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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601011       证券简称:宝泰隆      编号:临2024-025号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705号)核准,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10,857,142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9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37,211,425.16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共计人民币22,351,510.06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14,859,915.10元,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2月28日出具了中审亚太验字【2022】000009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累计使用人民币107,818.87万元,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项目使用人民币41,270.44万元,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产生利息并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共计人民币381.25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48.37万元,其中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14,00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内容,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并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储存管理,2022年3月4日,公司和保荐机构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川财证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七台河桃南支行(以下简称“工行七台河桃南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七台河分行(以下简称“建行七台河分行”)、七台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七台河农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用于存放上述募集资金,以保证募集资金使用安全。上述《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注:上表金额为活期存款余额,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1.4亿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A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与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与置换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2022年3月8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人民币1亿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临2022-012号公告,截至目前,上述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详见公司临2023-002、临2023-003号公告;

  2、2022年4月1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人民币1亿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临2022-018号公告,截至目前,上述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详见公司临2023-009号、临2023-012号公告;

  3、2022年6月27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人民币1亿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临2022-040号公告,截至目前,上述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详见公司临2023-021号、临2023-025号、临2023-029号、临2023-036号、临2023-038号、临2023-039号公告;

  4、2022年8月5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人民币1亿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临2022-045号公告,截至目前,上述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详见公司临2023-042号、临2023-044号、临2023-047号、临2023-050号公告;

  5、2022年8月18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人民币1.5亿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临2022-048号公告,截至目前,上述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详见公司临2023-052号公告;

  6、2023年2月28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临2023-007号公告,截至目前,上述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详见公司临2023-062号、临2023-064号、临2023-066号、临2023-068号、临2023-069号公告;

  7、2023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临2023-013号公告,截至目前,上述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详见公司临2023-069号、临2023-070号、临2023-072号公告;

  8、2023年6月21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临2023-040号公告,截至目前,上述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详见公司临2023-072号、临2023-073号、临2023-080号、临2023-081号公告;

  9、2023年7月28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临2023-051号公告,截至目前,上述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详见公司临2023-082号、临2023-083号、临2023-085号、临2023-087号公告;

  10、2023年8月10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人民币1.4亿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临2023-053号公告,截至目前,上述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归还10,000万元,具体详见公司临2024-001号、临2024-006号、临2024-009号、临2024-010号、临2024-016号、临2024-019号、临2024-020号公告。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为1.4亿元。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中审亚太审字(2024)003630号】,报告认为:宝泰隆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的《董事会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编制。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公司保荐人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宝泰隆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储存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宝泰隆已披露情况保持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上网文件

  1、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中审亚太审字(2024)003630号】;

  2、《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表:

  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A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601011         证券简称:宝泰隆       编号:临2024-029号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1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5月17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新兴区宝泰隆路16号公司五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17日

  至2024年5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4年3月1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临2024-012号、临2024-021号、临2024-022号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1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8、9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会议登记方式: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 单位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和个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 、会议登记时间:2024年 5月17日

  3、会议登记地点: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新兴区宝泰隆路16号公司 五楼会议室

  六、 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食宿费用自理

  2、联 系 人:刘欣  高文博

  3、联系电话:0464-2919908

  4、传    真:0464-2919980

  特此公告。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代码:601011     股票简称:宝泰隆    编号:临2024-030号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第十三号——化工》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2023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及产销量情况

  

  二、主要原材料采购量情况

  单位:吨

  

  三、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1、主要产品价格变动情况

  

  2、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

  

  四、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3年度未发生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以上经营数据信息来源于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数据统计,部分数据已经审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公司代码:601011                             公司简称:宝泰隆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35,836,584.90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结余1,418,787,550.69元,本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117,049,034.21元。

  鉴于公司2023年度净利润和累计可供分配利润均为负值,不符合《公司章程》现金分红条件,公司2023年度不派发现金,不进行送股,也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焦炭行业: 2023年度,焦炭年末价格低于年初价格。上半年一是受原料焦煤价格不断下滑,焦企失去成本支撑,二是下游钢材价格偏低使得钢厂利润有限,对焦炭采取刚需采购,造成焦炭价格大幅下跌;下半年一是随着钢厂利润有所转好,焦炭需求增加,二是钢厂低库存需要补库,导致焦炭价格震荡上行。

  

