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08 证券简称:齐翔腾达 公告编号:2024-036
债券代码:128128 债券简称:齐翔转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将该预案的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1、2023年度财务概况
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累计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合并)-383,667,881.81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合并)5,467,550,713.89元,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4,482,326,525.67元。
2、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内容
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充分考虑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的前提下,并结合公司财务资金状况及未来发展阶段相匹配的原则下,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058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842,840,681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8,983,500股后的股份数为2,833,857,181股,以此为基数测算,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00,013,639.83元(含税)
若2023年12月31日至权益分派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而发生变化时,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实施权益分派相关事宜。
二、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1、 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意见:2023年利润分配预案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该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2、 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有关现金分红政策及其执行情况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同意公司董事会的本次分配方案,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人为公司董事会,公司业务稳健,财务状况良好,本预案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公司目前现金流充足,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现有生产经营及未来发展所需的资金支持。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四、备查文件
1、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408 证券简称:齐翔腾达 公告编号:2024-037
债券代码:128128 债券简称:齐翔转2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对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内有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计入的报告期间经过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3年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范围包括商誉、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存货、信用等,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2023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44,016.99万元,明细如下:
注:表中数据存在尾差,系四舍五入导致的。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2023年度报告。
二、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3年度公司拟计提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合计44,016.99万元,考虑所得税及少数股东损益影响后,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减少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37,300.34万元,减少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37,300.34万元。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占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比例为114.73%。
三、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1、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对于债务单位撤销、破产、资不抵债、现金流量严重不足、发生严重自然灾害等导致停产而在可预见的时间内无法偿付债务等其他确凿证据表明确实无法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不大的情形进行信用风险单独测试并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款项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对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评估,2023年度拟对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计入当期损益的坏账准备1,372.53万元。
单位:万元
注:表中数据存在尾差,系四舍五入导致的。
2、资产减值准备
(1) 存货跌价准备
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的相关规定,对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2023年度拟对存货计提跌价准备4,606.63万元。
单位:万元
注:表中数据存在尾差,系四舍五入导致的。
3、合同成本
(1)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金额的确定方法
公司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包括合同履约成本和合同取得成本。
合同履约成本,即公司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该成本增加了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合同取得成本,即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该资产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增量成本,是指公司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如销售佣金等)。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除预期能够收回的增量成本之外的其他支出(如无论是否取得合同均会发生的差旅费等),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但是,明确由客户承担的除外。
(2)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摊销
公司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3)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减值
公司在确定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减值损失时,首先对按照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确认的、与合同有关的其他资产确定减值损失;然后根据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司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以及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这两项差额的,超出部分应当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前述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 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应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2023年度拟对合同资产计提跌价准备19.08万元。
单位:万元
注:表中数据存在尾差,系四舍五入导致的。
4、无形资产
2023年度,由于公司存货存在较大幅度减值预期,公司前期在研发产品过程中形成的技术类无形资产也相应存在减值风险,故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技术类无形资产包括软件著作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进行了减值测试,计提减值9,841.53元。
单位:万元
注:表中数据存在尾差,系四舍五入导致的。
5、商誉减值准备
2023年度,公司齐翔华利商誉资产组、齐鲁科力商誉资产组判断其商誉出现减值迹象。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相关规定,2023年度拟对商誉计提减值准备28,177.22万元。
单位:万元
四、董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是根据相关资产的实际情况并经资产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公司现状。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止2023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公司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六、备查文件
1、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408 证券简称:齐翔腾达 公告编号:2024-034
债券代码:128128 债券简称:齐翔转2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年度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 为有效规避和防范外汇市场风险,防止汇率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主要外币币种为美元等;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结构性远期、外汇互换、外汇期货、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等业务;交易场所为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交易金额不超过3,000万美元。
2.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议案》。
3.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目的是有效规避和防范外汇市场风险,防止汇率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不从事以投机为目的的远期外汇交易,但同时该业务也会存在一定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议案》,随着公司业务发展和全球战略布局的展开,海外业务规模不断扩大,为有效规避和防范外汇市场风险,防止汇率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公司拟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一、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概述
(一)交易目的
随着公司海外业务发展迅速,公司外汇收支规模不断增长。公司为有效规避 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 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拟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以加强外汇风险管理,满足公司稳健经营的需求。
(二)交易金额
公司拟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预计交易资金额度不超过3,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指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该额度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任一时点的交易投资余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
(三)资金来源
交易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不存在直接或间接使用募集资金从事该业务的情形。
(四)交易方式
公司与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公司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只限于从事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主要外币币种有美元等。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结构性远期、外汇互换、外汇期货、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等业务。
