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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180               证券简称:纳思达             公告编号:2024-039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产品及用途分别如下:

  1.打印机全产业链业务

  打印机行业技术和市场高度集中,且行业专利壁垒森严,目前全球能够掌握自主核心技术且具备制造能力的厂商数量不超过十家,主要为中美日企业。同时,打印机在信息安全领域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作为计算机外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打印机能够直接接触和处理计算机系统的数字信息资料,对于核心信息数据的输入和输出至关重要。中国作为全球最大的打印机出货市场,未来打印机国产化仍然具备巨大的发展空间。作为国内打印机领域的龙头企业,公司将深度受益打印机国产替代趋势,有望进一步扩大市场份额,实现业绩持续稳健增长。

  经过多年的技术探索、创新研发以及十多年的技术积累,公司建立了庞大的基础专利技术平台,并完全掌握了打印机各级源代码和完整的软固件核心技术,且拥有具备自主知识产权的打印机引擎。未来,公司有能力在打印领域解决国外“卡脖子”的关键技术难题,快速推进中国打印机产业化发展,积极打造世界先进制造业布局和国际一流的制造业发展环境高地。

  目前,公司业务已覆盖了打印机全产业链,包括激光打印机整机、激光打印机原装耗材、打印机主控SoC芯片、耗材芯片、打印机通用耗材、打印管理服务业务。鉴于打印行业的高壁垒知识产权属性,公司的打印机全产业链布局可使得芯片、耗材、打印机业务在上下游形成复合保护壁垒,打造全产业链融合发展新模式,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2.集成电路行业

  公司所处的是集成电路产业链中的集成电路设计行业,集成电路设计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不仅需要芯片在面积、功耗、可靠性、安全性和抗干扰能力方面满足市场需求,还需要相应的软硬件协同开发能力。公司设计、销售的产品主要为打印影像芯片、工控安全芯片、消费级产品芯片、新能源芯片及汽车电子芯片,产品阵列广泛应用于打印影像、工业实时信号处理、通信设施、智慧家居、高端消费电子、汽车电子及智慧能源等领域。其中,公司的打印影像芯片主要为专用SoC芯片,可实现认证、识别、控制和记录打印耗材信息等功能。公司的工控安全芯片、消费级产品芯片、汽车电子芯片及新能源芯片主要为通用MCU和专用SoC,可实现数据采集、数据运算、操作多种传感器和执行各类控制任务等功能。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单位: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R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事项

  2023年4月6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保障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为公司稳健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董监高责任险。

  2、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事项

  2022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63.0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万元(含)。本次回购的股份拟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本次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回购报告书》。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截至2023年4月17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届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4,461,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2%,最高成交价为53.3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7.9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209,988,554.00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金额已达到回购方案中的回购金额下限,且不超过回购金额的上限。

  3、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事项(第二期)

  2023年5月24日,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61.0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的股份拟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本次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023年7月5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 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除此之外,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5,534,152股,占公司总股本0.39%,最高成交价为39.0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3.40元/股,合计支付总金额为185,238,999.56元。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4、控股股东截至本报告披露日的股票质押情况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赛纳科技共持有公司股份410,093,91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8.95%,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15,956,923股,占总股本的1.13%,质押情况具体如下:

  为进一步推进激光打印机高端装备智能制造项目的建设工作,早日实现激光打印机高端装备智能制造项目的竣工投产,2019年12月31日,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珠海纳思达打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纳思达打印”)、珠海科创恒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创恒瑞”)签署了《投资合作协议》、《投资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协议约定科创恒瑞向纳思达打印增资人民币23,364.00万元,其中认购纳思达打印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21,389.2043万元,剩余人民币1,974.7957万元计入纳思达打印的资本公积,并约定将赛纳科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15,956,923股质押给科创恒瑞,占其所持股份比例3.89%,2020年3月26日已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

  上述股份质押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限自质押开始日期起至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之日止。上述股份质押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继续关注控股股东的持股变动情况及股票质押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关于公司对外投资的事项

  为了更加充分地保障集团公司在境外的流动性安全,储备充足的境外授信额度,稳步提升集团公司在境外的市场信用,以及统筹管理和调度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集团整体财务成本,消除外汇敞口,公司于2023年7月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公司出资2.89亿美元在香港设立全资子公司纳思达合利信有限公司。

  本次对外投资保障公司在境外的流动性安全,储备充足的境外授信额度,稳步提升公司在境外的市场信用,同时消除公司对开曼借款形成的外汇风险敞口(因双方报表记账本位币不同所产生),以及利用境内外税收政策差异和市场价格差异等机会为公司节省成本和提升收益,从长期看将对公司的经营发展产生积极影响,不会对经营成果产生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公司已于2023年8月设立完成,目前尚需取得商务部、发改委境外投资备案。

