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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01011      证券简称:宝泰隆     编号:临2024-032号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暨2024年

  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05月09日(星期四) 上午 09:00-10: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4年04月29日(星期一) 至05月08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btlzqb@126.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4月27日发布了2023年年度报告和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3年度和2024年第一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4年05月09日 上午 09:00-10:00举行2023年度暨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3年度和2024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05月09日 上午 09:00-10: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焦强

  总经理:秦怀

  财务总监:常万昌

  董事会秘书:刘欣

  独立董事:王雪莲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4年05月09日 上午 09:00-10: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4年04月29日(星期一) 至05月08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btlzqb@126.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高文博

  电话:18346494443

  邮箱:btlzqb@126.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1011                证券简称:宝泰隆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12月21日,黑龙江省煤炭生产安全管理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黑煤管发[2023]254号),要求“从即日起,各级煤管部门和龙煤集团要立即组织辖(所)属煤矿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排查范围要做到全覆盖”;2023年12月23日,黑龙江省煤炭生产安全管理局再次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岁末年初煤矿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的紧急通知》(黑煤管发[2023]255号),通知要求:“全省所有建设煤矿(包括联合试运转煤矿)立即停工停产,全面启动自查自改”。公司所属宝泰隆矿业公司五矿和宝泰隆矿业公司宝忠煤矿联合试运转自2023年底至本报告披露日处于停工状态,导致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工程煤产量大幅下降、外购原料也严重短缺,对公司报告期经营影响重大;同时,公司所属在建煤矿因停工导致竣工时间延期。

  2024年4月15日,黑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下发了《关于严格做好全省煤矿复工验收工作的通知》(黑安办发【2024】40号),待七台河市煤炭生产安全管理局组织开工验收工作后,公司所属各煤矿验收合格即可开工建设及联合试运转。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焦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秦怀        会计机构负责人:常万昌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3月

  编制单位: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焦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秦怀           会计机构负责人:常万昌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3月

  编制单位: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焦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秦怀        会计机构负责人:常万昌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4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焦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秦怀         会计机构负责人:常万昌

  母公司利润表

  2024年1—3月

  编制单位: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焦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秦怀         会计机构负责人:常万昌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4年1—3月

  编制单位: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焦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秦怀         会计机构负责人:常万昌

  (三)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股票代码:601011    股票简称:宝泰隆     编号:临2024-022号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根据2024年4月15日发出的会议通知,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以现场和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在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新兴区宝泰隆路16号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公司共有监事3人,出席现场会议监事2人,监事会主席王维舟先生视频方式参加本次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刘欣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共有十一项议案,会议及参加会议表决的人员与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维舟先生主持,在事前已与各位监事对议案内容进行过充分讨论的基础上,会议最终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后能够公允、客观的反映公司的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我们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该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临2024-023号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年报准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年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实际情况和管理需要,建立健全了较完备的内部控制体系,并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规范运作,不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不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实施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公司出具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的,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计划,符合公司长期持续发展的需求,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制定的利润分配方案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损害公司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我们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了《公司聘请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勤勉尽责的完成了公司2023年财务度审计工作,并能够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履行职责,为保持公司财务审计的连续性,我们同意继续聘请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临2024-024号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违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出具的《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临2024-025号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了《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临2024-027号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后能够公允、客观的反映公司的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我们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该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临2024-028号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第1、3、5、6、7项议案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备查文件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1011    证券简称:宝泰隆    编号:临2024-027号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变更日期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解释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解释,公司将进行相应的会计政策变更,并根据文件规定的日期开始执行上述准则。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临2024-021号、临2024-022号公告。

  (二)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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