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24-026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4月25日,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在格林美(无锡)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21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应出席会议的监事5名,实际参加会议的监事5名(其中,监事王健女士、吴光源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出席会议的人数超过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表决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鲁习金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及方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2、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监事会对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发表如下审核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3年年度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3、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4、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要求;自我评价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执行的现状及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计划切实可行,符合公司内部控制需要;对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客观、准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5、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全体监事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6、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就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7、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的议案》。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出具了专项审核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8、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关于2023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9、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0、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11、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监事会对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发表如下审核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24-028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等监管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006号)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28名特定对象共发行634,793,184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价格为3.82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2,424,909,962.88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2,386,512,911.01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4月24日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亚会A验字[2020]0021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1、以前年度公司2019年增发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2、2023年度公司2019年增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3、2019年增发募集资金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2019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余额为0.00元,募集资金相关银行存款账户已全部注销。
二、募集资金存储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并修订了《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变更、管理与监督进行了规定。公司严格执行《管理办法》,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违规的情形。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和履行情况
2020年4月24日,公司以及公司全资子公司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和中信证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新沙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该专户仅用于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绿色拆解循环再造车用动力电池包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020年4月24日,公司以及公司全资子公司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和中信证券与中国进出口银行湖北省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该专户仅用于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3万吨/年三元动力电池材料前驱体生产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020年4月24日,公司和中信证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田背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专户仅用于公司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020年4月24日,公司以及公司全资子公司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安青美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和中信证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五方监管协议》。