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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简称: 南京银行              证券代码: 601009    编号: 2024-013

  优先股简称:南银优1  优先股代码:360019 

  南银优2              360024

  可转债简称:南银转债  可转债代码:113050

  

  特别提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4月26日以现场方式在本公司河西总部大楼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文件已于2024年4月16日发出。会议由吕冬阳先生提议召开并主持,参会人员通过现场方式出席会议。会议应到监事9人,实到监事9人。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表决和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审议《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审议《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详见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三、关于审议《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详见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四、关于审议《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审议《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环境、社会及治理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详见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环境、社会及治理报告》。

  六、关于审议《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详见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七、关于审议《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绿色金融专题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详见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绿色金融专题报告》。

  八、关于审议《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本公司严格按照监管规定及本公司相关制度规定开展关联交易,与关联方交易的定价遵循市场价格原则,按照与关联方交易类型的具体情况确定定价方法,并在相应关联交易协议中予以明确。对于授信类关联交易,本公司根据有关授信定价管理办法,并结合关联方客户的评级和风险情况确定相应价格;对于服务类等非授信类关联交易,本公司参照同类交易的市场价格进行定价,对没有市场价格的,按照成本加成定价,对既没有市场价格,也不适合采用成本加成定价的,按照协议价定价。

  报告期内,本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严格遵照上述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按照商业原则和正常业务程序开展,具备必要性、合规性和公允性。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关于审议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关联方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弃权0票;反对0票。(黄涛监事、张吕林监事、马淼监事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详见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关联方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十、关于审议《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详见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十一、关于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详见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十二、关于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详见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十三、关于审议《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机构发展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四、关于审议《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第三支柱信息披露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五、关于审议《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的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关于审议《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对监事履职情况的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会议对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发表书面意见如下:

  1.董事会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2.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

  3.所有参与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未发现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上述第一、二、四、八、九、十一、十二、十五、十六项议案还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6日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4月26日审议通过了本报告。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12人(其中有表决权董事9人),实到董事12人,公司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

  3.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4.公司董事长谢宁、行长及财务负责人朱钢、财务部门负责人朱晓洁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5.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3年12月31日普通股总股本10,343,733,474股计算,向全体普通股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5.367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55.51亿元,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0.00%,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31.91%。由于公司发行的可转债处于转股期,若总股本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发生变动,届时公司将维持分配总额不变,以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普通股总股本为基数,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并在分红派息实施公告中明确具体分配情况。

  以上预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二、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1.1公司基本信息

  

  1.2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1.3公司从事主要业务、经营模式情况

  南京银行是国内较早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的商业银行。公司立足江苏,服务辐射长三角及北京地区,经过28年的经营发展,成长为一家公司治理完善,经营特色鲜明,质量效益优良,综合实力突出的商业银行。公司在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的经营范围内开展各项业务活动,主营业务主要包括公司银行业务、个人银行业务、资金业务和其他业务等。

  经营范围包括: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它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公募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模式、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也不存在对利润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经营活动。

  2.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2.1 可比期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千元

  

  注:1.2023年5月19日,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3年6月15日,公司发布《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普通股总股本10,343,732,928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5339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5,522,519,010.26元(四舍五入)。公司已于2023年6月21日完成现金红利派发。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计算。

  2.2023年9月、2023年12月公司分别对南银优2、南银优1两期优先股发放股息人民币2.035亿元、2.3814亿元。在计算本报告披露的基本每股收益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公司按照扣除两期优先股股息发放的金额进行计算。

  3.2023年10月公司按照2022年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以下简称“永续债”)票面利率?3.32%计算,向全体债券持有者支付利息人民币6.64亿元。在计算本报告披露的基本每股收益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公司按照扣除永续债利息发放的金额进行计算。

  4.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金融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 36 号)的规定,基于实际利率法计提的金融工具的利息计入金融工具账面余额中,金融工具已到期可收取或应支付但于资产负债表日尚未收到或尚未支付的利息在“其他资产”或“其他负债”列示。本报告提及的“发放贷款和垫款”“吸收存款”及其明细项目均为不含息金额,但资产负债表中提及的“发放贷款和垫款”“吸收存款”等项目均为含息金额。报告期末,公司应收利息详见财务报表各金融工具及其他资产下相关附注。

