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20 证券简称:安凯微 公告编号:2024-00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含税),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7,252,579.56元,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4,527,321.60元。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根据公司运营情况及未来资金使用规划,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92,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1,760,0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43.81%。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利润分配方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利润分配方案。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未来的资金需求及发展等各种因素,兼顾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尤其中小股东)的权益的情形,符合公司长远利益。
(三)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对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进行了认真核查。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 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未来的资金需求及发展等各种因素,兼顾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充分考虑了公司和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者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长远利益;该议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其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及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620 证券简称:安凯微 公告编号:2024-005
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暨关联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向银行在融资总额度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含本数)范围内申请融资及综合授信,期限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公司召开审议该事项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止。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如下:
一、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基本情况
鉴于,近年来公司业务持续增长,经营业绩稳步提升,为满足公司(含公司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浙江金华凯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向银行在融资总额度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含本数)范围内申请融资及综合授信等事宜。以上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在总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融资期限以签订的相关协议为准。
二、公司接受担保的情况
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NORMAN SHENGFA HU拟为公司向银行申请在融资总额度不超过0.6亿元人民币(含本数)范围内的融资及综合授信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根据银行审批要求执行,且具体担保行为的发生、担保金额、担保期限以NORMAN SHENGFA HU实际与银行签订的相关协议为准)。前述担保未收取任何担保费用,公司也未向其提供反担保,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三、业务期限
上述授权有效期为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公司召开审议该事项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止。
四、实施授信融资的授权情况
为满足公司运营资金实际需要并提高工作效率,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本次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5亿元人民币(含本数,具体额度以银行实际核发金额为准)的计划内开展借款及抵(质)押业务。具体内容为:
1. 在经股东大会批准的最高额借款的总额度内,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在总额度内进行调剂和使用。
2. 公司申请借款时,董事会可根据资金需求及资产状况,批准以公司资产提供的抵押担保、质押担保,办理或变更相关抵(质)押担保手续。
3. 授权董事长签署本议案授权额度内的综合授信、借款及担保相关的协议、文件,以及变更文件,办理相关借款、担保手续。
公司将在授权范围内根据融资需求履行相应的决策审批手续,并根据公司的业务发展及项目实施的需求及实际的资金使用计划合理规划提取使用。
五、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含公司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浙江金华凯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拟向银行在融资额度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含本数)范围内申请融资及综合授信等事宜是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经营;同时,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NORMAN SHENGFA HU拟为公司向银行申请在融资总额度不超过0.6亿元人民币(含本数)范围内的融资及综合授信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目前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2024年度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含公司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浙江金华凯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拟向银行在融资额度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含本数)范围内申请融资及综合授信等事宜;同时,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NORMAN SHENGFA HU拟为公司向银行申请在融资总额度不超过0.6亿元人民币(含本数)范围内的融资及综合授信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目前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本次关联担保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在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我们一致同意《关于2024年度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议案》,并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人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向银行申请融资及综合授信、接受关联担保的事项经过了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事项有利于满足公司发展需要和日常经营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融资及综合授信、接受关联担保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620 证券简称:安凯微 公告编号:2024-002
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安凯微”)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11:00-12: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4年4月12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NORMAN SHENGFA HU(胡胜发)[以下简称“胡胜发”]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全体成员一致认为:公司2023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3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董事会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023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董事会未发现公司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该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全体成员一致认为:2023年度,公司管理团队在董事会领导下,本着对公司和股东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等规定,勤勉尽责、贯彻执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带领经营团队,较好的完成2023年度各项工作。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全体成员一致认为: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公司及股东大会赋予董事会的各项职责,规范运作,确保董事会规范、审慎、科学决策。按照公司的发展战略,强化内控管理,积极推动各项工作开展,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全体董事忠实、勤勉地为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行使职权,公平对待所有股东,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报告义务和信息披露义务,并保证报告和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全体成员一致认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 2023年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全体成员一致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未来的资金需求及发展等各种因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长期发展规划的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全体成员一致认为:公司(含公司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浙江金华凯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拟向银行在融资额度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含本数)范围内申请融资及综合授信等事宜是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经营;同时,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NORMAN SHENGFA HU拟为公司向银行申请在融资总额度不超过0.6亿元人民币(含本数)范围内的融资及综合授信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目前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
