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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10          证券简称:东方园林         公告编号:2024-02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年4月26日,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自本议案获得2023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根据各级控股子公司的发展需求,将47.8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分配至有担保需求的各级控股子公司并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确保各级控股子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提高各级控股子公司的融资能力,根据公司业务发展融资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并提请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获得2023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1)公司为各级控股子公司在银行、保险、信托及其它金融机构信贷业务以及其它业务(包括但不限于保理、供应链金融等,下同)提供担保;

  2)公司各级控股子公司之间(含控股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其下属子公司等,下同)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相互提供银行、保险、信托及其它金融机构信贷业务以及其它业务的担保。

  经各级控股子公司根据各自经营需要测算后,上述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7.8亿元,其中对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含)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额度为25.0亿元,对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额度为22.8亿元,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

  各子公司具体额度如下表:

  

  注:本表中的担保额度为对该子公司及其下属控股公司提供的最高额度,实际担保金额以各级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为准,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有效期自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对上述担保事项进行决策,董事会在取得股东大会前述授权的同时,进一步转授权公司总裁对额度范围内的担保事项进行决策及签署相关文件。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本次提请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接受担保额度的担保对象系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前的各级控股子公司。截止2023年12月31日,获得担保额度的控股子公司的基本情况详见附表。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为各级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各级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等方式

  2、担保金额:总计不超过人民币47.8亿元

  以上担保额度是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控股子公司根据各自经营需要测算,并与相关银行、保险、信托等金融机构初步协商后制订的预案,实际担保金额以各级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为准,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各级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各级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有利于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可有力地保证公司各控股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公司为各级控股子公司,或者各级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均是应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

  为了满足各控股子公司的发展需求,经各级控股子公司根据各自经营需要测算,公司董事会同意将47.8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分配至有担保需求的各级控股子公司并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为各级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各级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商业惯例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对各级控股子公司及各级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的担保额度为42.56亿元,占公司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绝对值的2161.96%;实际担保余额为17.18亿元,占公司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872.92%;实际对外担保(不包括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余额合计为10.42亿元,占公司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29.39%。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逾期债务及在审诉讼对应的担保金额为4,872.81万元。长江联合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因租金收益权转让相关事宜向公司提起诉讼。2023年3月,二审判决后各方达成和解,但由于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履行给付义务,原告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因担保被判决败诉且判决生效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表:获得担保额度的公司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

  单位:元

  

  

  

  

  证券代码:002310          证券简称:东方园林         公告编号:2024-027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对公司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商誉等计提了减值准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概况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各项资产进行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有关资产计提相应减值准备。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拟计入的报告期间

  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3年末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后,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共146,955.79万元,对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影响为142,941.90万元,占2023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28.12%。具体明细如下表:

  单位:万元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

  (一)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依据

  公司需确认减值损失的金融资产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主要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其他应收款、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长期应收款等。此外,对部分财务担保合同,也按照本部分所述会计政策计提减值准备和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上述各项目按照其适用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一般方法或简化方法)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一般方法是指,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本公司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

  对由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本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公司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的项目主要为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

  1、应收票据坏账准备计提方法

  公司对于应收票据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基于应收票据的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2、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方法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本公司依据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而采用未来12个月内或者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账款,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a、本公司应收款项账龄从发生日开始计算;合同资产(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组合)计提减值准备的账龄自公司评估合同资产信用减值风险显著增加日开始计算。

  组合中,采用账龄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组合计提方法:

  

  3、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方法

  本公司依据其他应收款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其他应收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2023年全年公司计提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信用减值损失91,491.80万元。

  (二)存货跌价损失、合同履约成本及合同资产减值计提依据

  1、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合同成本减值计提方法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的,本公司将对于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1)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2)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上述资产减值准备后续发生转回的,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3、合同资产按预期信用损失率计提资产减值损失损失的组合计提方法

  

  2023年全年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及合同资产减值24,227.10万元。

  (三)长期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依据

  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长期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如果长期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资产可收回金额的估计,根据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长期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资产的折旧或者摊销费用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使该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

  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

  在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1、商誉减值准备计提如下:

  2017年7月,公司以货币资金63,420万元收购了东方园林环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公司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交易基准日按合并成本与取得东方园林环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商誉56,517.68万元。

  受外部环境的影响,东方园林环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整体运营情况持续受到冲击,在建工程进度迟缓、完工项目回款降低、新拓项目难度增加;加上几个主要在施项目施工周期拉长、结算进展较慢导致回款难度加大,公司整体经营情况难达到预期。公司对收购东方园林环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股权形成的商誉在2023年计提减值准备19,476.27万元,累计已计提商誉减值准备金额54,869.59万元。