  5.2021年12月21日,可转债开始转股。上表计算每股收益时,对普通股股数进行了加权平均。

  2.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单位:人民币千元

  

  2.3  2023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千元

  

  2.4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千元

  

  2.5  截止报告期末前三年补充财务指标

  

  注:1.单一最大客户贷款比例=最大一家客户贷款总额/资本净额。

  2.最大十家客户贷款比例=最大十家客户贷款总额/资本净额。

  3.交易性金融资产业务所产生的收益在会计科目归属上不属于利息收入,相应调整其对应的付息负债及利息支出。

  2.6  可比期间财务比率分析

  

  注:1.平均总资产收益率=净利润/资产平均余额,资产平均余额=(期初资产总额+期末资产总额)/2。

  2.净利差=总生息资产平均收益率-总付息负债平均成本率。

  3.成本收入比=业务及管理费/营业收入。

  4.资产质量指标根据国家金融监管总局监管口径计算。

  2.7  主要财务指标增减变动幅度及原因

  单位:人民币千元

  

  3. 普通股股东情况

  3.1 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582号)核准,公司2021年6月15日向社会公开发行200亿元的可转债,该次发行的“南银转债”2021年12月21日起进入转股期。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累计共有147,000元“南银转债”已转换为公司股票,累计转股数为15,266股,公司总股本由10,343,718,208股变更为10,343,733,474股。

  3.2  股东情况

  3.2.1 股东数量

  

  3.2.2 截止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1.本报告中,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和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的持股比例,直接舍尾保留两位小数。

  2.报告期末,法国巴黎银行及法国巴黎银行(QFII)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1,682,539,404股,占本公司报告期末总股本的16.27%。

  3.报告期内,南京紫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增持本公司股份10,445,273 股。报告期末,南京紫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紫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1,443,380,093股,占本公司报告期末总股本的13.95%。

  4.报告期内,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云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本公司股份39,074,602 股。报告期末,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江苏云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1,530,483,852股,占本公司报告期末总股本的14.80%。

  5.本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参与融资融券及转融通业务。

  4. 优先股股东情况

  4.1 优先股股东总数

  

  4.2 截止报告期末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南银优1

  单位:股

  

  

  南银优2

  单位:股

  

  注:公司已发行优先股均为无限售条件优先股。

  5.债券相关情况

  5.1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5.1.1转债发行情况

  2020年10月,公司可转债发行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拟公开发行不超过200亿元A股可转债;2020年11月,可转债发行方案及各项相关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1年2月,中国银保监会江苏监管局出具了《中国银保监会江苏监管局关于南京银行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批复》(苏银保监复[2021]55号);2021年4月,通过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2021年5月,中国证监会出具了《关于核准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582号)。2021年6月15日,公司启动可转债发行工作;2021年7月1日,公司可转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本次网上有效申购数量为8,453,623,996,000元,网上中签率为0.02907534%。本次网下发行有效申购数量为13,629,240,000,000元,配售比例为0.02907532%。具体情况如下:

  1.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南银转债

  2.可转换公司债券代码:113050

  3.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量:2,000,000万元(20,000万张,2,000万手)

  4.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量:2,000,000万元(20,000万张,2,000万手)

  5.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6.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时间:2021年7月1日

  7.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的起止日期:2021年6月15日至2027年6月14日

  8.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的起止日期:2021年12月21日至2027年6月14日

  9.可转债票面利率:第一年为0.20%、第二年为0.40%、第三年为0.70%、第四年为1.20%、第五年为1.70%、第六年为2.00%

  10.可转换公司债券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本行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本行A股股票的可转债,本行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11.可转换公司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12.托管方式:账户托管

  13.登记公司托管量:2,000,000万元

  14.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5.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担保情况: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未提供担保

  16.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级别及资信评估机构:本次可转债信用级别为AAA,评级机构为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以上详细情况可参阅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5.1.2报告期转债持有人及担保人情况

  

  5.1.3报告期转债变动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报告期转债累计转股情况

  

  注:2021年12月21日,公司可转债进入转股期,以上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4日、2023年7月4日、2023年10月9日、2024年1月3日发布在上交所的公告,披露网址:www.sse.com.cn。