(五)交易期限及授权事项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不超过3,000万美元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上述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相关事宜。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限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但该笔交易额度纳入下一个审批有效期计算。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风险及公司应采取的措施
(一)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可以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降低汇率波 动对公司的影响,但同时该业务也会存在一定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外汇汇率走势与公司判断汇率波动方向发生大幅偏离 的情况下,若远期结售汇确认书约定的远期结售汇汇率低于实时汇率时,将造成 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远期外汇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交易违约风险: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交易对手出现违约,不能按照约定支付公司套期保值盈利从而无法对冲公司实际的汇兑损失,将造成公司损失。
4、回款预测风险:公司根据采购订单、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付款、回款预测,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会调整自身订单和预测,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确,导致公司已操作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产生延期交割风险。
(二)公司采取的措施
1、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套期保值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在签订合约时严格按照公司预测回款期限和回款金额进行交易;
2、选择结构简单、流动性强、固定收益型低风险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交易机构选择具备资质且信用度较高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3、公司外汇业务相关人员加强对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特点及风险的学习与 培训,严格执行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操作和风险管理制度,授权部门和人员应当密切关注和分析市场走势,持续跟踪远期外汇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及时评估远期外汇交易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结合市场情况,适时调整操作策略,提高保值效果;
4、公司制定了《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管理制度》,明确规定了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内部操作流程、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充分控制交易风险;
5、公司审计部定期对远期外汇交易进行合规性检查。
四、开展远期外汇交易的会计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远期外汇锁定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和披露。
五、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有利于规避人民币汇率波动带 来外汇风险,能够有效控制外汇风险带来的成本不确定性。有利于加强远期外汇交易业务风险管理和控制,减少由于外汇交易发生不利变动引起的损失,提升公司整体抵御风险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2024 年度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事宜。
六、备查文件
1、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关于2024年度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特此公告。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408 证券简称:齐翔腾达 公告编号:2024-035
债券代码:128128 债券简称:齐翔转2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对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合理预计。2024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关联方天辰齐翔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辰齐翔”)、Wechem international GMBH 、Graphite Management Pte Ltd、兖矿煤化供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兖矿煤化”)山东东华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华技术”)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为157,585.00万元,交易类型包括向关联人销售产品、采购关联人的产品、接受关联人提供的服务等。2023年度,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110,046.43万元。
天辰齐翔为公司关联方;Wechem international GMBH、Graphite Management Pte Ltd为公司全资孙公司Granite Capital SA关联方;兖矿煤化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能集团”)控制的企业;东华技术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山东能源集团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能新材料”)控制的企业。且上述交易事项均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相关,故上述交易事项为日常关联交易。
(二)审议程序
1、2024年4月26日,独立董事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了审核意见,并同意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李庆文、朱辉、王建、赵明军已回避表决该议案。
2、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本次预计的关联交易额度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关联股东淄博齐翔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及山东能源集团新材料有限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以上关联交易事项时回避表决。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内容和金额
单位:万元
(四)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二、 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一)兖矿煤化供销有限公司
1、 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兖矿煤化供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6,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杨树密
成立日期:2008年3月25日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宁市邹城市矿建路1085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煤炭及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食品添加剂销售;合成材料销售;金属矿石销售;新型催化材料及助剂销售;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销售代理;化肥销售;肥料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炼油、化工生产专用设备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金属丝绳及其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高品质特种钢铁材料销售;金属工具销售;金属制品销售;密封件销售;电线、电缆经营;仪器仪表销售;电力设施器材销售;五金产品批发;轴承销售;阀门和旋塞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橡胶制品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货物进出口;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塑料制品销售;光缆销售;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网络设备销售;金属结构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光纤销售;石棉水泥制品销售;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销售;特种陶瓷制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紧固件销售;信息安全设备销售;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风机、风扇销售;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润滑油销售;采购代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兖矿煤化供销有限公司总资产9.02亿元,净资产2.92亿元,净利润5,310.26万元。(前述数据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兖矿煤化由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山能集团控制的企业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00%控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兖矿煤化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兖矿煤化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兖矿煤化经营状况良好,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二)山东东华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山东东华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孙珂
成立日期:2008年1月23日
注册地址:淄川立交桥东1500米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网络技术服务;电子产品销售;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环保咨询服务;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服务;生态环境材料制造;生态环境材料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通信设备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合同能源管理;发电技术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企业管理咨询;建筑材料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通用设备修理;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电气设备修理;再生资源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山东东华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总资产9,951.72万元,净资产5,137.18万元,净利润-234.62万元(前述数据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东华技术由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山能新材料控制的企业山东东华科技有限公司100%控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东华技术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东华技术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东华技术经营状况良好,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Wechem international GMBH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Wechem international GMBH
注册资本:5万欧元
注册地:德国
公司股东:Mr Uwe Marburger持股25%
Mr Volker Windhoevel持股25%
Granite Capital SA持股50%
经营范围:分销化工原材料到油漆、清漆、合成树脂、粘合剂、纺织、水处理以及化工行业,即批发和零售,以及咨询和建议等所有相关活动。
2、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Wechem international GMBH 由上市公司全资孙公司Granite Capital SA持股50%,同时Granite Capital SA的高管在Wechem international GMBH任职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以及结合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Wechem international GMBH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Wechem international GMBH 经营状况良好,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四)Graphite Management Pte Ltd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Graphite Management Pte. Ltd.
