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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21         证券简称:*ST中捷         公告编号:2024-01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不涉及要约收购。

  2.本次变更前,公司控股股东为玉环市恒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实际控制人为玉环市财政局;本次变更后,公司处于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的状态。

  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捷资源”或“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新认定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目前股东持股情况,经审慎判断,认定公司处于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的状态。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认定依据

  根据《公司法》《收购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认定依据,主要包括:

  1.根据《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六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50%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50%,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是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

  2.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拥有上市公司控制权:(1)投资者为上市公司持股50%以上的控股股东;(2)投资者可以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超过30%;(3)投资者通过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能够决定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选任;(4)投资者依其可实际支配的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足以对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根据《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15.1条第(四)、(五)项规定,控股股东:指拥有上市公司控制权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指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4.参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三十一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57号——招股说明书>第七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7号》规定:二、(一)在确定公司控制权归属时,应当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尊重企业的实际情况,以发行人自身的认定为主,由发行人股东予以确认。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应当通过核查公司章程、协议或者其他安排以及发行人股东大会(股东出席会议情况、表决过程、审议结果、董事提名和任命等)、董事会(重大决策的提议和表决过程等)、监事会及发行人经营管理的实际运作情况,对实际控制人认定发表明确意见。

  5.《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三百三十五条:(一)控股股东是指拥有上市公司控制权的股东。(二)实际控制人,指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 公司行为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公司股东结构变化情况

  根据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台州中院”)裁定批准的《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公司为执行重整计划拟转增517,596,819股,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转增517,596,783股,公司总股本由687,815,040股增至 1,205,411,823股,其中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农商行”)作为中捷资源债权人受让玉环市恒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玉环恒捷”)及蔡开坚全部转增股票,持有公司105,688,798股股份,持股比例由0%增加至8.77%,成为公司第二大股东。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完成后,玉环恒捷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129,605,889股,持股比例由18.84%被动稀释至10.75%。

  三、公司目前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根据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0年2月26日核发的《营业执照》(统

  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148358471J),公司目前基本情况如下:

  

  (二) 公司重整前后,公司前十名股东及持股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18日,公司的前十名股东及其持股情况如下:

  

  截至2023年12月29日,公司的前十名股东及其持股情况如下:

  

  (三)公司董事会的组成及提名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由六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为独立董事。根据公司2023年7月31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等会议文件,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成员,具体组成及其推荐/提名人如下:

  

  (四)关于表决权

  在公司重整前后,玉环恒捷持有公司股份占出席股东大会全体股东股份总数的比例如下表:

  

  根据《公司章程》第九十九条“股东大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股东大会作出普通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股东大会作出特别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及第一百条“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通过:(一)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工作报告;(二)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三)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的任免及其报酬和支付方法;(四)公司年度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五)公司年度报告;(六)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本章程规定应当以特别决议通过以外的其他事项。”之规定,按照最近一次股东大会出席、表决及公司重整后股东持股情况,通过推测,玉环恒捷拥有的表决权股份数占出席股东大会会议股份总数的比例未达到1/2以上,玉环恒捷不可以决定需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审议的所有事项。因此,玉环恒捷依其可实际支配的公司股份表决权不足以对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

  四、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认定的事实和理由

  (一)公司目前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29日,持有公司1%以上股权的股东共2名,持股比例在5%(包括5%)的股东有2名,玉环恒捷持股比例10.75%,持股数量为129,605,889股;广州农商行持股比例为8.77%,持股数量为105,688,798股;公司股权较为分散,且未见持股1%以上的股东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公司目前不存在持股50%以上的控股股东以及可以实际支配公司表决权超过30%的股东。

  (二)关于公司董事会成员的选任

  截至目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成员人数为六名,分别为张黎曙、李辉、陈金艳、余雄平、庄慧杰(独立董事)、李会(独立董事);其中,张黎曙、李辉、陈金艳为股东玉环恒捷推荐;余雄平为时任股东宁波沅熙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推荐;庄慧杰(独立董事)、李会(独立董事)为公司董事会推荐。

  上述董事的选举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截至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即2023年7月25日,玉环恒捷持有公司的股份比例为18.84%,第二大股东宁波沅熙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为3.60%,第一大股东玉环恒捷的持股比例远高于第二大股东的持股比例。2023年12月29日至今,第一大股东玉环恒捷持有公司的股份比例降低为10.75%,第二大股东广州农商行持有公司的股份比例为8.77%,原董事会成员仍继续履职,董事会成员尚未发生变更。

