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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669         证券简称:聚石化学        公告编号:2024-013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于2024年4月15日以通讯形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袁瑞建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尽责、忠于职守,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健康、持续发展。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报告期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报告期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的《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状况和整体经营情况,监事会一致通过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符合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经营能力及未来业绩增长潜力,充分考虑了公司在2024年度的经营计划和目标,具有合理性。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情况、股东回报等因素,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时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造成影响。

  《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均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要求,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亦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应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方案如下:

  (1)非独立董事薪酬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其薪酬构成和绩效考核依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执行。不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董事薪酬。

  (2)独立董事津贴

  2024年,公司独立董事的津贴为人民币12万元/年(税前)。独立董事因参加公司董事会以及其他按《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行使职权所需的合理费用,可在公司据实报销。

  (3)监事薪酬

  公司监事均在公司任职,其薪酬包括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依据其担任的经营管理职务、行使的经营管理职能、岗位职能及绩效考核情况等确定。

  (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资由基本薪酬和绩效奖金构成,基本薪酬参考市场同类薪酬标准,结合考虑职务价值、责任态度、专业能力等因素确定,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奖金结合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等确定,年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评定后发放。薪资水平与其岗位贡献、承担责任、风险和公司整体经营业绩挂钩。

  公司监事会在审议本议案时,因涉及全体监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监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就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编制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并由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以上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审议通过《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669                                                  证券简称:聚石化学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陈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伍洋 会计机构负责人:何静芳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3月

  编制单位: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4,270,418.73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12,895,607.45 元。

  公司负责人:陈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伍洋 会计机构负责人:何静芳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3月

  编制单位: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陈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伍洋 会计机构负责人:何静芳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669        证券简称:聚石化学         公告编号:2024-027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对部分子公司2022年贸易业务的部分收入确认方法由“总额法”调整为“净额法”,并对2022年度部分其他应收款补充计提信用减值损失。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主要涉及公司2022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财务费用和其他应收款,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82.40万元,不会对公司经营业务及整体财务状况构成重大影响。上述调整不会导致公司已披露的相关年度财务报表出现盈亏性质的改变。

  一、 会计差错更正概述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前期相关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基于谨慎性原则,跟据相关监管指导意见,并经与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充分沟通一致,公司对部分子公司2022年贸易业务的部分收入确认方法由“总额法”调整为“净额法”,并对2022年度部分其他应收款补充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二、 会计差错更正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差错更正情况

  公司针对上述会计差错按追溯重述法进行调整,本次更正对2022年度母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对2022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如下:

  1、 对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的影响

  单位:人民币元

  

  2、 对合并利润表项目的影响

  单位:人民币元

  

  3、 对合并现金流量表无影响

  (二)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主要涉及公司2022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财务费用和其他应收款,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82.40万元,不会对公司经营业务及整体财务状况构成重大影响。上述调整不会导致公司已披露的相关年度财务报表出现盈亏性质的改变。

  三、 监事会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二)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进行了审核,于2024年4月25日出具《关于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审核报告》(中兴华核字(2024)第410017号),认为聚石化学管理层编制的《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如实反映了聚石化学前期会计差错的更正情况。

  四、 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经公司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并表决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更正后的信息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特此公告。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669          证券简称:聚石化学       公告编号:2024-020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冠臻科技有限公司

  2023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收购广东冠臻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冠臻科技”)55%股权。公司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就冠臻科技2023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出具了《关于广东冠臻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1年11月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补充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广东冠臻科技有限公司55%股权的议案》,公司与河南臻绣企业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臻绣”)签订《关于广东冠臻科技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13,200.00万元受让臻绣所持有的冠臻科技55%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成为冠臻科技控股股东,持股比例55%。截至2021年11月3日,公司已支付股权转让款 6,000万元,并完成了冠臻科技的工商变更登记。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1年11月4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收购冠臻科技55%股权的公告》(编号:2021-083)。

  2021年11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广东冠臻科技有限公司55%股权事宜签订补充协议的议案》,公司与臻绣、徐建军、徐姜娜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公司除已支付的6,000万元股权转让款外,剩余股权转让款7,200万元按照冠臻科技2021年、2022年、2023年实现净利润的情况分三期支付。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1年11月12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收购广东冠臻科技有限公司55%股权事宜签订补充协议的公告》(编号:2021-086)。

  2022年4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广东冠臻科技有限公司55%股权事宜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的议案》。各方同意对冠臻科技全部股权的估值进行适当调整,调整后冠臻科技全部股权估值为109,090,909元,公司收购其55%股权的交易对价总额调整为6,000万元。鉴于公司已支付完成6,000万元股权转让款,因此,公司已支付完成本次交易的全部对价,无须就本次交易对价支付其它任何款项。同时,调整业绩承诺为冠臻科技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净利润数分别不低于1,200万元、1,800万元、2,400万元。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2年4月28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收购广东冠臻科技有限公司55%股权事宜签署附生效条件之《<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的公告》(编号:2022-019)。

  二、业绩承诺及补偿

  1、补偿义务人共同确认并承诺,冠臻科技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以下简称“业绩承诺期”)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数分别不低于1,200万元、1,800万元、2,400万元。

  2、业绩补偿触发条款。在业绩承诺期内,如冠臻科技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实现净利润数低于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数,补偿义务人以现金方式对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实现净利润数与业绩承诺净利润数的差额连带承担补偿责任。在2022年度或2023年度内若标的公司触发业绩补偿条款,补偿义务人可暂无需就当期业绩支付补偿款,在业绩承诺期届满后按照累计计算的补偿金额一次性进行补偿。若标的公司在业绩补偿期内达成以下两种条件,视为完成当期业绩,补偿义务人无需支付业绩补偿:(1)标的公司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实现净利润数不低于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数的90%(含90%);(2)截至当期期末,标的公司未发生减值。以上冠臻科技净利润均指冠臻科技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三、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根据中兴华出具的《关于广东冠臻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中兴华核字(2024)第410005号),经对冠臻科技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后,冠臻科技2023年实际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4,726.30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实现数额为-3,744.45万元,较承诺的2022年1月1 日至2023年12月31日累计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数不低于3,000.00万元金额少6,744.45万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业绩承诺完成率-124.82%。