该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1票(关联董事胡胜发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全体成员一致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了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全体成员一致同意《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全体成员一致认为:2023年度,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年度审计机构,其在任期内恪尽职守,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做到了独立、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审计相关工作,报告内容客观、公正。为保持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意继续聘任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该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全体成员一致认为:2023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项存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06)。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外汇等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及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全体成员一致认为:公司使用外汇等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中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运营管理效率,合理改进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外汇等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及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全体成员一致认为: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8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定期存款、可转让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和审议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关于确认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薪酬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3票(关联董事张海燕女士、邰志强先生、李军先生回避表决)。
2、《关于确认公司非独立董事2023年度薪酬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2票(关联董事胡胜发先生、王彦飞先生回避表决)。
3、《关于确认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1票(关联董事胡胜发先生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公司董监高2023年度薪酬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中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董事薪酬方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和要求,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认真履行了相应的职责和义务。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0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全体成员一致同意《关于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0票。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0票。
特此公告。
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620 证券简称:安凯微 公告编号:2024-003
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凯微”或“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下午14:00-15: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4年4月12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何小维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全体成员一致认为:公司2023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3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监事会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023年度报告的编制过程中,监事会未发现公司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全体成员一致认为: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公司重大决策和决议的形成、表决程序进行了监督和审查,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股东大会召开程序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监督,较好地保障了公司和股东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较好地保障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全体成员一致认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 2023年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全体成员一致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未来的资金需求及发展等各种因素,兼顾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尤其中小股东)的权益的情形,符合公司长远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全体成员一致认为:鉴于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相关执业资质,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以来,一直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遵照勤勉、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出具的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约定的责任和义务。为保持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意继续聘任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全体成员一致认为:2023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06)。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全体成员一致认为: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外汇等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及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报告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全体成员一致认为:公司使用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程(含支付流程和置换流程),内容及程序合法合规,能够有效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并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外汇等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及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0票。
(九)审议《关于确认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公司董监高2023年度薪酬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表决结果:同意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2票(关联监事何小维先生、黎美英女士回避表决)。
因2名监事回避表决后,非关联监事不足1/2无法形成决议,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620 证券简称:安凯微 公告编号:2024-008
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8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定期存款、可转让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授权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委2023年第7次审议会议审议通过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00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98,0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68元,发行新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46,640,000.00元,扣除相关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24,958,950.73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华兴验字[2023]20000280546号”的《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公司于2023年7月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的投资金额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有一定周期,募集资金的使用需根据项目的建设进度逐步支付投资款项,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存在部分暂时闲置的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增加公司收益。
(二)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6.8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起12个月内,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现金管理品种
为控制募集资金使用风险,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通过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定期存款、可转让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进行现金管理。
公司不会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投资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无担保债券为主要投资标的理财产品。上述投资产品不得质押。
(四)决议有效期限
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在公司董事会授权的投资额度范围内,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七)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实施、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开展和建设进程。通过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仅限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定期存款、可转让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相关投资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投资事宜的有效开展、规范运行,以及资金安全。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1、公司将根据经营安排和资金投入计划选择相适应的现金管理产品种类和期限等,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
