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07 证券简称:中润光学 公告编号:2024-01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
内的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为满足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下同)2024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3.5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额度有效期自审议本议案的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年度授信额度的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信业务品种、授信额度以及授信银行以实际审批结果为准,具体使用金额和合作的授信银行由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求而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无需公司另行出具决议。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实际需要,在上述授信额度和授信期限内签署授信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并授权财务部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307 证券简称:中润光学 公告编号:2024-016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1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5月17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高照街道陶泾路188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17日
至2024年5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将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议案5,议案6,议案8,议案10,议案1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6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张平华、嘉兴尚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4年5月15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
(二)登记地点
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高照街道陶泾路188号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亦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参见附件。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文件须在登记时间2024年5月15日下午17:00 前送达,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异地股东须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1)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上海股票账户卡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加盖公章);
(2)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上海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自然人股东: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上海股票账户卡原件;
(4)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上海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注: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员应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联系人:张杰、沈丽燕
联系电话:0573-82229910
邮箱地址:zmax@zmax-optec.com
通讯地址: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高照街道陶泾路188号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314031
(二)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授权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本次现场会议出席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307 证券简称:中润光学 公告编号:2024-018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向全体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的通知。该会议于2024年4月26日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卫军先生召集,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监事会各项议案并编制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编制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公司编制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五)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为了保持审计工作的延续性,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利益的情形。2024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行为遵循市场公允原则,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影响公司经营成果的真实性,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2023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该议案涉及全体监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直接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其他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充分考虑了公司的业务发展规划,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本数)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利于提高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存放收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编制了《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该报告真实披露了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二)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2024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3.5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是为了满足公司正产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是在确保运作规范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行,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2024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十三)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编制了《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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