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25 证券简称:思进智能 公告编号:2024-03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思进智能”)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2024年5月20日(星期一)下午14:00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就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20日(星期一)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09:15-09:25、0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0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股票的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3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24年5月1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宁波高新区菁华路699号,思进智能办公大楼五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上述议案中第12项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上述议案中第13、14、15、16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实行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电子邮件或信函以送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需在2024年5月14日17:30前送达或发送电子邮件至nbsijin@163.com,并来电确认),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2、登记方式:2024年5月14日上午09:00-11:30,下午13:30-17:30,电子邮件或信函以到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3、现场登记地点:浙江省宁波高新区菁华路699号,思进智能办公大楼五楼会议室。
信函请寄:浙江省宁波高新区菁华路699号,联系人:周慧君,电话:0574-87749785(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
电子邮箱:nbsijin@163.com
4、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3025
2、投票简称:SJZN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提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09:15-09:25,0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09:15至当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陆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单位(本人)作为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个人)出席2024年5月20日召开的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对会议议案行使如下表决权:
本次授权的有效期限:自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姓名/名称(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注:法人股东须由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附注:
1、各选项中,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中用“√”选择一项,多选无效,不填表示弃权。
2、《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法人股东委托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3、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4、授权委托书为自然人股东由委托人本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附件三:
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写上述信息(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股东大会通知文件中所规定的期限之前以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3025 证券简称:思进智能 公告编号:2024-034
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3年度暨2024年第一季度
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0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等相关情况,公司定于2024年05月17日(星期五)15:00-17:00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暨2024年第一季度网上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一、业绩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召开时间:2024年05月17日(星期五)15:00-17:00
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二、出席人员
董事长兼总经理李忠明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周慧君女士、财务总监李丕国先生、独立董事李良琛先生、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束学岭先生。
三、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于2024年05月17日(星期五)15:00-17:00通过网址https://eseb.cn/1dDB5oyEWek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2024年05月17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扫码自动匹配移动端)
四、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周慧君/陆爽霁
电话:0574-87749785
邮箱:nbsijin@163.com
五、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或易董app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3025 证券简称:思进智能 公告编号:2024-031
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思进智能”)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依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而进行的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23年10月25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7号”),规定对“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解释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文件要求,公司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于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政策。
(二)变更前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的变化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采用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准则解释第17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3、变更日期
根据财政部规定,公司于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解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3025 证券简称:思进智能 公告编号:2024-039
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及《关于修订<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等6项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为规范运作,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体系,公司拟对相关制度进行修订。
本次修订的主要制度如下:
上述第1-2项制度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次会议审议通过,第3-6项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修订后制度全文已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特此公告。
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3025 证券简称:思进智能 公告编号:2024-020
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在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电话、专人及电子邮件等相结合的方式已于2024年4月13日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公司监事会主席徐家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议事内容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起草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主要内容为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内容、对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情况的检查等,现提请本次会议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起草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主要内容为2023年度公司整体经营情况及主要财务指标。
全体监事全面了解并审核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财务制度规范运作,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包含的信息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21)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22)。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天健审【2024】4049号),公司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85,865,228.97元,比上年同期下降4.4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7,589,865.72元,比上年同期下降29.9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94,402,872.96元,比上年同期下降25.01%。公司依据上述审计报告编制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7,589,865.72元,未分配利润为456,097,853.35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80,223,600.53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母公司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8,022,360.05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331,000,272.05元,扣减本年度执行2022年度分派的现金股利人民币58,749,012.00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344,452,500.53元,资本公积为283,193,952.17元。
2023年度,公司拟以现有股本236,627,96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47,325,593.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及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等综合因素,与公司实际经营业绩相匹配,有利于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长期利益,保证公司的稳定经营和健康发展;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及风险防范能力,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财政部、证监会等五部委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财会[2008]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目前的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了全面深入的检查和评价,并起草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健全较为完备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并按照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公司编制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无异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天健审【2024】4050号《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及时、真实、客观地反映了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2023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不恰当的情形,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24)。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2023年度,公司继续加紧对营销网络建设的布局和拓展。公司结合宏观经济发展状况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根据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政策来具体落实相关营销与服务网点,并结合相关区域的业务开拓情况与下游客户需求,在全国各地分批购置或租赁了部分办公用房。
