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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326         证券简称:经纬恒润       公告编号:2024-03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定2023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将用于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项目投资需要。

  ● 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1,725.66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6,314.61万元。

  根据《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当年度未实现盈利或当年度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或者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数时可以不进行利润分配。2023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1,725.66万元,公司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为-55,928.84万元。除此之外,随着行业竞争逐渐激烈,研发技术不断更新迭代,公司为了保持自身技术先进性,在人才培养、技术研发、项目投资等经营活动上有较大的现金需求。为更好地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在充分考虑到公司的实际情况和战略规划后,经公司审慎研究讨论,拟定公司2023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并将投入到公司研发创新和生产经营发展中。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2023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为负,属于可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当前汽车电子行业已经进入新一轮技术革新周期,对汽车电子产品供应商的研发前瞻性、技术实力、响应速度、开发进度等方面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为了满足战略发展需要,加强公司先进技术产业化落地能力,2024年公司将围绕智能驾驶、车身域控、新能源和动力、底盘域控、自研工具、L4业务等方面继续加大研发投入。为此,公司需要资金保障来实现现阶段和长远发展目标。经公司审慎研究讨论,拟定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在充分考虑到行业发展情况、公司发展阶段、研发投入及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后,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现阶段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充分考虑到了公司的长远战略规划,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326           证券简称:经纬恒润      公告编号:2024-044

  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相关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基于此,公司对现行的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按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施行日期开始执行上述新会计政策。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首次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按该规定进行调整。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照该规定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326         证券简称:经纬恒润        公告编号:2024-037

  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01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3,0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121.00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3,630,000,000.00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141,982,599.76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88,017,400.24元,于2022年4月13日到账。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ZG11072号《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公司于2022年12月29日分别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及商业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预先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及商业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同日,保荐机构出具核查意见,对该事项无异议。上表中本期使用募集资金的金额中,包含报告期内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预先以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及商业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的金额。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活期余额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截至2023年12月31日,除上述募集资金账户外,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中正在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金额为1,350,000,000.00元,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监督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公司一直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江苏涵润汽车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涵润”)、经纬恒润(天津)研究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研究院”)、天津经纬恒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经纬”)、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及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对各方的相关责任和义务进行了详细约定,该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具体情况如下:

  2022年3月7日,公司与保荐机构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银行账号为634671225。

  2022年5月12日,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涵润与保荐机构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港闸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银行账号为502777667618;同日,公司、公司子公司天津研究院与保荐机构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浦和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银行账号为77190078801500003003。

  2023年3月29日,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经纬与保荐机构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浦和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银行账号为77190078801600003201。

  三、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2年5月1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2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实施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以及保证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2亿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保本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及保本型理财产品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公司及子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资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分别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3年4月18日召开了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投资金额、新增募投项目、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新增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增资及提供借款的议案》,同意公司调减原募投项目“经纬恒润南通汽车电子生产基地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投资的金额60,000.00万元,将该等募集资金通过向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天津经纬增资及借款的方式投资于新增募投项目“经纬恒润天津新工厂”,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公司2023年度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ZG11495号),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特此公告。

  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公司此前未对每期投入金额做出承诺。

  注2:“本期投入金额”包含报告期内已进行等额置换的金额。

  注3:公司已于2024年3月6日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及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新增经纬恒润天津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并将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由原定的2025年2月延长至2027年2月。

  注4:“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88326         证券简称:经纬恒润       公告编号:2024-046

  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的

  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24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并作出决议。会议应到公司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崔文革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表决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投票表决,会议形成一致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综上,监事会同意《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要求,秉承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勤勉尽责地履行自身的监督职责,切实有效地开展工作。公司全体监事积极出席或列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定期召开监事会,检查公司财务状况,监督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核查公司重大事项和内部控制等,有序地推进了公司的经营和管理工作,充分发挥了监事会的职能。

  综上,监事会同意《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公司经营管理中得到了有效执行,起到了较好的控制和防范作用。《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行和监督管理的实际情况。

  综上,监事会同意《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4.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现阶段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充分考虑到了公司的长远战略规划,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报告期内对募集资金的使用、管理和调整考虑到了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和产能的区域布局规划的需要,可以有效整合公司内部资源,提高运营及管理效率和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且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综上,监事会同意《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37)。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审议的内容及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综上,监事会同意《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

  7.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经营范围的正常商业往来,基于公开、平等、自愿、等价和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确定交易方式及价格,关联交易具有公允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公司利润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关于确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

  8.审议《关于确认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监事2023年度的薪酬综合考虑了公司规模、行业薪酬水平以及相关人员工作情况,发放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关于确定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订的2024年度公司监事的薪酬方案,是基于行业薪酬水平、公司发展情况及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情况等制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综上,监事会同意《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326         证券简称:经纬恒润        公告编号:2024-039

  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经纬恒润”)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经营范围内的正常商业往来,基于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确定交易方式及价格,关联交易具有公允性,且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来源不存在依赖该类关联交易及关联方的情况,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公司利润的情形,亦不存在影响公司独立性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2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监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4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3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及2024年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属于公司的正常经营业务所需,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影响公司独立性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关于确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及2024年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属于公司的正常经营业务所需,关联交易事项合理,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关于确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为避免构成2024年度盈利预测,本次关联交易及提供服务的预计金额占同类业务比例=(本次预计金额/1.13)/2023年度经审计同类业务营业收入。

  (三)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苏州挚途科技有限公司

  

  2.湖北三环恒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人均处于正常经营状态,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24年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汽车电子产品、研发服务及解决方案和高级别智能驾驶整体解决方案相关的产品和服务销售,属于公司正常的商业行为,相关交易遵循平等、自愿、等价和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确定交易方式及价格,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公司利润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将根据实际业务开展情况与相关关联方签订合同或协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公司与关联人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经营范围内的正常商业往来,符合公司与关联人的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具有必要性。

  (二)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公司关联交易的定价参照市场价格进行,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关联交易的持续性

  公司与关联人的业务具有一定的协同性,在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具备一定的持续性。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来源不存在依赖关联交易及关联方的情况,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公司利润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经纬恒润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公司发展正常经营活动需要,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确认2023年度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确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326                     证券简称:经纬恒润

  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公司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股东中存在回购专户“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专户报告期末持有的普通股数量为4,118,286股,根据规定回购专户不纳入前十名股东列示。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吉英存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鹿文江         会计机构负责人:汪敏华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3月

  编制单位: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吉英存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鹿文江         会计机构负责人:汪敏华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3月

  编制单位: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吉英存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鹿文江        会计机构负责人:汪敏华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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