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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安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88107                                                 证券简称:安路科技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上海安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许海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郑成          会计机构负责人:郑成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3月

  编制单位:上海安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许海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郑成            会计机构负责人:郑成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3月

  编制单位:上海安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许海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郑成           会计机构负责人:郑成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上海安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107             证券简称:安路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3

  上海安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安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日前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热情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二)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五)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规范管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合法、合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15)。

  (六)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组织完善、制度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具有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报告期内,公司在日常经营和重点控制活动中已建立了健全、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了有效遵循和实施。这些内控制度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对经营风险起到了有效的控制作用。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的相关要求,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和实施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七)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有利于公司业务稳定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不存在向关联方进行利益输送,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八)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充分考虑了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有助于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

  (九)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属性的投资产品,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符合公司以及全体股东利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十)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属于募投项目的实质性变更以及变更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制度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十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上海安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107      证券简称: 安路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5

  上海安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上海安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就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安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093号)同意注册,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0,1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6.00元。截至2021年11月9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02,6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01,957,537.7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00,642,462.30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5786号验资报告验资确认。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注1:本期购买现金管理类投资产品详见“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注2:本期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详见“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安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上海安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本公司于2021年11月连同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静安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力与义务。

  为了便于募投项目实施,本公司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成都维德青云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德青云”)于2022年9月连同保荐机构中金公司与招商银行成都分行广都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力与义务。

  上述专项账户仅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且已得到切实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注: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尚未到期的金额为376,000,000.00元。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年12月14日,本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11,300,961.07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部分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其中包括自筹资金先行垫付的募投项目款106,571,857.33元和以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金额为4,729,103.74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已完成募集资金置换工作。

  此次置换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于2021年12月14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5894号《关于上海安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鉴证报告》。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3年4月21日,本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2023年5月16日,本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该议案。公司拟使用不超过6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含保本属性的低风险投资产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授权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人民币37,600.00万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3年4月21日,本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2023年5月16日,本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该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报告期内,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超募资金金额为人民币6,000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90%。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使用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人民币12,000.00万元。本公司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未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六)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本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六、 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立信会计师认为:贵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贵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使用。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安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上海安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88107         证券简称:安路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7

  上海安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安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超募资金金额为6,000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90%。

  公司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安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093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01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26.00元,共计募集资金1,302,6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200,642,462.3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5786号的《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了专户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相关监管协议。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 前期超募资金的使用情况

  2022年3月3日,公司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金额为6,000万元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90%。该议案经2022年4月6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2022年4月13日完成了本次募集资金的补流。

  2023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金额为6,000万元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90%。本议案经2023年5月16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2023年5月19日完成了本次募集资金的补流。

  四、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6,000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90%。

  本次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时间将在本议案履行完整审批程序之日或2024年5月20日晚之日起,因此本次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时,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五、 相关说明及承诺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公司承诺每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六、 本次使用超额募集资金计划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部分超额募集资金6,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涉及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 专项意见

  (一)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充分考虑了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有助于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 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金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上海安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107        证券简称:安路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3

  上海安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2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5月21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中科路1867号C座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21日

  至2024年5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否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公司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7、8、9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4年5月17日9:30-17:30,以信函或者邮件方式办理登记的,须在2024年5月17日17:30前送达。

  (二)登记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中科路1867号C座11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代理人应持下述登记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登记手续。拟现场登记的股东请事先与公司前台取得联系,告知办理股东大会现场登记事宜,可进入公司所在园区办理登记。

  股东或代理人也可通过电子邮件或信函方式办理登记手续,电子邮件方式请于2024年5月17日17:30之前将登记文件扫描件发送至邮箱public@anlogic.com进行登记。信函方式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信函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须在2024年5月17日17:30前送达。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1、企业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护照、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护照、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护照、证券账户卡(如有)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护照、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如有)、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本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

  4、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企业股东公章。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中科路1867号C座11层

  邮政编码:201210

  联系电话:021-61633787

  传真号码:021-61633783

  电子邮箱:Public@anlogic.com

  特此公告。

  上海安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安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107         证券简称:安路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4

  上海安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安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 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97,187,674.35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人民币-207,861,539.75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11,061,890.71元。

  结合公司现阶段的经营业绩情况,综合考虑公司生产经营需要,为保证公司未来的可持续发展以及全体股东的长期利益,公司2023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97,187,674.35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28,140,323.78元,2023年经营业绩出现亏损。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11,061,890.71元,尚不满足利润分配条件。

  经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三、 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 相关风险提示

  1、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安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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