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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976         证券简称:正川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2

  债券代码:113624         债券简称:正川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全资子公司重庆正川永成医药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川永成”)。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正川永成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总额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对正川永成担保余额为3,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47%。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的运营和发展需要,保证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在确保运作规范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正川永成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总额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和银行要求在该担保额度范围内办理担保事宜,具体以签订的担保合同约定为准。本次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二)本次担保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为全资子公司正川永成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总额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本次担保额度范围内办理担保事宜。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额度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授权范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重庆正川永成医药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3年8月5日

  注册地点:重庆市北碚区水土高新技术产业园云汉大道5号附33号

  法定代表人:邓勇

  注册资本:柒亿叁仟玖佰柒拾贰万玖仟柒佰元整

  经营范围:制造、加工、销售:药用玻璃制品及瓶盖、玻璃仪器及制品、药用包装塑料制品、药用包装铝铂;药用包装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从事经营;法律、法规限制的,取得相关审批和许可后,方可经营)。

  与公司关系:正川永成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正川永成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情况:

  1、2023年度:资产总额123,684.81万元、负债总额 29,835.34万元,净资产93,849.47万元,营业收入49,333.50万元,净利润 2,989.20万元,资产负债率24.12%。

  2、2024年第一季度:资产总额122,488.37万元、负债总额26,844.62万元,净资产95,643.75万元,营业收入14,721.43万元,净利润1,794.28万元,资产负债率21.92%。

  注:2023年度数据经审计,2024年第一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计划担保总额仅为公司2024年度拟为全资子公司正川永成提供的担保额度,担保协议由担保方、被担保方与银行协商确定,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具体担保金额以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是为了满足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的融资担保需要,符合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要求。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本次担保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额度授权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且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实质控制权,且经营业绩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此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为本次对外担保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了满足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的融资担保需要,符合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要求,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被担保对象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能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且其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及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的担保全部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实际担保余额为3,000万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47%,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情形,也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形。

  特此公告。

  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4 月27日

  

  证券代码:603976                                                  证券简称:正川股份

  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邓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邓勇        会计机构负责人:肖汉容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3月

  编制单位: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邓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邓勇        会计机构负责人:肖汉容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3月

  编制单位: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邓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邓勇         会计机构负责人:肖汉容

  (三)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976         证券简称:正川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1

  债券代码:113624         债券简称:正川转债

  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

  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

  为满足公司2024年度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伍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抵押及质押融资等。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授权额度在授权范围可循环使用。

  为提高工作效率,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综合授信额度内办理贷款等具体事宜,同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

  本次综合授信额度及前述授权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向 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976         证券简称:正川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3

  债券代码:113624         债券简称:正川转债

  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5人次、自律监管措施13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50人。

  (二)项目信息

  1.项目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3年度财务审计费用5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15万元,合计65万元。2022年度审计费用合计71万元,2023年度审计费用较2022年度审计费用变化未超过20%。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服务费用系按照公司的业务规模,繁简程度,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等因素确定。

  2024年度的费用将根据审计工作量和市场价格,届时由双方协商确定具体报酬。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决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拟续聘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以及往期公司审计业务的执业情况等进行了审查和评估。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符合相关要求,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 月27日

  

  证券代码:603976         证券简称:正川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4

  债券代码:113624         债券简称:正川转债

  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相关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的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7号》”)。《准则解释第17号》规定,“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和“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变更日期

  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3、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

  (一)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7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准则解释第17号》一是明确了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没有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实质性权利的,该负债应当归类为流动负债;二是明确了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要求;三是明确了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于会计政策的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经审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976         证券简称:正川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5

  债券代码:113624         债券简称:正川转债

  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应条款进行修改。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注:《公司章程》里的条款和序号根据本修订案及最新的法律、法规条款规定依次做出相应的变更。

  除上述修订调整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本次修订《公司章程》 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相关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等手续。最终变更内容以登记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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