  根据公司各股东的持股情况以及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成员的提名选任情况,单一股东玉环恒捷推荐并获选的董事人数达到现有董事会成员的半数以上,假如二股东广州农商行向公司提名新董事,玉环恒捷存在推荐并获选的董事候选人数不会达到现有董事会成员的半数以上。

  (三)关于表决权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作出普通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股东大会作出特别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董事会作出的普通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董事会作出的特别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多数通过。根据公司现有股东的持股情况以及董事会成员的组成和提名选任情况,第一大股东玉环恒捷持股比例为10.75%,二大股东广州农商行持股比例为8.77%,较为接近,因此现有单一股东目前依其可实际支配的公司股份表决权不足以对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

  (四)实际控制或支配

  经公司确认及核查,公司不存在不是公司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综上,公司不存在持股50%以上的控股股东,不存在可以实际支配公司股份表决权超过30%的股东,前两大股东各自在公司中可支配表决权的股份数量差距较小,且任何一方均无法依据其可实际支配的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足以对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另,单一股东玉环恒捷推荐并获选的董事人数达到现有董事会成员的半数以上,假如二股东广州农商行向公司提名新董事,玉环恒捷存在推荐并获选的董事候选人数不会达到现有董事会成员的半数以上;且以目前董事会人员构成情况,单一股东玉环恒捷推荐并获选的董事人数并不能够控制董事会决议。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建立了与公司相适应的法人治理结构,也建立了关联交易回避表决制度、独立董事制度、内部审计制度等各项制度,完善了《公司章程》,从制度安排上避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干预、控制上市公司经营现象的发生。公司建立了独立、完善的治理结构和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可以有效运行,具备独立经营管理的能力。

  综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认为,在广州农商行成为公司第二大股东后及目前公司董事会成员稳定存续的情况下,为公司后续发展需要,目前应当重新认定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且应认定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情况为:公司为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

  五、本次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重新认定后,公司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和比例均不变。

  2.公司目前已经建立了独立、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可以有效运行,具备独立经营和发展的能力。本次重新认定公司无控股股东及无实际控制人,不会对公司的人员独立、财务独立及资产完整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3.公司董事为上市公司稳定经营和长远发展,从维护上市公司和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出发,将继续维持上市公司经营管理团队的稳定,不断提高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一如既往的维护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4.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021          证券简称:*ST中捷         公告编号:2024-019

  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应收款项、各类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金融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应收款项回收可能性、各类存货的变现值、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及其他资产的可变现性及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等进行了充分地分析和评估。根据测试结果,公司部分资产存在减值的情形。据此公司 2023年度新增资产减值准备计提1,202.93万元。

  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元

  

  由此,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相关资产的账面原值及价值情况如下:

  单位:元

  

  二、各项资产减值计提方法

  (一)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方法

  对于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对账面所有应收款项进行了梳理,根据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应收款项回收中取得的相关证据及与年审会计师充分沟通,计提信用减值损失28.55万元。

  (二)其他应收款坏账计提方法

  对于其他应收款,公司依据其他应收款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

  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对账面所有其他应收款项进行了梳理,根据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应收款项回收中取得的相关证据及与年审会计师充分沟通,转回减值损失3.23万元。

  (三)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023年末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中捷缝纫科技有限公司聘请厦门嘉学资产评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对所有存货进行评估,根据嘉学评估评报字〔2024〕8310008号评估报告,确定补提存货跌价准备844.03万元。

  (四)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

  2023年1月,公司聘请上海加策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大兴安岭捷瑞生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瑞生态”)截至2023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情况进行了评估,根据该评估公司出具的沪加评报字(2024)第0066号评估报告,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捷瑞生态净资产评估值为2,065.41万元,净资产较上年减少333.58万元。公司管理层出于谨慎性原则,同意将投资成本与评估结果净资产的差异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333.58万元。

  上述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扣除所得税影响后,将减少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982.39万元,减少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权益982.39万元。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五、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经审核,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且公允地反映了期末公司资产状况、资产价值及财务状况,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因此,同意公司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体现了谨慎性和充分性原则,计提后能够更加真实、公允的反映公司实际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对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021          证券简称:*ST中捷        公告编号:2024-020

  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年第四季度资产核销及转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损失确认与核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了真实反映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第四季度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清查,拟对相关资产进行核销和转销,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资产核销和转销概况

  1、应收账款坏账核销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全资子公司累计核销应收账款                                       1,166,083.08元,其中:浙江中捷缝纫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捷科技”)核销应收账款1,166,083.08元。

  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已核销应收账款坏账1,143,063.08元。本次核销应收账款23,020.00元,其中:中捷科技核销应收账款23,020.00元。

