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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893         证券简称:京能热力        公告编号:2024-01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16日分别以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送达各位董事,董事会会议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材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

  2、会议于2024年4月26日以现场方式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

  4、会议由董事长付强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保荐代表人列席了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序合法。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经营管理层2023年度所做的各项工作。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www.cninfo.com.cn)《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仝德良先生、徐福云女士、粟立钟先生及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孟庆林先生(届满离任)、芮鹏先生(届满离任)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相关部门编制完成《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法律合规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法律合规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2,363,843.68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3,629,764.51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337,007,228.01元,母公司报表可供分配利润157,930,140.62元。

  结合公司经营情况,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规定,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63,64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每10股0.8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21,091,200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董事会认为,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公司现有及未来经营资金周转、投资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同意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法律合规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法律合规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工作开展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法律合规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8、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体系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法律合规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9、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法律合规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10、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法律合规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1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法律合规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1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3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等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不包括授权期内新设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各级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等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业务,授信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1亿元。在以上授信额度内,限额内的授信可分多次循环使用。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公司及子公司与银行等机构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关于向银行等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法律合规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因日常经营与业务发展需要,2024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额183,484.0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关联董事丁理峰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法律合规管理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京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京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关联董事丁理峰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法律合规管理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16、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2023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合法、合规,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议案已经审计与法律合规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独立董事工作细则》进行修订,并更名为《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8、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制定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规则》。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的议案》

  更名为《董事会审计与法律合规管理委员会工作规则》,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董事会审计与法律合规管理委员会工作规则》。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通过了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内部审计管理的内容和要求,规范并加快公司标准体系的完善,对《内部审计制度》进行修订,并更名为《内部审计工作管理规定》,修订后的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内部审计工作管理规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法律合规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25、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加强法治建设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法律合规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26、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内部控制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法律合规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27、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全面风险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法律合规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28、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合规管理体系建设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法律合规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2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十四五”发展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30、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经评估,公司董事会认为: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独立、公允、客观、规范执业,展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照审计计划完成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法律合规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31、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计与法律合规管理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审计与法律合规管理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法律合规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32、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法律顾问的议案》

  同意聘任郭兰英女士为公司总法律顾问,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郭兰英,女,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管理学硕士,经济师。2010年6月至2011年7月任职中隧建业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合同部职员。2011年7月至2015年5月任职北京泛华国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2015年5月至2016年6月任职北京市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概预算审核主办科员。2016年6月至2021年12月期间,历任涿州京热热力计划发展部负责人、副部长、部长。2022年1月至2023年7月任职京能集团纪委高级业务主管。2023年7月至今,任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法务审计部部长。2023年11月至今任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

  郭兰英同志于2024年2月5日获聘第一届酒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聘期至本届委员会届满(2025年),届满后需出具续聘相关证明。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法律合规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34、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拟于2024年5月20日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地点为北京市丰台科学城中核路11号3层会议室,会议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893         证券简称:京能热力        公告编号:2024-018

  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定于2024年5月20日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本次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的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星期一)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出席现场股东大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3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丰台科学城中核路11号3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特别提示:

  关联股东将对议案7进行回避表决,同时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予以公告。前述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 提案编码注意事项

  1、股东大会对多项提案设置“总议案”,对应的提案编码为100,对提案100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投票意见。

  2、对于逐项表决的提案,将逐项表决提案本身(简称“一级提案”)投票视为对其下各级子议案表达相同投票意见。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或以书面信函、传真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2、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登记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登记时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须在登记时间截止前送达本公司(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时间:2024年5月14日(星期二):9:00-12:00,13:00-16:00

  4、登记地点:北京市丰台科学城中核路11号。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谢凌宇、李雷雷

  联系电话:010-83934888

  电子邮箱:jnrl@bjjnrl.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科学城中核路11号

  邮政编码:100070

  6、本次股东大会与会代表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2893”,投票简称为“京热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授权      先生/女士作为股东代理人,代理本人(本公司)出席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

