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16 证券简称:西力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以及《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上述变更办理后续章程备案手续。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二、公司部分管理制度修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同时对《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监事会议事规则》已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监事会议事规则》全文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616 证券简称:西力科技
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说明: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持有公司股份2,141,69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3%。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未列示在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中。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4年2月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3,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 万元(含)的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以不超过13.00元/股的回购价格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2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暨落实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以及2024年2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6)。
2、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141,69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43%,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0.85元/股,最低价为9.12元/股,成交总额为2,152.42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截止2024年4月16日,公司本次股份回购计划实施完毕。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股份3,108,67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07%,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1.06元/股,最低价为8.63元/股,成交总额为30,977,614.26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宋毅然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龙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龙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3月
编制单位: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宋毅然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龙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龙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3月
编制单位: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宋毅然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龙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龙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616 证券简称:西力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9
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92号)同意,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西力科技”)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750.00万股,本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7.3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7,562.5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增值税)4,241.59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3,320.91万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3月12日全部到位,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1]110 号《验资报告》,公司依照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2023年,公司募投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554.75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公司建立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进行了规定并严格执行。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城西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1 年 3 月 3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及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董事会批准全资子公司浙江西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西力”)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和使用,并与公司以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公司及子公司浙江西力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城西支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结项,节余募集资金已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完成注销。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20,483.59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年3月3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6,186.20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其中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金额6,069.60万元,置换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 116.60万元。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国金证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就上述事项出具《关于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2021]1076 号)。
目前公司已完成了对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置换。
(三)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的情况
2021年3月3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及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新增西力科技为“智能电能表及用电信息采集终端智能制造生产线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以向浙江西力增加注册资本12,000.00万元用于实施募投项目。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国金证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在审议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国金证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本报告期,公司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产生投资净收益19.21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无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银行理财产品。
(六)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的情况。
(八)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九)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5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能电能表及用电信息采集终端智能制造生产线建设项目”已基本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以募集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上述资金划转完成后,项目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及保证金将全部由公司自有资金支付,公司将对相关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销户处理。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已将节余募集资金合计35,572,041.18元按规定全部转入基本户中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已办理完毕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
(十)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由于募投项目实际实施过程中受外部客观环境的影响,募投项目“智能电能表及用电信息采集终端智能制造生产线建设项目”所需设备采购周期延长,安装、调试工作也相应后移,导致项目的整体进度放缓,预计无法在计划的时间内完成建设。为了降低募集资金的投资风险,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证资金安全合理运用,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当前的实际建设进度,于2022年4月25日经过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决定将上述募投项目的建设期延期至2023年5月。
鉴于以上项目已基本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2023年5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的情况。
五、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资金使用的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七、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经审核,会计师事务所认为,西力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3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4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西力科技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八、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2023年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截至2023年末,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公司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西力科技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九、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十、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二)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3,320.91万元,少于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39,719.27万元,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调整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
[注2] 2023年募投项目“智能电能表及用电信息采集终端智能制造生产线建设项目”于2023年5月建成结项,2023年正处于产能爬坡阶段。
证券代码:688616 证券简称:西力科技 公告编号: 2024-020
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
授信额度及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为满足日常生产经营与业务发展需求,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3,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全资子公司浙江西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申请金融机构授信以及其他融资、履约等业务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担保额度。
● 被担保方: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浙江西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 截至2024年4月25日,公司及子公司的对外担保余额为0元,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形。
● 本次申请授信及担保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日常生产经营与业务发展需求,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3,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全资子公司浙江西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申请金融机构授信以及其他融资、履约等业务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担保额度。担保方式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等,具体担保期限根据届时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授信金额,实际授信金额在总授信额度内,以公司及子公司与金融机构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本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事项的授权期限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在上述授信及提供担保额度内可以循环使用。
为提高工作效率,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范围内,就具体申请授信或提供担保事项作出决定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以及办理其他一切相关事宜。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主要财务数据:
注:2024年一季度相关数据未经审计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上述计划授信及担保总额仅为公司拟申请的授信额度和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具体授信及担保金额尚需银行或相关金融机构审核同意,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五、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属于正常商业行为,有助于解决子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促进子公司持续、稳健发展,对公司业务发展起到积极作用。被担保对象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对被担保对象具有形式上和实质上的控制权,风险总体可控。
六、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本次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已
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具
有合理性和必要性,系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所需,符合公司
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本次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子公司提供
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无异议。
八、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4年4月25日,公司及子公司的对外担保余额为0元,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形。
九、上网公告附件
1、《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7 日
证券代码:688616 证券简称:西力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2
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监事辞职暨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关于公司董事、监事的辞职情况
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于近日分别收到公司董事夏祺洁女士、公司监事胡全胜先生和杨培勇先生的辞职报告,夏祺洁女士和胡全胜先生因个人工作原因、杨培勇先生因已到法定退休年龄,申请辞去公司董事、监事职务,辞职后均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夏祺洁女士、胡全胜先生和杨培勇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董事会、监事会正常运作,其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监事会时生效。
公司及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谨向夏祺洁女士、胡全胜先生和杨培勇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资格的审查,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厉臣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此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附件:厉臣先生简历
厉臣,男,1983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5年7月至2007年10月历任深圳容亮科技有限公司测试工程师、销售经理;2007年11月至2013年6月任杭州西力电能表制造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13年7月至2014年10月任深圳芯朗金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市场总监;2015年4月至2016年6月任沈阳时尚有限公司市场总监;2016年7月至今担任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公司市场总监。
厉臣先生通过德清西力科技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9万股,通过德清聚源科技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0万股,持股总占公司总股本0.46%。厉臣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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