  本次申请核销应收款项的主要原因为:长期挂账,基本没有收回可能。

  为了公允、准确地列示财务报告,公司对上述款项予以核销,但公司对上述的应收款项仍将保留继续追索的权利。公司对所有核销明细建立备查账目,保留以后可能用以追索的资料,继续落实责任人随时跟踪,一旦发现对方有偿债能力将立即进行追索。

  2、存货减值准备转销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全资子公司累计转销存货减值准备7,483,608.55元。其中:中捷科技转销存货减值准备7,483,608.55元。

  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共计转销存货减值准备6,804,279.84元,本次转销存货减值准备679,328.71元,其中:中捷科技转销存货减值准备679,328.71元。

  本次存货减值准备转销的主要原因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中捷科技对以前年度已经计提过存货跌价准备的部分呆滞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进行对外处置,并根据处置后存货账面成本对应的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进行转销。

  二、本次资产核销及转销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核销的应收账款合计23,020.00元,以前年度已经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23,020.00元,本次应收账款坏账核销不会减少公司当期净利润。本次转销的存货减值准备共计679,328.71元,均已在以前年度全额计提减值准备,因此本次存货转销不会对公司当期利润产生影响。

  本次资产核销和转销事项,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本次资产核销及转销不涉及公司关联方。

  三、会计处理的过程及依据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内部控制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坏账采用备抵法核算,上述拟核销的应收账款冲减已计提的坏账准备;公司每年末对存货进行清查评估,并按可变现净值小于账面价值差额部分,在年末计提减值。上述拟转销的存货资产减值冲减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第四季度资产核销及转销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第四季度资产核销及转销的议案》。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021          证券简称:*ST中捷        公告编号:2024-021

  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的原因和变更日期

  财政部于2023年10月25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财会【2023】21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2024年1 月1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关于《准则解释第17号》相关规定的会计处理:

  (1)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

  《准则解释第17号》明确了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没有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 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实质性权利的,该负债应当归类为流动负债。企业应当 在附注中披露附有契约条件且归类为非流动负债的贷款安排,且企业推迟清偿负 债的权利取决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内应遵循的契约条件的相关信息,以使报 表使用者了解该负债可能在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内清偿的风险。

  本次变更不涉及对前期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

  (2)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

  《准则解释第17号》所称供应商融资安排(又称供应链融资、应付账款融资或反向保理安排,下同)应当具有下列特征:一个或多个融资提供方提供资金, 为企业支付其应付供应商的款项,并约定该企业根据安排的条款和条件,在其供 应商收到款项的当天或之后向融资提供方还款。与原付款到期日相比,供应商融 资安排延长了该企业的付款期,或者提前了该企业供应商的收款期。仅为企业提 供信用增级的安排(如用作担保的信用证等财务担保)以及企业用于直接与供应 商结算应付账款的工具(如信用卡)不属于供应商融资安排。企业在根据《企业 会计准则第31号——现金流量表》进行附注披露时,应当汇总披露与供应商融资安排有关的信息,以有助于报表使用者评估这些安排对该企业负债、现金流量以及该企业流动性风险敞口的影响。

  本次变更不涉及对前期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

  (3)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

  《准则解释第17号》明确了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承租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第二十条的规定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进行后续计量,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第二十三条至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租赁负债进行 后续计量。承租人在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时,确定租赁付 款额或变更后租赁付款额的方式不得导致其确认与租回所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 利得或损失。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承租人仍应当按照《企 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 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

  本次变更不涉及对前期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最新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其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021         证券简称:*ST中捷          公告编号:2024-023

  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事务所”)

  对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捷资源”)2023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事务所”)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事务所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3年末,立信事务所拥有合伙人278名、注册会计师2,533名、从业人员总数10,73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693名。

  立信2023年业务收入(经审计)50.0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1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7.65亿元。2023年度立信为671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32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59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3年末,立信事务所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9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1次,涉及从业人员75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常明,200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立信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中捷资源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及挂牌公司审计报告为10家次。

  签字注册会计师:杨彩凤,202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立信事务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中捷资源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及挂牌公司审计报告为5家次。

  质量控制复核人:李永江,201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立信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中捷资源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及挂牌公司审计报告为10家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亦不存在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形。

  3.独立性

  立信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立信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5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30万元,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4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立信事务所在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能依照国家的政策、法规,认真尽责地按期保质完成审计工作,保持了应有的独立性,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了独立审计,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审计工作,建议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用期为一年,并同意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行业标准和公司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决定其报酬事宜,并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在获得上述授权的条件下,将上述授权转授予公司经营管理层行使。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021          证券简称:*ST中捷         公告编号:2024-024

  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现金管理的产品类型: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在12个月以内(含)的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

  2.现金管理的额度: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选择的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在12个月以内(含)的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进行现金管理,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一、 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概述