  

  投票说明: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在表决结果栏内的“同意”、“反对”、“弃权”之一栏内打“√”。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累积表决票数即每位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数与应选举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或股东监事人数之积,对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时应在累积表决票数总额下自主分配。

  2、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签署(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和性质:

  受托人签署: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年月日(委托期限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证券代码:002893         证券简称:华通热力       公告编号:2024-011

  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6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由监事会主席李海滨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保荐代表人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序合法。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监事会2023年度所做的各项工作。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完善,并能够得到有效执行,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主要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编制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6、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等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公司及子公司(不包括授权期内新设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各级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等机构申请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1亿元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等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授信额度用于办理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贷款、票据贴现、开具银行承兑等业务。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及时筹措经营所需资金,保障公司战略目标的顺利实施,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关于向银行等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公平性依据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京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对公司在京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风险进行了客观、充分的评估。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京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2023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出具的《募集资金2023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的情形。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4月27日

  

  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23年度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根据公司2022年2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2年5月20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126号)同意,本公司向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定向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60,840,000.00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7.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25,880,000.0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人民币2,990,000.00元后(含税),实际到账资金人民币422,890,000.00元。根据已执行的相关协议,本公司需支付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费用4,763,279.38元(不含税),扣除上述服务费用后,本公司本次定向发行的募集资金净额为421,116,720.62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11月3日全部到位,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XYZH/2023BJAA10B0619号《验资报告》。

  (二) 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无。

  (三) 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360,786,330.26元,年末余额62,153,461.60元。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依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本公司为存储本次募集资金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23年11月3日,本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或“保荐人”)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白广路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

  本公司与保荐人及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情况不存在问题。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单位:元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违规的情形。

  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893         证券简称:京能热力                  公告编号:2024-017

  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1.货币资金2024年3月31日较2023年12月31日下降48.27%,主要是供暖季购买能源及公司日常运营支出。

  2.应收账款2024年3月31日较2023年12月31日上升43.22%,主要是随着2023-2024供暖季结束而确认的应收供暖费较期初增加。

  3.其他流动资产2024年3月31日较2023年12月31日下降54.89%,主要是增值税待认证进项税额减少。

  4.应付票据2024年3月31日较2023年12月31日下降100.00%,主要是国内信用证到期按时偿还。

  5.合同负债2024年3月31日较2023年12月31日下降93.04%,主要是将预收的供暖费在供暖期间按月逐步确认为当期收入。

  6.应交税费2024年3月31日较2023年12月31日上升145.88%,主要是计提第一季度企业所得税增加。

  7.其他流动负债2024年3月31日较2023年12月31日下降99.57%,主要是按照新收入准则,将合同负债产生的待确认增值税销项税额结转至应交税费-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

  8.信用减值损失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上升114.94%,主要是供暖季确认应收供暖费增加,计提信用损失增加。

  9.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下降75.56%,主要是本报告期收到的供暖费较上年同期减少。

  10.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上升84.31%,主要是本报告期支付设备及工程款较上年同期减少。

  11.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下降640.51%,主要是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偿还银行借款增加。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R适用 □不适用

  (一)2024年1月9日,公司完成变更注册地址、注册资本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领取了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公司注册地址由“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6号三区4号楼5层01室”变更为“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8号院3号楼9层908”,公司注册资本由202,800,000元增加至人民币263,640,000元。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11月7日和2023年11月12日在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2024年1月12日,京能集团和赵一波先生签订的《表决权委托协议》约定的表决权委托期限届满,京能集团和赵一波先生的一致行动关系亦自动终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付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海燕                                         会计机构负责人:付国欣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付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海燕                                         会计机构负责人:付国欣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R适用 □不适用

  调整情况说明:

  财政部于2023年10月25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7号”),规定“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以及“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执行解释第17号的相关规定对本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未产生重大影响。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0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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