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62 证券简称:富信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在公司办公楼五楼一号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以及相关材料已于2024年4月15日通过书面方式送达各位董事。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富林召集和主持,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1、主要内容:经审议,公司总经理总结2023年工作而形成的《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等规定。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关于<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的内容。
2、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经审议通过此项议案。
(二)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主要内容:经审议,公司董事会总结2023年工作而形成的《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的内容。
2、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经审议通过此项议案。
3、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关于<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1、主要内容: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总结2023年工作而形成的《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以下简称“《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关于<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的内容。
2、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经审议通过此项议案。
3、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4、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四)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1、主要内容:经审议,公司对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在2023年度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形成了《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关于<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的内容。
2、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经审议通过此项议案。
3、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4、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五) 审议通过《关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1、主要内容: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众环2023年度的审计工作情况履行了监督职责,形成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关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的内容。
2、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经审议通过此项议案。
3、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4、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六) 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主要内容: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钟日柱先生、潘春晓先生、冯海洲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形成了《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的内容。
2、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经审议通过此项议案。
3、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七)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1、主要内容:经审议,公司三名独立董事总结各自2023年的履职情况,分别编制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情况报告》,上述报告的内容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情况报告>的议案》的内容。
2、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经审议通过此项议案。
3、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分别披露的《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情况报告》。
4、本议案将在公司股东大会被听取。
(八) 审议通过《关于核销部分应收款项的议案》
1、 主要内容:经审议,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核销部分应收款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等规定,核销依据充分,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的情形。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关于核销部分应收款项的议案》的内容。
2、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经审议通过此项议案。
3、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4、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核销部分应收款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
(九)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 主要内容:经审议,公司总结2023年财务工作而形成的《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的内容。
2、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经审议通过此项议案。
3、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4、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 主要内容:经审议,公司结合2023年度财务实现情况和2024年度公司经营规划,编制了《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关于<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的内容。
2、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经审议通过此项议案。
3、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4、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1、 主要内容:经审议,公司编制的《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和《2023年年度报告》,完整、清晰、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经营及财务的真实状况,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的内容。
2、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经审议通过此项议案。
3、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4、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和《2023年年度报告》。
5、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1、 主要内容:经审议,公司管理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并形成《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的内容。
2、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经审议通过此项议案。
3、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4、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三)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 主要内容:经审议,公司编制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的内容。
2、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经审议通过此项议案。
3、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4、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22)。
(十四)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1、主要内容:经审议,公司拟定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即除2023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外,2023年度拟不再进行现金分红,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派送红股,是公司结合目前总体运营情况及未来战略发展愿景,综合考虑公司的盈利水平、财务状况后作出的决策,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的内容。
2、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经审议通过此项议案。
3、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4、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5、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1、 主要内容:经审议,公司拟定的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和行业薪酬水平。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的内容。
2、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回避表决。
3、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由于全体委员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4、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1、 主要内容:经审议,公司拟定的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和行业薪酬水平。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关于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的内容。
2、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刘富林、刘富坤、洪云、罗嘉恒回避表决,经审议通过此项议案。
3、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十七)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1、 主要内容:经审议,中审众环是一家专业化程度很高的会计师事务所,能够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中审众环系公司2023年聘请的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对公司情况较为熟悉。为了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延续性,公司拟续聘中审众环作为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的内容。
2、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经审议通过此项议案。
3、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4、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5、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 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1、 主要内容:经审议,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的规定,公司预计2024年度本公司及控股公司与其他关联方之间发生的与日常经营相关联的交易总额不超过640万元。该日常性关联交易是基于本公司和关联方之间的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具有必要性,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巩固市场,提高经营能力,促进公司效益增长。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的内容。
2、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林东平回避表决,经审议通过此项议案。
3、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4、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十九) 审议通过《关于开展2024年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1、 主要内容:经审议,为应对外汇波动的风险,公司结合2024年度出口预算,预计公司2024年度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累计金额不超过等值5,000万美元(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符合《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关于开展2024年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的内容。