  从东北焦炭价格与公司焦炭价格走势图来看,公司焦炭价格走势与东北地区焦炭价格走势趋同。

  ■煤化工行业:2023年甲醇市场1-3月,市场需求预期增强,甲醇市场价格小幅上涨;4-6月,原料端煤炭弱势,甲醇价格逐渐下跌;7-9月,成本端煤炭价格止跌反弹,多重因素下甲醇市场价格震荡上涨;10-12月,部分传统下游(甲醛、二甲醚、甲基叔丁基醚、醋酸)陆续进入消费淡季,甲醇价格逐渐回落。

  

  从东北地区甲醇价格与公司甲醇价格走势图来看,公司甲醇价格走势与东北地区甲醇价格走势趋同。

  ■热电行业:电力是国民经济发展中最重要的基础能源行业,是世界各国经济发展战略中优先发展的重点,热电行业属于公用事业行业。

  2023年10月,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组织开展可再生能源发展试点示范的通知》,提出支持培育可再生能源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拓展可再生能源应用场景,着力推动可再生能源技术进步、成本下降、效率提升、机制完善,为促进可再生能源高质量跃升发展、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提供有力支撑。

  2023年11月,国家能源局和国家发改委联合发布《关于建立煤电容量电价机制的通知》。通知明确,为适应煤电功能加快转型需要,将现行煤电单一制电价调整为两部制电价,其中电量电价通过市场化方式形成,灵敏反映电力市场供需、燃料成本变化等情况;容量电价水平根据转型进度等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并逐步调整,充分体现煤电对电力系统的支撑调节价值,确保煤电行业持续健康运行,该通知自2024年1月1日起实施。

  ■新材料行业

  (1)从针状焦行业来看,煅前针状焦主要用于生产锂电负极材料,煅后针状焦主要用于制造电炉炼钢石墨电极。

  2023年,针状焦市场价格呈现下跌走势。受针状焦市场供需失衡、原料价格走弱、市场需求不足等因素的影响,煅前针状焦(负极用焦)市场销售价格由1月份8,000-9,000元/吨下跌至12月份5,500-7,500元/吨、煅后针状焦(电极用焦)由1月份市场销售价格10,000-13,000元/吨下跌至12月份7,500-9,500元/吨。

  

  从东北煅前焦价格与公司煅前焦价格走势图来看,公司煅前焦价格走势与东北地区煅前焦走势趋同。

  (2)从石墨烯行业来看,石墨烯下游主要应用在导电添加剂、热管理、防腐涂料、功能复合材料等领域。在热管理领域国内多家企业进行布局,上游石墨烯原材料及其衍生产品需求将逐步增加,上下游产业链形成互动格局。

  1、公司主要经营范围是:煤炭开采、洗选加工、炼焦、化工、发电、供热、新材料、氢气等产品的生产销售以及技术研发和服务。

  2、公司主要销售的产品如下:焦炭(含焦粉、焦粒)、沫煤、粗苯、甲醇、精制洗油、沥青调和组分、针状焦、电力、供热、石墨烯及下游产品等。

  3、经营模式及业绩驱动因素

  (1)公司主要经营模式:

  ① 循环经济产业链。即公司开采和采购的炼焦用原煤送入洗煤工序,进行洗选加工,主产品精煤供给焦化工序炼焦,副产品煤泥、煤矸石等供给干熄焦电厂发电;焦化工序生产的焦炭主要供给东北三省的钢铁厂客户,副产品煤焦油、粗苯等继续深加工或直接外销;因焦炭工序采用干法熄焦工艺,故回收的余热用于干熄焦电厂发电和生产蒸汽,电力和蒸汽主要供给公司内部使用,剩余电量上网销售;电厂的余热除用于公司生产、生活区供暖外,输送到宝泰隆供热公司,为周边多个居民小区、单位供暖;宝泰隆甲醇公司利用炼焦工序所产生的焦炉煤气生产甲醇;甲醇工序所生产的驰放气提供给宝泰隆新能源公司后经变压吸附,制成纯度99.96%的氢气,与炼焦工序所生产的煤焦油制备洗油,实现了清洁能源的综合利用,再将提取了喹啉不溶物后的煤沥青生产针状焦;宝泰隆甲醇公司所副产的弛放气,除宝泰隆新能源公司自用外,剩余弛放气经rPSA工艺提纯至99.999%后,作为氢燃料电池汽车的燃料外销及其他用途。