  2、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准备计提

  其他非流动资产主要为在建的PPP项目,受部分客户偿债能力下降的影响, 2023年计提减值准备金额11,760.63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共146,955.79万元,将减少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2,941.90万元,相应减少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42,941.90万元。

  公司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遵循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

  五、监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310       证券简称:东方园林     公告编号:2024-028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申请累计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4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基本情况

  鉴于2023年度公司向金融机构及其他主体申请的综合授信陆续到期,根据公司2024年的业务发展目标,为确保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2024年度拟向金融机构及其他主体申请累计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委托债权投资、并购贷款、委托贷款、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保函、保理、供应链金融、应收账款质押、商票贴现、资产证券化投资、债券投资、债权融资计划投资等。

  以上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发生的贷款金额,实际贷款金额应在综合授信额度内,以公司与金融机构及其他主体实际发生的借款金额为准。

  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总裁签署上述综合授信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质押、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超过以上授权范围须经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3年度综合授信使用情况及累计抵押、质押情况

  公司2023年度综合授信额度使用金额为131.07亿元,在2023年度经审议的综合授信额度范围内。公司2023年末有息债务余额为193.08亿元,累计被担保、冻结、抵押、质押的资产金额为118.94亿元,超过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30%。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310        证券简称:东方园林        公告编号:2024-029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度与控股股东

  及其一致行动人发生关联交易的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了进一步支持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发展,帮助公司尽快恢复到健康快速的发展态势,公司控股股东北京朝汇鑫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以下合并简称“控股股东”)拟对公司提供增信、委托贷款等流动性支持。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度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发生关联交易的额度的议案》,公司全体非关联董事、监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关联董事张浩楠、胡健回避了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该关联交易事项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上述议案。议案有效期为自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预计2024年拟发生关联交易的情况

  1、股东借款或委托贷款等:以合同期内应付利息总额作为交易金额,股东借款或委托贷款年化利率不高于5.655%(含)。

  2、接受担保:公司及各级子公司接受控股股东为公司融资、发行债券等事项提供担保,以合同期内应支付的担保费总额作为交易金额,年担保费率不高于担保金额的0.5%(含)。

  2024年度本公司及各级子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总额不超过(含)55,000万元。

  上述拟发生的交易金额为最高额度,实际发生金额以公司及各级子公司实际发生的金额为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北京朝汇鑫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常文鹏

  成立时间:2019年7月23日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公园南路1号2幢2层201内208房间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北京朝阳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100%持股。

  经核查,北京朝汇鑫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关联关系

  北京朝汇鑫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关联法人,为北京朝阳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张浩楠先生担任北京朝阳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的法人、董事长、经理,董事胡健先生担任北京朝阳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的副总经理,其二人为关联董事,已在董事会审议时进行了回避表决。

  3、关联方财务数据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北京朝汇鑫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的总资产为80,381.70万元,净资产80,381.70万元,2023年1-12月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54.31万元。本数据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及定价依据

  本公司与控股股东拟发生的关联交易主要为股东借款、委托贷款、增信等流动性支持,合同期内的利率和担保费率均为参照市场定价协商制定,是公允、合理的定价方式。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以上关联交易按照双方实际签署的协议或合同约定执行。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预计与控股股东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为控股股东对公司的增信等流动性支持,能够进一步拓宽公司的融资渠道,改善融资效率,更好地支持公司业务开展,帮助公司尽快恢复到健康快速的发展态势。本次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双方交易遵守了自愿、平等、诚实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2、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及资产状况产生不良影响,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中小股东利益及其他利益输送的情形,也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

  五、当年年初至公告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4年1月1日至本次董事会召开之日,公司与控股股东发生约11,562.14万元关联交易。

  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本次预计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发生的各类交易事项为关联交易,且交易定价公允,能够拓宽公司的融资渠道,属于合理的交易行为,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此次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亦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310        证券简称:东方园林        公告编号:2024-030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减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减资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资事项概述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减资的议案》。为进一步优化公司资源配置及资金使用安排,提升资产使用效率,公司拟对全资子公司东方园林集团文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文旅”)减资89,000万元人民币。本次减资完成后,集团文旅的注册资本由90,000万元人民币变更为1,000万元人民币,公司仍持有集团文旅100%的股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减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减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减资主体情况

  (一)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东方园林集团文旅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3MA018XY75L

