据实际情况于每年度自行调整;

  “b”为本次收购完成后各业绩补偿股东持有的股权数额,该股权数额将根据目标公司可能发生的增资、减资、售买股等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c”为当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当年度净利润为负时,c亦以负值表达;

  “d”为截至当年度12月31日账面逾期应收款及其利息的总和。

  “e”为当年度业绩目标;

  “m”为当年度应向厦门攸信支付的业绩补偿款;

  “n”为每一元注册资本的认购价格(“认购价”),初始认购价为10元/股,该认购价将根据目标公司可能发生的增资、减资等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本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低于本年度业绩目标且上一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超过上一年度业绩目标的,上一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超过业绩目标的部分可一并计入本年度前述“c”值中进行计算。为免疑义,任一年度超过业绩目标的净利润仅可计入下一年度“c”值中计算,不可重复计算或累计计算。

  为免疑义,现有股东向厦门攸信支付的业绩补偿款总额不超过壹仟叁佰伍拾 万元(?13,500,000.00),超过部分应换算成业绩补偿股权形式向厦门攸信转让。

  2022年,综合考虑上海开铭实际经营情况、行业竞争优势、发展前景及未来发展潜力,经友好协商,各方一致同意将上海开铭在《股东协议》(以下简称“原协议”)约定的相关业绩承诺期间,自2021年度起顺次延后一年。即上海开铭自然人股东及法人股东上海蓝佐承诺上海开铭2019年、2020年、2022年、2023年、2024年五个会计年度可实现的考核净利润分别不低于300.00万元、350.00万元、420.00万元、500.00万元和600.00万元。本次变更后业绩补偿方对应补偿股份数与补偿金额的具体计算方式中当年度系数“Y”分别为:

  

  除此之外,其他业绩承诺内容未发生变化。本次业绩承诺期限变更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

  3、2023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2023年度上海开铭经审计实现净利润为人民币-93.89万元,加上2022年度经审计净利润人民币469.66万元超过承诺净利润420万元的部分(即49.66万元),2023年度上海开铭实现承诺净利润人民币-44.23万元,未达成当年考核净利润不低于500万元的目标,需进行业绩补偿。

  4、业绩补偿方案

  根据《股东协议》中关于业绩约定的相关条款,对于上海开铭未能实现2023年度业绩承诺的事宜,厦门攸信选择现金补偿及股权补偿相结合的方式,具体如下:

  (1)业绩补偿款=年度系数*年度支付比例*业绩补偿股东持有的股权数额*(1-(本年经审计净利润+上年经审计净利润超过业绩目标部分-逾期应收款)/年度业绩目标)*每股认购价格=0.2*0.8*3,836,992*(1-(-938,853.88+496,582.59)

  /5,000,000)*4.15=2,773,123.15(元);

  (2)业绩补偿股权=年度系数*年度支付比例*业绩补偿股东持有的股权数额*(1-(本年经审计净利润+上年经审计净利润超过业绩目标部分-逾期应收款)/年度业绩目标)=0.2*0.2*3,836,992*(1-(-938,853.88+496,582.59)/5,000,000)= 167,056.00(股);

  综上,对于本次未达成的净利润部分,上海蓝佐、马建国、文士伟和吴永振四位股东本次共需向厦门攸信无偿支付补偿金为2,773,123.15元,同时无偿转让股份数为167,056.00股。

  5、2023年度实际盈利数与承诺业绩的差异说明

  2023年度,受宏观经济环境下行影响,电子制造行业市场需求下降,智能化改造投入放缓,上海开铭积极拓展销售渠道,增加团队配置以适应客户个性化、定制化需求,进一步完善产品开发,但未能在市场订单上获取重大突破,人均产值、毛利率未能达到预期水平,最终使得上海开铭2023年业绩未达考核净利润。

  6、本次业绩补偿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上述业绩补偿实施方案,相关业绩补偿方案实施后,公司预计将取得对应补偿金2,773,123.15元及补偿股份167,056.00股,相关股权转让及变更登记手续完成后,厦门攸信的持股比例将从58.43%变更为60.10%。

  7、应对措施

  公司将根据《股东协议》的约定,督促上海蓝佐、马建国、文士伟和吴永振四位股东完成对厦门攸信的现金补偿及股权补偿,包括但不限于支付业绩补偿金额、办理股权转让及变更登记手续等。同时,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依据《股东协议》的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积极采取各项措施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将深化厦门攸信及上海开铭的资源整合,充分发挥各方优势,资源共享, 持续优化升级 UMS 联合管理系统,共同打造更加有竞争力的智能制造整体解决方案产品和服务;利用母公司在智能制造领域的品牌知名度,加大市场推广力度,深化重要客户的合作,不断拓展新客户;建立健全人才委派、交流机制,持续提升上海开铭的经营管理水平。

  二、江苏特丽亮第三个归属考核期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1、基本情况

  2020年1月20日,公司与江苏特丽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特丽亮”)及其原股东共同签署了《投资协议》及《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公司以自有资金13,500.00万元人民币增资江苏特丽亮,增资后公司持有江苏特丽亮约20.77%的股权,后因其他投资方增资行为公司持股比例稀释为19.09%。

  2、业绩承诺内容

  江苏特丽亮自然人股东徐正良、储红燕(以下简称“业绩补偿义务人”)承诺江苏特丽亮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实际净利润数分别不低于人民币4,800.00万元、5,700.00万元和6,500.00万元(以下简称“承诺净利润数”)。业绩承诺期间内任何一年的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实现净利润数低于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数,则业绩补偿义务人应当对盈趣科技进行补偿。净利润数为经盈趣科技认可的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质的审计机构审计的江苏特丽亮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该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为准。

