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10 证券简称:东方园林 公告编号:2024-02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中兴华审字(2024)第014237号),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中未分配利润为-5,269,977,655.49元,公司未弥补亏损5,269,977,655.49元,公司实收股本总额2,685,462,004,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本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导致亏损的主要原因
1、公司营业收入下降导致公司毛利减少。主要原因是:
生态建设业务方面,尽管公司2023年项目拓展实现重大突破,但新中标订单产值转化具有周期性,当期转化率较低。同时,2023年公司为加速回款,促进项目尽快达到回款条件,重点推动存量项目结算,部分项目结算差额冲减了当期营业收入;工业废弃物循环再生业务方面,出于对资金等风险的考虑,业务规模有所控制,营收出现了一定程度下滑。
2、公司应收款项回款周期较长,导致对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计提了大额信用减值准备。
3、公司存量有息负债导致公司利息支出等财务费用难以下降。
三、应对措施
(一)改善经营方面,集中力量发展优势主业,清理不良低效资产,努力减亏扭亏。
一是生态增量拓展上,依托控股股东资源优势和公司在生态领域的经验,积极参与国内生态项目建设,并加快拓展海外市场业务。国内市场方面,抓住北京市《北京绿隔地区公园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2023年-2025年)》的市场机会,参与到新增郊野公园、休闲公园、环状绿化带、造林绿化的建设和现有公园配套服务设施的升级改造中,为朝阳区花园城市示范区的建设贡献力量;同时,对回款条件好的外省市项目,加强和央国企的合作,争取更多的业务机会;海外业务方面,积极推进绿色利雅得计划、萨拉曼国家公园项目以及沙特2030年世博会项目等项目落地;
二是环保业务,围绕聚焦业务方向、恢复盈利能力、资产处置三方面开展工作。聚焦业务方向,深耕废矿物油资源化、含油污泥无害化、油田环保技术服务等方向业务;以成本控制为基础,积极开拓市场,挖潜增效,努力恢复运营工厂的盈利能力;推动在建、停工、管理存在纠纷等低效项目进行股权转让、资产处置,精简业务方向,回收部分资金;
三是循环经济业务,响应国家推动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号召,聚焦废旧汽车、新能源电池、报废家电等细分领域,整合已运营项目所在地回收网络,提高经营管理水平,积极发挥江西高安再生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在报废汽车拆解、废旧轮胎裂解及废旧电池梯次利用中的实践,逐步向高附加值业务模式转换,以提升盈利能力。
(二)改善经营性现金流方面,多手段结合,加速回收应收账款和其他经营性款项。
一是以盘活、结项、确权为重点加快实现存量生态项目的债权确认,进入政府付费程序,并结合国家最新清欠政策,根据各地项目拖欠款项的具体情形,灵活清收,加速回笼资金;二是加强项目管理,压缩在建项目的回款时间;三是采取多种措施,压缩营销端、生产端、管理端费用,降低项目运营成本。
(三)拓宽融资渠道,与资管、信托公司等加强合作,利用应收账款等存量资产进行融资;进一步提高财务风险应对能力,优化债务结构,引入中长期资金,保障公司项目资金需求。
(四)持续争取控股股东支持,一是业务层面,抓住北京市《北京绿隔地区公园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2023年-2025年)》的市场机会,积极参与北京市和朝阳区的新增郊野公园、休闲公园、环状绿化带、造林绿化的建设和现有公园配套服务设施的升级改造中;二是融资层面,为公司协调金融机构,继续提供流动性支持。
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关注并敦促公司管理层积极落实上述措施,提升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四、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310 证券简称:东方园林 公告编号:2024-023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4月2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谭潭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3年度监事会报告》;
表决结果:表决票3票,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3年度监事会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表决票3票,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三、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表决票3票,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报告》;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中兴华审字(2024)第014237号《审计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表决票3票,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提议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符合《公司章程》和《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2023年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董事会提出的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表决票3票,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未来三年(2024—2026年度)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该规划旨在进一步规范公司的利润分配行为,确定合理的利润分配方案,保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和科学性,增强公司现金分红的透明度,便于投资者形成稳定的回报预期,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的理念。同意将该规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表决票3票,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2026年度)》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表决票3票,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兴华内控审计字(2024)第010034号)。《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中未分配利润为-5,269,977,655.49元,公司未弥补亏损5,269,977,655.49元,公司实收股本总额2,685,462,004,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表决结果:表决票3票,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九、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监事会认可公司董事会关于审计报告中的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事项后续应对措施,将督促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关注事项进展,努力降低和消除所涉事项对公司带来的不利影响,保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表决票3票,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表决结果:表决票3票,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度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发生关联交易的额度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制度规定,为了进一步支持公司的发展,降低公司融资成本,帮助公司尽快恢复到健康快速的发展态势,公司控股股东北京朝汇鑫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北京朝阳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等(以下合并简称“控股股东”)拟对公司提供增信、委托贷款等流动性支持。