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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百利天恒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506         证券简称:百利天恒         公告编号:2024-01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授权事项概述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四川百利天恒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本次授权具体内容

  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事项包括以下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自查和论证,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面值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三)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将在股东大会授权后有效期内由董事会选择适当时机启动发行相关程序。

  (四)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五)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最终发行价格将在股东大会授权后,由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六)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七)限售期

  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

  (八)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4、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应当投资于科技创新领域的业务。

  (九)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十)股票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

  (十一)决议有效期

  本项授权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十二)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具体事宜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证券监管部门的规定或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的实施时间、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募集资金规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事宜;

  2、办理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事宜,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结合证券市场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实际进度、实际募集资金额等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3、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与发行相关的材料,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包括但不限于承销与保荐协议、股份认购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重大合同和重要文件;

  5、设立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办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事宜;

  6、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发行情况,办理变更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所涉及的变更登记或备案;

  7、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新增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8、根据本次发行方案的实施情况、市场条件、政策调整以及监管部门的意见,在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决议允许的范围内,终止本次发行方案或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继续办理本次发行的相关事宜;

  9、决定并聘请本次发行的相关证券服务中介机构,并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10、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11、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三、风险提示

  本次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事项尚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上述事项后,董事会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在授权时限内启动简易发行程序及启动该程序的具体时间。在简易发行程序中董事会需在规定的时限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申请文件,报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需经中国证监会注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百利天恒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506         证券简称:百利天恒         公告编号:2024-020

  四川百利天恒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立信共有合伙人278名,共有注册会计师2,533名,从业人员总数10,73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93名。

  立信2023年业务收入(经审计)50.0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1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7.65亿元。

  2023年度立信为671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32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3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9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涉及从业人员75名。

  (二)项目信息

  1、人员信息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罗丹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魏梦云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徐志敏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不良记录。

  3、独立性

  立信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023年度立信提供财务报表审计服务和内控审计服务的费用分别为98万元、20万元,关于2024年度审计费用,公司管理层将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与立信双方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2023年度,立信会计师事务为公司提供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审计工作,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会计师事务所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立信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四川百利天恒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506         证券简称:百利天恒         公告编号:2024-021

  四川百利天恒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4月26日,四川百利天恒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汪捷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4月16日通过书面形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监事对本次监事会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的要求,遵守诚信原则,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监督职责。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根据2023年实际经营情况完成了年度财务决算工作,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2023年度财务决算情况,起草了《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监事会同意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预计在2024年度继续增加研发投入,以不断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为保障公司经营和发展,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等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四川百利天恒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四川百利天恒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6、《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四川百利天恒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7、《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户使用,并及时真实地披露了相关信息,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四川百利天恒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8、《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绩效考核领取薪酬,不额外领取监事津贴。

  表决结果:该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下属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授信及担保综合考虑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被担保人除了公司外,均为全资子公司,担保风险可控。担保事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四川百利天恒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下属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担保的公告》。

  10、《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有效,未发现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重要缺陷。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四川百利天恒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特此公告。

  四川百利天恒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506        证券简称:百利天恒        公告编号:2024-022

  四川百利天恒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1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5月17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成都市高新区高新国际广场B座10楼10号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17日

  至2024年5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本次股东大会将听取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予以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9、议案10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议案7、议案9、议案10、议案1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7、议案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朱义、张苏娅、康健、刘亮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现场出席会议的预约登记: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请于2024年5月15日17时或之前将登记文件扫描件(详见登记方式所需文件)发送至邮箱ir@baili-pharm.com进行预约登记,电子邮件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邮件标题请注明“百利天恒: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登记”字样;为避免信息登记错误,请勿通过电话方式办理登记。预约登记的股东在出席现场会议时请出示相关证件原件以供查验。

  (二)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合伙企业股东应由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委派代表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委派代表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合伙企业股东单位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六、 其他事项

  (一)会期一天,出席会议者交通费由股东(股东代理人)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参会代表请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原件,以备律师验证。

  (三)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郑婷

  2、联系电话:028-85321013

  3、公司地址:成都市高新区高新国际广场B座10楼

  4、电子邮箱:ir@baili-pharm.com

  特此公告。

  四川百利天恒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四川百利天恒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506                           证券简称:百利天恒

  四川百利天恒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四川百利天恒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朱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苏娅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苏娅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3月

  编制单位:四川百利天恒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朱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苏娅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苏娅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3月

  编制单位:四川百利天恒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朱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苏娅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苏娅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四川百利天恒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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