该专户仅用于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安青美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动力电池三元正极材料项目(年产5万吨动力三元材料前驱体原料及2万吨三元正极材料)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2021年4月26日、2021年5月13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变更募投项目“动力电池三元正极材料项目(年产5万吨动力三元材料前驱体原料及2万吨三元正极材料)”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新增募投项目“印尼红土镍矿生产电池级镍化学品(硫酸镍晶体)项目(5万吨镍/年)”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目前,公司已完成了募投项目变更。
2021年5月14日,公司以及公司全资子公司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和中信证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该专户仅用于公司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021年5月14日,公司以及公司全资子公司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PT.QMB NEW ENERGY MATERIALS(中文名“青美邦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和中信证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分行、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雅加达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六方监管协议》,该专户仅用于公司印尼红土镍矿生产电池级镍化学品(硫酸镍晶体)项目(5 万吨镍/年)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022年度公司已将募集资金账户工商银行深圳新沙支行(4000022529200818126)、中行荆门高新区支行(570380386276)、中国进出口银行湖北省分行(2130000100000199951)销户。
2023年6月公司已将募集资金账户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雅加达分行(100000900844745)销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23年度《2019年增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一。
2023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二。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动力电池三元正极材料项目(年产5万吨动力三元材料前驱体原料及2万吨三元正极材料)”项目已经获得银行项目资金的支持,正在按照预期进度有序建设。公司计划变更募投项目“动力电池三元正极材料项目(年产5万吨动力三元材料前驱体原料及2万吨三元正极材料)”募集资金用途,变更部分的募集资金用于新增募投项目“印尼红土镍矿生产电池级镍化学品(硫酸镍晶体)项目(5万吨镍/年)”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将原计划投入“动力电池三元正极材料项目(年产5万吨动力三元材料前驱体原料及2万吨三元正极材料)”的剩余部分未使用募集资金 30,000 万元(其中募集资金净额为 30,000 万元)用于“印尼红土镍矿生产电池级镍化学品(硫酸镍晶体)项目(5万吨镍/年)”,剩余部分未使用募集资金35,527.76万元(其中募集资金净额为34,546.93万元,银行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980.83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21年5月13日,上述议案经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3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不存在未按规定使用以及相关信息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
2023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均未存在违规情形。
六、 其他发行事项
(一)发行全球存托凭证(Global Depositary Receipts,以下简称“GDR”)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审批程序及发行结果
2022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GDR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及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议案。
2022年5月16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GDR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及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6月21日出具的《关于核准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全球存托凭证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2] 1298号)及相关境内外监管机构的核准,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发行全球存托凭证所对应的新增A股基础股票不超过478,352,225股,按照公司确定的转换比例计算,GDR发行数量不超过47,835,222份。首次募集发行的GDR数量为 28,184,100份,发行价格为每份GDR12.28美元,募集资金为3.46亿美元;此外,公司行使超额配售权,超额配售了2,818,400份GDR,募集资金为3,460万美元,合计募集资金总额为3.81亿美元,本次GDR代表的基础证券为31,002.50万股A股股票(包括因行使超额配售权而发行的GDR所代表的A股股票)。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于2022年7月28日到账金额340,115,409.32 美元,2022年 8月26日到账金额33,884,124.65美元,扣除承销费用后实际到账金额为 373,999,533.97美元,折算为人民币2,524,810,801.85元,扣除其他发行费用(不含税)合计人民币13,710,797.5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511,100,004.34元,其中股本人民币310,025,000.00元,资本公积人民币2,201,075,004.34元,本次募集资金已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亚会验字(2023)第01520002号)。