注册资本:10万新元
注册地:新加坡
公司股东:Mr Van Baal Roger Francis 50%
Ms Fyffe Georgina Campbell 50%
经营范围:管理顾问服务以及其他控股公司等所有相关活动。
2、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Graphite Management Pte Ltd 是由上市公司全资孙公司Granite Capital SA的高管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以及结合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Graphite Management Pte Ltd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Graphite Management Pte Ltd 经营状况良好,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五)天辰齐翔新材料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天辰齐翔新材料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7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9年7月12日
住所: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南沣路777号
法定代表人:张晓峰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新型膜材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天辰齐翔新材料有限公司总资产777,727.78万元,净资产135,881.27万元,净利润-30,268.30万元。(前述数据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天辰齐翔由公司参股10%,且公司高管担任天辰齐翔的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天辰齐翔为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天辰齐翔新材料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天辰齐翔经营状况良好,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关联方开展关联交易,将遵循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公平自愿、合理公允的基本原则,按实际交易时的市场价格确定成交价格;如任何第三方的购销条件优于上述关联方所给予的条件,公司及子公司有权向第三方购销。公司将严格遵守《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与《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以确保关联交易的公允性。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关联交易各方将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在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范围内签订合同并进行交易。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上述关联交易在市场定价的基础上,可以充分利用交易双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本公司生产经营服务;通过专业化协作,可以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
2、公司与各关联方交易价格依据市场条件公平、合理地确定,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在市场化原则下,自愿、公平地进行,双方互惠互利,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构成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五、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属于正常业 务活动范围,交易价格的确定综合考虑了各相关因素,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 的原则,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向关联方输送利益或者侵占公司利益的情形,不存 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 公司业务也不会因上述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关于批准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中涉及的关联交易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所规定的日常关联交易范畴。有关交易执行市场公允价格,定价合理、公允,可以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本公司生产经营服务;通过专业化协作,可以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议有关议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
1.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2024年度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408 证券简称:齐翔腾达 公告编号:2024-044
债券代码:128128 债券简称:齐翔转2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单位:股
三、其他重要事项
1、可转债转股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42号文)核准,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20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了2,99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2,990,000,000.00元。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为2,990,0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等发行费用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966,543,311.66元。2020年9月15日,公司发行的可转债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齐翔转2”,债券代码128128。根据《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2021年2月26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26年8月19日止。截至报告期末,累计已有2,310,532,400元(23,105,324张)“齐翔转2”转换成公司股票,累计转股数为292,096,089股(其中优先使用公司回购股份转股数额为26,974,600股)。“齐翔转2”剩余可转债金额为679,467,600元,剩余债券6,794,676张。详情参见公司于2024年4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4年第一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2、总经理增持股份计划执行情况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1日接到公司总经理车成聚先生的通知: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和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同时为提升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和资本市场稳定,车成聚先生承诺自2023年9月4日起六个月内拟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截至报告期末,车成聚先生累计增持17,090,62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0%,合计增持金额100,632,710.80元。本次增持计划已执行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总经理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3、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日收到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2023)浙民终1186号)及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2023)鲁17民终3648号)。根据该二份判决,公司须向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鲁菏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陈新建分别支付股权转让款392,769,000.00元、283,580,000.00元及相应利息。公司于2024年1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部分少数股权的的议案》,本次收购是为了履行《民事判决书》载明的公司义务,解决诉争纠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部分少数股权的公告》。
4、公司回购股份计划执行情况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本次拟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回购价格不高于人民币6.16元/股(含)。本次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回购股份数量、回购价格等将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情况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截至报告期末,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8,003,5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8%,最高成交价为5.1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85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39,735,578.66 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车成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彦鑫 会计机构负责人:荣芳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车成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彦鑫 会计机构负责人:荣芳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审计报告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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