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77 证券简称:合纵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2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北京亚泰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保留意见。
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变更为北京亚泰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R适用 □不适用
北京亚泰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的经营范围和主营业务
公司业务包括电力板块和锂电池正极材料板块,电力板块的具体业务为配电、变电及相关控制设备研发、制造、销售及相关工程、设计、技术服务;锂电池正极材料板块的具体业务为锂电池正极前驱体的研发、制造和销售。
1、电力板块业务
公司是从事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及相关技术服务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配电设备业务的下游应用场景涉及智能电网、新能源建设、轨道交通、商业地产、数据中心、石油化工及海外项目领域,为220kV及以下送变电工程提供全价值链一站式服务。电力设备端,公司聚焦于生产和销售户外中高压(12-40.5kV)变电、配电和控制设备,主要产品包括环网柜、开关柜、柱上开关、箱式变电站、变压器、配电智能终端等产品。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合纵智慧能源有限公司主要从事220kV及以下送电、变电、新能源工程的工程咨询、设计、EPC总承包以及综合能源项目规划、管理、工程技术开发等业务。
2、锂电正极材料板块业务
公司控股公司湖南雅城的主营业务为锂电池正极材料前驱体的研发、制造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磷酸铁、四氧化三钴、氢氧化钴等。其中,磷酸铁主要用于制造磷酸铁锂,后者主要用于新能源电动汽车及储能中使用的锂电池正极材料;四氧化三钴主要用于3C电子产品中锂电池正极材料钴酸锂的制备;氢氧化亚钴为用于3C电子产品中锂电池正极材料的添加剂,能增加锂电池正极材料的振实密度,提高锂电池的电容量。公司的控股公司天津茂联是一家专注于钴镍铜新材料研发和生产的高新技术民营企业。目前主要以氢氧化镍钴矿、硫化铜钴矿、硫化镍钴矿、铜钴合金等作为原料,通过高压浸出湿法冶炼工艺生产硫酸钴、硫酸镍、电解镍、一号标准铜等产品。
(二)公司主要产品
1、电力板块主要产品
2、锂电正极材料板块主要产品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R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元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财政部于2022年12月13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根据解释16号: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不再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本公司对该类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上述“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根据解释16号的规定允许,本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准则解释。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R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R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不适用。
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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