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20 证券简称:艾森股份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张兵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吕敏 会计机构负责人:梅瑜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3月
编制单位: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张兵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吕敏 会计机构负责人:梅瑜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3月
编制单位: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张兵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吕敏 会计机构负责人:梅瑜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720 证券简称:艾森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8
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编制了《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3年9月7日核发的《关于同意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062号)同意,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3]266号”批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2,033,334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并于2023年12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正式上市,发行价格为每股28.03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17,594,352.02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544,497,129.75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12月1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A15561号)。
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353,050,519.51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2023年度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要求,结合公司经营实际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和监督。2023年12月,公司与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昆山农村商业银行中华园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上述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严格按照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共有4个募集资金专户和3个通知存款账户,本年度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公司实际募集资金项目投入13,187,836.72元,详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24,364.49万元,公司以自筹资金累计支付发行费611.23万元,尚未进行置换,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2024年2月5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24,364.49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611.23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三)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通知存款、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大额存单、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等),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同时,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同意本次募集资金存款余额以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方式存放,存款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均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通知存款、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2)。
2023年度,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公司与上述受托方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了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编制的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的《关于2023年度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4号)等有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 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保荐机构对公司在2023年度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特此公告。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
编制单位: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不包含未置换的使用自筹资金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证券代码:688720 证券简称:艾森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5
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全体监事出席本次会议
● 是否有监事投反对或弃权票:否
● 本次监事会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4年4月16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公司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4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财务负责人列席了本次监事会会议。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程瑛女士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2023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积极维护全体股东及公司的利益。公司监事会同意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2023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名监事同意,0名监事反对,0名监事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在整体总结2023年度实际经营情况的基础上,制定了《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监事会同意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名监事同意,0名监事反对,0名监事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规范合法,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本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名监事同意,0名监事反对,0名监事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公司申请报出2023年度依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告,包括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公司监事会同意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业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上会师报字(2024)第6531号”的《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3名监事同意,0名监事反对,0名监事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通过《关于<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28)。
表决结果:3名监事同意,0名监事反对,0名监事弃权。
(六)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保障股东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需求,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
表决结果:3名监事同意,0名监事反对,0名监事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 审议通过了《关于无需披露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说明的议案》
根据《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7号—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的相关规定:“新上市的上市公司应当于上市当年开始建设内控体系,并在上市的下一年度年报披露的同时,披露内控评价报告和内控审计报告。”公司无需披露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监事会同意通过《关于无需披露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说明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未披露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说明》。
表决结果:3名监事同意,0名监事反对,0名监事弃权。
(八) 同意直接提交《关于确认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发放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予股东大会审议
在公司担任除监事以外具体生产经营职务的监事,按照具体岗位的职责、职能、重要性以及社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确定薪酬标准;在公司不担任除监事以外具体生产经营职务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公司2023年度监事薪酬根据前述标准发放,合计发放66.65万元。2024年度在任监事的薪酬标准不变。
全体监事就本议案表决予以回避,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
(九)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目前经济环境及公司经营的总体情况,结合公司2024年度资金使用计划的需要,同意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人民币25,000万元额度,包括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项目贷款等形式,上述综合授信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次审议相同事项的董事会召开之日止。公司监事会同意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
表决结果:3名监事同意,0名监事反对,0名监事弃权。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备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交易所证券监管规则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的自身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进行了修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且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备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订部分内部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