2、在实施期间及时分析和跟进现金管理品种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必须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六、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8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定期存款、可转让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授权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上述事项已获得董事会、监事会的审批,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上述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通过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620 证券简称:安凯微 公告编号:2024-010
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公司董监高2023年度薪酬
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表决结果:
1、《关于确认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薪酬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3票(关联董事张海燕女士、邰志强先生、李军先生回避表决)。
2、《关于确认公司非独立董事2023年度薪酬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2票(关联董事NORMAN SHENGFA HU (胡胜发)【以下简称“胡胜发”】先生、王彦飞先生回避表决)。
3、《关于确认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1票(关联董事胡胜发先生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中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董事薪酬方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表决结果:
表决结果:同意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2票(关联监事何小维先生、黎美英女士回避表决)。因2名监事回避表决后,非关联监事不足1/2无法形成决议,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薪酬执行情况
1、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薪酬情况
鉴于,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独立董事已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2023年9月14日召开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公司给予独立董事适当的津贴,独立董事的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含税)。独立董事津贴应交的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
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薪酬按上述审议通过的标准发放。
2、公司非独立董事2023年度薪酬情况
经公司考核,并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在公司担任具体行政职务的非独立董事,2023年度按照其在公司所担任的岗位领取薪酬,不领取董事职务报酬。
未在公司担任具体行政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亦不领取董事职务报酬。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情况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其在公司担任的实际工作岗位职务与级别,经公司考核,依据公司薪酬管理相关制度领取其2023年度薪酬。
4、公司监事2023年度的薪酬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3年9月14日召开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津贴标准的议案》,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的薪酬标准如下:
(1)给予外部监事何小维先生适当的津贴,津贴标准为每年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含税)。监事津贴应交的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
(2)职工代表监事根据其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管理制度领取薪酬。
(3)公司其他外部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按上述审议通过的标准发放。
二、2024年度薪酬方案
为保证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其相应责任和义务,保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劳动权益,公司提出以下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2024年度薪酬的确定办法,标准如下:
1、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
2024年度,独立董事薪酬无变化,仍采用津贴制,公司拟向3位独立董事发放津贴,津贴为每人每年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含税)。独立董事津贴应交的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
2、公司非独立董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
2024年度,在公司担任具体行政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公司将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在其2023年度薪酬的基础上,结合公司所处行业、所在地区以及公司的经营情况、相关薪酬制度以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其考核情况,确定其薪酬。
未在公司担任具体行政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亦不领取董事职务报酬。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
2024年度,公司将根据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在其2023年度薪酬的基础上,结合公司所处行业、所在地区以及公司的经营情况、相关薪酬制度以及公司对其考核情况,确定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4、公司监事2024年度的薪酬方案
2024年度,监事薪酬标准无变化,具体如下:
(1)2024年度,公司拟给予外部监事何小维先生适当的津贴,津贴标准为每年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含税)。监事津贴应交的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
(2)公司职工代表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结合公司所处行业、所在地区以及公司的经营情况及相关薪酬制度领取薪酬,不再另行在公司领取监事职务报酬。
(3)公司其他外部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亦不领取监事职务报酬。
三、审议程序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并结合公司所处行业、所在地区以及公司的经营情况及相关薪酬制度,制定2024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及2024年薪酬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地域的薪酬水平、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董事对公司的贡献,有利于公司经营管理。该议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其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及2024年薪酬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地域的薪酬水平、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的贡献及绩效考核结果,有利于公司经营管理。该议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其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确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董事薪酬方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意见:关于《关于确认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因2名监事回避表决后,非关联监事不足1/2无法形成决议,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薪酬执行
1、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2、 公司董事、监事薪酬方案需经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特此公告。
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620 证券简称:安凯微 公告编号:2024-011
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1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5月17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广州市黄埔区博文路107号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17日
至2024年5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本次会议还将听取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报告内容已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金融时报》、《经济参考报》披露。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金融时报》、《经济参考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将于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议案6、议案7、议案8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6、议案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NORMAN SHENGFA HU (胡胜发)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地点
登记时间:2024年5月15日(上午 9:30-11:00,下午 14:00-17:00)
登记地点:广州市黄埔区博文路107号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二)登记手续: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企业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 凭本人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 1)、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
(三)注意事项
股东或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需携带上述证明文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二)联系人:李瑾懿、曾丽美
联系电话:020-32219000 传真:020-32219258
邮政编码:5105555 邮箱:ir@anyka.com
联系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博文路107号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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