2、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经审议通过此项议案。
3、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4、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开展2024年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5、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 审议通过《关于申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及其子公司2024年度金融机构综合授信及相关贷款业务并提供相应担保的议案》
1、 主要内容: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关于申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及其子公司2024年度金融机构综合授信及相关贷款业务并提供相应担保的议案》的内容,即同意公司及子公司计划2024年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7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并提供相应担保,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金融机构最终批复的授信额度内,以金融机构与公司和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授信期限按各银行规定执行;同时,同意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实际情况,在授信额度内办理授信、贷款等具体相关事宜,同时提请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2、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经审议通过此项议案。
3、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1、 主要内容:经审议,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调整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调整后的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为钟日柱先生(主任委员)、曹卫强先生、林东平先生、潘春晓先生、冯海洲先生,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2、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经审议通过此项议案。
(二十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1、主要内容:经审议,公司编制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经营及财务的真实状况,符合《上市规则》以及《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指南第3号——日常信息披露:第二十八号科创板上市公司季度报告》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报出《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的内容。
2、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经审议通过此项议案。
3、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4、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十三)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1、 主要内容:经审议,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24年5月23日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经审议通过此项议案。
3、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
特此公告。
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662 证券简称:富信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4
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及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 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1) 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 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3)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166号长江产业大厦17-18层。
(5) 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6) 人员信息: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中审众环合伙人216人、注册会计师1,24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16人。
(7) 业务规模:中审众环2023年度经审计总收入215,466.65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85,127.83万元、证券业务收入56,747.98万元。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01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总额26,115.39万元,制造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18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 诚信记录
(1) 中审众环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
(2) 31名从业执业人员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人次,行政管理措施28人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
(二) 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1) 项目合伙人:王兵,200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最近3年签署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江超杰,201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最近3年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3) 签字注册会计师:夏敏,202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22年成为中审众环执业注册会计师,近三年参与多家上市公司年度审计,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王兵、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江超杰、签字注册会计师夏敏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3、 独立性
中审众环及中审众环项目合伙人王兵、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江超杰、签字注册会计师夏敏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 审计收费
(1)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中审众环为公司提供2024年度审计服务,审计费用系按照中审众环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以及参照同地区上市公司资产规模及收入规模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2) 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二、 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在查阅了中审众环的基本情况、资格证照和诚信记录等相关信息后,认为其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在2023年度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能够履行职责,按照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全体委员一致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此事项提交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二) 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具体审计费用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2024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
(三)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662 证券简称:富信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4
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
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预计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和关联方之间的正常生产经营需要,交易双方以平等互利、相互协商为合作基础,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该等关联交易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一、 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 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预计2024年度本公司及控股公司与其他关联方之间发生的与日常经营相关联的交易总额不超过640万元。关联董事林东平回避表决,其余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经认真审核后,对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了如下书面意见:公司根据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情况,结合2024年度的经营规划,预计的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及金额,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该等关联交易对关联方产生依赖。因此,同意《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的内容。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召开专门会议并过半数通过实施该方案,具体决议如下:经审议,公司预计的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是必要可行的,为公司开展日常生产经营所需,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不存在预计非必要关联交易的情况;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了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的内容,并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三)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及执行情况
二、 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 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 佛山市顺德区德和恒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 II-VI VIETNAM CO.,LTD
3、 MARLOW INDUSTRIES,INC
4、 广东顺德为艾斯机器人有限公司
(二) 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生产经营正常,财务及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较强履约能力,至今为止未发生其对富信科技的应付款项形成坏账的情况,根据经验和合理判断,未来形成坏帐的可能性很小。公司将就2024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与相关关联方签署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 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 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 关联方佛山市顺德区德和恒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房屋租赁;
2、 根据购销双方生产经营需要,关联方II-VI VIETNAM CO.,LTD和MARLOW INDUSTRIES,INC,向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万士达瓷业有限公司采购覆铜板产品;
3、 根据购销双方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向关联方广东顺德为艾斯机器人有限公司采购自动化装备。
(二) 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遵循《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遵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用公允的市场价格进行交易,最终由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
(三) 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与关联方签署具体的合同或协议。
