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59 证券简称:利仁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制定了《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适用范围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1、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独立董事津贴为6万元/年(税前),按月发放。
2、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实际担任职务和岗位级别的标准领取薪酬:年薪总额=基本年薪+浮动奖金。基本年薪分12个月,根据个人工作职务、岗位级别标准按月发放;浮动奖金根据公司经营业绩和个人绩效的完成情况,依考核结果发放。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监事不另行领取董事/监事津贴。
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董事和监事薪酬方案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特此公告
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1259 证券简称:利仁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7
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以下统称“公司”)可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购买短期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现将详细情况公告如下:
一、 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概述
1、投资目的
在保障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正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的情况下,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2、 投资额度
拟使用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 投资品种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由商业银行发行并提供的短期短期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
4、 投资期限与实施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利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并授权公司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根据上述原则行使具体理财产品的购买决策权,由财务部负责具体购买事宜;单笔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5、 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进行上述投资的资金来源于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6、决策程序:
本议案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本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尽管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稳健型银行理财产品等品种,且投资产品不得进行质押,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而导致实际收益不可预期的风险。
(二)公司针对投资风险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只允许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只能购买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稳健型银行理财产品等品种,不得与非正规机构进行交易。交易必须以公司及子公司名义设立投资产品账户,不得使用他人账户进行操作投资产品。投资产品不得质押。
2、公司财务部和审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价。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稳健型、低风险、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是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及日常流动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与此同时,对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最大可能的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提升公司整体业绩,以实现公司与股东利益最大化。
四、相关审核程序及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保荐机构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1、监事会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该事项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30,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其投资收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
2、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法规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1259 证券简称:利仁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3
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修改公司章程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或相关最新规则规定,公司拟对《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除以上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司章程》。
二、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指定人员办理备案《公司章程》等事宜。修订后的《公司章程》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内容为准。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1259 证券简称:利仁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5
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主席辞职暨补选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监事会主席辞职暨补选监事的基本情况
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监事会主席杜恩典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杜恩典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监事会主席职务,辞去该职务后,不在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杜恩典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03,32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404%,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辞去上述职务后,将继续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
杜恩典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杜恩典先生辞职申请将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后生效,在此期间杜恩典先生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监事、监事会主席职责。
杜恩典先生在担任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忠实履行了其应尽的职责与义务,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监事会对杜恩典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2024年4 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提名杜梅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杜梅女士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监事任职资格。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4月27日
附件:
杜梅女士,1983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2007年8月至2010年9月,任交通银行信用卡中心催收与反欺诈交易监控员;2012年10月至2016年8月,任中军国脉科技发展(北京)有限公司行政专员;2016年9月至2018年4月,任北京绘世界创新咨询有限公司行政主管;2018年5月至2021年7月,任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21年8月至今,任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总监。
杜梅女士不存在(1)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 纪律处分;(2)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 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3)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 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 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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