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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1259            证券简称:利仁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5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R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R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未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利仁科技成立于1998年,是一家专注于从事厨房小家电与家居小家电系列产品研发、设计、生产与销售,以自主品牌“利仁Liven”系列产品为核心,致力于为消费者提供高品质生活的创新型小家电企业。

  公司成立之初便专注于电饼铛的研发及生产,是国内电饼铛领域的先驱者。经过二十多年的持续深耕,公司整体已形成了集设计、研发、生产、销售、服务于一体的完整业务布局,线上与线下渠道相结合的完整营销体系。公司始终秉承着“好产品与百姓共享,专业铸就品牌,服务创造价值”的经营理念,致力于为消费者提供高质量小家电产品与更好、更便捷的厨房生活解决方案。

  (一)主要产品及服务

  公司多年来致力于为消费者提供高品质、高颜值的小家电及相关配套产品。公司产品根据应用场景及功能的不同,分为厨房小家电、家居小家电和非电类产品,其中厨房小家电是公司核心产品与收入的主要来源,主要包括电饼铛类、空气炸锅类、多功能锅类、电烧烤类等多种品类产品。

  1、厨房小家电

  (1)电饼铛类

  电饼铛是一种上下两面同时加热以达到烹饪食物目的的厨具。电饼铛又叫煎烤机,除了常用来制作烙饼、锅贴、发面饼等面食,电饼铛亦可用于制作烧烤、铁板烧、烤鸡翅、煎牛排等,公司电饼铛类产品中主要包括电饼铛、薄饼铛。

  

  (2)空气炸锅类

  空气炸锅是一种可以用“空气”来进行油炸的厨具,其原理是利用空气代替热油,以热风形成内部急速热流循环烤出食材自身油脂以达到煎炸效果。近年来,空气炸锅凭借其便捷的操作模式、健康的烹饪方式逐渐获得消费者的青睐。

  

  (3)多功能锅类

  公司多功能锅类产品主要包括电火锅、多功能料理锅、烧烤涮锅、电煎锅、电饭煲、电压力锅、电蒸锅等。

  

  (4)电烧烤类

  公司电烧烤类产品主要包括电烧烤盘、烤串机、烧烤架等产品。电烧烤盘是一种无烟、不粘锅的烧烤厨具,除烧烤外同时具备多种用途,例如炒饭、煎牛排等;烤串机与烧烤架是近年来兴起的轻油、无烟的厨具。

  

  (5)其他

  厨房小家电中的其他产品包括自动炒菜机、自动切馅机、速开电水壶、和面机、绞肉机、破壁机、榨汁杯、冷热杯、三明治机、蒸煮饭盒、养生壶、电水瓶、磨粉机、筷子刀具消毒机、果蔬清洗机、冰箱除味器、便携式冷萃咖啡机、多士炉等产品。

  

  2、家居小家电

  公司销售的家居小家电主要包括除螨仪、封口机、香薰加湿器、蒸汽拖把、真空取酒器、水暖毯、手持挂烫机和毛球修剪器等产品。

  

  3、非电类产品

  为了满足消费者一站式的购物需求,提高消费者购物体验,公司还配套销售手动料理机、切菜器、绵绵冰机、匀蛋器、抗菌砧板、抗菌揉面垫、各类锅具、刀具、净水器、净水壶、抽水器、喷油壶、硅胶铲、不烧炭不用电的便携式户外烧烤炉等非电类厨具产品。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R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元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相关会计政策变更主要内容及其影响,财政部于2022 年 11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 号》(财会〔2022〕31 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16 号”)。

  解释第 16 号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在首次施行上述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本解释施行日之间发生的上述交易,企业应当按照上述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上述会计处理规定自2023年1月1 日起施行。本公司对租赁业务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照解释第 16 号的规定进行调整。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R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R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

  

  证券代码:001259       证券简称:利仁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2

  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上午10:00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15日以邮件、电话、微信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宋老亮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的董事9人,全体监事、高管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通过《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张连起、赵黎、王立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公司董事会依据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表》,对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 进行评估并出具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此议案尚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2023年度公司以总经理为代表的经营层有效地执行了董事会的各项决议,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经营层2023年度主要工作。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

  此议案尚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和《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了该议案中的财务报告部分。

