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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1215            证券简称:千味央厨            公告编号:2024-032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R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R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99,266,097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9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主要为餐饮企业提供定制化、标准化的预制半成品。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9.01亿元,同比增长27.69%,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母净利润为1.34亿元,同比增长31.43%,其中2023年因股权激励产生的支付费用为1,791.08万元,扣除企业所得税后,股权激励对净利润的影响金额为1,343.31万元。不考虑股权激励的影响,公司2023年归母净利润为1.48亿元,同比增长27.64%,公司利润增长率与销售收入增长率基本一致,呈现出高质量发展的良好态势。

  公司主营的预制半成品按照加工方式可分为油炸类、烘焙类、蒸煮类、菜肴类及其他四大类。四大品类销售收入增幅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油炸类产品增幅低于公司整体增幅,主要是油条在核心客户的增速变缓,且核心单品芝麻球现有市场占有率较高,增长空间有限;烘焙类产品增幅高于公司整体增幅,是因为公司2023年加大产品结构调整力度,烘焙类产品有所增加;菜肴类以及其他增幅较快,主要是蒸煎饺和预制菜快速放量带来的积极影响。

  从生产模式看,公司生产模式主要分为通用品生产和定制品生产。其中,通用品主要为公司根据市场需求自主开发的产品,面向全体B端客户销售,一般通过经销商渠道在中、小B端实现放量,属于产品导向,通用品也主要由公司自产,少量对外委托加工。而定制品主要是与大B客户联合研发或根据客户要求做工艺定制、包装定制,先有定制客户,再有定制产品,业务模式是以定制客户为基础和核心的,企业与定制客户之间是一种紧密型的客户关系。定制生产模式围绕大B端需求出发,提供针对性的解决方案,属于服务导向。

  在产品上,2023年公司围绕打造核心大单品开展业务,在保持核心单品优势的基础上,又开始培育和打造其他大单品,部分单品实现了快速增长,公司2023年增幅较快的前3大产品线销售额统计如下:

  单位:万元

  

  其中,烧卖类产品线整体增幅为157.95%,主要因为该产品2022年销售基数低,2023年公司对产品进行升级,带来了一定的增量;年年有鱼类增速较快主要是因为2022年市场基础好,2023年春节期间公司作为核心的宴席、聚餐场景产品进行打造,通过经销商提前对渠道进行布局,同时,公司电商部门通过线上销售发力,把“年年有鱼”作为春节前期线上销售的主推产品,场景适合,寓意吉祥,BC互利,实现了高速增长;春卷类产品增速较快主要是公司作为核心大单品进行打造,相关产品品类扩充、渠道扩充带来了较高的增长。

  预制菜是2023年公司重点关注的业务。在预制菜的加持下,连锁餐饮企业不仅可以解决不同门店菜品口感标准化的难题,也在消费者体验感不降低的情况下,大幅减少用工量,加快出餐速度,缩短客户等待时间,提升经营效率。公司在B端预制菜领域具备较强的先发优势,公司预制菜主要围绕B端客户、宴席场景、团餐需求做定制化和个性化开发,本着方便厨师、优化加工流程的研发理念,公司积极围绕连锁餐饮企业、宴席、团餐市场需求精准研发新的预制菜品种。公司预制菜分为两大板块,子公司河南御知菜食品科技有限公司针对大B客户定制化要求进行定向的研发和生产,是自产模式;同时“兴客坊”品牌为公司针对流通渠道、宴席渠道开发的各类预制菜,大部分产品采用ODM模式。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R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元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明确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本集团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该规定,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会计处理,并重述了比较年度财务报表。具体详见“第十节-五-27-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相关内容。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R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拟向不超过35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股票的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25,992,730股(含本数),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9,000.00万元(含本数),并以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注册批复文件和实际发行情况为准。

  2023年7月26日,公司收到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中心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2023年11月2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604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2023年12月26日9:00-12:00,在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律师的见证下,公司和联席主承销商在规定时间范围内接受投资者报价,本次发行最终价格确定为46.28元/股,发行股份数量为12,748,487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89,999,978.36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0,757,309.90元(不含增值税),公司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79,242,668.46元。

  此次发行新增12,748,487股股份的预登记手续已于2024年1月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新增股份于2024年1月17日在深交所上市。详情请见公司于2024年1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1215        证券简称:千味央厨       公告编号:2024-033

  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千味央厨”)董事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编制了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现将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669号《关于核准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每股人民币15.71元的发行价格公开发行21,28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款合计人民币334,308,800.00元,扣除承销费、推介费及上网发行费共计人民币33,000,000.00元后,公司实际收到上述A股的募股资金人民币301,308,800.00元,扣除由公司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82,122,151.29元。

  截至2021年9月1日以上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并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德师报(验)字(21)第00451号验资报告验证。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39,813,571.41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计人民币49,425,367.54元(其中包含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合计人民币7,116,787.66元及已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33,000,000.00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制定的《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与焦作中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黄河路支行(2022年5月26日被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并,并更名为“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黄河水利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园田路支行、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象湖支行、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明路支行及保荐机构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2021年11月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49,756,051.29元及利息人民币1,139,083.27元对全资子公司新乡千味央厨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乡千味”)进行增资,用以实施募投项目“新乡千味央厨食品有限公司食品加工建设项目(三期)”。

  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在焦作中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黄河路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园田路支行存放的募集资金以及在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明路支行存放的募集资金支付发行费用后的余额按要求转入子公司新乡千味募集资金专户,并办理了上述三个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工作;同时,公司和新乡千味分别与焦作中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黄河路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园田路支行及保荐机构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转入子公司新乡千味的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公司于2023年3月23日、2023 年4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相关议案。千味央厨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聘请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德证券”)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因此,前任保荐机构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由中德证券承接。2023年5月,公司和新乡千味分别与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象湖支行、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园田路支行及中德证券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严格遵照执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23年度,公司未发生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的情况。

  (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3年度,公司未发生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3年1月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已于2023年1月28日使用人民币3,3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24年1月2日,公司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3,300万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3年度,公司未发生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结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不存在超募资金。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除已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3,300万元外,其他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内。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情况

  2023年1月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总部基地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期限进行调整,即将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2023年9月30日延期至2024年9月30日。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建设内容

  2023年3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并于2023年4月10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建设内容的议案》,同意变更新乡千味央厨食品有限公司食品加工建设项目(三期)部分建设内容:第一、食品加工车间由双层调整为主体单层、局部四层,建筑面积由30,000平方米调整为18,758平方米,达产年标准产能由8万吨/年调整为6万吨/年;第二、立体冷库由双层调整为单层(层高由双层38米调整为单层28.70米),建筑面积由23,760平方米调整为9,953平方米,规划库容由22.80万立方米调整为20万立方米;第三、采用更加先进的生产系统和冷库专用设备,如全自动供配粉连续和面系统、全自动包装装箱码垛系统以及进口高速堆垛机,并根据实际生产经营需要调整部分产线布局。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仅对新乡千味央厨食品有限公司食品加工建设项目(三期)部分建设内容进行变更,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方向,不涉及关联交易。该项目总投资额由37,682.39万元调整为30,741.22万元,其中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仍为24,975.61万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3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建设内容后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3年度,公司已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放情况。

  特此公告

  附件1: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附件1: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001215           证券简称:千味央厨           公告编号:2024-037

  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R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孙剑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植宾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华业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孙剑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植宾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华业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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