四、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 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本次预计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进一步巩固市场,提高公司经营能力,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二) 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合理性
关联交易双方以平等互利、相互协商为合作基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参考市场公允价格进行协商定价,制定合同条款,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 关联交易的持续性
上述关联方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和行业影响力,有利于公司正常业务的持续开展。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发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独立性等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不会因该等关联交易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五、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上述预计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事项无需股东大会审议。截至目前,上述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上述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均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未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上市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综上,保荐机构对富信科技根据实际经营需要预计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662 证券简称:富信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6
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2024年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2024年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下同)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远期结售汇开展外币金额不得超过等值5,000万美元(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该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概述
(一) 交易目的
为了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的不利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益,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结合2024年境外销售规模,计划与银行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
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是指与银行签订外汇远期结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或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再按照该外汇远期结售汇合同约定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或售汇的业务。
(二) 外汇远期结售汇品种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只限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结算货币。
(三) 业务期间和业务规模
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远期结售汇开展外币金额不得超过等值5,000万美元(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财务部在上述期间及额度范围内负责办理具体事宜。
(四) 资金来源
公司自有资金和银行授信,不涉及募集资金。
二、 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2024年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该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三、 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可行性分析
公司存在境外销售业务,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造成较大影响。公司开展与银行的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是从锁定结售汇成本的角度考虑,能够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使公司保持较为稳定的利润水平,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需要,风险可控,无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
四、 外汇远期结售汇风险与风险控制措施
(一)外汇远期结售汇的风险
公司进行的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套期保值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因此在签订外汇远期结售汇合同时会进行严格的风险控制。
外汇远期结售汇操作可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使公司专注于生产经营,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公司仍能保持稳定的利润水平,但同时外汇远期结售汇操作也存在一定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远期结售汇报价可能低于公司对客户的报价汇率,使公司无法按照对客户报价的汇率进行锁定,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远期结售汇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客户违约风险:若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贷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成远期结售汇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汇兑损失。
4、回款预测风险:公司相关业务部门会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会调整自身订单和预测,从而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远期结售汇延期交割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为尽可能降低远期结售汇业务的上述风险,公司将积极采取相关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制定《金融衍生品(远期结售汇)管理制度》,规定了公司应严格控制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种类及规模,不得超出经营实际需要从事复杂远期结售汇业务,不能以套期保值为借口从事金融衍生品投机。该制度就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的可行性分析、审批程序、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内部风险报告及风险处理程序等做出明确规定,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其所规定的风险控制措施是切实有效的。
2、为防止远期结售汇延期交割,公司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的管理,积极催收应收账款,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降低客户违约风险。
3、公司进行远期结售汇交易必须基于公司的出口业务收入,远期结售汇合同的外币金额不得超过外币收(付)款的谨慎预测量。
4、上述业务只允许与经过中国人民银行及银监会批准具有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与前述金融机构之外的其他组织和个人进行交易。
五、 外汇远期结售汇对公司的影响及会计核算原则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和股东权益造成不利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等准则及指南的相关规定,对所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相关项目。
六、 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2024年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计划开展2024年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是应对外汇波动的风险,确保出口业务不因汇率变动因素而产生大额不可控的汇兑损失的积极举措,符合《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拟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关于开展2024年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的内容。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拟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及实际情况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风险应对措施,相关风险能够有效控制。公司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业绩造成的影响。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662 证券简称:富信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7
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2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5月23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佛山市顺德高新区(容桂)科苑三路20号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三车间五楼多功能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23日
至2024年5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情况报告》。
(一)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公司将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 特别决议议案:无
(三)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6、议案7、议案9、议案10、议案11
(四)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7、议案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议案7需回避表决的股东为刘富林、刘富坤、洪云、罗嘉恒、曹卫强;议案8需回避表决的股东为王长河、梁竞新。
(五)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公司根据股东大会出席人数安排会议场地,减少会前登记时间,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需提前登记确认。
(一) 登记时间
2024年5月22日下午14:00-17:30
(二) 登记地点
佛山市顺德高新区(容桂)科苑三路20号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6号会议室
(三) 登记方式
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
1、 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股票账户卡 或有效股权证明原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或有效股权证明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 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 企业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或有效股权证明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或有效股权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传真、邮件方式登记,信函、传真、邮件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在来信、传真或邮件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信函上请注明 “股东大会”字样,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预计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 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二) 请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 会议联系方式
1. 联系地址:佛山市顺德高新区(容桂)科苑三路20号
2. 联系电话:0757-28815533
3. 电子邮箱:fxzqb@fuxin-cn.com
4. 联系人:田泉
特此公告。
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之签字页)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662 证券简称:富信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8
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核销部分应收款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部分应收款项的议案》。由于客户Sleepme Inc.(以下简称“Sleepme”)启动ABCs程序,且其债务远大于资产价值,公司作为无担保债权人无法获得任何债权清偿,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中信保理赔后的最大应收账款余额486.40万美元,折算人民币3,446.97万元,全额进行坏账核销,导致公司2023年年度净利润大幅下滑,出现亏损。