表决结果:3名监事同意,0名监事反对,0名监事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贯彻最新监管制度精神,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交易所证券监管规则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章程》和公司自身的实际情况,同意对《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公司监事会同意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订部分内部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
表决结果:3名监事同意,0名监事反对,0名监事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规范合法,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监事会同意《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名监事同意,0名监事反对,0名监事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720 证券简称:艾森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7
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暨2024年第一季度
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4月28日(星期日)10:00-11:00
●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 会议问题征集:投资者可于2024年4月28日前访问网址 https://eseb.cn/1dCogyFkwV2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一、 说明会类型
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2024年4月28日(星期日)10:00-11:00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暨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4月28日(星期日)10:00-11:0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张兵先生
常务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陈小华先生
财务总监:吕敏女士
独立董事:李挺先生
保荐代表人:刘伟先生
(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于2024年4月28日(星期日)10:00-11:00通过网址https://eseb.cn/1dCogyFkwV2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2024年4月28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 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徐雯
电话:0512-50103288
邮箱:ir@asem.cn
六、 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或易董app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720 证券简称:艾森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9
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 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07,952,348.40元。2024年4月26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截至2024年4月26日,公司总股本88,133,334股,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225,073股,实际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份数为87,908,261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3,186,239.15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占2023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40.38%。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公司股份225,073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方案符合《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保障股东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需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720 证券简称:艾森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0
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参考公司所处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在保障股东利益、实现公司与管理层共同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制定了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2024年度任期内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1、非独立董事:(1)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具体生产经营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具体岗位的职责、职能、重要性以及社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确定薪酬标准;(2)在公司不担任除董事以外具体生产经营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2、独立董事:独立董事薪酬实行独立董事津贴制,津贴为每人2万元/季度(税前)。
3、高级管理人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具体任职岗位,并按照公司薪酬与考核相关制度考核后领取薪酬。
4、监事:(1)在公司担任除监事以外具体生产经营职务的监事,按照具体岗位的职责、职能、重要性以及社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确定薪酬标准;(2)在公司不担任除监事以外具体生产经营职务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四、其他规定
1、公司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均按月发放,独立董事津贴按季度发放。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届次、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上述薪酬金额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从薪酬中统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4、根据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董事和监事薪酬方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五、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津贴发放及2024年度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该等议案分为两项子议案,均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子议案一为《关于确认公司非独立董事2023年度薪酬发放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张兵、向文胜、陈小华、杨一伍、孙杨、俞信华回避表决;子议案二为《关于确认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津贴发放及2024年度津贴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孙清清、黄晓刚、李挺回避表决。
同时,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发放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向文胜、陈小华回避表决。
(二)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关于确认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发放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由于全体监事均需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720 证券简称:艾森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3
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增资标的名称: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艾森半导体材料(南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艾森”)。
● 增资金额及资金来源:拟以自有资金向南通艾森增资1亿元人民币,本次增资完成后,南通艾森的注册资本将增加至2亿元人民币,公司仍持有南通艾森100%股权。
● 本次增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增资不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
● 风险提示:本次增资对象南通艾森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南通艾森的生产经营正常,业务稳定,总体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 本次增资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和业务经营需要,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对下属全资子公司南通艾森增资1亿元人民币。南通艾森系公司于2017年3月全资设立的子公司。本次增资完成后,南通艾森的注册资本将增加至2亿元人民币,公司对南通艾森的持股比例不变,仍持有其100%股权。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
公司授权经营管理层及其进一步授权人士签署本次增资的相关文件,并办理本次增资相关政府登记及批准等事宜。
二、增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南通艾森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艾森半导体材料(南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7年3月8日
注册地址:南通市开发区星湖大道1692号21(22)幢12217室
法定代表人:张兵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半导体相关材料、电子材料的生产、设计、研发,半导体材料、电子材料、化工产品及原料(危险品除外)、金属材料、机械产品及设备、配件、耗材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自有厂房租赁;提供半导体及相关产品技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
3、 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注:2023年度数据已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一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三、本次增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南通艾森进行增资,可满足南通艾森未来经营发展对资金的需求,将进一步增强全资子公司的资本实力,促进全资子公司良性经营和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整体战略部署及长远利益。本次增资完成后,南通艾森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
四、本次增资的风险分析
本次增资对象南通艾森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南通艾森的生产经营正常,业务稳定,总体风险可控,本次增资以公司自有资金出资,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密切关注后续进展,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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