  四、业绩补偿安排

  根据业绩补偿触发条款,在2022年度或2023年度内若冠臻科技触发业绩补偿条款,补偿义务人可暂无需就当期业绩支付补偿款,在业绩承诺期届满后按照累计计算的补偿金额一次性进行补偿。

  五、未实现业绩承诺的原因

  冠臻科技从事透气膜、印刷膜、复合膜以及水性油墨等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为防护服和透气膜。2023年度,随着公共卫生事件结束,防护服市场严重供过于求,作为防护服主要原材料的透气膜的市场竞争也陷入白热化,冠臻科技业务大幅减少,经营情况远低于预期,未能完成业绩承诺。

  六、公司拟采取的措施

  (一)调整市场方向:1、开拓竞争不充分的市场区域,成立了安哥拉公司,增加无纺布产品的产能;2、将原有透气膜产品从原纸尿裤市场拓展到眼贴、暖宝宝等日化市场;

  (二)进行技术改造和升级,转型生产高附加值产品自粘膜和保护膜等;

  (三)减员增效、缩减开支。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特此公告。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669          证券简称:聚石化学       公告编号:2024-021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基于审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各类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对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损失。

  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13,929,843.69元,计提资产减值损失16,888,644.08元,具体如下表:

  单位:元

  

  二、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进行减值测试并确认损失准备。经减值测试,本期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共计13,929,843.69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公司对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存货类别,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经减值测试,本期计提存货跌价损失金额为4,915,065.86元。

  公司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经过评估与商誉减值测试,冠臻科技形成的商誉新增减值11,973,578.22元外,因收购其他子公司形成的商誉期末未发生减值。

  本期计提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共计16,888,644.08元。

  三、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计提各项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共计30,818,487.77元,将导致2023年度合并报表税前利润减少30,818,487.77元,并相应减少报告期末所有者权益,对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现金流没有影响。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特此公告。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669          证券简称:聚石化学       公告编号:2024-023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

  ● 投资金额:任一时点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在该额度内可滚动使用。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本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将会选择低风险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一、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充分保障公司开支需求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强公司短期现金的管理能力,获得更好的财务收益。

  (二)投资品种

  低风险、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

  (三)投资额度

  任一时点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在该额度内可滚动使用。

  (四)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合同、协议等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授权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六)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七)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将会选择低风险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机构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内部监督,定期对投资的理财产品进行全面检查。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求更多的回报。

  四、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及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额度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合同、协议等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本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669         证券简称:聚石化学        公告编号:2024-012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于2024年4月15日以邮件、通讯形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陈钢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层在董事会的带领下,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贯彻执行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各项决议,持续推进主营业务稳健发展,勤勉尽职,完成各项工作。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了股东大会赋予董事会的职责,并按照公司确定的发展战略和目标,勤勉尽责地开展了各项工作,不断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确保了董事会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

  董事会依据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编写了《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关于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关于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职情况评估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环境、社会和治理报告的议案》

  《2023年度环境、社会和治理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编制的《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内容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编制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既定的经营目标和行业发展趋势及市场预测,综合分析经营情况及外部环境变化影响,本着客观性、合理性、可行性的原则,编制了《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00元(含税)。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并就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编制了《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天风证券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以上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5、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编制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6、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方案如下:

  (1)非独立董事薪酬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其薪酬构成和绩效考核依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执行。不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董事薪酬。

  (2)独立董事津贴

  2024年,公司独立董事的津贴为人民币12万元/年(税前)。独立董事因参加公司董事会以及其他按《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行使职权所需的合理费用,可在公司据实报销。

  (3)监事薪酬

  公司监事均在公司任职,其薪酬包括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依据其担任的经营管理职务、行使的经营管理职能、岗位职能及绩效考核情况等确定。

  (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资由基本薪酬和绩效奖金构成,基本薪酬参考市场同类薪酬标准,结合考虑职务价值、责任态度、专业能力等因素确定,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奖金结合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等确定,年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评定后发放。薪资水平与其岗位贡献、承担责任、风险和公司整体经营业绩挂钩。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议案时,因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7、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以及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或等值外币),授权期限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办理抵押担保、质押担保和保证等相关一切事务并签署有关合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

  《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8、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公司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制定了《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9、审议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就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编制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并由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以上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审议通过《关于广东冠臻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议案》

  公司于2021年收购广东冠臻科技有限公司55%股权,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上述标的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出具了《关于广东冠臻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

  以上报告和《关于广东冠臻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公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及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额度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合同、协议等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2、审议通过《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任意时点最高余额不超过6,000万美元(或等值其他币种),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上述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相关事宜。

  本次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不属于关联交易。

  《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3、审议通过《关于开展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为减小原材料价格波动造成的产品成本波动,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和权利金任意时点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本次开展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不属于关联交易。

  《关于开展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4、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并办理相关事宜,授权期限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5、审议通过《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公司对部分子公司2022年贸易业务的部分收入确认方法由“总额法”调整为“净额法”,并对2022年度部分其他应收款补充计提信用减值损失。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主要涉及公司2022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财务费用和其他应收款,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82.40万元,不会对公司经营业务及整体财务状况构成重大影响。上述调整不会导致公司已披露的相关年度财务报表出现盈亏性质的改变。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6、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4年5月17日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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