一、 本次核销应收款项的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为客观、公允、真实地反映公司2023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法合规、规范操作,公司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确定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做核销处理。本次核销的应收账款为486.40万美元,折算人民币3,446.9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二、 本次核销应收款项的具体原因
2023年5月24日,公司收到近年来的前五大客户、2020年、2022年第一大客户Sleepme已于2023年5月11日依据加利福尼亚州法律启动ABCs程序的邮件通知。针对Sleepme的出口销售订单,公司向中信保进行了投保,约定的投保金额为300万美元,赔偿比例为70%,即最高赔付额为210万美元,并于2023年7月21日收到上述赔付款,赔付后的最大应收账款余额为486.40万美元。
针对上述情况,公司已在2023年半年度计提了信用减值损失3,670.98万元,其中,Sleepme的信用减值损失为3,346.08万元;在《关于2023年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中,预计2023年度需要计提信用减值损失3,325.28万元,其中Sleepme的信用减值损失为3,274.71万元。由于该应收账款实际以美元结算,受汇率变动的影响,公司在不同报告期末折算人民币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存在差异。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5月27日、2023年6月14日、2023年8月15日、2024年1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收到客户已启动ABCs(为债权人利益之转让)程序通知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26)、《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到客户启动ABCs程序事项的问询函>的回复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关于收到中信保赔付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4)、《关于2023年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
公司通过多渠道积极跟进ABCs程序进展,近期获悉Sleepme的债务远大于其资产价值,公司作为无担保债权人无法获得任何债权清偿。因此,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对该部分坏账3,446.97万元进行核销。由于公司已在2022年度针对Sleepme计提了172.26万元的坏账准备,前述计提金额均为2023年度补充计提金额且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因此,与本次核销金额存在差异。
三、 本次核销应收款项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一) 本次核销的应收款项共计人民币3,446.97万元,已在2023年度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导致公司2023年年度净利润大幅下滑,出现亏损。
(二) 本次事件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的情形。公司会对所有核销明细建立备查账目,保留以后可能用以追索的资料,继续落实责任人随时跟踪。
(三) 针对本次事件,公司通过进一步加强应收账款管理,加大应收账款催收力度,加严客户信用的监管和评价等措施,降低应收账款坏账风险,杜绝类似事件再发生。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 专项意见说明
(一)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核销部分应收款项有利于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账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核销部分应收款项的议案》的内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二) 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经审议,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核销部分应收款项的决策程序合法,核销依据充分,能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核销的应收款项,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关于核销部分应收款项的议案》的内容。
特此公告。
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662 证券简称:富信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1
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在公司办公楼五楼一号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以及相关材料已于2024年4月15日通过书面方式送达各位监事。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由监事会主席梁竞新召集和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 主要内容:经审议,公司监事会总结2023年工作情况而形成的《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的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的内容。
2、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经审议通过此项议案。
3、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1、 主要内容:经审议,公司拟定的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和行业薪酬水平。因此,监事会同意《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的内容。
2、 表决结果:全体监事回避表决。
3、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关于核销部分应收款项的议案》
1、 主要内容:经审议,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核销部分应收款项的决策程序合法,核销依据充分,能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核销的应收款项,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关于核销部分应收款项的议案》的内容。
2、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经审议通过此项议案。
3、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核销部分应收款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
(四)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 主要内容:经审议,公司总结2023年财务工作而形成的《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的内容。
2、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经审议通过此项议案。
3、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 主要内容:经审议,公司结合2023年度财务预算实现情况和2024年度公司经营规划,编制了《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要求。因此,监事会同意《关于<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的内容。
2、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经审议通过此项议案。
3、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1、 主要内容:经审议,公司编制的《2023年年度报告》和《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客观、清晰、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经营及财务的真实状况,其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在年度报告编制的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承诺公司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经审议通过此项议案。
3、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和《2023年年度报告》。
4、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1、 主要内容:经审议,公司管理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形成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的内容。
2、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经审议通过此项议案。
3、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八)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 主要内容:经审议,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编制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经审议通过此项议案。
3、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22)。
(九)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1、 主要内容:经审议,公司拟定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总体运营情况和未来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满足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资金需求,遵守了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的内容。
2、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经审议通过此项议案。
3、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4、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1、 主要内容:经审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专业化程度很高的会计师事务所,能够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双方所约定的责任和义务。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系公司2023年聘请的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对公司情况较为熟悉。因此,监事会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2、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经审议通过此项议案。
3、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4、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1、 主要内容:经审议,本次预计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和关联方之间的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对于公司巩固市场、提高经营能力以及促进效益增长有着积极的作用,具有交易的必要性。关联交易双方以平等互利、相互协商为合作基础,遵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用公允的市场价格进行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的内容。
2、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监事林应龙回避表决,经审议通过此项议案。
3、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十二) 审议通过《关于开展2024年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1、 主要内容:经审议,公司计划开展2024年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是应对外汇波动的风险,确保出口业务不因汇率变动因素而产生大额不可控的汇兑损失的积极举措,符合《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拟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关于开展2024年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的内容。
2、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经审议通过此项议案。
3、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开展2024年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4、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1、 主要内容:经审议,公司编制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经营及财务的真实状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指南第3号——日常信息披露:第二十八号科创板上市公司季度报告》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因此,监事会同意《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的内容。
2、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经审议通过此项议案。
3、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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