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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136         证券简称:科兴制药        公告编号:2024-02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9,029.03万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4,832.55万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3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综合考虑公司目前发展情况,为进一步满足日常经营及研发投入的资金需求,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保障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鉴于公司2023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为保障和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需要,同意公司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业绩情况及资金需求等各项因素,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符合公司目前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情形,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议案审议决策程序明确且清晰,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审议程序的规定。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公司2023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为保障和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需要,同意公司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该利润分配方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综上,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风险提示

  (一)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产生影响;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136         证券简称:科兴制药        公告编号:2024-020

  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在深圳市南山区科兴科学园D1栋43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21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

  会议由董事长邓学勤主持,公司监事,部分高管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科兴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及《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所赋予的职责权限,认真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深化公司治理、规范公司运作。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在董事会带领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要求,忠实勤勉的履行自身职责,落实执行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事项。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利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将在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唐安)》《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曹红中)》及《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陶剑虹)》。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规范合法,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本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真实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及《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的《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状况和整体运营情况。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各项财务规章制度规范运作,公司编制的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公司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运行情况良好,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的所有重大方面都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9,029.03万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4,832.55万元。鉴于公司2023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综合考虑公司目前发展情况,公司2023年度不派发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23)。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标准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参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薪酬平均水平,并结合行业特点和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公司独立董事薪酬拟定为18万/年(税前)。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包括工资和年终奖,工资标准、年终奖基数根据岗位职务、工作职责、经验资历、公司内部薪酬体系确定;年终奖计算系数综合季度绩效系数及年度绩效系数计算确定。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与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7票回避。

  全体董事对本议案进行回避表决,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授权期限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的议案》

  经核查独立董事唐安先生、曹红中先生、陶剑虹女士及前述独立董事的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人员的任职经历以及独立董事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及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章程修改并备案等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控制体系,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对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包括:《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其中《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议案》

  基于内外部环境变化等因素,综合考虑资本市场环境因素及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审核意见。

  本次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邓学勤回避表决,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鉴于公司决定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公司与邓学勤先生签署《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与邓学勤附条件生效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上述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邓学勤回避表决,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综合考虑当前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等因素,同意公司对首发募投项目“药物生产基地改扩建项目”进行延期,预定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原计划的2024年延期至2026年6月30日;将首发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的实施期限由原计划的36个月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议案》

  公司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价值的认可,特制定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4年5月24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通知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29)。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编制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经营及财务的真实状况,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136        证券简称:科兴制药         公告编号:2024-024

  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授权事宜概述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择机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股票并办理相关事宜,授权期限为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本次授权事宜具体内容

  本次授权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2、发行股票的种类和数量

  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股票,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3、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本次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4、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本次发行采取询价发行方式,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5、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应当投资于科技创新领域的业务;

  (2)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6、股票上市地点

  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

  7、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具体事宜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证券监管部门的规定或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的实施时间、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募集资金规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事宜;

  (2)办理与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事宜,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结合证券市场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实际进度、实际募集资金额等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3)办理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与发行相关的材料,回复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认购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重大合同和重要文件;

  (5)设立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办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事宜;

  (6)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发行情况,办理变更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所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

  (7)在发行完成后,办理新增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8)如与发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有新的规定或政策、市场发生变化或证券监管部门有其他具体要求,根据新的规定和要求,对发行的具体方案作相应调整;

  (9)决定并聘请发行的相关证券服务中介机构,并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10)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发行难以实施,或者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下,酌情决定发行方案延期实施或提前终止;

  (11)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办理与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8、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9、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三、风险提示

  本次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披露事项不代表审批、注册部门对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本次授权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经年度股东大会授权上述事项后,董事会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在授权时限内启动简易发行程序及启动该程序的具体时间。在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过程中,董事会需在规定的时限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申请文件,报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需经中国证监会注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136        证券简称:科兴制药        公告编号:2024-025

  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并于同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章程修改并备案等相关事宜。

  《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除上述修改的条款外,其他条款保持不变。因删减和新增部分条款,章程中原条款序号、援引条款序号按修订内容相应调整。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公司章程》的备案登记等相关手续。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二、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相关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控制体系,提升规范运作水平,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具体如下:

  

  上述制度1-8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制度9已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1至第5项及第9项制度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第6至第8项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订后的治理制度全文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

  “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

  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和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公司将采取以下有效措施切实“提质增效重回报”,树立公司良好的市场形象。主要措施如下:

  一、专注公司经营、提升核心竞争力

  2023年,公司在既定的战略方向及布局指引下,围绕“狠抓产品引进、坚定研发创新、积极培育新产业”的经营策略开展各项工作:海外商业化稳步推进,平台价值日益凸显;研发项目取得预期进展,研发能力不断提升;强化细分市场渠道转化能力,互联网销售渠道逐步完善;持续推动全业务流程的精益管理,经营质量不断改善,品牌影响力、市场渗透力不断提升。