预计2024年公司及各级子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拟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不超过55,000万元(含)。议案有效期为自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监事会认为,上述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会影响公司资产的独立性,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表决票3票,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度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发生关联交易的额度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减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对全资子公司东方园林集团文旅有限公司减资有利于提升公司内部管理效率,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和未来发展需要,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表决票3票,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减资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310 证券简称:东方园林 公告编号:2024-031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定于2024年5月31日下午2:00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名称: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31日下午2: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31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31日上午9:15至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网络投票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根据公司章程,2023年度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表决票数,应当与现场投票的表决票数以及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的表决票数一起计入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权总数。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24日。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10号院104号楼梧桐南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如下:
2、上述第1-4项、6-13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述第5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3、第6、7、11项议案属于涉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对持股5%以下(不含持股5%)的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本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第11项议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须在投票时进行回避。
4、公司独立董事已经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3、登记时间:2024年5月27日(周一)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须在2024年5月27日下午四点之前送达公司或邮件发送至指定邮箱orientlandscape@163.com),不接受电话登记;
4、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10号院104号楼6层董事会办公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310”,投票简称为“东园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3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31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5月31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出席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310 证券简称:东方园林 公告编号:2024-022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4月2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浩楠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3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三、审议通过《2023年度董事会报告》;
《2023年度董事会报告》详见《2023年年度报告》之“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部分。
表决结果: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董事会依据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表》,对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了《董事会关于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公司2023年任职的独立董事刘雪亮、孙燕萍、张光、扈纪华提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董事会关于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报告》;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中兴华审字(2024)第014237号《审计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本公司2023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5,082,973,431.64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675,328,636.62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母公司亏损不提取公积金,年初母公司未分配利润968,596,430.28元,减去报告期内已分配股利0元,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706,732,206.34元,不具备《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的条件。经董事会讨论,同意公司2023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在制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尽力将内幕信息知情人控制在最小范围,并严格按照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在本方案披露前市场未出现利润分配相关信息的传言。