  6、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

  2023年8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原募投项目“高性能高安全性系列激光打印机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金额变更至“合肥奔图打印机及耗材生产基地项目二期”使用,项目投资规模为31,682.73万元,其中计划使用募集资金金额21,339.87万元,实施主体为珠海奔图电子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合肥奔图智造有限公司。

  截至目前,合肥奔图智造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吉大支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公司、珠海奔图电子有限公司和独立财务顾问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五方监管协议》。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7、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事项(第三期)

  2023年12月6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40.42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20,0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的股份拟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本次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法定代表人:  汪东颖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180           证券简称:纳思达          公告编号:2024-036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4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22日以电子邮件、微信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应到董事九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九名,九名董事参与了表决,关联董事就关联事项进行了回避表决。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汪东颖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及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均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唐天云先生、肖永平先生、汪国有先生分别向公司提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2023年度公司以总经理为代表的经营层有效地执行了董事会的各项决议,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经营层2023年度主要工作。

  三、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3年度,公司财务会计报表按照国务院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以及财政部印发的关于会计报表的有关规定编制完成,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ZM10145号)。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当前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此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2023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2023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经营情况,公司全体董事保证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2023年度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2023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23年度报告摘要》详见2024年4月2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ZM10144号)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详见2024年4月2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2024年4月2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财务顾问和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鉴证报告,《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ZM10150号)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九、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性能高安全性系列激光打印机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符合结项条件,同意对上述项目进行结项。同时,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19,152.13万元(含募集资金专户累计产生的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等,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进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支持公司各项业务发展。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详见2024年4月2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核查意见,《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暨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和要求,编制了《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暨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暨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十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选聘(含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审计工作和财务信息的质量,依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十二、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公司董事会结合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的自查报告》,就公司在任的独立董事在2023年度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了专项意见。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唐天云先生、肖永平先生、汪国有先生对此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十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商誉减值》等相关规定,计提的依据充分,本次计提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相关资产的实际情况和公司财务状况,审议程序规范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详见2024年4月2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十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4年度具体审计业务情况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详见2024年4月2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五、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以及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董事会同意对上述合计473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17.6663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处理。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详见2024年4月2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孔德珠先生对此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十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颁布的相关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的变更,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本次变更会计政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2024年4月2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十七、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4年5月21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提交的应由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

  《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2024年4月2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180          证券简称:纳思达            公告编号:2024-046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本次召开的股东大会为年度股东大会,为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规定决议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应提交由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和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6日(星期四)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 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其他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珠海大道3883号01栋7楼公司会议室。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提案编码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议案4、议案10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其余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对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将对中小投资者的投票结果单独统计并披露。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告相关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24年5月20日(星期一),8:30-11:30,14:30-17:30;

  2、登记方式和手续: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2)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登记表》(附件3),以便确认登记。信函或传真应在2024年5月20日17:30前送达本公司证券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3、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联系方式:

  联系人:谢美娟、张润锋

  联系电话:0756-3265238

  传真号码:0756-3265238

  通讯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珠海大道3883号01栋7楼证券部

  邮编:519060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 1 :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说明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1)投票代码:362180

  (2)投票简称:纳思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提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 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 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代为行使表决权。

  

  附注:1、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 “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 √”;如欲投票反对议案, 请在 “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 √”;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 “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做出具体表决指示,受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可以 □不可以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书有效期限 :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3 :

  股东登记表

  截止2024年5月16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时本人(或单位)持有002180纳思达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

  单位名称(或姓名):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股东账户号:

  持有股数:

  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180         证券简称:纳思达           公告编号:2024-037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4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22日以电子邮件、微信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应到监事三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三名,三名监事参与了表决。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李东飞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认真履行监事会职能,报告期内通过列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召开监事会会议等方式,依法对公司依法运作、决策程序、经营管理、财务状况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等进行了监督检查。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3年度,公司财务会计报表按照国务院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以及财政部印发的关于会计报表的有关规定编制完成,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ZM10145号)。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次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2023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监事对公司2023年度报告签署专项审核意见及书面确认意见。

  《2023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23年度报告摘要》详见2024年4月2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地评价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建立及运行情况,公司内部控制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开展和资产资金的安全与完整。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

  公司监事会对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签署了审核意见。

  《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违规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2024年4月2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性能高安全性系列激光打印机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符合结项条件,同意对上述项目进行结项。同时,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19,152.13万元(含募集资金专户累计产生的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等,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进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支持公司各项业务发展。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详见2024年4月2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规定,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依据充分。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详见2024年4月2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九、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详见2024年4月2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以及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而需要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及价格进行了审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同意公司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详见2024年4月2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十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颁布的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2024年4月2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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