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30 证券简称:晶华微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024年一季度经营情况简介
2024年一季度,受行业传统淡季、春节假期及终端市场竞争加剧影响,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670.49万元,同比下降8.81%。主营业务中,医疗健康SoC芯片产品收入占比为43.55%,工业控制及仪表芯片产品收入占比为54.33%,智能感知SoC芯片产品收入占比为2.12%。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为62.11%。
本报告期,由于销售收入有所减少、销售成本及管理费用增加,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4.29万元,同比下降138.5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43.15万元,同比下降580.99%。销售成本增加,主要系为应对市场竞争,公司调整销售策略,销售数量增加所致;管理费用增加,主要系相较于上年同期,存在岗位调整与增设,以及新增股份支付所致。2024年一季度,公司股份支付费用为285.81万元,剔除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71.52万元。
本报告期,公司研发投入金额1,589.41万元,同比增长2.93%,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59.52%。公司积极推进研发设计,多款产品亦处于验证阶段,包括带ADC的多芯锂电池充放电管理模拟前端芯片、HCT血糖仪SoC芯片、带有高精度ADC及8051 MCU的高性价比智慧健康测量SOC芯片、3MHz 300uA低噪声CMOS运放芯片、16位8通道 250kSPS SAR-ADC芯片、18V高压低功耗轨到轨运放芯片、低功耗零失调轨到轨仪表放大器芯片、高性价比低压差电压调整器芯片等。公司将持续重视研发投入,加快新产品推出,把握市场机会,实现良好业绩。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前10名股东和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中存在回购专户“杭州晶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回购
专用证券账户”,报告期末持有的普通股数量为524,027股,根据规定回购专户不纳入前十名股
东列示。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周芸芝女士因工作调整原因不再继续担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职务,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财务总监的议案》,同意聘任冯勤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关于变更财务总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杭州晶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吕汉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冯勤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芸芝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3月
编制单位:杭州晶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吕汉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冯勤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芸芝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3月
编制单位:杭州晶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吕汉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冯勤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芸芝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杭州晶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130 证券简称:晶华微 公告编号:2024-010
杭州晶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4号)的规定,将本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州晶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03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664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62.98元,共计募集资金104,798.72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9,955.88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94,842.84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7月26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789.14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92,053.7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本所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385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利息收入净额包含购买理财产品产生的投资收益金额
[注2]2023年度公司募集资金转入回购股份账户的金额为2,100万元,实际回购股份使用1,853.05万元(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股份回购专户尚未使用的余额(含利息收入)为247.00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杭州晶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7月6日分别与宁波银行杭州高新支行、农业银行杭州滨江支行、杭州银行江城支行、招商银行杭州钱塘支行、招商银行杭州萧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6个募集资金专户、3个结构性存款账户、4个通知存款账户和1个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2.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3年7月2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8.7亿元(含)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3.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等额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分别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基于募投项目实施情况使用公司自有资金、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后续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自有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2) 超募资金回购股份
2023年8月18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经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前述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超募资金转入回购专用证券账户2,100万元,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439,780股,累计支付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53.05万元(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无法单独核算其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杭州晶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7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
编制单位:杭州晶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88130 证券简称:晶华微 公告编号:2024-011
杭州晶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
暨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暨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
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
股份的基数及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转增的比例不变,相应调整转增的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暨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0,350,966.15元,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69,050,912.52元。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定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暨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证监会公告〔2023〕63号)第十八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视同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2023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实施了股份回购,回购金额为18,519,427.75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公司拟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66,560,000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524,027股后的股本为66,035,973股,合计转增26,414,389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92,974,389股(最终转增股数及总股本数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如有尾差,系取整所致)。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应分配股数(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余额)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转增的比例不变,相应调整转增的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授权人士具体执行上述利润分配暨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根据实施结果适时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并办理相关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本次利润分配暨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暨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董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暨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暨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暨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规范,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发展情况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与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发展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暨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暨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及股本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本次利润分配暨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晶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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