  2023年,公司通过优化财务管理,较好的实现了运营效率的提升和经营成本的降低,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周转天数较上年同期减少4.81天,报告期期末公司的应收账款约为27,452.29万元,较上年度减少6,284.6万元,同比下降18.63%;一年期以上应收账款账面余额较上年同期下降24.45%;公司加强存货管理,期末原材料及包装物库存较期初减少36.61%。

  公司持续保有较高现金储备,截至2023年末,公司的货币资金余额约为 56,879.62万元。在保障公司经营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报告期投资具有一定收益的低风险理财产品,2023年度实现理财收益691.06万元。

  2024年,公司将不断强化“创新+海外商业化”双轮驱动高质量发展,不断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盈利能力和全面风险管理能力。做好以下重点工作:

  1、狠抓商业化进程、专注商业化销售

  公司将持续坚持“国际化”战略,不断强化海外商业化平台的市场竞争力,立足新兴市场,布局全球,稳扎稳打全方位推进海外商业化进程;进一步打造国家级区域总经理队伍,促进海外营销策略提质增效;加速其他引进产品药品注册上市和商业化进程,扩大产品海外销量、加大产品在新兴市场的推广与销售。

  公司将落实“省级总经理负责制模式”,通过对区域市场和各类市场终端实施精细化管理和精准化覆盖,稳步提升原有成熟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加强市场聚焦,通过IMCID、IPCDA、TCMH等创新医学项目及相关的课题、学术活动等方式加大推广力度和品牌建设,加快市场开发培育的进程,快速布局具有潜力的终端和细分市场,形成销售规模。

  2、坚定研发创新,均衡公司研发管线布局

  2024年,公司将继续坚定研发创新工作,优先保障在研项目的高效推进:推进4个项目的临床试验,提交2个项目的IND申报,开展多个项目的药学研究和非临床研究,获得一批PCC分子,并提交至少6件发明专利。

  公司将持续聚焦肿瘤与免疫、退行性疾病领域,立项研发创新药物,推动在研产品管线的优化,实现公司研发管线向创新药的全面转变。

  3、产品引进及对外授权

  公司将坚持“大品种、大区域优先”、“欧美认证优先”的原则,积极拓展抗体、多肽、重组蛋白制剂等高附加值产品,不断强化肿瘤管线尤其乳腺癌品种聚集效应。同时,公司将加快探索自研品种对外合作开发及权益共享,以新药分子授权为目标,加大与国内外领先生物制药企业的深度合作,实现产品商业价值的最大化。

  4、持续降本增效,向智能化要效益

  公司持续加强组织能力建设,将以“高智能组织”为牵引,落实各专项工作,全业务链条强化精益管理,全方位降本增效。公司持续完善供应链管理。着力优化采购需求管理、充分议价策略、合理替代策略,培育开发优质合作伙伴,更有效降低采购成本和库存,降低供应链成本,提高供应链质量。

  通过资源的精准配置推动人均效益不断提升;利用智能化技术迭代业务模式、改进业务流程、提高运营效率、降低人工成本,向智能化要绩效。

  公司持续强化营销绩效,全力实现市场突破。切实提高新产品、新模式、新渠道营销占比;切实落实“省总”、“国总”制,确保组织敏捷、快速响应。

  二、完善公司治理,保障公司高质量发展

  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规则》《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和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与管理层权责清晰、运行有效,形成了体系化、规范化运作的决策与经营管理架构。

  (一)公司积极落实独立董事制度改革要求

  公司根据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积极完善独立董事履职管理制度体系,全方位保证独董作用的发挥,保障在任独立董事均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等规定的任职资格与条件。

  (二)推动公司治理水平不断提升

  公司严格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在资本市场监管新规颁布后,及时对公司相关制度进行修订及审批;通过对照最新修订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进一步优化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公司合规管理体系,推动落实公司各项决策部署,构建高效的沟通决策机制,提高公司决策的科学性、高效性、前瞻性。

  公司积极发挥“她力量”在董事会的席位和影响力,公司董事会中女性董事占比约43%,有效的助力公司高质量发展。

  (三)持续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依法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做好信息披露工作,确保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积极构建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的信息披露体系,不断提高信息披露的有效性和透明度。

  信息披露内容简明清晰,语言通俗易懂,在定期报告中结合所处的医药行业特性和公司的经营情况,突出公司发展战略、海外商业化、研发创新、产业布局等内容,便于投资者理解和及时了解公司业务经营情况。

  三、持续加强投资者沟通,实现公司价值的传递

  公司着重开展与投资者的关系管理工作,积极采取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业绩说明会、股东大会、公司网站、上证E互动、电话会议、现场调研、路演等多样化方式开展投资者沟通工作,回复投资者关切,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建立长期、稳定、相互信赖的关系,为投资者提供透明、准确的投资信息,保障各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享有与大股东同样的信息知情权,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一)投资者线上交流活动

  2024年,公司将继续保持与投资者积极的线上交流,通过“上证路演中心”等平台召开至少3次定期报告业绩说明会以及投资者线上交流会。

  (二)投资者线下交流活动

  2024年,公司将不定期邀请投资者及相关方到公司研发中心、生产基地等进行实地参观调研,与投资者面对面交流,对公司业务经营、海外商业化、研发进展、发展规划等具体情况进行介绍。