  ② 产品升级和产业转型。为改变煤化工企业过分依赖钢铁市场的现状,公司深化实施“转型升级”战略。即产业由煤化工向新材料转型,推进石墨烯、针状焦等新材料产业项目。

  ③ 资源和技术。七台河市拥有丰富的煤炭资源,截至目前公司拥有的马场矿区、宝清县大雁煤矿等八座煤矿已全部取得采矿权证,合计资源储量51,110.86万吨,合计总产能465万吨/年,建成投产后可以部分提供公司煤化工产品所需原材料,降低原材料成本;同时公司拥有的密林石墨矿区目前已探明晶质石墨矿物量为721.26万吨(数据来源于《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密林石墨矿勘探I区报告》、《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密林石墨矿勘探II区报告》和《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密林石墨详查区报告》),建成投产后,可以为公司石墨及石墨烯产业提供充足的原材料。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拥有各项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123项,报告期内,公司完成重点技改项目12项。

  (2)公司业绩驱动因素:逐步完善的循环经济模式使公司传统业务产品的成本显著降低,新兴业务依托资源和技术优势,实现产业向清洁能源及新材料领域转型升级。

  未来随着公司八座煤矿的逐步建成,将进一步降低公司原材料成本,带来比较稳定的利润。

  4、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公司作为我国东北地区产业链较完整的煤焦企业、较大的甲醇生产企业、全国首套高温煤焦油加氢加工企业和黑龙江省煤化工行业龙头企业,跻身于全国化工企业500强及黑龙江省民营百强企业,是国内领先的石墨烯生产企业,是黑龙江省氢能利用及“碳中和”领军企业。公司的焦炭及煤化工产品销售范围主要集中在黑龙江省、吉林省、辽宁省,部分业务辐射到河北省;公司为了进一步促进石墨烯制备业务发展及下游应用技术产业化,全资子公司石墨烯公司主要针对石墨烯在热管理领域的应用,对导热膜定向应用的氧化石墨烯材料生产线进行持续技术升级,并逐步导入下游应用终端,在石墨烯应用市场中拥有一定影响力。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 公司所有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5.2 报告期内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5.3 报告期内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或债券作出的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4 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采购原煤162.04万吨(其中自产工程煤65.3万吨),精煤93.68万吨,生产焦炭119.09万吨,甲醇8.83万吨,发电3.12亿度,供热223.12万吉焦,销售焦炭119.37万吨,甲醇8.98万吨,洗沫煤40.07万吨,上网电量5,013.23万度。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股票代码:601011     股票简称:宝泰隆    编号:临2024-021号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向各位董事发出了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以现场和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为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新兴区宝泰隆路16号公司五楼会议室。公司共有董事9人,出席现场会议董事8人,董事焦岩岩女士以视频方式参加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共审议了十七项议案,会议及参加表决的人员与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焦强先生主持。在事前已与各位董事对议案内容进行过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最终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须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临2024-023号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须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须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35,836,584.90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结余1,418,787,550.69元,本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117,049,034.21元。

  鉴于公司2023年度净利润和累计可供分配利润均为负值,不符合《公司章程》现金分红条件,公司2023年度不派发现金,不进行送股,也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须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了《公司聘请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临2024-024号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须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银行融资计划》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4年度生产经营需要,经公司财务部门测算,公司2024年拟向银行借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16,400万元。

  上述向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拟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权属的房产、土地、机器设备、采矿权等资产进行抵押,或者通过其他担保等方式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七台河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七台河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七台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勃利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七台河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七台河分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对相关事项进行审核并签署与银行等金融机构融资有关的协议,同时授权公司董事、副总裁兼财务总监并公司财务部门具体办理相关事宜,包括到不动产登记中心、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七台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等资产登记管理部门办理抵押、质押等相关事项的登记手续,董事会可按银行要求出具相关文件和手续,不再上报董事会进行审议,不再对单一银行出具董事会融资决议,本次审议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授权期限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贷款总额为237,119万元。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须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临2024-025号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审议通过了《修订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综合部具体办理相关工商登记备案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临2024-026号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须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于2024年3月15日在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修订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议案与本次议案合并一同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5、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临2024-027号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6、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临2024-028号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7、审议通过了《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相关事宜》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所审议的部分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拟于2024年5月17日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临2024-029号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纪录;

  2、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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