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09 证券简称:英集芯 公告编号:2024-022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英集芯”)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至全体监事,因增加监事会临时提案,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将补充通知送达至全体监事,经全体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议按期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丽萍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3年,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重大决策和决议的形成、表决程序进行了监督和审查,对公司依法运作进行了检查,特别是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股东大会召开程序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监督,较好地保障了公司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完成对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审核以及董事会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英集芯2023年年度报告》及《英集芯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四)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英集芯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23)。
(五)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同意《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英集芯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六)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业绩情况、现金流状况及资金需求等各项因素,该预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形式和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本次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英集芯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七)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监事薪酬,全体监事需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英集芯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八)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15,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15,0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英集芯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九)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英集芯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
(十)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审核以及董事会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英集芯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方式及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方式及调整内部投资结构,有利于满足募投项目实际开展需要,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综上,监事会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方式及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相关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英集芯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方式及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
特此公告。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209 证券简称:英集芯 公告编号:2024-026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英集芯”)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15,0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60%。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426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2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4.23元,募集资金101,766.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合计11,026.50万元(不含增值税金额)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90,739.5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到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4月14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2]518Z0043号)。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已经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其子公司、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2022年5月10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15,0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60%。
2023年5月1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15,0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60%。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因经营需要,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如下项目:
单位:万元
三、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50,670.77万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15,000.00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60%。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四、相关说明与承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公司承诺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使用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承诺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与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15,0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本次将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15,0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15,0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已经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推动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1、《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209 证券简称:英集芯 公告编号:2024-028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对公司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了制定或修订,现将情况公告如下:
一、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相关情况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以下制度进行系统性的修订及制定,具体情况如下:
上述拟制定及修订的治理制度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修订后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将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209 证券简称:英集芯 公告编号:2024-029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结合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市场变化等因素的影响,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可能发生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有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人民币666.3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二、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
(一)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进行减值测试并确认减值损失。经测试,公司2023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为人民币223.65万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并按照存货类别成本高于可变
现净值的差额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经评估,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金额为人民币442.74万元。
三、 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3年度拟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合计为666.39万元,预计将导致公司2023年度合并利润总额减少666.39万元(合并利润总额未计算所得税影响)。
四、 其他说明
2023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209 证券简称:英集芯 公告编号:2024-030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方式
及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方式: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电源管理芯片开发和产业化项目”和“快充芯片开发和产业化项目”的实施方式由“购置房产”变更为“使用已租赁场地”,实施地点、实施主体不变。
● 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情况:公司拟对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电源管理芯片开发和产业化项目”和“快充芯片开发和产业化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
●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方式及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426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2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4.23元,募集资金101,766.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合计11,026.50万元(不含增值税金额)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90,739.5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到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4月14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2]518Z0043号)。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已经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其子公司、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英集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英集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因经营需要,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如下项目:
三、本次募投项目变更实施方式及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原因和具体情况
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公司募投项目实施规划,结合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电源管理芯片开发和产业化项目”和“快充芯片开发和产业化项目”的实施方式由购置房产变更为使用已租赁场地,实施地点、实施主体不变。变更实施方式具体情况如下:
基于以上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调整,为保证募投项目顺利进行,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对募投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即总投入金额维持不变,对项目的工程建设费用、研发费用、铺地流动资金等内部项目的投入金额进行调整。具体内部投资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方式及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电源管理芯片开发和产业化项目”和“快充芯片开发和产业化项目”变更实施方式和调整内部投资结构,是基于该募投项目的实际开展需要作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实施方式变更及调整内部投资结构,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方向、投资总额,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优化公司资源配置;不会导致主营业务的变化和调整,不会对公司当前和未来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要求。
四、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说明
(一) 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方式及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的大会审议。
(二)专项意见说明
1、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方式及调整内部投资结构,有利于满足募投项目实际开展需要,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综上,监事会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方式及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相关事项。
2、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方式及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事项是公司结合募投项目建设实际情况提出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的要求。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方式及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事项无异议。
五、上网公告附件
(一)《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方式及内部投资结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209 证券简称:英集芯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1:表格中的数据尾差均为数据四舍五入所致。
注2:报告期内,公司因实施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若剔除股份支付费用的影响,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6,922,494.17元,同比增长8.31%。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黄洪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谢护东 会计机构负责人:庞思华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3月
编制单位: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 元。
公司负责人:黄洪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谢护东 会计机构负责人:庞思华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3月
编制单位: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黄洪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谢护东 会计机构负责人:庞思华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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