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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04      证券简称:洋河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开展现金管理业务。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现金管理业务概述

  1、投资目的:在确保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将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2、投资品种:金融机构发行的本金保障类产品。

  3、授权额度:不超过上一年经审计净资产的25%,上述额度内余额可以滚动使用。

  4、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5、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公司承诺未来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

  6、实施方式: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组织实施具体事宜。

  二、审议程序

  2024年4月25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投资产品存续期间可能存在信用、管理、不可抗力等风险。为有效防范投资风险,公司已制定了规范管理制度,对投资流程、资金管理、责任部门及责任人等方面进行详细规定。首先,建设了资金管理平台,做到所有资金均可实时查询;其次,主要选择结构性存款进行现金管理,设置三级复核机制,降低资金使用风险;另外,建立了内部稽核制度,由稽核人员定期检查相关产品的安全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以有效控制市场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在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资金周转和需要产生影响。该事项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304      证券简称:洋河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8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喜会计师事务所”)。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按照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轮换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经招标综合评估,拟聘请中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1月28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11号11层1101室

  首席合伙人:张增刚

  截止2023年末,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拥有合伙人86名、注册会计师379名、从业人员总数1387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247名。

  2023年度服务客户7000余家,实现收入总额37,578.08万元(审定数),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0,969.24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2,391.31万元。

  2023年度服务上市公司客户39家,挂牌公司客户164家,主要行业分布在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等。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7,052.11万元(审定数),2023年度挂牌公司审计收费2,417.03万元(审定数)。2023年度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家,2023年度本公司同行业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2023年中喜会计师事务所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500万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未受到刑事处罚、纪律处分。中喜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6次、自律监管措施 1次、行政处罚1次;近三年20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共11次,2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共1次,2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共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吕小云,199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至今就职于中喜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未有兼职情况。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邓雪雷,2015年1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3年9月开始在该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田野,2004年起在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3年开始从事质控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8家,挂牌公司审计报告8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 独立性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审计费用根据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情况确定。2024年度审计费用223.8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176.68万元,内控审计费用47.12万元。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为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该所已连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17年,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类型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鉴于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按照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拟聘请中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中喜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明确知悉本事项且对本次变更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有关规定,做好后续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预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情况及独立性进行了核查,同意聘请中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预案》,同意聘请中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4、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304      证券简称:洋河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7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为推进公司上海及周边地区的业务拓展,2023年度公司与大股东上海海烟物流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烟物流”)发生了日常关联交易,涉及向关联人销售商品,2024年预计仍将发生此类关联交易。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董事王凯先生,现任海烟物流副总经理,构成关联关系,回避本议案表决。

  此项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根据相关规定,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交易情况

  1、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情况

  2023年度公司向关联方销售货物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为16,715,216.83元,具体如下:

  

  2023年度公司销售给海烟物流成品酒16,715,216.83元,未超过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不高于5,000万元的预计金额,相关交易均采用市场定价。

  2、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结合以前年度公司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公司2024年度对与相关关联单位可能产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预计如下:

  

  2024年初至披露日,与海烟物流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的金额332万元。

  三、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关联方名称:上海海烟物流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管振毅

  注册资本:8亿元

  注册地址:上海市长宁区娄山关路83号30、33、34、35层

  成立日期:2002年6月18日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卷烟雪茄烟本省(市、自治区)购进本地批发;烟丝的本省购进本地批发;酒类经营;食品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仓储(不含危险品);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销售建筑装潢材料、纸及纸制品、日用杂品、化妆品、百货、服装、文教体育用品、家电、五金交电、汽车配件、玩具、电脑、家具;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汽车租赁(不含操作人员),自有房屋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海烟物流持有本公司股票145,708,137股,持股比例为9.67%,且海烟物流副总经理王凯先生现任公司董事,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海烟物流与公司的日常交易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海烟物流主要经营数据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2023年相关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4年1-3月相关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海烟物流生产经营正常,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产生的关联交易主要集中在公司产品“洋河”、“双沟”系列白酒的销售。此部分交易价格由双方定期参照市场价格及交易量确定,且交易额与公司营业收入相比相对较小。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按市场定价原则向关联方销售货物,属于正常和必要的交易行为,进行此类关联交易,借助关联方的市场影响力,促进上海及周边地区的业务拓展,节约和降低市场费用;按照市场公允价格向关联方销售货物,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产生的关联交易主要集中在货物销售上,完全采用市场公允价格,对公司独立性及经营成果不产生重大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具有积极意义,各项交易定价结算办法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交易的风险可控,体现了公平交易、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基于客观、公正的立场,对确认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审议,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公司确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业务发展的正常交易行为,遵循了公平、公正原则,市场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将关于确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对本事项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王凯先生应按规定予以回避表决。

  七、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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