(二)发行 GDR 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募集资金存储和使用情况
1、GDR 资金用途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瑞士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公司发行的GDR于2022年7月28日(中欧夏令时间)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GDR证券全称:GEM Co., Ltd., GDR代码:GEM。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约50%将用于支持公司印尼镍资源基地生产运营、约20%将用于欧洲三元前驱体生产基地和动力电池回收中心开发、约30%将用于补充公司及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在海外运营的流动资金。
2、 GDR 资金入账情况
注:以上合计金额含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3,710,797.51元。
3、GDR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GDR 发行所得款项扣除承销费用后的净额中,公司已使用GDR募集资金299,206,494.24美元,其中187,491,487.74美元已用于支持公司印尼镍资源基地生产运营,111,715,006.50美元已用于补充公司及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在海外运营的流动资金,剩余尚未使用的GDR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526,233,734.03元存放在公司银行账户上。
综上所述,公司发行GDR所得资金均按照招股说明书的约定使用。
附件一:2019年增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一:
2019年增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3年度)
单位:万元
附件二: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2023年度)
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24-036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1、 其他流动资产较期初增加2.57亿元,增长57.07%,主要因为本期待抵扣增值税额增加。
2、 在建工程较期初增加26.42亿元,增长96.77%,主要因为本期红土镍矿湿法冶炼项目二期投入增加。
3、 其他非流动资产较期初增加13.16亿元,增长78.99%,主要因为本期预付的设备等长期资产款增加。
4、 应付账款较期初减少6.87亿元,降低40.05%,主要系本期应付原料款减少。
5、 合同负债较期初增加4.23亿元,增长39.95%,主要因为本期预收货款增加。
6、 长期应付款较期初增加3.07亿元,增长167.88%,主要因为本期发生融资租赁业务应付融资租赁款增加。
7、 营业收入同比增加22.26亿元,增长36.31%,主要因为本期电池材料产品产能进一步释放,业务规模扩大。
8、 营业成本同比增加19.04亿元,增长35.66%,主要因为销售规模上升,对应营业成本增加。
9、 其他收益同比增加1.38亿元,增长315.41%,主要因为本期有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
10、 所得税费用同比增加0.56亿元,增长166.26%,主要因为利润总额增加,所得税费用相应增加。
1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增加7.15亿元,增长199.33%,主要因为本期优化营运资金管理,减少对流动资金的占用。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R适用 □不适用
1、2024年一季度,公司“城市矿山开采+新能源材料制造” 双轨业务强劲发力,经营规模与经营业绩强力恢复大增长频道,产销两旺,实现开门红。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3.54亿元,同比增长36.3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56亿元,同比增长164.48%,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56亿元,同比增长199.33%。公司通过“创新引领、产能释放、极限降本”等强力措施,开拓海内外市场,突围行业竞争挑战,推动产能大释放,大幅提升盈利能力,奠定公司2024年效益大增长的坚实基础。
2、核心业务产能大释放,产销大幅增长
2024年第一季度,公司主要产品产销量全部大幅增长,将全力冲刺年度经营目标的有效实施。
三元前驱体出货量为51,000吨,同比大幅增长113.72%,有力保障全年实现22万吨前驱体总销量的目标;
四氧化三钴出货量6,058吨,同比大幅增长293.38%,将力争实现全年25,000吨钴产品的总销售目标;
公司印尼镍资源项目产销10,500吨的金属镍MHP,实现超产30%,同比大幅增长133.33%,将全力冲刺全年60,000吨镍资源的出货目标;
公司回收拆解动力电池0.79万吨(0.88GWh),同比增长27.47%,计划全年实现回收拆解4.5万吨动力电池。
3、蓄势待发,把握以旧换新万亿历史新机遇
2024年3月13日,国务院正式发布《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将拉动报废汽车、白色家电、动力电池、大型设备的集中报废,形成万亿级的城市矿山开采市场。截止当前,中国各省市均发布了《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中国新一轮以旧换新活动在中华大地轰轰烈烈展开,将成为拉动中国经济复苏与增长的发动机。
公司庞大的废旧商品回收网络布局、全球领先的绿色循环利用技术与城市矿山开采体系将良好对接本次新一轮以旧换新历史机遇,在国家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战略中大显身手,担当主力企业作用。
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战略,是百年一遇的机遇!公司具备把握这场历史大机遇的天时地利人和的条件:一是公司在湖北、湖南、广东、江西、河南、天津、江苏、浙江、山西、内蒙古、福建等11个省市布局了16个以电子废弃物、报废汽车、退役动力电池为主体的绿色回收与废物循环处理基地,包括7个电子废弃物绿色处理中心、6个退役动力电池回收处理中心、7个报废汽车回收处理中心,纵横中国南北3000公里,覆盖中国40%以上国土面积,与超5亿人口建立废物处理合作关系,成为中国领先的多层次、跨区域的废旧商品回收、物流体系。二是公司在电子废弃物、报废汽车与退役动力电池领域拥有领先的绿色循环技术与处置产线。不仅建设了国家电子废弃物循环利用工程技术中心、国家能源金属重点实验室等多个国家级公共技术研究平台,而且建成全球领先的电子废弃物绿色利用、退役动力电池循环利用、报废汽车循环利用的大规模产业基地,10余个工厂被授予国家绿色工厂,公司在全球的核心技术与绿色处置模式将促进以旧换新变废为宝、升华低碳绿色价值。三是公司拥有万名有绿色情怀、懂环保规则、敢于拼搏、主动作为的废物再生回收、产业与技术队伍,将深度参与并推动国家以旧换新战略,为国家经济强力增长做出领军企业贡献。