同时,为应对快速变化的市场需求与竞争环境,进一步拓展公司全国重点市场的营销和服务网络,促进重点区域潜在客户的订单转化,推动公司业务可持续性发展,公司结合目前募投项目的进展情况,根据客户分布的最新特点,拟在部分募投项目之“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中新增广东省韶关市、江苏省无锡市、安徽省芜湖市作为实施地点。该事项已经公司2022年12月9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截至当前,公司已经完成了重庆、永年、永康、韶关、无锡等地的销售网点和售后服务网点的布局。为追求投资收益最大化,公司对其他相关营销及服务网点的考察尚未完毕,鉴于上述情况,综合考虑募投项目建设计划安排,本着审慎和效益最大化的原则,拟将公司募投项目之一“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项目”的预期达到使用状态日期由2024年6月30日延期至2025年6月30日。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是根据客观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募投项目实施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公司综合考虑与筛选,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在执业过程中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并且能够按时出具各项专业报告,报告内容客观、公正,且具有良好的声誉。综合考虑该所的审计质量与服务水平,公司监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监事薪酬方案:
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的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实际工作岗位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绩效考核领取薪酬,兼任多个职务的,按就高不就低原则领取薪酬,不重复计算,不额外领取监事津贴;未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
因本议案涉及3名监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之需,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9,5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2023年度,公司在设备销售过程中因发生买方信贷业务需提供对外担保的总额度可在上述额度内使用,用于除买方信贷业务外的其他各类融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本外币借款、贸易融资、票据、开立信用证、保函等)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具体融资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明细情况如下:
上述银行授信授权期限为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信有效期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理人根据业务开展需要,在上述买方信贷担保总额度范围内,具体决定和实施对客户的担保,授权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分割、调整向各银行提供担保的额度,决定对外担保具体条件并签署或续签相关合同、协议,确定买方信贷结算方式的客户、业务品种、金额、期限等相关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买方信贷业务提供对外担保的议案》
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了议案内容,认为公司与客户开展买方信贷业务,能有效缓解客户短期资金压力,加快公司货款回笼,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实现公司与客户的双赢。该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买方信贷业务提供对外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的议案》
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的相关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起草了《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主要内容为2024年第一季度公司的整体经营情况及主要财务指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32)。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于2023年5月16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上述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相关议案之日起12个月,即2023年5月16日至2024年5月15日。
鉴于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即将届满,为确保公司本次发行后续工作持续、有效、顺利进行,拟申请将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5年5月15日,并将上述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注册管理办法》《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36)。此外,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应出具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健审【2024】4053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3025 证券简称:思进智能 公告编号:2024-024
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5号)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2023年12月修订)》等相关规定,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管理层编制了《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3162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一定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100,00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1.34元,共计募集资金428,934,000.00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29,05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399,884,000.00元,已由主承销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8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法定信息披露费用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0,901,311.32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78,982,688.68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578号)。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29日分别与中国银行宁波市科技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开发区支行、中国工商银行宁波国家高新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公司2022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2022年5月19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对上述《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2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1] 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0日披露的《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6)。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主要用于提升公司的研发能力,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但项目的实施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工程技术研发中心的建设,进一步提升公司技术支撑力量,为日渐扩大的生产规模提供有力的质量保障。同时公司还将以技术转化为重要目标,开发市场迫切需要的产品功能,提高产品竞争力。
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项目的建成有利于公司实现对目标市场的快速占领和渗透,扩大市场份额。项目建成后,将在各下游客户相对集中的区域建立营销和服务中心,负责当地的销售和技术服务,能够极大提升公司的品牌竞争力。本项目除了作为销售网点、售后服务中心,还将为客户提供行业培训,与客户形成互动,深入了解下游行业的生态系统,以便为客户提供更具价值的产品服务体系,并在该行业生态系统融入公司的产品服务体系。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年1月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116,176,137.19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募集资金置换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由其出具《关于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1〕3号)。
(五)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增强募集资金获取收益的能力,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5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于2023年1月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等品种,投资品种应当满足保本,单项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且投资产品不得进行质押的要求。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存使用。2023年1月19日,该议案经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负责办理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等现金管理的具体事宜,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期末未到期余额为零。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
编制单位: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 多工位高速精密智能成形装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累计投入金额超过承诺投资总额的部分,资金来源为募集资金银行存款利息及理财收益。
[注2] 多工位高速精密智能成形装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于2022年6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根据可研报告测算,项目建成后,第一年预计实现税后利润1,334.00万元,第二年预计实现税后利润4,080.00万元,故2023年度公司预计实现税后利润2,707.00万元。
[注3]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累计项目投入为6,727.61万元,累计投入金额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的差额,后续仍继续用于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支付前期未达到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尾款等支出。
证券代码:003025 证券简称:思进智能 公告编号:2024-027
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4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基于谨慎性原则,上述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将2024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薪酬方案
1、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管理职务的董事,其薪酬标准按其所担任的职务执行,不另行领取董事薪酬;未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2、公司独立董事的津贴为每人每年人民币66,000元(含税)。
二、监事薪酬方案
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的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实际工作岗位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绩效考核领取薪酬,兼任多个职务的,按就高不就低原则领取薪酬,不重复计算,不额外领取监事津贴;未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结合公司现行的薪酬制度、实际经营业绩、个人绩效责任目标完成情况领取薪酬。
2、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及分子公司兼任多个职务的,按就高不就低原则领取薪酬,不重复计算。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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