  3、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临空经济核心区机场东路2号

  4、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5、法定代表人:贾莹

  6、注册资本:90,000万元人民币

  7、成立日期:2017年11月17日

  8、经营范围:旅游业务;酒类经营;食品销售;婴幼儿配方食品生产;互联网直播技术服务;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食品互联网销售;建设工程施工等。

  9、经核查,东方园林集团文旅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财务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集团文旅总资产为134,082.42万元,净资产为-1,232.66万元,负债为135,315.08万元,2023年1-12月营业收入为0.07万元,净利润为-92.58万元。截至2024年3月31日,集团文旅总资产为123,957.99万元,净资产为-1,292.38万元,负债为125,250.37万元,2024年1-3月营业收入为6.74万元,净利润为-59.72万元。

  (注:上述财务数据中2023年12月31日数据经审计,2024年3月31日数据未经审计)

  (三)减资前后股权情况

  本次减资前后,公司均持有集团文旅100%的股权。

  三、减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集团文旅进行减资,是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战略布局规划,为进一步优化公司资源配置及资金使用安排,提升资产使用效率所作出的审慎决定,减资完成后集团文旅仍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也不会对公司当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310          证券简称:东方园林       公告编号:2024-032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其他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暨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公司股票将于2024年4月29日停牌一天,并于2024年4月30日开市起复牌。

  2、公司股票自2024年4月30日起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特别处理,股票简称由“东方园林”变更为“*ST东园”,股票代码仍为“002310”。

  3、实施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将在风险警示板交易,日涨跌幅限制为5%。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方园林”)因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九章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票的种类、简称、证券代码及实施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一)股票种类仍为人民币普通股;

  (二)股票简称由“东方园林”变更为“*ST东园”;

  (三)股票代码仍为“002310”;

  (四)实施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4年4月30日。

  二、公司股票被实施风险警示的适用情形

  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9.3.1条之“(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规定的对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在公司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

  同时,公司2021-2023年连续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2023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七)项之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ST)。

  三、实施风险警示的有关事项提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9.3.3条规定,公司股票将于2024年4月29日停牌1天,2024年4月30日复牌并实施风险警示,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实施后公司股票将在风险警示板交易。

  四、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风险警示的意见及主要措施

  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风险警示主要原因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董事会拟采取以下措施:

  (一)生态建设业务方面:依托控股股东资源优势和公司在生态领域的经验,积极参与国内生态项目建设,并加快拓展海外市场业务,提升持续经营能力。国内市场方面,抓住北京市《北京绿隔地区公园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2023年-2025年)》的市场机会,参与到新增郊野公园、休闲公园、环状绿化带、造林绿化的建设和现有公园配套服务设施的升级改造中,为朝阳区花园城市示范区的建设贡献力量;同时,对回款条件好的外省市项目,加强和央国企的合作,争取更多的业务机会;海外业务方面,积极推进绿色利雅得计划、萨拉曼国家公园项目以及沙特2030年世博会项目等项目落地。

  (二)环保业务方面:围绕聚焦业务方向、恢复盈利能力、资产处置三方面开展工作。聚焦业务方向,深耕在废矿物油资源化、含油污泥无害化、油田环保技术服务等方向上的业务;以成本控制为基础,积极开拓市场,挖潜增效,努力恢复运营工厂的盈利能力;推动在建、停工、管理存在纠纷的项目进行股权转让、资产处置,精简业务方向,回收部分资金。

  (三)循环经济业务方面:响应国家推动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号召,聚焦废旧汽车、新能源电池、报废家电等细分领域,整合已运营项目所在地回收网络,提高经营管理水平,积极发挥江西高安再生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在报废汽车拆解、废旧轮胎裂解及废旧电池梯次利用中的实践,逐步向高附加值业务模式转换,以提升盈利能力。

  (四)资产负债表改善方面:针对存续债务余额较大、财务费用居高不下的情况,积极寻求减免利息、豁免债务等化债方案,降低总负债规模。梳理合同资产和应收账款,加快存量项目竣工结算,加强应收账款清欠力度,回笼资金,提高资产质量。

  五、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1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9.3.1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一)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四)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五)虽符合第9.3.7条的规定,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六)因不符合第9.3.7 条的规定,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审核同意。公司追溯重述导致出现本规则第9.3.1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或者因触及第9.3.1条第一款第(四)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出现前款第(四)项至第(六)项情形或者实际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指标相应年度的次一年度出现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若公司2024年度出现上述情形,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决定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六、实施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方式如下:

  1、联系电话:010-59888886

  2、传真号码:010-59388885

  3、电子邮箱:orientlandscape@163.com

  4、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10号院104号楼7层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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