  5.1.4转股价格历次调整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5.2 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情况

  2022年10月,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公司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于2022年10月24日发行完毕,发行总额为人民币200亿元,前5年票面利率为3.32%,每5年调整一次,在第5年及之后的每个付息日附发行人有条件赎回权,登记和托管在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所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依据适用法律和主管部门的批准用于补充公司其他一级资本。

  5.3 其他金融债券情况

  单位:人民币千元

  

  三、重要事项

  1. 报告期公司经营情况综述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南京银行五年战略规划的收官之年。面对复杂严峻的外部形势和愈加突出的经营挑战,公司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和监管部门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推进促发展、稳效益、防风险等各项工作,保持了稳健的发展态势。

  资产规模稳步提升。2023年末,公司资产总额22,882.76亿元,较上年末增加2,287.92亿元,增幅11.11%;贷款总额10,990.73亿元,较上年末增加1,531.61亿元,增幅16.19%;负债总额为21,156.82亿元,较上年末增加2,138.97亿元,增幅11.25%;存款总额13,694.08亿元,较上年末增加1,313.76亿元,增幅10.61%。

  盈利水平保持平稳。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51.60亿元,较去年增加5.53亿元,同比上升1.24%,其中,非利息净收入197.08亿元,较去年增加20.72亿元,同比上升11.75%,在营业收入中占比43.64%,同比上升4.10个百分点。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5.02亿元,较去年增加0.94亿元,同比上升0.51%。

  主要指标健康稳健。2023年,公司不良贷款率0.90%;拨备覆盖率360.58%,资产质量平稳运行。公司资本利润率(ROE)13.12%;总资产收益率(ROA)0.85%。净利差1.73%,净息差2.04%。2023年末,公司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及资本充足率分别为9.39%、11.40%及13.53%。

  2. 本报告期无会计差错更正。

  3.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变化情况请参见财务报告附注六“合并范围的变动”。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简称: 南京银行              证券代码: 601009    编号: 2024-015

  优先股简称:南银优1  优先股代码:360019 

  南银优2              360024

  可转债简称:南银转债  可转债代码:113050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

  关联方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额度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关联交易内容

  2024年4月26日,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关联方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 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关联交易影响

  该事项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不构成重要影响。

  一、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2024年4月26日,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关联方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同意6票、弃权0票、反对0票,杨伯豪董事、陈峥董事、徐益民董事回避表决;本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同意6票、弃权0票、反对0票,黄涛监事、张吕林监事、马淼监事回避表决。

  (二)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法国巴黎银行、法国巴黎银行(QFII)、南京紫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江苏云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紫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南京市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南京金陵制药(集团)有限公司、南京煤气有限公司等关联方公司将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三)本关联交易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本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可。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以及《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作为本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公开、公平、客观的原则,对本公司部分关联方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情况进行了核查。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核查,本公司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已经对本公司部分关联方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进行了审核。我们认为:本公司预计的部分关联方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属于银行正常经营范围内发生的常规业务。根据《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关联交易应按照商业原则,其定价原则与独立第三方一致。该议案已经出席本公司董事会的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合规。

  二、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经营层对部分关联方2024年度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按照类别进行了合理预计。

  (一)授信类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1,346亿元

  1.企业类主要股东关联方

  本公司企业类主要股东有七家,分别为南京紫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金陵制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烟草总公司江苏省公司(江苏省烟草公司)以及南京煤气有限公司。单个主要股东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人,及其控制或可施加重大影响的法人或组织,构成企业类主要股东及关联体(以下简称“主要股东关联集团”)。

  2024年,基于业务合作实际需求,本公司对除中国烟草总公司江苏省公司(江苏省烟草公司)外其余六家企业类主要股东关联集团的授信类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如下:

  (1)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归属于南京紫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联集团)授信类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最高不超过60亿元;其他单个关联方授信类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最高不超过45亿元;

  (2)单个企业类主要股东关联集团的授信类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最高不超过100亿元;

  (3)所有企业类主要股东关联集团的授信类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合计不超过250亿元。