  (三)投资者意见反馈机制

  公司将持续完善投资者意见反馈机制,提高信息披露的透明度,深入了解投资者的实际诉求,并通过各种渠道及时回应。在合规的基础上,让投资者全面及时地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发展战略等情况,让投资者更加充分、全面地了解公司的内核价值与发展战略,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信任与支持。

  四、持续完善投资者回报机制

  (一)持续完善投资者回报机制

  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有关规定,已在《公司章程》中明确了公司的利润分配、现金分红政策,并制定了《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2024年,公司将统筹好公司发展、业绩增长与股东回报的动态平衡,积极探索方式方法,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利润分配政策的前提下,保障公司和股东的长远发展利益,持续完善投资者回报机制。

  (二)股份回购提振信心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增强投资者信心,公司于2024年2月24日发布股份回购计划,拟使用自有资金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本数)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的股份全部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308,172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66%,成交总金额为1,999.73万元(不含交易佣金等费用)。

  五、强化管理层与股东的利益共担共享约束,积极引导“关键少数”主动承担责任

  (一)实施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在人才激励方面,2022年4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期激励措施,公司推出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公司核心员81人授予限制性股票进行激励。2023年度,公司完成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包含两名副总经理在内的共计64名激励对象进行归属登记,合计归属公司股份49.80万股,约占归属后公司总股本的0.25%。

  (二)关键少数增持公司股份

  2023年7月26日,公司披露《关于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增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暨增持结果的公告》,公司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邓学勤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001,41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0%,增持金额为人民币2,000.48万元。

  2024年2月1日,公司披露《关于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计划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邓学勤先生,董事、总经理赵彦轻先生,董事、副总经理崔宁女士,董事、财务总监兼董秘王小琴女士,副总经理邵珂先生、马鸿杰女士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3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2,600万元,截至2024年3月31日,增持主体合计已增持金额1,308.85万元,合计已增持980,119股。

  (三)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特定期间不减持公司股份

  控股股东深圳科益医药控股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邓学勤先生于2023年12月6日作出承诺,承诺自2023年12月14日起12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包括承诺期间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配股、增发等产生的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自愿承诺特定期间不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7)。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始终坚定看好公司和行业前景,并将继续与公司管理层和全体员工一同努力奋斗,持续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提高公司经营质量,为股东创造价值,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发展。

  六、其他事宜

  公司将持续评估“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执行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将继续专注主业,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盈利能力和风险管理能力。通过以良好的经营管理、规范的公司治理和积极的投资者回报,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切实履行上市公司责任和义务,回报投资者信任,维护公司良好市场形象,促进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本报告所涉及的公司规划、发展战略等系非既成事实的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136         证券简称:科兴制药         公告编号:2024-021

  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21日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江海燕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2023年监事会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以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所赋予的职责权限,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公司全体监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保障了公司规范运作和资产及财务的准确完整,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同意《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及《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该报告的内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规定,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我们通过对公司现行的内部控制制度及其执行情况的了解,认为评价报告客观真实的反映了公司内部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行的真实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公司2023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为保障和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需要,同意公司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该利润分配方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综上,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和监管政策,不存在违法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实际情况。因此,同意前述专项报告的内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23)。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发放标准的议案》

  2024年度监事薪酬发放标准为:职工代表监事根据其在公司的任职岗位领取相应报酬;未在公司内部任职的监事,不领取薪酬和津贴。

  表决结果: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

  全体监事对本议案进行回避表决,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治理机制,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修订情况,公司相应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监事会议事规则》。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鉴于公司决定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公司与邓学勤先生签署《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与邓学勤附条件生效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与邓学勤先生签署前述终止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

  十、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公司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未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的用途和投向,建设内容未发生变化,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延期相关事项的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全体监事一致同意通过此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监事会全体成员对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确认,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议案》

  基于内外部环境变化等因素,综合考虑资本市场环境因素及公司实际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特此公告。

  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136        证券简称:科兴制药        公告编号:2024-029

  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2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5月24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中一道与科技中一路交汇处创益科技大厦B栋19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24日

  至2024年5月2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此外,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内容已于 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8、议案9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8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3年5月21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二)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中一道与科技中一路交汇处创益科技大厦 B 栋 19 楼会议室(三)登记方式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亦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参见附件 1。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传真、邮件方式办理登记,均须在登记时间2024年5月21日下午 16:30 前送达,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 1)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3、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传真、邮箱(发送至 ir@kexing.com)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和邮箱送达日应不迟于2024年5月21日16:30,信函、传真、邮件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过信函、传真或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需自行安排食宿及交通费用。(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及参会资格复核。 (三)会议联系方式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中一道与科技中一路交汇处创益科技大厦B栋19楼会议室联系电话:0755-86967773传真:0755-86967891联系人:邱帝围

  特此公告。

  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2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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