表决结果: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未来三年(2024—2026年度)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为完善和健全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充分维护公司股东权益,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制定了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未来三年(2024-2026年度)股东回报规划》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董事会认为,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公司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表决结果: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兴华内控审计字(2024)第010034号)。《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中未分配利润为-5,269,977,655.49元,公司未弥补亏损5,269,977,655.49元,公司实收股本总额2,685,462,004,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表决结果: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依据相关情况,本着严谨、谨慎的原则,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对此董事会表示理解,董事会将切实推进消除相关事项及影响的具体措施,并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将根据事态发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和《董事会关于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为确保各级控股子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提高各级控股子公司的融资能力,根据公司业务发展融资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并提请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获得2023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1)公司为各级控股子公司在银行、保险、信托及其它金融机构信贷业务以及其它业务(包括但不限于保理、供应链金融等,下同)提供担保;
2)公司各级控股子公司之间(含控股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其下属子公司等,下同)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相互提供银行、保险、信托及其它金融机构信贷业务以及其它业务的担保。
上述担保额度合计须不超过人民币47.8亿元(其中对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含)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额度为25.0亿元,对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额度为22.8亿元),该担保额度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归属母公司股东的权益)绝对值的比例为2428.14%,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为13.21%。
各主体之间的具体担保金额和期限将以银行、保险、信托等金融机构核准的额度和期限为准。
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47.8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分配至有担保需求的各级控股子公司并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对上述担保事项进行决策,董事会在取得股东大会前述授权的同时,进一步转授权公司总裁对额度范围内的担保事项进行决策及签署相关文件。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对各级控股子公司及各级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的担保额度为42.56亿元,占公司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2161.96%;实际担保余额为17.18亿元,占公司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872.92%;实际对外担保(不包括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余额合计为10.42亿元,占公司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29.39%。
表决结果: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各项资产进行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2023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共146,955.79万元,对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影响为142,941.90万元,占2023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28.12%。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遵循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
表决结果: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申请累计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鉴于2023年度公司向金融机构及其他主体申请的综合授信陆续到期,根据公司2024年的业务发展目标,为确保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2024年度拟向金融机构及其他主体申请累计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委托债权投资、并购贷款、委托贷款、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保函、保理、供应链金融、应收账款质押、商票贴现、资产证券化投资、债券投资、债权融资计划投资等。以上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发生的贷款金额,实际贷款金额应在综合授信额度内,以公司与金融机构及其他主体实际发生的借款金额为准。