  2021年,综合考虑江苏特丽亮实际经营情况、行业竞争优势、发展前景及未来发展潜力,经友好协商,各方一致同意将江苏特丽亮在《盈利预测补偿协议》项下的业绩承诺期限由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顺次延后四(4)个月。本次业绩承诺期限变更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

  业绩承诺期间内任何一年的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实现净利润数低于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数,则业绩补偿义务人应当对盈趣科技进行补偿。补偿方式可以为现金补偿或由业绩补偿义务人向盈趣科技转让江苏特丽亮股权进行补偿,或同时选择两种方式,具体补偿方式由盈趣科技选择并以书面方式作出。业绩补偿义务人对应补偿股份数与补偿金额的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1)现金补偿

  当年应补偿金额=(江苏特丽亮截至当年期末累计净利润承诺数-江苏特丽亮截至当年期末累计实现的实际净利润数)/利润承诺期间江苏特丽亮的净利润承诺数总额×本次交易对价总额*1.1-累积已补偿金额。

  (2)股权补偿

  业绩补偿义务人需要按照0元的价格向盈趣科技转让相应数量的公司股权(转让所涉及税费由业绩补偿义务人承担),业绩补偿义务人向盈趣科技股权补偿比例的计算方式按照如下公式确定:

  当年应补偿股份总数=当年应补偿金额×1.1/(本次交易中盈趣科技每一元出资对应的价格×江苏特丽亮截至当年期末累计实现的实际净利润数/江苏特丽亮截至当年期末累计净利润承诺数);

  以上股份数计算结果如有小数,则四舍五入取整。

  3、第三个归属考核期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江苏特丽亮在第一、二个归属考核期已达成业绩承诺事宜;根据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南京分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江苏特丽亮在2022年5月1日至2023年4月30日(即第三个归属考核期)实现的净利润(指合并口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5,859.67万元。2020年5月1日至2023年4月30日期间江苏特丽亮累计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16,696.46万元,低于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数17,000.00万元,本年度业绩补偿义务人需对盈趣科技进行业绩补偿。

  4、业绩补偿方案

  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盈利预测补偿补充协议》中关于业绩约定的相关条款,对于江苏特丽亮未能实现第三个归属考核期业绩承诺的事宜,盈趣科技优先选择现金补偿方案(即现金补偿比例100%,股权补偿比例0%):

  当年应补偿金额=(江苏特丽亮截至当年期末累计净利润承诺数-江苏特丽亮截至当年期末累计实现的实际净利润数)/利润承诺期间江苏特丽亮的净利润承诺数总额×本次交易对价总额*1.1-累积已补偿金额=(170,000,000-166,964,596.86)/170,000,000*135,000,000*1.1-0=2,651,513.92(元)

  综上,按照优先选择现金补偿的方案,业绩补偿义务人徐正良、储红燕本次共需向盈趣科技无偿支付补偿金额为2,651,513.92元。鉴于双方对于本次补偿方案尚在协商中,特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盈利预测补偿补充协议》约定的补偿条款内容视双方谈判情况调整现金补偿和股权补偿的比例。

  5、第三个归属考核期实际盈利数与承诺业绩的差异说明

  考核期前期(2022年5月1日-2022年12月31日),江苏特丽亮积极拓展新项目,持续加大新材料研发投入,但因受多地管控持续反复、政府限电等多因素影响,给部分终端客户带来众多不利影响,新项目排产延期,导致订单需求减少。

  考核期后期(2023年1月1日-2023年4月30日),在全球经济低迷的大背景下,受消费电子行业去库存及消费降级等因素影响,下游产业的订单需求未能充分释放,对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综上原因,江苏特丽亮第三个归属考核期业绩未达考核净利润。

  6、本次业绩补偿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上述业绩补偿实施方案,相关业绩补偿方案实施后,公司预计将取得对应补偿金2,651,513.92元。

  7、应对措施

  公司将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盈利预测补偿补充协议》约定,优先选择上述现金补偿方案,并督促业绩补偿义务人徐正良、储红燕完成对盈趣科技进行补偿。同时,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盈利预测补偿补充协议》约定的补偿条款内容视双方谈判情况调整现金补偿和股权补偿的比例,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积极采取各项措施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并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04 月 27 日

  

  证券代码:002925        证券简称:盈趣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7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资本

  并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注册资本拟变更情况

  鉴于公司2023年度业绩未达到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业绩考核要求、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中有部分原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定对前述激励对象所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961,256股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手续办理完毕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780,403,040股变更为777,441,784股。

  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决议披露日同时披露《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以下简称“减资公告”),减资公告披露期满45日后,若债权人无异议的,公司注册资本和股份总数将发生如下变更:

  

  二、公司章程拟修订情况

  鉴于前述注册资本、股份总数的变更情况,减资公告披露期满45日后,若债权人无异议的,公司将对《公司章程》第六条及第十九条进行修订,同时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其他条款保持不变。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www.cninfo.com.cn)的《公司章程(2024年4月)》。

  三、其他事项说明

  1、上述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决议披露日同时披露《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自减资公告披露期满45日后,若债权人无异议的,上述事项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届时公司将按程序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

  3、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减资公告披露期满后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及修改《公司章程》等全部事宜。

  4、本次注册资本变更以商事主体登记部门最终核准、登记为准。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0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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