  (一)进行现金管理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整体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在投资风险可控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 现金管理的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

  (三)投资方式

  为控制风险,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在12个月以内(含)的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

  (四)投资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可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滚动使用投资额度。

  (五)资金来源

  本次资金来源为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流动资金所需,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六)实施方式

  在上述期限及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员负责行使现金管理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现金管理活动由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投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三、现金管理的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尽管公司及子公司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的产品均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公司及 子公司在实施前会经过严格地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 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面临收益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实际收益不可 预期等风险;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督管理风险。

  针对可能出现的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措施如下:

  1、 公司将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运作的基础上,根据公司资金需求,结合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等情况,选择合适的投资产品并进行内容审核和风险评估。

  2、 公司将通过建立台账对资金进行日常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做好资金使用的财务核算工作,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保障资金安全。如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 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 监事会有权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 机构进行审计。

  5、 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 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及子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 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 效率,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进一步提升公司及子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保障股东 利益。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021          证券简称:*ST中捷         公告编号:2024-025

  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融资授信额度

  暨为其提供抵押、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捷资源”)于2024 年4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融资授信额度暨为其提供抵押、担保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授信额度事项

  为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根据公司2024年度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及子公司拟向各家金融机构合计申请总额不超过35,000万元的融资授信额度(含处有效期内的已授信额度),最终以各家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保理、保函、票据贴现、票据池业务等。上述融资额度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授信期限内额度可循环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理人在上述额度内予以确认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二、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融资抵押、担保事项

  (一)资产抵押事项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以自有资产(包括但不限于房产、土地、存货、设备等)抵押和/或存单质押为上述授信额度内的融资提供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即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0%)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由其授权他人)办理相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有关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公司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为更好支持全资子公司浙江中捷缝纫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捷科技”)经营发展,在上述融资额度内,公司2024年度拟为中捷科技提供融资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授权期限为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上述担保额度可在授权期限内循环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理人在上述额度内予以确认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情况如下:

  

  1、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浙江中捷缝纫科技有限公司

  (2)住所:玉环市大麦屿街道兴港东路198号

  (3)法定代表人:李辉

  (4)注册资本:35,800万元人民币

  (5)成立日期:2014年6月25日

  (6)经营范围:缝制机械技术研发服务;缝制机械、缝纫机配件、建筑工程用机械、汽车配件、摩托车配件、干洗机、干燥机、印染机械、皮革毛皮及其制品加工专用设备、检测器具及设备、家用洗衣机、洗涤干燥两用机、离心机、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粉笔、家用空气调节器、泵、气体压缩机械、风机、风扇、蒸汽锅炉、刀剪及类似日用金属工具、缝纫线、电动机、发电机、照明灯具及其配件、机床制造及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缝纫机铸件加工及销售(限分支机构经营,经营场所设在大麦屿街道港口工业区。(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与上市公司关系: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8)财务状况:截至 2023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85,275.76万元,负债总额为66,920.30万元,净资产为18,355.46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为71,029.48万元,营业利润为20.10万元,净利润为-1,013.10万元。以上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

  (9)中捷科技不是失信被执行人,财务风险处于可控的范围之内。

  2、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就本次预计额度签订相关担保合同,上述预计担保总额仅为公 司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 需要,在额度范围内办理相关事宜。担保合同具体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三、审批程序

  2024 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融资授信额度暨为其提供抵押、担保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理人在上述额度内予以确认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授权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经认真审议认为:本次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

  保事项综合考虑公司及子公司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

  本次担保的被担保人未提供反担保,被担保人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主要经营管理人员由本公司委派或推荐人员担任,公司对被担保人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具备较强的监控和管理能力,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申请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2022年6月23日,公司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为全资子公司的融资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最高保证限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人民币,在实际担保发生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此授权额度内予以确认并签署担保协议等相关文件,授权期限为自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2023年度为全资子公司中捷科技提供担保的发生额为7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的担保余额为0元。

  公司因广州农商银行合同纠纷案件,被广东高院二审判决在95,140万元的范围内对华翔(北京)投资有限公司不能清偿本判决第一项债务的部分向广州农商银行承担赔偿责任,同时公司承担2,642,777.89元二审案件受理费;最高人民法院再审裁定驳回再审申请,公司仍将向广州农商银行承担95,140万元的赔偿责任。公司因该事项进行了破产重整,前述债务得到了全面化解。

  除前述事项外,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亦无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六、风险分析

  本次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是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的日常经营需求,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中捷科技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目前经营正常,不存在经营风险,融资对公司未来的市场拓展和效益提升有积极作用。因此,上述事项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七、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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