董事会授权公司总裁签署上述综合授信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质押、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超过以上授权范围须经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议案有效期为自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表决结果: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2024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度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发生关联交易的额度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制度规定,为了进一步支持公司的发展,降低公司融资成本,帮助公司尽快恢复到健康快速的发展态势,公司控股股东北京朝汇鑫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以下合并简称“控股股东”)拟对公司提供增信、委托贷款等流动性支持。预计2024年公司及各级子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拟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不超过55,000万元(含)。
董事会授权公司总裁签署相应的协议等书面文件,具体情况以公司与相关方签订的最终合同为准。
议案有效期为自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北京朝汇鑫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规定,本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张浩楠、胡健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表决票7票,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度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发生关联交易的额度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推动公司的规范运作,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制度》进行梳理完善,董事会同意本次公司治理制度的修订。
表决结果: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相关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制度全文,敬请投资者查阅。
十六、审议通过《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从工作能力、履职情况和2023年目标责任完成情况等几方面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评,核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薪酬如下:
单位:万元
贾莹、陈莹为关联董事,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表决票7票,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预计母公司2024年度技术研发投入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要求,全面提高项目技术成果转化,实现经济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共赢,公司研究院在已掌握多项水环境综合治理、海绵城市建设、土壤修复、矿山修复、生态园林建设等设计与施工关键技术的基础上,在2024年拟进一步加强城乡生态环境修复与建设等领域技术研发,进一步加强与优化技术应用与推广。母公司2021-2023年研发费用投入分别为7,578.91万元、5,829.98万元和3,572.93万元。2024年母公司预计实施研发项目6项,其中结转研发项目5项,新立研发项目1项,预计投入资金约5,500万元。
表决结果: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减资的议案》;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资源配置及资金使用安排,提升资产使用效率,公司拟对全资子公司东方园林集团文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文旅”)减资人民币89,000万元。本次减资完成后,集团文旅的注册资本由90,000万元人民币变更为1,000万元人民币,公司仍持有集团文旅100%的股权。
表决结果: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减资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4年5月31日下午2:00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如下议案:
1、《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2023年度董事会报告》;
3、《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23年度财务报告》;
5、《2023年度监事会报告》;
6、《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7、《未来三年(2024—2026年度)股东回报规划》;
8、《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9、《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10、《关于2024年度申请累计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1、《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度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发生关联交易的额度的议案》;
12、《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13、《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减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310 证券简称:东方园林 公告编号:2024-024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R适用 □不适用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该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详见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专项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按照“生态做精,环保做强,循环经济做优”的战略方向,突出科创引领,以科技创造环境之美,继续围绕“无废城市”和“美丽乡村”建设持续推进业务转型,致力于提供城乡高质量发展全套解决方案,积极拓展产业运营新业务,增强三大业务板块的核心竞争优势。其中,生态业务板块主要业务类型包括水环境综合治理、市政园林和全域旅游等,环保业务板块主要业务类型为工业危废处置业务,循环经济业务板块主要业务类型为工业废弃物循环利用。
1、生态建设业务:
公司立足水资源、水环境、水景观“三位一体+智慧水务”的理念,联合旗下设计子公司、生态研究院、水处理公司等,向客户提供全流程的水生态优化服务。在此基础上,公司紧跟行业政策,牢牢抓住生态文化旅游、乡村振兴等行业的发展机会,发挥平台优势,聚焦一二三产相融合、农文旅相结合的综合项目,培育休闲农业、创意产业、文化旅游等新业态。具体模式主要为通过EPC、PPP或EOD等模式参与地方政府海绵城市建设、河道修复、生态农业、乡村污水处理等一二三产融合项目。
EPC即设计施工一体化,通常情况下公司与政府先签署框架协议,经过法定招投标程序后,对预计工程总金额及包含的多个单项景观工程内容、总工期等进行约定,在单项景观工程具体落地、实施时,双方再签署基于此框架协议下的单项工程合同,并对此单项工程的金额、施工内容、工期等进行约定。