  2.金融机构类主要股东关联方

  基于与主要股东法国巴黎银行关联集团业务合作的实际需求,本公司对法国巴黎银行关联集团授信类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如下:法国巴黎银行授信类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最高不超过60亿元;其他单个关联方最高不超过30亿元;关联集团的授信类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最高不超过80亿元。

  3.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本公司可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法人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本公司可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法人包括南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南银法巴消费金融有限公司、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宜兴阳羡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鹿城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津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鑫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鑫沅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江苏鑫合易家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基于业务合作实际需求,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及本公司可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法人授信类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如下:南银法巴消费金融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最高不超过150亿元;其他单个关联方最高不超过100亿元;所有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本公司可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法人授信类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合计不超过300亿元。

  4.其他关联法人

  除以上主要股东关联集团、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本公司可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法人之外,其他关联法人授信类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合计706亿元:

  (1)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最高不超过400亿元;

  (2)江苏省信用再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最高不超过150亿元;

  (3)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最高不超过75亿元;

  (4)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最高不超过45亿元;

  (5)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最高不超过5亿元;

  (6)泰州高教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最高不超过11亿元;

  (7)其余关联法人授信类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单户最高不超过5亿元,合计最高不超过20亿元。

  5、关联自然人

  单户关联自然人授信类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最高不超过1,200万元,全部关联自然人授信类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最高不超过10亿元,主要用于个人贷款、信用卡透支、贷款承诺等。

  (二)资产转移类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15亿元

  主要用于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自用动产与不动产买卖,信贷资产及其收(受)益权买卖,抵债资产的接收和处置等。

  (三)服务类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28亿元

  主要用于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信用评估、资产评估、咨询服务、信息服务、技术和基础设施服务、资产管理、资产托管、债券承销、财产租赁以及委托或受托销售等。

  (四)其他类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2亿元

  主要用于除上述授信类、资产转移类、服务类关联交易外,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认定的其他可能引致本公司利益转移的事项。

  部分关联方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2023年预计额度及业务开展情况,详见附件1。

  三、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涉及的关联方主要包括:南京紫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关联体、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及关联体、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及关联体、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及关联体、南京金陵制药(集团)有限公司及关联体、南京煤气有限公司及关联体、法国巴黎银行及关联体、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或本公司可施加重大影响的法人。部分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详见附件2。

  四、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本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将按照商业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

  五、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情况

  上述关联交易是本公司正常银行业务,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附件1: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关联方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表

  附件2: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关联方情况介绍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简称: 南京银行              证券代码: 601009    编号: 2024-012

  优先股简称:南银优1  优先股代码:360019 

  南银优2              360024

  可转债简称:南银转债  可转债代码:113050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4月26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在本公司河西总部大楼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文件已于2024年4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谢宁董事长主持了会议,参会人员通过现场方式出席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12人,实到董事12人,其中有表决权董事9人。本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对如下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表决:

  一、关于审议《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审议《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详见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三、关于审议《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详见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四、关于审议《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审议《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环境、社会及治理报告》的议案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详见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环境、社会及治理报告》。

  六、关于审议《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详见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七、关于审议《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绿色金融专题报告》的议案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详见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绿色金融专题报告》。

  八、关于审议《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本公司严格按照监管规定及本公司相关制度规定开展关联交易,与关联方交易的定价遵循市场价格原则,按照与关联方交易类型的具体情况确定定价方法,并在相应关联交易协议中予以明确。对于授信类关联交易,本公司根据有关授信定价管理办法,并结合关联方客户的评级和风险情况确定相应价格;对于服务类等非授信类关联交易,本公司参照同类交易的市场价格进行定价,对没有市场价格的,按照成本加成定价,对既没有市场价格,也不适合采用成本加成定价的,按照协议价定价。

  报告期内,本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严格遵照上述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按照商业原则和正常业务程序开展,具备必要性、合规性和公允性。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关于审议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关联方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本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

  同意6票;弃权0票;反对0票(杨伯豪、陈峥、徐益民董事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详见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关联方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十、关于审议《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详见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十一、关于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详见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十二、关于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详见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十三、关于审议《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机构发展规划》的议案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四、关于审议《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第三支柱信息披露报告》的议案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五、关于修订《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别风险管理政策》的议案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六、关于召开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上述第一、二、四、八、九、十一、十二项议案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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