  此议案尚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2023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均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要求,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其他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保荐机构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出具了鉴证报告。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6、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在综合考虑了盈利能力、财务状况、未来发展前景等因素,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此议案尚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此议案尚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此议案尚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3年度内控制度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了该议案,保荐机构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度内控制度自我评价报告》。

  10、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门会议已审议通过该议案,并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保荐机构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宋老亮、宋天义就本议案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11、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信息化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 2025年12月31日。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调整,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不涉及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项目实施的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当前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保荐机构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银行承兑汇票入招商银行票据池规定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1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保荐机构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1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章程》。

  此议案尚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现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部分内容进行修订。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1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的自身实际情况,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进行修订。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1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的自身实际情况,对《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进行修订。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1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的自身实际情况,对《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进行修订。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19、审议通过《关于选举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21、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24年5月17日(星期五)采用现场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4、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意见》;

  5、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6、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控制度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7、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8、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9、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1259       证券简称:利仁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7

  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4年5月17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本次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的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与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17日(星期五)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5月1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0日(星期五)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本人不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甲28号公司五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1、上述议案已经由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本次会议共审议11项议案,第9项议案为特别决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通过。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除第10项议案以外的其他议案属于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3、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4、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作述职报告。

  三、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24年5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2、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加盖印章或亲笔签名)、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由其法人代表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须在登记时间截止前送达本公司(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

  3、登记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甲28号京润大厦5楼董秘办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伟

  电 话:010-68041897

  传 真:010-68041897

  邮 箱:wei.l@l-ren.com.cn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甲28号京润大厦5楼董秘办

  5、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股东参会登记表》

  特此公告。

  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1259

  2、 投票简称:利仁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4年5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 9:30—11:30 和 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现场会议召开当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

  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

  

  投票说明:

  1、在表决结果栏内的“同意”“反对”“弃权”之一栏内打“√”。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2、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签署(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署: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附件三 :

  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证券代码:001259       证券简称:利仁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3

  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15日通过邮件、电话、微信的方式送达。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上午11:00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杜恩典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李伟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全体监事一致认为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汇报了公司监事会2023年度的工作情况。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和《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情况进行了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的情形。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5、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盈利能力、财务状况、未来发展前景等因素,保障了股东的合理回报,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在开展审计工作过程中,能够勤勉尽责、诚实守信,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按照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和道德规范,客观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续聘有利于保证公司审计业务的连续性。因此,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3年度内控制度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结合自身情况,制定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有效良好地贯彻执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设计合理、执行有效,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和监督,实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3年度内控制度自我评价报告》能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度内控制度自我评价报告》。

  9、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2024年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均为公司日常业务经营所需,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不会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10、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的延期调整,是根据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募投项目具体实施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1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该事项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30,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其投资收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主席杜恩典先生因个人原因向监事会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监事会主席职务。公司根据考察,提名杜梅女士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当选监事的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与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监事会主席辞职暨补选监事的公告》。

  13、审议通过《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各方面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1259       证券简称:利仁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8

  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银行承兑汇票入招商银行票据池规定的议案》。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为提高公司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同意公司与招商银行北京阜外大街支行开展不超过 1.5 亿元额度的“票据池”业务。授权期限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 2024年12月31日止。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票据池业务概述

  票据池业务是指协议银行为本公司提供的票据管理服务。合作银行为满足企业客户对所持有的商业汇票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的需求,向企业提供的票据查验、托管、到期托收、查询统计等服务,并可以根据客户的需要,提供商业汇票的提取、质押办理本外币授信业务等满足企业经营需要的一种综合性票据增值服务。

  二、实施额度和协议

  公司拟开展不超过 1.5 亿元额度的票据池业务,该额度可滚动使用。拟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合作银行为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

  三、实施方式

  1、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的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合作银行、明确可以使用的票据池具体额度等;

  2、授权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票据池业务。

  四、票据池业务实施目的与作用

  公司可以通过票据池业务将票据统一存入协议金融机构集中管理,减少公司的票证管理成本;可以将公司的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统筹管理,优化财务结构,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实现股东权益的最大化。

  五、票据池业务的风险与风险控制

  公司以进入票据池的票据作质押,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承兑汇票用于支付贷款,随着质押票据的到期,办理托收解付,致使质押的票据额度不足,可能导致合作银行要求公司追加保证金。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将安排专人与合作银行对接,建立票据池台帐、跟踪管理,核准票据有效性,及时关注了解到期票据托收解付情况和安排公司新收票据入池,保证入池的票据的安全和流动性。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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