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11 证券简称:晋拓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2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5月22日 14点00 分
召开地点:晋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楼会议室(上海松江新浜工业园胡甪路368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22日
至2024年5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本次会议还将听取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10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6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张东、何文英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法人股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详见附件1)。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有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个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原件、个人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1)。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二)参会登记时间:
2024年5月20日-2024年5月21日,上午:8:00-11:00,下午:13:00-17:00。
(三)登记地点:
晋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上海松江新浜工业园胡甪路368号)
(四)登记方式:
股东可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传真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时间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地址及邮编。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等费用自理,根据监管部门有关规定,公司股东大会不发放任何礼品。
(二)联系人:陈国栋
电话:021-57898686
传真:021-57894781
邮箱:webmaster@jintuo.com.cn
(三)联系地址:上海松江新浜工业园胡甪路368号
(四)邮编:201605
特此公告。
晋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晋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211 证券简称:晋拓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4
晋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晋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晋拓股份”或“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最新规定,同时结合公司经营管理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内容对比表如下:
除上表所列条款修订外,因部分条款序号修改,其他条款序号以及条文中所引用的序号也相应作了修改。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公司组织办理相关的工商备案等事宜。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上述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备案为准。
上网公告附件
《晋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4月修订)》
特此公告。
晋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211 证券简称:晋拓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5
晋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05月10日(星期五)下午13:00-14:3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直播和网络互动
● 问题征集方式:投资者可于2024年04月30日(星期二)至05月09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webmaster@jintuo.com.cn)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晋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4月27日发布公司2023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3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4年05月10日下午13:00-14:30举行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视频结合网络互动召开,公司将针对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05月10日(星期五)下午13:00-14:3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直播和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张东
总经理:何文英
董事会秘书:邱兴忠
财务总监:王小路
独立董事:王蔚松
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将视情况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4年05月10日下午13:00-14:3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4年04月30日(星期二)至05月09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webmaster@jintuo.com.cn)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邱兴忠、陈国栋
电话:021-57898686
电子邮箱:webmaster@jintuo.com.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晋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211 证券简称:晋拓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7
晋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晋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举行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12日以书面和电话的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本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东召集和主持,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公司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公司严格按照各项规定完成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工作;其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公允地反映出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就该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51,531,462.12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97,096,127.20元。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0元(含税),现金分红比例为31.65%。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7、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8、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和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并提出建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议案薪酬执行情况和薪酬方案制定合理,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薪酬情况详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第四节。
公司全体董事作为利益相关方,审议时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年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5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2024年度公司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11)。
11、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4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13、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14、审议通过《晋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审计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晋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审计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15、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16、审议通过《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17、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4年5月22日下午14:00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13)。
1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董事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1、审议通过关于制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部分公司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3、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和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3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和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24、审议通过《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3位独立董事的《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特此公告。
晋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211 证券简称:晋拓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8
晋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晋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3日向各位监事以书面和电话的方式发出了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的通知。2024年4月25日,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高玉东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我们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业务办理:第六号——定期报告》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编制,其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公允地反映出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我们认为:该方案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且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盈利情况、现金流状况、经营发展需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同时能保障股东的合理回报,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没有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我们认为:2023年度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基本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有效执行。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符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在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各个过程、各个关键环节中起到了较好的控制和防范作用。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薪酬情况的议案》
具体薪酬情况详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第四节。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我们认为:公司能够严格按照监管机构和公司有关募集资金的规定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能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11)。
8、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和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我们认为: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公司计提减值准备后,财务报表能够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事项。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3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和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9、审议通过《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我们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披露的信息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2024年1-3月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晋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211 证券简称:晋拓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9
晋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6元(含税),无送红股及转增。
●本次利润分配以晋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51,531,462.12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97,096,127.20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0元(含税),无送股及转增。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7,180.80万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630.85万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1.65%。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该方案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且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盈利情况、现金流状况、经营发展需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同时能保障股东的合理回报,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没有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盈利水平、发展阶段、投资者合理回报、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性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待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晋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211 证券简称:晋拓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0
晋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4年度公司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晋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3年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首席合伙人:余强
上年度末(2023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103人
上年度末(2023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701人
上年度末(2023年12月31日)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82人
最近一年(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08,764万元
最近一年(2023年度)审计业务收入:97,289万元
最近一年(2023年度)证券业务收入:54,159万元
上年度(2022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59家
上年度(2022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
(1)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2)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4)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上年度(2022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13,684万元
上年度(2022年年报)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未受到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2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6次和自律监管措施6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签字项目合伙人:徐德盛,201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5年4月开始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7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苑建伟,202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11月开始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拟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3)质量控制复核人:潘高峰,200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1年9月开始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及复核过7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徐德盛、拟签字会计师苑建伟及质量控制复核人潘高峰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无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记录。
3.独立性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根据报告期内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公司预计支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不含税)为人民币6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不含税)为人民币20万元,两项(不含税)合计人民币85万元。2024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具体审计费用将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由公司管理层根据行业标准及公司审计的实际工作量,双方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过程中,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工作准则,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审计工作,为公司出具的各项专业报告客观、公正,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审计工作。项目成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表现了良好的执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因此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晋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211 证券简称:晋拓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1
晋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的规定,晋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晋拓股份”)编制了《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晋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381号),公司实际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795.2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6.5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4,508.56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4,967.11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9,541.45万元。上述资金于2022年7月20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7月20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2〕6030号)。
(二) 募集金额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2022年度使用募集资金21,035.57万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2,979.64万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余额为5,747.43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晋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松江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松江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另外,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无锡晋拓汽车部件有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江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及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 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注]与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桥支行签订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签署方为其上级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江支行。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2年8月8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1,623.50万元。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3年8月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使用期限届满前,该部分资金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6,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累计已归还人民币1,000.00万元,剩余人民币5,000.00万元暂未归还,公司将在规定到期日前悉数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2年8月8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均已到期并赎回。
(五)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3年2月15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款项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相关存款账户。
2024年1月,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根据目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将“智能汽车零部件生产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4年7月。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经披露的募集资金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晋拓股份管理层编制的《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晋拓股份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晋拓股份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保荐机构对晋拓股份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特此公告。
晋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
编制单位:晋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其中包括公司募集资金置换先期自筹资金投入人民币11,623.50万元。
[注2]截至2023年12月31日,“智能汽车零部件生产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均处于项目建设期,项目尚未达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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