对接以旧换新,公司已经强势行动。
2024年3月14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西格林循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与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下属公司宁波美美家园电器服务有限公司签署了《美的中国区域用户服务绿色回收项目合作协议》,双方就废旧家电产品回收相关事项达成合作,双方将利用各自网点服务及逆向回收优势,共同推动电子废弃物绿色回收经营模式的发展。
2024年3月21日,公司与北京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东集团”)签署了《关于共建循环化、数字化供应链与废旧商品回收平台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将依托各自的资源及能力优势,建立长期稳固的合作关系,推动双方在数字化回收与消费品以旧换新平台建设、绿色低碳循环材料闭环供应与消费等方面的深度合作。
2024年3月19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武汉动力电池再生技术有限公司与东风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东风乘用车销售有限公司共同签署了《关于建设动力电池全生命周期绿色产业链的战略合作协议》,实现对废旧动力电池的回收、资源化、再制造的全生命周期价值链体系,良好把握国家《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发展机遇。
图1 格林美与京东集团举行战略合作签约仪式
4、镍资源产能扩容,二期建设如火如荼
公司通过自主技术优化设计,将印尼镍资源产能总规模扩展到15.0万吨金属镍,其中公司控股为11.0万吨金属镍,公司参股产能4万吨金属镍。
2024年1月19日,公司在印尼IMIP园区举行了公司印尼镍资源核心设备高压浸出反应釜(1168立方米)就位仪式,标志公司印尼镍资源项目二期核心设备就位,公司印尼镍资源二期从基础建设正式转向设备安装快速建设阶段。
图2 公司印尼镍资源核心设备高压浸出反应釜(1168立方米)就位仪式
2024年2月21日,格林美印尼镍资源项目建设百日冲刺誓师大会在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与印尼青美邦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印尼青美邦”)同步举行,34家合作伙伴参与百日冲刺誓师大会,共同誓言打赢公司印尼镍资源项目百日冲刺攻坚战,标志着公司印尼镍资源二期项目的建设正式进入百日冲刺阶段,将于2024年6月开始三个模块在年内分批竣工投产,并全部释放产能,另外公司与印尼PT Merdeka Battery Materials Tbk (以下简称“MDK”)合资(MDK控股)的4.0 万吨金属镍/年产能也将在实现年内全部投产的目标。同时,公司在印尼建设的年产3万吨高镍三元前驱体产能将于今年7月竣工投产,将成为印尼首条三元前驱体生产线,按照“把红土镍矿投进去,把三元材料炼出来”的产业理想,在印尼打通由低品位红土镍矿到电池原料和电池材料的世界一流镍资源新能源材料全产业链与工程技术创新体系以及打造中国与印尼镍资源合作发展的亮点工程,提升公司在全球新能源材料制造领域的核心竞争力,打造公司在欧美两大新能源新兴市场进军的竞争力,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广大投资者利益。
图3 格林美印尼镍资源项目建设百日冲刺誓师大会
5、文化融合推动公司在印尼的投资发展顺风顺水
2024年2月2日,印尼总统候选人(现印尼新当选总统)普拉博沃先生出席迎春祝福活动,并与中国企业家代表、公司董事长许开华教授亲切交流。
2024年4月4日,值此穆斯林盛大传统节日开斋节来临之际,公司董事长许开华先生前往印尼青美邦出席开斋节活动,与印尼员工一道祈福好运,展望美好未来。作为中印尼“一带一路”合作的亮点工程,印尼青美邦始终秉持并积极践行“文化融合,与印尼共成长”的理念,充分尊重穆斯林国家的信仰和习俗,积极开展千名印尼青年骨干与工匠培养计划,并举行各类文化交流活动,推动中印尼两国文化的深度融合与发展,为印尼经济的繁荣与进步贡献绿色力量。
图4 2月2日,印尼总统候选人(现印尼新当选总统)普拉博沃先生与公司董事长许开华教授
亲切握手交流
2024年1月17日,印尼青美邦分析检测中心喜获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hina National Accreditation Service for Conformity Assessment,CNAS)的认可资质,是印尼首家同时获得“红土镍矿+粗氢氧化镍+硫酸镍+水质”四项CNAS认证的实验室;同时,也是印尼最快获得CNAS国际认可实验室资格认证的实验室之一,从接受注册到通过认证仅历时6个月零5天。2024年1月17日,印尼青美邦分析检测中心喜获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hina National Accreditation Service for Conformity Assessment,CNAS)的认可资质,是印尼首家同时获得“红土镍矿+粗氢氧化镍+硫酸镍+水质”四项CNAS认证的实验室;同时,也是印尼最快获得CNAS国际认可实验室资格认证的实验室之一,从接受注册到通过认证仅历时6个月零5天。
图5 CNAS实验室认可证书
6、质量回报双提升,公司在行动
公司基于对公司全球竞争力、未来盈利能力与公司股票中长期价值的充分认可,为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提升上市公司治理质量和投资价值,提振投资者信心,公司制定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具体举措包括:一是夯实双轨驱动业务模式,提升全球行业核心地位;二是创新引领,中国技术世界共享;三是践行全球ESG社会责任,树立良好的国际 ESG 价值形象;四是以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为治理理念,提升规范运作水平;五是完善信息披露,坚持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未来,公司将持续树立回报股东意识,坚持以投资者为本,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扎实执行到位,切实增强投资者的获得感,为稳信心、稳市场、稳价值积极贡献力量。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许开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穆猛刚 会计机构负责人:穆猛刚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许开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穆猛刚 会计机构负责人:穆猛刚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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