PPP模式是指政府与社会资本之间,为了合作建设城市基础设施项目,或是为了提供某种公共物品和服务,以特许权协议为基础,彼此之间形成一种伙伴式的合作关系,并通过签署合同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确保合作的顺利完成,最终使合作各方达到比预期单独行动更为有利的结果。通常情况下,由公司作为社会资本方,和政府共同设立项目公司(SPV),并通过项目公司实现对PPP项目的投资、融资、运营等功能。
EOD模式是以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为基础,以特色产业运营为支撑,以区域综合开发为载体,采取产业链延伸、联合经营、组合开发等方式,推动公益性较强、收益性较差的生态环境治理项目与收益较好的关联产业有效融合,统筹推进,一体化实施,将生态环境治理带来的经济价值内部化,是一种创新性的项目组织实施方式。
2、固废处置业务:
固废处置业务主要类型为工业危废处置业务。
公司主要通过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和驻场服务等模式为产废企业提供工业危废综合处置服务。
无害化是指通过焚烧、填埋、物化等手段,对危险废弃物进行减量、彻底的形变或与环境彻底隔离等方式,以消除其对环境的危害。公司根据工业废弃物的种类、数量等向产废企业收取处置费。
资源化是指通过熔炼、萃取、提纯等工艺,提取含贵金属的电镀污泥、废电路板、废矿物油、废有机溶剂等工业废弃物中的有价资源回收再利用的手段。公司从产废企业获取工业废弃物作为原料,并通过资源化提取其中的有价资源,并向下游客户销售。
驻场服务是指在产废企业生产线安装处置回收装置,实现生产线上的危险废弃物处置或回收利用,能够实现为产废企业节省新料投入、产生部分循环收益并减少危废运输费用等效用。公司通过收取服务费、销售已回收的有价资源等模式获取收益。
3、工业废弃物循环再生业务:
公司从2020年开始逐步布局工业废弃物循环再生业务,主要通过“资源—产品—废弃物—再生资源”的闭环经济模式,实现区域的低碳、循环发展。公司充分利用产业税收优惠政策发展工业废弃物循环再生业务,正由传统业务模式向自产综合利用模式转型,加强智慧化平台合作,整合资源,探索再生资源行业平台运营新模式。
二、2023年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5.69亿元,净利润亏损50.83亿元,比上年同期减亏12.60%。三大业务板块经营情况如下:
(一)生态建设业务
公司积极发挥在生态业务全产业链服务的竞争优势,联合政府与其它社会资本方,深度探索一二三产融合项目,并开拓一带一路海外市场。2023年,公司与京东科技集团、台安县政府、麻江县政府等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受邀参加中国-蒙古国经贸合作论坛,生态业务项目拓展实现新突破。公司2023年全年项目中标及合同签订金额超40亿元。
然而,由于2019-2022年新增订单获取不足,而2023年新中标订单产值转化具有周期性,当期转化率较低,导致了2023年生态业务整体规模收缩。此外,为加速回款,促进项目尽快达到回款条件,公司2023年重点推动存量项目结算,项目结算扣减对当期营收数据冲减约19亿元,但结算工作为后续回款奠定了基础。
(二)工业废弃物循环销售业务
公司工业废弃物销售业务过去主要以废钢回收为主,客户为国内中大型钢铁厂,近年来受废钢价格倒挂的影响,下游需求减少。公司根据整体资金风险和战略调整方向,控制该业务规模,因此营业收入出现下降。截至目前,江西拆解项目已经建设完工,已获取“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正有序推进投产运营工作。正式投产后,预计该拆解厂能实现循环再生业务高附加值转换,提升公司盈利能力。2023年工业废弃物销售业务实现营业收入15.54亿元。
(三)固废处置业务
近年来受该行业处置能力饱和、市场竞争激烈、处置价格下跌及上游产废企业缩量减产等因素叠加影响,公司始终秉持稳健运营策略,主要依托已成熟运营的危废处置工厂,不断提升管理和把控成本,营业收入和盈利相对稳定。2023年该板块业务收入约3.49亿元。
此外,由于公司各项费用占营收的比重仍较高,应收账款、合同资产等按账龄计提减值准备的项目已进入计提比例较高的期间,两项减值计提对利润侵蚀较大,导致净利润出现了较大亏损。
三、2024年经营计划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也是公司第八届董监高推进公司转型升级、化解风险、实现健康发展的关键年份。董事会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在科学决策、协调好经营工作的同时,将继续督促管理团队在以下方面持续发力:
(一)生态建设业务方面:依托控股股东资源优势和公司在生态领域的经验,积极参与国内生态项目建设,并加快拓展海外市场业务,提升持续经营能力。国内市场方面,抓住北京市《北京绿隔地区公园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2023年-2025年)》的市场机会,参与到新增郊野公园、休闲公园、环状绿化带、造林绿化的建设和现有公园配套服务设施的升级改造中,为朝阳区花园城市示范区的建设贡献力量;同时,对回款条件好的外省市项目,加强和央国企的合作,争取更多的业务机会;海外业务方面,积极推进绿色利雅得计划、萨拉曼国家公园项目以及沙特2030年世博会项目等项目落地。
(二)环保业务方面:围绕聚焦业务方向、恢复盈利能力、资产处置三方面开展工作。聚焦业务方向,深耕在废矿物油资源化、含油污泥无害化、油田环保技术服务等方向上的业务;以成本控制为基础,积极开拓市场,挖潜增效,努力恢复运营工厂的盈利能力;推动在建、停工、管理存在纠纷的项目进行股权转让、资产处置,精简业务方向,回收部分资金。
(三)循环经济业务方面:响应国家推动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号召,聚焦废旧汽车、新能源电池、报废家电等细分领域,整合已运营项目所在地回收网络,提高经营管理水平,积极发挥江西高安再生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在报废汽车拆解、废旧轮胎裂解及废旧电池梯次利用中的实践,逐步向高附加值业务模式转换,以提升盈利能力。
(四)资产负债表改善方面:针对存续债务余额较大、财务费用居高不下的情况,积极寻求减免利息、豁免债务等化债方案,降低总负债规模。梳理合同资产和应收账款,加快存量项目竣工结算,加强应收账款清欠力度,回笼资金,提高资产质量。
(五)内控管理方面:建立健全制度体系、内控机制、考核机制,进一步落实降本增效要求,制定并落实成本效益优化方案。合法合规地推进会计核算、信息披露工作。严格遵守会计准则、上市公司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提升上市公司内部治理规范化水平。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R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元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
解释第16号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在首次施行上述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本解释施行日之间发生的上述交易,企业应当按照上述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上述会计处理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本公司对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照解释第16号的规定进行调整。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R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R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R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条之“(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规定的对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在公司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同时,公司2021-2023年连续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2023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七)项之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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